在织里镇(外三篇)
2022-12-31苏仁聪
苏仁聪
2013年高中毕业后我第一次来到织里镇,我的姐夫开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在湖州汽车站接到我,那时他在湖州做房建装修。
那是夏天,从凉爽的云贵高原来到闷热的江南,我在湖州对姐夫说的第一句话是:这鬼地方简直就是父亲的烤烟房。
我在那里住了一个多月,直到得知被北方民族大学录取后才返回云南的家中。我的高考并不令人满意,在织里镇的那段时间每天都被自责和悔恨围绕。看见同学们一个个被重点大学录取,自己迟迟没有收到消息,内心自然十分煎熬。
那时姐姐没有工作,在租的民房内开了一家小店,售卖烟酒和蔬菜。还有两台电脑,来上网的人多数是附近下班的工人,十元上一次,不管多长时间。我每天都在柜台前坐着读书,顺便帮姐姐看店。
织里镇的夏天真的很热,每时每刻都必须吹着空调或风扇。那时我们用的是风扇,一个脏兮兮的黑色电风扇整天都在我旁边转着。就算这样,我仍然感觉汗水在我手里不断冒出。有一次半夜被热醒,原来是一只猫碰掉了电风扇的插头。
闷热永远是我对织里镇的第一印象。闷热加深了我对夏天的理解,也使我对打工人有了更直接的感触。
那时我姐夫带着几个工人,我常常会去工地上看他们干活。他们光着膀子,嘴里叼着一支烟,手里拿着滚筒刷在墙上滚,直到汗水从头上流下来模糊了眼睛,他们才会坐在脚手架上休息几分钟。这时候,他们会来一根冰棒,或者一瓶冰冻雪碧,喝完雪碧不忘打个长嗝,再继续手里的活。
他们也不是每天都要上班,没有活时,会带我出去玩耍。第一次游太湖就是我姐夫的外甥带我去的,那时候他正在一场爱情的余晖中挣扎,每天晚上都痛苦地在他那潮湿的房间抽烟。他的父亲也在那里,因身体不好一直没有上班,我回家的时候,他就跟着我一起回家了。
还有许许多多一起玩耍的伙伴。八年过去了,我早已记不住他们的名字,有些连我姐夫也不记得了。我们一起度过一个短暂的夏天,各自安抚自己的情绪,然后各自消失。
我的很多亲戚也在那里打工,包括我伯父家的大哥和二哥,他们如今也还在那里。这些亲戚对我照顾有加,请我吃饭,带我出去散心。
那时的织里镇没有现在繁华,但也比我们的小镇甚至是比我们的县城都好很多。我的姐姐和二姐带我去商场给我买衣服,给我买我喜欢的东西,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饭。正是在他们的关爱中,我才没有在高考失利的痛苦中沉沦。
收到录取通知的时候还是挺开心的,虽然北方民族大学不是全国重点大学,但有个学上,我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抚慰。那时我就下决心,一定要在大学里疯狂地学习。我后来常说,正是高考的失利激励了我,让我焚膏继晷地去读书,大学四年几乎没有浪费过时间。
上了大学之后又去了几次湖州,每次都有不同的体验,亲人们的温暖始终是没有改变的。我姐姐在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嫁人,对她的了解更多是在她嫁人以后,有相当一部分对她的认识都是在织里镇发生的。
许多经历我也不愿意在这里一一叙述,因为很多事情都是重复的,很多记忆混杂在一起,它们像一个不会爆炸的气球,会在你的梦境中飞升,把你带到落日的边界,浑圆而温暖。
