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农产品”机制下东北地区农业发展问题的对策研究
2022-12-29孙佳伟
孙佳伟
(延边大学,吉林 延吉 133002)
一、引言
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问题,全面致力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陆续推出相关支持政策,给农业农村尤其是东北地区农业农村的发展定了基调,指出要加快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农村一产、二产和三产融合。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传统农业进行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已迫在眉睫。
东北地区作为传统农业发展的优势地区,农产品产量大、品质好,粮食年产总量约占全国20%左右,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时指出:我国“三农”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农产品国际化竞争日益激烈,信息化技术助推农业发展,我国在此项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我国发展的不充分不协调、短板、滞后地区仍在农业农村,亟须农业的转型升级。农业转型升级就是要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业效益、提高生产效率、提升经营主体素质、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东北地区在新时代农业发展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东北地区农业发展创新能力不强,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滞后。同时,由于东北地区人口流失和人才动力不足,严重制约了东北地区农业的转型升级。“互联网+农业”发展多年,但是东北地区“互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水平一直处在落后局面,种种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基于对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现状的分析,在了解东北地区发展现状的情况下找到在互联网时代来临的大背景下东北地区农业发展转型升级的问题所在,并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提出在“互联网+农产品”机制下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的三项对策,助力东北地区农业发展转型升级。
二、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现状
1.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
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的围绕下的东北地区,纬度高、温度低,日照时间长、作物生长周期长、有利于作物养分累积。同时,由于纬度高、气温低,该区域的农作物病虫害也较少。农产品生产季节性较强,一年一熟。东北地区属于温带季风型气候、雨热同期,有利于作物生长。区域内有着世界三大黑土平原之一的东北平原,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土地肥沃、地形平坦、土地集中连片。区域内有着松花江、嫩江、图们江等多条河流,灌溉水源充足。基于诸多有利的自然条件,东北地区的农产品品质好、产量高。我国经济区域中的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年全国耕地面积共134881.2千公顷,其中辽宁耕地面积为4971.6千公顷,吉林耕地面积为6986.7千公顷,黑龙江耕地面积为15845.7千公顷。东北地区耕地面积占比全国的20.6%。2019年,我国粮食产量66384.3万吨,其中东北地区粮食产量13810.9万吨,占比20.8%,是我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在国务院发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中,东北平原农产品主产区,要建设优质水稻、专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东北地区的农业发展对人民生活水平、社会和谐稳定、国家粮食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大势所趋的规范化经营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使得我国农村土地权属关系由原来的“两权分置”正式成为了“三权分置”。各级政府稳步推进“三权分置”的落实工作,多年存在的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事实得到了法律政策的保驾护航。但并未真正地激发起农户放弃分散经营转为集约化经营,大多数农户仍处于“观望”状态,变革正随着时间慢慢推移。基于对吉林省机械化大生产地区的调研,发现目前吉林省境内,除长春以北至伊通县的部分地区之外,其他地区均无法实现机械化耕种。具有代表性的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三家子村,有农户659户,土地却被分成了5047块[1]。规模小、分散经营已经制约了东北农业的发展,“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会为推动农户优化现有的分散经营生产方式,促进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为农业发展保驾护航。
3.人均普遍较低的营收水平
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990865.1亿元,东北地区国内生产总值为50249.0亿元,占全国比重5.1%。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为70466.7亿元,东北地区第一产业国内生产总值为6647.5亿元,占全国比重9.4%,而二三产业的占比分别为4.5%和5.0%。东北地区农业对全国农业的贡献度要远高于东北地区经济对全国经济的总体贡献度,由此看来,农业对于东北地区来讲,相较于全国其他地区,仍是优势产业。
