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基对柳宗元《天说》中“天人说”的接受
2022-12-28周玉华
周玉华
(湖南科技学院,湖南 永州 425199)
一、柳宗元《天说》及“天人说”溯源
《天说》乃唐代文学家柳宗元(773—819)的散文名篇之一,也是表达其哲学思想的重要作品,文章被收入《柳河东集》和《柳宗元集》第十六卷。在《天说》中,柳宗元针对韩愈的“天命说”阐述了“天人说”。贞元二十一年(805年),柳宗元、刘禹锡等参与王叔文、王伾为首发起的“永贞革新”,改革以抑制藩镇割据、削弱宦官势力、加强中央集权、革除政治弊端为主要目的,最后在宦官势力反扑下,王伾、王叔文被贬为开州和渝州司马(王伾不久死于贬所,王叔文翌年亦被赐死)。后柳宗元、刘禹锡等八人先后被贬为远州司马,史称“二王八司马”。永贞革新仅历时100多天就宣告失败。对于这次革新,韩愈大加贬斥。虽然他与柳宗元、刘禹锡等交好,同情其贬谪遭际,称“郎官清要为世称,荒郡迫野嗟可矜。湖波连天日相腾,蛮俗生梗瘴疠烝”[1]10,但在《永贞行》中,他仍称革新派为“小人乘时偷国柄”,曰“夜作诏书朝拜官,超资越序曾无难”,认为其遭贬乃应受的惩罚,“嗟尔既往宜为惩”。
在修撰《顺宗实录》中,韩愈也表达了对革新派的不满,正如其《答刘秀才论史书》所言:“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1]70韩愈对革新派的态度也引发了后世争议。韩愈“不有人祸,则有天刑”之说,实则暗指“永贞革新”失败乃遭受天的惩罚。对于这一说法,柳宗元是极不满意的,“私心甚不喜,与退之往年言史事甚大谬。”故而他撰文《与韩愈论史官书》加以反驳,认为做官要“中道”,办事要不偏不倚,不要畏惧而轻为之。即“凡居其位,思直其道。道苟直,虽死不可回也。如回之,莫若亟去其位”[2]807,称“凡鬼神事,渺茫荒惑无可准,明者所不道”,认为只有愚昧无知者才会对天感到迷惑,而明白事理者是不言鬼神之事的,从而有力反驳了韩愈的鬼神“祸人”“福人”论。
可是韩愈并没有就此罢休,将争论的焦点又从“说史”转到“说天”,提出了“天命说”,责备柳宗元“不知天”。从现实生活事例出发,韩愈以“人有疾痛、倦辱、饥寒甚者仰而呼天曰‘残民者昌,佑民者殃’,又仰而呼天曰‘何为使至此极戾也!’”举例果蓏、饮食坏而虫生,元气阴阳之坏而人由之生,然后加以阐发,引出天命说,认为“有能残斯人使日薄岁削,祸元气阴阳者滋少,是则有功于天地者也;繁而息之者,天地之仇也”,从而提出天能赏功罚祸的“天命说”,并且还称“吾意天闻其呼且怨,则有功者受赏必大矣,其祸焉者受罚亦大矣”。由此可见韩愈“天命说”属于典型的唯心论,自然遭到了柳宗元的批驳。
柳宗元站在朴素唯物论的角度提出了“天人说”。称“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寒而暑者,世谓之阴阳。是虽大,无异果蓏、痈痔、草木也”[2]442-443,认为天、地、阴阳与果蓏、草木一样皆为物,作为自然现象肯定没有意志,又怎么能赏功罚祸呢?“功者自功,祸者自祸”,希望天能赏功罚祸可谓无比荒谬,而向天呼喊埋怨,希望天能发善心可怜他,那就更加荒谬可笑了。柳宗元合理论证了“天人说”,强调天为物质,天无意志,从而笔锋犀利地批判了韩愈所持天能赏罚的“天命论”。由此可见,在天有无意志问题上,柳宗元与韩愈是根本对立的。
刘禹锡作为柳宗元好友,大为赞同柳的“天人说”,在《天说》的基础上写了《天论》上、中、下三篇来阐发天与人关系,进一步批驳韩愈的“天命论”。他在《天论》上篇明确交代了写作原因,称“余友河东解人柳子厚作《天说》,以折韩退之之言,文信美矣,盖有激而云,非所以尽天人之际,故余作《天论》,以极其辩云”[3]291。
在文中,刘禹锡先是表明自己的唯物论立场,认为“大凡入形器者,皆有能有不能”。天与人都有能与不能,“天与人交相胜”,提出“人能胜乎天者,法也”。他认为福祸皆由自取,非天预人也,论述了“福兮可以善取,祸兮可以恶召”“非天预乎人尔”“人不幸则归乎天”等一系列说法,进一步阐释了人们对天迷信是因为政治腐败、法制松弛,“法大驰,则是非易位,赏恒在佞而罚恒在直,义不足以制其强,刑不足以胜其非,人之能胜天之具尽丧矣”。他还认为事物发展是客观规律的必然性和发展趋势的偶然性的结合。刘禹锡“天人交相胜”及“人能胜乎天”的推论可谓柳宗元“天人说”的进一步深化,从而将唯物思想推向了新高度。