有一次我离开湖州,是姐姐用电瓶车把我送到车站的。我进站以后,从二楼的候车厅看见她消失在拥挤的车流中。当她的身影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概念化,我开始写诗歌颂她。我在后来的一首诗中回忆这件事情时写过:那时我就把你当作我的母亲。
去年我在温州的一个诗会结束后,叫二姐带着我去看他们。那天雨很大,我穿过大雨茫茫的街道去到他们的工厂。
姐姐坐在服装厂的钉钮机前工作,她连站起来和我们说一句话的时间都没有。我们在厂里看着她在工作,空调的风吹开她的头发,我看见了她,眼花使我看到无数个她。
等她下班后,姐夫带我们去吃饭,他知道我平时在云南很难吃到海鲜,就点了很多海鲜。我们喝了点啤酒,融入对童年追忆的氛围之中。
那晚离开湖州时二哥打电话给我,他叫我务必等着他下班,他要请我宵夜。我和二姐在他发的定位处等着他,十二点他才下班回到烧烤摊。他带着妻子和两个工友一起来。那天喝了很多啤酒,第二天在飞机上我仍然感受到无边的眩晕。
二哥是个很实在的人,我读四年级的时候,他读六年级。在孔坝小学,他属于优等生。从学校到家要走很长的路,要穿过无边的杉木森林,经过几户散落在山中的人家,要过一条河,要爬一座山。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他都会给我讲他新学的诗歌。
“野旷天低树,江清月近人。”“青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也许我的诗歌启蒙老师是他,也许是我们一起回家的那条曲折的道路。
那晚二哥点了很多烧烤,最后几乎还剩一半多。在一次次碰杯中,我们畅谈未来的规划,他说要买一套房子,和他的媳妇好好生活。
今年他的妻子给他生了一个两斤多的女儿,早产,从生下来那一刻就生活在保温箱中。他请我给她取名字,我想了很久,和另一个堂弟商量了一下,我们决定用“平安”作为他女儿的名字,因为他说只要平安就好了。
他之前有一个很聪明的儿子,在车祸中丧生了。我在《无边森林》中写到过夭折侄子那小小的坟墓。
那天我又去了一次织里镇,这次是受朋友邀请,去萧山区参加一个采风活动,采风活动结束后,二姐和她的男朋友接我去织里镇。
这次同样下着雨,姐夫在送货,姐姐在巷口等着我们。
经过多年的打工煎熬之后,今年他们决定自己创业。前段时间他们投资了一大笔钱,租了一间印花厂房,开始给自己打工。
我首先见到的是他们的宿舍,一栋五层的小楼,样子很老式,在织里镇这种房子所剩已不多。姐夫的两个印花技师吃完饭后坐在高低床的下层抽烟,尽管下雨,他们都光着背。姐姐给了他们一个西瓜,他们就去上班了。
那宿舍杂乱无章,主要是房东或前任租客留下的一些物品,这些物品他们想扔又舍不得扔。姐姐说,邻居告诉她,因为房东涨了一百块钱的租金,所以前任租客搬走了。
姐姐给我看她新装的空调,新买的席梦思床垫,这一次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更多幸福的光。
我们先吃晚饭,姐夫说等他下班请我们宵夜,吃火锅。在吃晚饭的过程中,我和二姐的男朋友喝了一瓶白酒。酒过三巡,我和他谈起我的二姐,说她排行老二,从小就被父母忽视,因此她的性格很要强,需要多包容她。