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0.7元,辽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08.3元,吉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36.0元,黑龙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82.1元,除辽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吉林、黑龙江两地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东北地区粮食产量占比全国总产量的20.8%,但是第一产业生产总值占比却只有9.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整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单从数据来看,较高的产量却未创造较高的价值,东北地区农产品附加值低、利润低。东北地区农户投入产出比低,收入低。收入低扩限制了农户扩大再生产。
4.悄然来临的互联网时代
以互联网产业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渗透交融,成为产业变革和转型升级的领军力量,并不断催生包括“互联网+工业”“互联网+农业”在内的新产业、新业态。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有效开发农村市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互联网+农产品”就是依托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和通信平台,使农产品摆脱传统农业中,消息闭塞、流通受限制,农民分散经营,服务体系滞后等难点,使农产品坐上互联网的快车,实现中国农业集体经济规模经营。“互联网+农产品”帮助农民解放劳动力,解决农产品的销路问题。
拥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企业数占地区总企业数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该地区电子商务水平情况。据《中国统计年鉴》,截至2019年年底,辽宁省此项比重为5.5%,吉林省的占比为5.1%,黑龙江省的占比为4.8%,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的占比均远低于10.5%的全国平均占比,同时位居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倒数前三。互联网时代虽然已经来临,但是东北地区整体电子商务水平不高,作为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民的文化水平、互联网经营管理素质不高,涉农互联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整体经营素质偏低,农产品电子商务水平更是不容乐观[2]。
东北地区作为全国商品粮基地,在粮食生产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但是仍存在农民收入水平低和农业转型升级不完善的局面。尽管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和规模化经营不断推动农业转型升级,东北地区农业发展仍存在诸多问题。
三、东北地区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产业协同能力弱
(1)产业链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互联网信息技术已经深刻影响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农产品的初级生产、初级加工和粗加工已经满足不了市场的需求。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延长产业链,并增加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是市场在农业现代化生产的背景下对生产者提出的要求。当前,中国的农业生产还是属于传统意义上的生产模式,而农民更是缺乏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延长农产品价值链以及增加农产品附加值的认识[3]。虽然东北地区农产品生产水平高,农、林、牧、鱼等初级农产品年产量较高,但是作为有着深厚工业基础的东北地区也未能很好地将传统优势注入到农业加工、再生产及精加工的过程中。东北地区的农户生产仍处于春种秋收,收粮卖粮的传统农业生产流程中,农产品流入到收粮商贩手中只经过简单加工后便流入市场,农产品生产产业链短,产品加工、生产工艺简单,造成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低。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程度低,严重阻碍了东北地区农业的发展。
(2)信息交互能力弱。东北地区的一二三产业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环节合作程度较低,产品生产与需求信息不对称、初级产品与最终成品中间转手次数多,交易费用、成本高,使得农业转型发展、适应新时代市场需求的能力较低。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和流通等环节存在着交流不通畅问题,尤其是以农户为主体的生产者面对大市场时,例如:农民生产何种农产品?产量控制在多少?农产品成熟后,应对市场需求是否应该进行深加工?在售卖农产品时应该选择哪种方式,批发还是零售?对于商品深加工者以及消费者个人,今年所需的产品哪里生产过剩?哪里是最优选择?这种信息交流不通畅会加大农产品交易次数和交易成本。而信息不对称、信息交互能力弱的根源是产业协同能力差。在2020年疫情较为严重的时期,许多地区生活物资紧缺,而一些地区的农产品却出现了滞销的问题,农业信息不对称、产品供求关系不匹配的现象在特殊时期尤为明显。
2.人力资源流失
(1)人口流失严重。基于对东北地区人口流动的调研,2000年~2010年东北地区人口的净迁出数量达到219万人,其中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净迁出人数分别为91.6万和204.7万,辽宁省净迁入77.3万人。2015年,辽宁省也成为人口净迁出省份,迁入人口数量为8.84万人,迁出人口数量为13.65万人,净迁出4.81万人,2017年~2018年累计净迁出11.2万人[4]。根据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速为6.1%,辽宁省增速为5.5%,黑龙江省增速为4.2%,吉林省增速为3.0%,增速分别位列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倒数第5、第2和第1,经济压力明显。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促使东北地区的人口向京津冀、东南沿海地区流动,尤其是农村青壮年,从原先的农忙种地农闲进城务工转为了以劳动力输出为主要的收入来源。依托劳动力输出的方式,农村经济得到增长,但农村土地经营人员也在大量减少,制约了东北地区农业的发展。农民以劳动力输出的方式进城,原因在于在传统农业发展方式下,农民收入水平低、投入产出比低,使得农民务农意愿降低。农业发展主体内生动力不足,东北地区人口流失问题亟待解决。