作为朴素的唯物论思想,柳宗元“天人说”并不是其独创,而是在前人唯物思想基础上的阐发。源头往前可以追溯到屈原《天问》以及荀子《天论》。《天问》为战国时期伟大诗人屈原(约前340—约前278)所作的一首长诗,全诗三百七十多句一千五百多字,一共提出了一百七十多个问题,从天文地理到政治历史,涉及内容可谓精深丰富。其中,对天地、自然的提问,对传说的怀疑,集中反映了屈原对宇宙的探索,展示其非凡的学识和超越时代的宇宙认识。《天问》可谓屈原思想学说的精粹,被誉为“千古万古至奇之作”,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重要价值,对后世文学创作影响颇为深远,从而引出了诸多模拟之作。
荀子(约前313—约前238 年),战国末期思想家,比屈原出生略晚,其《天论》中唯物思想表达比屈原更为直接大胆。《天论》开篇即提出鲜明观点,曰“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4]192,明确表示自然界变化有其客观规律,与人事没有什么关系。在这一观点引领下,他提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这就需要各司其职,“不与天争职”。进而还明确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论点,可谓对当时各种迷信的极力否定,大力强调了人力的积极作用。由此可见荀子思想颇具时代先进性。
柳宗元、刘禹锡在与韩愈争论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屈原、荀子等人的唯物论思想,加以吸收消化,进而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天人说”,受到后世关注,也推动了《天问》的拟写之风,明代刘基就是其中之一。
二、刘基对柳宗元的接受
刘基(1311—1375),字伯温,元末明初的著名政治家,他精通天文、兵法和数理,号称大明王朝第一谋臣,多次被朱元璋称为“吾之子房”,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民间将其与张良、诸葛亮并称,说“三分天下诸葛亮,一统江山刘伯温;前朝军师诸葛亮,后朝军师刘伯温”。同时,他还是一位在文学史上具有一定影响的文学家。其诗文理论力主教化讽谕、“美刺风戒”,讲求经世致用。内容多关注现实、同情民生疾苦,抨击腐朽统治者。风格古朴奔放,与宋濂、高启并称“明初诗文三大家”。其著作颇丰,由其子孙分别编为《郁离子》五卷、《覆瓿集》并拾遗二十卷、《写情集》四卷、《春秋明经》四卷、《犁眉公集》五卷,后被编为《诚意伯刘先生文集》。刘基博览群书,他很好地借鉴吸收了前人思想,其中就包括柳宗元的政治文学思想。仔细研读其作品,我们会找到许多相似之处。
第一,刘基秉持儒家诗教观,提倡理气并重,强调诗歌的教化讽谕作用,学习司马迁、陈子昂、韩愈、柳宗元等的文学创作,从而恢复汉唐文学传统。他在《苏平仲文集序》中表述十分明确,文曰:“文以理为主,而气以据之。理不明,为虚文;气不足,则理无所驾。文之盛衰,实关时之泰否。”[5]117赞唐虞三代、汉唐之文,曰:“唐虞三代之文,诚于中而形为言,不矫揉以为工,不虚声而强聒也,故理明而气昌。……汉兴,一扫衰周之文敝而返诸朴。丰沛之歌,雄杰不饰,移风易尚之机,实肇于此。……继汉而有九有,享国延祚最久者,唐也。故其诗文有陈子昂,而继以李、杜;有韩退之,而和以柳。于是唐不让汉,则此数公之力也。”[5]118由此可见,刘基以李杜、韩柳为效法对象,提倡文学复古,注重诗文思想内容。