其实二姐是一个令我敬佩的人,学历只是初中,但她赚钱非常认真,也非常有头脑,现在在杭州繁华地段有了自己的店铺,也算小有成就吧。
吃完晚饭后回到酒店,醉醺醺地站在门口,准备关门洗漱时突然遇到一群方言和我一模一样的人,他们在讨论湖州是一个多么发达的地方。在异乡听到别人说自己的乡音当然是激动的,我趁着酒性和他们攀谈起来。一个中年男子极其兴奋,我还没开口,他就主动介绍他们从镇雄来,来这里是参加他女儿的婚礼。他接着又说,我姑娘好福气啊,从我们老家那种山窝窝嫁到浙江这种富贵的地方。他显得很得意,拿出一百元一包的大重九香烟发给我,问我做什么工作,我说我在湖州打工,做印花,他说年轻人不容易啊,眼神中仿佛带着对我的怜悯。
随后他的女儿到了,挺着大肚子,显然是奉子成婚。她的男人一股流氓气息,打着耳洞,有红色的文身。姑娘很生气地对爸爸说,爸爸啊,说过多少次不要在这里抽烟,烫坏了人家的地毯和床单要赔钱的,你以为哪里都跟牛场一样啊,还有不要乱是个人都和他说话。我听后自觉无趣,便去找我姐姐们吃夜宵了。后来给学生讲巴尔扎克,我隐隐有种感觉,那位中年男子,也许会成为巴尔扎克笔下的高老头。想到此,便觉得许多事情我们无助而悲伤。
他们并不会体会到我所说的无助而悲伤,他们感受到的应该是幸福,我只不过是站在我的世界观里去揣测他们的处境。
吃夜宵的时候喝了很多啤酒,越喝反而越清醒了。倒是姐夫的两个技师,号称可以不停喝到天亮,但很快就喝多了,开始讲自己的故事。
他们的故事和别的打工人的故事并无不同,都是上有老下有小,都来自广西或江西,都是贵州山村或云南江边的穷苦百姓。都有过亲人离世的悲伤。
在这之前,我看见他们在姐夫的厂里上班,他们的工作就是不停地在布片上印花。厂房一大股有机化学原料的味道,仿佛卓别林电影中的场景。
我们在雨中分别,我回酒店,他们坐上姐夫的车回宿舍。
但愿我的悲天悯人是多余的,但愿他们过得都比我快乐,其实他们也应该过得比我快乐。
织里镇无疑会成为我一生中重要的记忆点,那里的二十多万人口中,有一半都是我的乡亲。他们和当地人一起组成了一个混血的城镇,带着不同的命运,在每个工厂和每间潮湿的宿舍间穿梭。
这里面就有我的姐夫、我的姐姐、我的大哥、我的二哥、我的嫂子、我的过年时在故乡才能见到的朋友……
我又一次离开织里镇。下一次回去,那里会不会多出几栋我大哥装修出来的高楼?会不会多几条我不曾走过的街道?会有多少亲友又去了那里呢?
我不知道,也无法统计。如果我去了解他们,我就会在那里找到全世界古往今来所有现实主义小说家写过的所有人物。
梦境的启示
在我有限的睡眠中,我经历了漫长的梦。
做梦是我生活的习惯,它在黑暗中开启我生命的另一个世界。我仿佛由两个我组成,一个我在青天白日下穿过密集的人群去上班,一个我在幽暗回环的巷子中去寻找虚无缥缈的童年和故乡。
这使我感激梦境,它使我的生命被延长,使我的生活更加丰富,它使我在夜晚回到我出生长大的地方,去抚慰那些在我们搬走后孤悬在崖壁上的檫木和兰草,使我见到我那些年纪轻轻就去了另一个世界的朋友。我们在梦中彼此道贺,祝福对方身体健康。
我在这里简述我最近的两个梦境,以此来说明梦境对我的重要意义。
第一个梦是尤为离奇的。我还是在我的故乡,就是我出生的那个只有几户人家的村庄。但是我的村庄已经完全不是现实中的样子了,那些用木头建造的房屋均已经腐朽倒塌。在那些梁木和壁板以及瓦砾组成的废墟中,我看见了野草丛生。我问父亲,为何短短的几年间,这里就成了这般光景?