(2)人才动力不足。东北地区农业想要现代化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人才的支撑。东北地区人口大量流失不只是农村劳动力的南下发展,走向城市,更是高素质人才的孔雀东南飞。基于对东北地区高学历人口的研究,东北地区的本科生和硕士生作为高学历人口的主要部分更愿意在非东北地区工作,并且在非东北地区就业的毕业生的专业与行业相关度与学历层次呈反向关系。自然科学专业的毕业生流失状况相对于社会科学专业更为严重,但是其所学专业与所在行业的关联性更强[5]。高素质人才的流失,使得东北地区创新能动力不足,接触、吸收、运用新技术的能力不足,人才匮乏、人才布局不合理、科技型人才缺失,已经培育好的人才学历层次越高流向外省且所从事的行业相关程度越低。东北地区人才的流失,专业化人才未能在相关领域工作,经济差距逐步加深。
3.电子商务发展不完善
(1)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单一。农村电商的从业人员多是农产品经纪人团队,也有部分的农户以及合作社经营者。“互联网+农产品”模式会使小农户也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受益,但是电商不可能将主要利润留给生产者。因此,该模式最终只让电商“增收”,生产者收益甚微[6]。农产品电商的经营主体多为从事专业销售、营销的企业经纪人团队,这严重阻碍了作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民加入到专业化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中。农民因缺乏专业经营知识,涉农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不强,在农村电商中扮演的“角色”仍然是农产品生产商、供货商。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简化的交易程序,节省的交易成本从原来的线下交易中间商的口袋“飞入”了农产品经纪人的口袋。农民的电子商务素质能力不强、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单一,制约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2)电商品牌建设能力弱。根据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年东北地区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占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5.92%。中国农业生产经营高度分散,全国共有2亿左右农业经营户,其中,东北地区规模经营户不足400万个,远低于东、中、西部地区。产品定位模糊、细分不足,政府、行业、农产品生产者未形成产品合力,农产品品牌建设有利于东北地区农业长远发展,但是东北地区涉农电商主体对市场营销品牌营销、品牌创新不够敏感,农产品品牌建设能力不强,缺乏规范化、标准化的农产品品牌。品牌效应不明显,特色产品集聚效应得不到实现,产品附加值得不到持续肯定,不能形成稳定、持久的用户受众群体,极大地限制了东北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
(3)电子商务监管不到位。 电子商务平台基于互联网平台开展运行,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这许多问题,其中政府监管能力不到位,使得电子商务在发展过程中的存在着产品质量问题、虚假宣传问题和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产品质量影响着人民身体健康,虚假宣传问题造成了互联网电子商务病态发展,降低了人民对电子商务的好感,扭曲了电商发展的形式。大数据杀熟抛弃诚信原则,利用大数据优势,盘剥互联网线上消费者。政府监督管理以及惩罚力度直接关乎着互联网电子商务企业的长远发展,而现在东北地区对互联网电子商务未形成良好的监督、惩罚的规范运行机制体制。
东北地区一产、二产、三产融合程度低,信息交互不足,产业协同能力差,严重削弱了东北地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领军人才与农产品生产者的双重流失使得东北农业转型升级缺乏内生动力。电子商务主体规模、平台发展与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制约着农业的转型升级。这些既是发展的问题,又是发展的着眼点与突破口。
四、基于“互联网+农产品”机制下东北地区农业发展的对策
1.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助力农业产业协同发展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改善了供求主体消息闭塞的情况,增强了农业的信息交流效率,将二产、三产的优势有机结合在一起,为农产品商品化提供了更多的实现途径。
(1)打造智慧农业,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农业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要摒弃传统农业封闭发展的局面,着力进行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为农业发展提供新思路、新方法。将互联网信息技术运用到市场分析、品种选择、精耕细作和病虫害分析中,打造农业精准化生产,做到产业链精细管理,变传统农业为智慧农业。同时,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提升产品附加值,改变初级农产品流入市场同质性强、差异化不明显,不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状况。结合东北地区一产、二产、三产优势,应延长产品的产业链,提供多元化特色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2)打破时空限制,减少农产品流通次数。在主流的市场网络体系下,中间商获得了巨额差价,消费者购买农产品支付了较高的价格,但实际上给生产端小农户的收益并不高[8]。在农产品销售领域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扶助小农户成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打破交易场所限制,降低交易成本,减少农产品的流通次数。从流通环节节省下来的差额能够让生产端的农户获得更多的利润,也能让消费者能够买到更多物美价廉的产品,更能够打破大企业垄断农产品电商市场。实现生产基地与消费者的有效对接。
2.“引”“育”“留”并举,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依托于互联网进行农产品销售,就必须进行人才战略的“引、育、留”三项并举政策,要将懂技术、善经营的高质量人才吸收进来,提高农民基本生产经营素质。留住东北地区的自有人才。千年大计,人才第一。东北地区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人才是关键。
