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12-28
武汉广播影视 2022年6期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活动,加强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管理,明确经纪机构、经纪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应当严格规范信息发布,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管理办法》强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导致“饭圈”乱象,发生数据造假、违背公序良俗、败坏行业风气等问题,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依法依规予以记录、公示。
同时,《管理办法》还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粉丝行为、代言广告审核、依法纳税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