我的父亲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带着我经过盘旋的山路去到我们的祖坟地。这些山路也已不是原来的样子,原本是普通的土路,现在修满台阶,一级一级,仿佛这是我们幻想中的天梯。当我们到达山顶,远远地看见我的祖父和曾祖父的墓碑,那些墓碑反而变得崭新,就像是昨天傍晚我们刚刚把墓碑立起来。我走到曾祖父的墓前,发现墓碑是新的,但墓碑上的字迹却模糊不清。有一块墓碑上记载了曾祖父的生平,有一行尚未脱落的字显示他曾经带领他的兄弟建立起了我们的村庄,并且预示在我们搬走后那里立马会变成废墟,恢复到他们还没有搬来这里时的样子。
我想这是父亲给我的答案,我的先祖们想让这里的痕迹完全消失。我失望地离开墓地,父亲紧跟在我的身后,不久后他就不见了。我来到一片幽暗的森林中,四周全是杉木。在我的故乡,杉木作为棺木显得尤为重要。这些巨大的杉木在我迷惑的瞬间变成了一副副已经朽坏的棺材,仿佛大水冲垮了墓地,把先祖们的棺材全部冲到森林中。更令我疑惑的是,我在一副棺材中发现了我自己。
这就是我的归宿,尽管我现在已经远离家乡,在别的省份谋求生活,但无论我经历怎样的改造,始终无法走出祖辈安排给我的命运。
我不知道这应该高兴还是悲伤。这个梦境使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在思考,我是否应该回到故乡去工作,继承祖辈们的生活习惯和规律。
另一个梦境发生在一条古老的巷子中,我遇见了那位在去年春天死去的朋友。当然我在梦中已经忘记他已死去多日。我仍然如同往常一样和他讨论到底哪个城市更适合我们去发展。我们反复走在同一条街道,我对这条街道感到无比陌生。日暮时分,他说他要回到他的住所。我说我送他一程。他回答说我去不了他居住的地方。
他告诉我他在春天已经死去,他现在住在山中的一座上个世纪就已经坍塌的废屋里,他独自在那里生活,感到很快乐。
他指给我看他遇难的地方,那是一个公交站牌。他说那天早上他正常骑着自行车去上班,准备拐弯的时候碰上了一辆快速行驶的电动车。当他从血泊中站起来,发现头破了一个大洞,血流不止。他给我看他的头部,的确有一个深陷的凹槽,但头发已经长起来了。
他让我摸他的头,我感到无与伦比的顺滑,这种顺滑让人忘记烦恼。我本想请他给我描述死后的场景,因为以前我都是听活着的人说,但他说总有一天我会自己知道的。随后他登上一辆公交车,坐在窗边和我挥手告别。
至于这个梦境预示着什么,我至今依然没有答案,也许仅仅是我在将要忘记他的时候,梦境给我传达对他的怀念。
这是我最近两个最离奇的梦。至于其他的梦,无非是一些长途旅行,困境,虚无,最终都抵达了自己的家乡。
我接下来要说的是我父亲的梦,我认为我们相似的梦让我不断地靠近他,最终彻底变成他。
父亲的许多大事的结局提前都被梦境预测过。
在和母亲结婚以前,祖父曾委托人带他提了几次亲,但均未成功。眼看他年纪越来越大,他和祖父母都十分焦急。
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他走在小镇街道,挤在人群中。那时小镇上全都是茅草房,一位胡子都白了的老头从一间低矮的茅草房出来,建议他去某某处提亲。根据父亲回忆,那位白胡子老头把建议他提亲对象的父亲姓名、职业,她在家中的排行全都告诉了父亲。
父亲醒来觉得很惊讶,他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他去问祖父,祖父刚好是那位白胡子老头建议的提亲对象的父亲的朋友。祖父说,那位白胡子老人应该是我父亲的曾祖父,因为父亲描述了他的外貌。祖父说,在他的印象中他的祖父就是这个样子的。
那位提亲对象后来成了我的母亲。
我曾经认为那是父亲为了把他的婚姻讲得浪漫,故意编造出来的故事。
父亲不容置疑的语气和他之后的无数次梦境让我越来越相信他。
我曾怀疑父亲通灵,或者是一个可以预测未来的巫师或哲学家,只是他不愿意透露身份,所以一直用梦境来伪装。