(1)引进高质量人才。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的核心在于:“只有激励因素才能够给人们带来满意感,而保健因素只能消除人们的不满,但不会带来满意感。”东北地区经济基础不好,天气寒冷,具有人才引进的劣势。所以,在引进人才方面不能只是在内部进行人才标准对比,要放眼经济发达地区人才引进标准。高质量人才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对于外地的人才要提高人才引进的标准、切实帮助人才解决住房、安家、子女教育、家属工作等制约问题,消除不满因素。在人才引进的同时,不能只倾向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要在大企业、大的经营主体中找到应用型、经验丰富的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军人才。在人才引进之前,要完善好不同层次人才引进标准,完构建物质激励与岗位晋升双通道的激励机制。在岗位编制、人才晋升机制上敢于让年轻人担当重要岗位,优化体制机制,弥补经济不足。要结合东北地区内部不同地域优势,构建东北三省人才战略一体化机制,发挥各省优势。构建“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2)培育电商主体。现有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多为专业化经营人员,而东北地区农产品是一年一熟制,农闲时节一些农民外出务工、另一些便开展娱乐活动,要将这些有时间、想要提高收入的“闲散人员”组织起来,为他们提供学习进步的平台,让更多农民能以经营者的身份,自主加入到互联网经营管理培训学习大军中来。同时,在电子商务技能培育过程中,培育新型农民,给予种养技术考评职称,直播带货、电子商务技能考评职称,为农民的“二次创业”提供学习平台。这就需要政府、企业、培训机构与农民个人的协同配合,培育农民基础素质,要让农民真正学的到经营知识,将才能应用到电子商务中,提高经济收入,增强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3)留住自有人才。东北地区有着大批的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每年培育的懂得农业、农产品经营、互联网信息技术、企业经营的人才不在少数,但是每年人才外流的现象又十分严重。要建立健全人才机制,要让人才不想走、留得住、不委屈。东北地区工作岗位人情关系重,人脉圈子文化明显,“重感情”成为了工作岗位招聘、晋升不公平、不透明的一大问题,长此以往,体制思维固化,人才发挥不出优势,制约经济发展。留住自有人才措施有二。一是合理分配资源,政府指导企业创新资源分配模式,向人才倾斜,向经济创造者倾斜,真正做到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二是要提高人才的职业生涯预期,敢于尝试让人才担任重要岗位,为人才提供创新发展平台。要让人才在为社会主义大厦添砖加瓦的同时还能满足个人诉求、实现人生理想。
3.推动电商建设与发展,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
传统农业中,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受地域性影响极大。产销对接大部分存在于大宗农产品的交易中,产品同质化严重,初级程度较高。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农产品交易的时空限制,交易量大幅增长,特色农产品品牌效应明显,电子商务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1)完善电商交易体系,提供金融政策支持。依托于互联网下发展的现代化农业,通信基础设施是关键。政府要联合通信技术企业,构建安全、畅通、便利的互联网商业运行基础,要在普及互联网的同时进一步落实“提速降费”。农产品与其他商品不同,具有保质期短、存放环境要求高的特点,构建适合于农产品配送的物流体系是关键,需要政府引领对现有的物流体系进行升级改造。与此同时,现有的农产品网络信息交流、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完善,构建畅通、高效的农产品互联网信息共享机制会更加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全面高效的互联网农产品电子商务,经济基础很重要。互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的经营主体要面向乡镇集体、小农户、经济弱势群体,也要政府带领金融机构完善农民参与电子商务市场的经济扶持工作,给农民创业者提供相应的创业资金、创业补贴。同时在电商主体纳税问题上,给予相关政策,要力求保证农民创业者起得来,要为他们的发展扶一把、送一程。
(2)构建政府、行业协会、第三方并行的电商监督体系,促进电商公平交易。农产品商品化的过程中电子商务是必然的选择,电子商务过程中,交易的过程是电子化、虚拟化的,普通消费者的交易风险以及产品风险大大增加。规范电商公平有序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加强监管,还需要电商行业协会与第三方产品质量鉴定中心共同合作,构建电商良好运行的监督体系。政府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各个过程中加强监管,既要监管交流规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又要对农产品质量本身进行监督管理。农产品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产品本身质量是交易是否成功的关键,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政府应该构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举报、核查、惩罚及赔偿等机制。行业协会应该发挥内部监督、协调的作用,协调不同电商主体,进行公平有序的竞争,督促电商主体依法进行商业活动。第三方产品质量鉴定中心发挥质量监督检测作用,为健康产品流通交易保驾护航。
(3)着力农产品品牌建设、构建“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农业发展格局。农产品流入市场,想要在市场赢得一席之地,应该注重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形成产业链条、充分打造特色产品,在农产品产地着力践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农产品的发展方略。例如长白山人参,五常大米等国内知名的农产品品牌,注重地理商标效应。学习农产品大企业的产品品牌建设方案与营销推广模式,积极利用互联网的信息平台,进行特色产品品牌营销,构建生产流程标准化、质量信息可溯化、产品服务鲜明化、特色产品差异化的大众熟知、质量认可、特色鲜明的农产品特色品牌形象。各地应积极挖掘、包装本地特色,依托于东北地区生产特色,将榛蘑、松子、黑木耳、杂粮杂豆、优质海产品等具有代表性的优质农产品打造成农产品地理商标,构建长远发展的品牌战略格局[9]。
五、结语
本文基于对东北地区农业现状的剖析,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来临,提出在“互联网+农产品”机制下重塑农业发展运行模式,在人才建设、产业融合、电商平台建设和规范运营等方面提出发展建议。凭借互联网的东风,东北地区农业应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敢于创新、及时变革,构建适合新时期农业运行模式,这样才能为东北农业发展提供长足动力,为国家农业发展与粮食安全做好护航者与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