最近我的两个令我惊讶的梦使我理解了他。虽然我的梦境远不如他的神秘,我仅仅是梦见我的宿舍停电了,醒来真的停电了;我仅仅是梦见一个几年不联系的朋友开口向我借钱,醒来他真的给我打电话借钱。
就是这两个梦境让我找到了我和父亲的相似之处。以前我从不认为我像父亲,在我的童年,我就觉得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尽管当时他只有三十来岁。
可是现在,我发现我开始变得像我的父亲,性格和命运都像。
马尔克斯有句话的大意是说:一个男人发现他在衰老,是因为他开始发现他像他的父亲。
那么,我已经开始衰老了吗?可是我还不到二十八岁啊。
也许一个男人一生的使命就是通向他的父亲,他的一生都在通向父亲的途中,直到抵达父亲临终的那个点,那么他就完成了他自己也是他父亲的一生,并替父亲继续活着。
尽管我不愿意承认我在衰老,但无论是我逢睡必梦的特性,还是梦开始具有的预测性,还是我的怯懦和勇敢,其实都来自我的父亲。
这样时间的往复循环也就是可能的了,人类看似发明创造了数不胜数的财富和产品,高楼和车流,但他们其实没有发明创造任何一样东西。他们只不过是被关在一间巨大的迷宫中,因为不断自我复制,不断发现新的边界,就以为我们发明创造了这一切。
那么我接受我变得像我的父亲,我接受我从二十八岁前两个月开始的衰老,我接受我只不过是在通往父亲的途中不断起床和入睡。
我接受我们不过是循环轨道上的一些列车或过山车,父亲是前面一节,祖父是更前面一节,我还没有儿子,所以我的后面是长满麦子和大树的平原。
诗人与饮者
我和母亲的关系日益恶化,最亲近的家人也不断嘲笑我,他们正等着看我的笑话。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我每日醉酒,形象逐渐由一个优秀的读书人转变成一个混蛋酒鬼。
那夜大醉,怎么回的家我都忘记了。母亲在祖母家照顾病中的祖母,听闻我酒醉后赶紧回到家里,用最恶毒的话咒骂了我一顿,并表示不希望我继续做她的儿子。这些话是父亲告诉我的,父亲已经不对我抱任何希望了,他不再劝我戒酒,也不再管我的婚姻与工作。
他说完话后就出门了,他要继续去帮别人干活,这两年他在家打零工,衣着破旧,嘴里时常含着一根烟头,头发花白蓬乱,像梵高,也像个苦行僧。
我和母亲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误会,她认为我不爱她。昨天她来到我的烟酒店坐了一会儿,她来的目的是和我讨论我的婚事。我和她意见相左,她就认为我很讨厌她。
醉酒事件更是加深了我们之间的误会。
虽然我是她的儿子,但我认为母亲根本不了解我,也不愿坐下来倾听我内心的声音。我爱的并不是喝酒,我爱的是酒醉后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感觉。酒醉后我能获得绝对自由,我能看见自己的灵魂溢出身体,在每一处能想到的地方荡漾。我会忘记失败的感情和漂泊的身体,我会获得上天的视角俯视这坍塌的人间。
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是在舞台上找到自己的角色,并扮演好它。很多人不知道,他们活在别人设置的规则之中,社会认为钱越多越好,于是他们为了挣钱不择手段,父子反目,兄弟阋墙,于是他们失去自己,成为高楼身体中的一块砖,江河中的一滴水。
我并不为他们感到悲哀,社会的目的就在于此。在他们的眼中我也是一块砖,一滴水。在这个时代,每个人都是渺小的,也都是伟大的,因为每个人都仅仅是为了自己生存,每个人都回到了自身之中,我们愉快而悲伤地成为漂流在大海上的冰块,活在水的环绕中,又独立出来。
我热爱诗歌,所以我读博尔赫斯。他们为了生存,将砖头搬上卡车,建造房子,成为下班后灰头土脸地在烧烤摊坐下来的一位。他们没听说过博尔赫斯,但不代表贫乏,我也不懂如何搬砖有更高的效率。他们是大鹏,拥有大海,我是燕雀,我在小树间飞翔,万物各得其所。
醉酒不是一件好事,但的确是我自己的选择,这总比那些想喝酒却在别人的管束中压制自己痛苦的人好过百倍。
醉酒会给我带来好梦。昨夜我就做了一个令人深思的梦。
我们在一间接近废弃的铁皮房里饮酒,这房子又像是文学院的办公室,堆满书籍和一些旧手稿。这时候院长夫妇推门进来,我是先看到院长妻子的,我很好奇,因为她得了大病,正在西南某大城市治疗。她进来时,我觉得她容光焕发,脸色像健康的婴儿。
院长夫妇沉默着,好像他们有很多难言之隐。氛围很尴尬,我就出去了,出门时我才发现这里是昆明,这个我生活了一年并留下很多美好回忆的城市。我站在天桥上,身后是云南理工大学,现实中并没有这座学校,但在梦里我确定无疑。我还想起曾在这所大学的图书馆借书。
天空飘起了雪花,我没有感到寒冷。我对雪有一种近乎痴迷的热爱,雪能让我飞升,也能给我带来绝对的安全感。
我在梦中非常想拥有一台相机,没有相机我只能用手机拍照。我拍到寒风中一位骨瘦如柴的中年男人,我决定请他喝酒。我们在一家米线馆坐下来,四目相对时,我看见他拥有父亲的脸,是时候和他敞开心扉了。
这位老人或我的父亲,和我谈论诗人应该怎样生活。他说:“于坚大师曾经说过,像上帝一样思考,像市民一样生活。于坚大师的意思是我们应该活在群众中,不要让人看出你是一位诗人。你应当去菜市场买菜,和农夫讨价还价,应该去工作,挤地铁,为了省钱倒无数次公交车去到二手家具交易市场,买回一张书桌,然后坐在书桌前读王维。诗人不应该特立独行,他只有活成一个普通人,他才能够写出人的诗。”
我不同意他的观点。我说:“如果你的思想飘向天空,而你依然做着一些和自己灵魂相悖的事情,这不叫知行合一啊!当然诗人也不能特立独行,但他需要变得有趣,不能像普通人一样端庄。比如此时我们喝酒,醉了我就去天桥上唱歌,我就去雪地里当一回阮籍。平时我们应该热爱万物,起床时我们热爱鞋子、牙刷和脸盆。我们看着阳光缓缓移过有格子的地板,我们在山顶看见落日,上天允许我们哭,我们就要哭。没有个性怎么能得到独特的心灵去观照转瞬即逝的世界呢?”
我觉得诗人必须自恋到听不进别人的意见,这是他的坚持,如果他处处向别人学习,那么他可能会成为一个优秀的诗人,而不能成为一个伟大的诗人。当然我们不能奔着这个目的去写诗。写诗的目的在于完成自己的某种有代表性的时刻,从而写出这个时代公开的信息和个人的秘密,让语言推陈出新,让读者更接近他自己。
我们写诗要朝着死亡的方向奔赴,我们知道那一天很快就会来,所以我们有紧迫感,怕到死亡那天,因为自己的世界没有建立起来而堕入死亡的空虚中。
那么写诗和喝酒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酒醉的状态就是一种高级诗歌的状态,每次酒醉醒来,我的思维都极其活跃,会感到世界不真实,或者仿佛第一眼看到这个世界,从而对那些看惯了的风景和事物生出新的情感。
只有喝醉了,我才觉得我更像是一个诗人。
诗人不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认同。就像我是教师,同时我又可以是诗人。可是诗人这个词语一定要慎用,你用了,就要对它负责。诗人是返乡的人,是拥抱世界的人,是开放的人,是闭塞的人。他必须不遗余力地去理解人,理解现象,他必须对它的语言负责。孔子讲的“仁”,我越来越觉得是尽职的意思。父亲做好一个父亲该做的事,那么他就是仁的,皇帝当好皇帝,他也是仁君,诗人把写诗当成是建立,而不当成是生意或出名的方式,那么他也是仁的诗人。孔子并不虚伪,他只是不遗余力地教我们如何去生活,如何去写诗。
诗人是一种状态,有些不写诗的人同样是诗人。比如我的父亲,他每天步行到森林中干活,然后又步行回来,他伐竹,在溪边饮水,在林中休息。他不评价别人,他像一位隐者,纵情山林。他拒绝现代交通工具,不玩微信更不刷抖音。他是一位诗人而不自知。
话再回到母亲的身上吧!她现在恨透了我,也许她对诗人的理解要变得和其他人一样了,诗人即精神病患者,诗人即酒徒,诗人即穷鬼。
我不恨她,我知道她非常爱我,我是她唯一的儿子,她怕我出事啊!
接下来的时间,我要让她重新建立对我的信任,我要把心里话告诉她,让她开始理解我,当然也要控制饮酒的频率。热爱世界不能到了疯狂的地步,必须保持一定的理性,才能看到世界更真实的一面。
诗人饮酒是中国的传统,陶渊明喝酒,李白喝酒,端庄儒雅的杜甫先生也有“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这样的名句。王维也是一位饮者,真的啊,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
外国垮掉的一代诗人是好酒的。布考斯基嗜酒如命,海明威和普希金都爱酒。
酒的确能打开身体,放出灵魂。我不相信滴酒不沾的诗人能写出伟大的作品!这是我的偏见,我知错不改,请宽恕我!
离开省城
失业后我始终不好意思回乡下老家,一直在省城的出租房住着,有时候出去打点零工,有时收点稿费,有时帮房东的孩子辅导英语赚点钱,这些钱加起来竟也勉强能让我在这个大城市吃饱。
我在这个城市有个朋友,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在一家五星级饭店当传菜员,每月收入五千多。我经常去找他,为的是能蹭点好吃的,多数时候我都能如愿以偿。比如一场婚礼以后,我会和他一起打包一些客人吃剩下的大菜,带到我的出租屋一起享用。我们还会喝酒,大谈什么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们会谈女人,谈他的同事,说这个女人如何漂亮,那女人多么性感。不过我从来没有主动接触过他的那些漂亮的同事。
我们就是两个穷人,当然我比他更穷。但有时候我会安慰自己说,我是一个年轻有为的作家,物质生活贫困,但精神富足。即使精神再富有,我依然不敢向喜欢的女人表白,那种自卑真的很折磨人。
这一次我去找老同学,也是为了能蹭点吃的,因为他告诉我这里将举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婚礼,男方家很有钱,宴席上的许多菜我一辈子都没见过。
我去的时候婚礼正在进行,人很多,我在门口看到大厅里新郎和新娘在人群中来回敬酒。因为离得很远,我没有看清新娘和新郎的长相,但能判断出新郎年纪很大,至少有五十岁了。
宴席迟迟不结束,我只能在大厅外的沙发上等他们结束,同学一直在忙,无暇搭理我。有一瞬间我感觉我真的很像一条狗,等着主人啃完肉将骨头顺手一扔,好跑上去叼着骨头躲到一个角落享用。一个有志向的作家竟会沦落至此。
天黑以后宴席依然没有结束,我给老同学发消息说,我先回去,等宴席一结束他就给我打电话,我再回来。
我一个人在天黑后的省城游荡,那些房子很漂亮,灯火也很明亮,但没有一间是属于我的。可我始终相信,有一天我会在这里实现财务自由。在这里扎根,可以自豪地称自己是省城的人!
想到此我突然变得自信了,竟然走进一家酒吧,点了几瓶啤酒一个人喝起来。
有很多人在台上跳舞,灯光聚集在他们身上。我也去跳舞,感到非常开心。
直到天亮同学才打电话给我,他说大多数人都走了,只剩下几个酒鬼趴在饭桌上睡觉。
那时我刚刚在出租屋睡下,还没有睡着,我给老同学说这次就算了,下次再说吧。老同学说还有很多没动过的龙虾鲍鱼,叫我赶紧过去。
我很喜欢吃海鲜,所以就劝服自己起了床。
那是国庆节之后了,当我走出地铁站发现这座城市的植物开始变黄,矢车菊在路边开放。这座城市很美,这个季节,许多人都来这里旅游。
我去到酒店看见老同学和他的同事们在忙着打包,有一个人说,这场婚礼七十多桌菜,人人有份。我是这里的老面孔了,所以我一到宴会厅,就有人开玩笑说,作家,你又来了!赶紧吧,今天的剩菜一定会让你大饱口福!
我没有感觉受到侮辱,因为他平时就是这样和我开玩笑的。
菜的确很丰富,正如老同学所说,很多我都没有见过。我们打包了三大袋子,约好今天晚上去我那里聚餐,不醉不归。
当我准备离开酒店的时候,突然在大厅横幅上看见新郎和新娘的名字,新郎叫刘耀华(我当时觉得这个名字好老土),新娘叫钟静。这勾起了我的许多回忆。我的前女友就叫钟静,我们是大二开始谈恋爱的,大四的某天她突然对我说,我们相隔太遥远了,必须分手,这对两人都是最好的选择。我很痛苦,但还是接受了现实。
这个新娘当然不会是她,天下同名的人太多太多了。况且,据我所知,毕业后我的前女友就回到了她的湖南老家。
我还是很好奇,忍不住问了老同学这位新娘的情况。老同学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更能使一个二十六岁的黄瓜大闺女(老同学是故意把黄花说成黄瓜的)嫁给一个五十八岁的老头儿。这位姑娘从湖南远嫁到我们这里,也是贪图老头的钱财。”
“湖南?真的吗?你怎么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新郎和新娘的信息我都有呢!”
此时我依然不认为这位新娘就是我的前女友,湖南叫钟静的也很多啊。按说今年我的前女友应该二十八岁才对。
可我还是忍不住要同学给我看看照片。他说:“大厅里就有,你怎么没有看见呢?”
我返回大厅,在西面墙壁看见一张巨大的婚纱照,我很奇怪之前怎么一直没看到。
新娘真的是我前女友。突然之间我感觉万念俱灰。
我回到老同学的身边,很落寞,但老同学没有看出来。打趣地对我说:“新娘子漂亮吧?大作家,如果你要用文学赞美她,你会怎么写?”
我故作镇定地说:“啊!那东方,新娘钟静就是太阳!真是沉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
老同学说:“真是大文豪啊!”
其实我只是借用莎士比亚和汤显祖的两句话。我追钟静的时候,也给她说过这样的话!
没有人看出我当时的忧伤。我对同学说:“这些剩菜我不要了,以后我要成为一个有傲骨的作家,就连孔乙己喝酒都要记账,我凭什么受这嗟来之食呢?”
老同学说:“你咋啦!怎么突然高尚起来了?真把自己当大作家啦?”
我没有说话,把剩菜放在地上就跑出酒店,钻进早晨的地铁站。
我同学以为他的话得罪了我,打电话给我说:“我和你开玩笑呢!你是我最佩服的人,你是真正的作家,真正的作家不应该这么小气,快回来带上大餐吧!晚上我们还要把酒言欢呢!”
我说:“不了,兄弟,其实刚才我太激动,我没告诉你,我找到了新的工作,北方的一家大杂志邀请我去当编辑呢!我今天就要出发了!”
说完我就挂了电话,我怕他祝福我,我怕他替我感到高兴,因为我说的是谎话!
我真的离开省城了,我怕突然有一天在某个商场和钟静重逢。
我上了傍晚的火车,目的地是北京。
我不知道我去北京能干什么,北京的确有几个曾为我发表过作品的编辑,我把他们当朋友。可我想,我去了也不能联系他们。火车上人很多,大都是国庆假期结束后返程的大学生。在火车上我看见了这座南方城市的秋天,很美。
鳞次栉比的高楼在黄昏中熠熠生辉。
我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这种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