第二,刘基的治国思想核心为得民心、施德政,刘基德政的出发点亦为儒家的民本思想。柳宗元民本思想受儒家爱民、仁政思想影响极大。生活于唐王朝由盛而衰的时代,藩镇割据、政局不稳,百姓生活困苦不堪,柳宗元从少年时期就开始了解民间百姓疾苦,尤其在参与“永贞革新”失败,被贬永州司马之后,他深入民间,对百姓生活困苦、统治者酷政暴行有更加切身的感受。于是,其民本思想更加充实,在《送范明府诗序》中首提“吏为民役”说,文曰:“为吏者人役也;役于人,而食其力,可无报耶?”[2]593在《送薛存义之任序》中又加以完善,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2]616这样,“吏为民役”“民可黜罚”思想,明确指出官吏为百姓的仆役,就应该为百姓服务办事,百姓也有权利对其罢黜惩罚。他还进一步提出为政者要“利民”,即施行仁政,与民休养。在《种树郭橐驼传》中曰:“吾问养树,得养人术。传其事以为官戒。”提出为政者当“顺人之欲,遂人之性”[2]473,即遵从百姓意愿,遵循生产生活规律,让百姓能够安居乐业。针对现实的苛政暴政现象,他写作了大量作品以鸣不平,如《捕蛇者说》《田家三首》等就是这一时期创作的。
刘基生活在元末明初,当时,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交集,突出尖锐,战乱频发,社会动荡,百姓流离失所,生活艰辛。他从小就关心社会,同情百姓疾苦。再加上仕宦失意,使得他对社会艰难状况了解更多,尤其对民生多艰和官吏暴政的认识更深,也使得其民本思想逐渐成熟,形成了以爱民、保民、养民为核心的德政思想,即执政为民、执法为民。刘基在其寓言集《郁离子》中,颇多论述其德政思想。如在《天道》中提出要爱民,文曰:“民,天之赤子也,死生休戚,天实司之。譬人之有牛羊,心诚爱之,则必为之求善牧矣。”[5]54
在《天地之盗》中提出对百姓要因循善诱,曰:“故上古之善盗者,莫伏羲、神农氏若也。惇其典,庸其礼,操天地之心以作之君,则既夺其权而执之矣,于是教民以盗其力,以为吾用。春而种,秋而收,逐其时而利其生,高而宫,卑而池,水而舟,风而帆,曲取之无遗焉。而天地之生愈滋,庶民之用愈足。”[5]40并以种菜为喻,让统治者善于管理百姓,曰:“沃其壤,平其畦,通其风日,疏其水潦,而施艺植焉。窊隆干湿,各随其物产之宜,时而树之,无有违也。蔬成而后撷之,相其丰瘠,取其多而培其寡,不伤其根。撷已而溉,蔬忘其撷。于是庖日充而圃不匮。”[5]41
同时,刘基还创作了许多同情农民不幸遭际的诗文,表达对统治者残酷剥削、压迫百姓的不满。其《野田黄雀行》诗云:“农夫力田望秋至,沐雨梳风尽劳瘁。王租未了私债多,况复尔辈频经过!野田雀,鹰隼高翔不汝击,农夫田父愁何极!”[5]322其《畦桑词》云:“君不见古人树桑在墙下,五十衣帛无冻者。今日路傍桑满畦,茅屋苦寒中夜啼。”[5]337这些诗文反映的都是农民承受沉重的地租王税。《雨雪曲》诗云“平民避乱入山谷,编蓬作屋无环堵。回看故里尽荆榛,野乌争食声怒嗔。盗贼官军齐劫掠,去住无所容其身。”[5]338《苦寒行》诗云:“去年苦寒犹自可,今年苦寒愁杀我。去年苦寒冻裂唇,犹有草茅堪蔽身。今年苦寒冻入髓,妻啼子哭空山里。空山日夜望官军,燕颔虎头闻不闻?”[5]338这些诗则是描写了农民在连年战乱中被迫流离失所,饥寒交加,还要遭受盗贼、官兵劫掠的悲惨景象。
第三,从刘基寓言中我们可以感受其寓意深刻、讽刺辛辣的鲜明特征,这也与柳宗元的寓言创作情形有相似之处。寓言通过浅显明白的语言、通俗易懂的故事讲述深刻的道理,在中国古代颇受欢迎。尤其在时局不稳定,不便直接表明观点的情况下,文士在说理、论证、讽谕中便多采用寓言阐明自己的社会见解、政治主张或爱憎态度。如春秋战国时期就是寓言形成的重要时期,在《庄子》《孟子》《吕氏春秋》《战国策》等诸子散文和历史散文中,就出现了大量的寓言故事。唐代柳宗元则开启了寓言创作的新阶段,他在继承先秦寓言的基础上,在艺术形式、思想内容等多方面都达到了新的高度,不仅体裁形式多样,有散文体、诗体、传记体,以便于阐述,还在寓言中塑造了尸虫、王孙、驴、鼠等多种生动丰满的形象。另外,其用语更精练简洁,笔锋更犀利,因而其批判也更具鲜明说服力。
如其《三戒》的《永某氏之鼠》这则寓言就颇具代表性,其文曰:“永有某氏者,畏日,拘忌异甚。以为己生岁直子;鼠,子神也,因爱鼠,不畜猫犬,禁僮勿击鼠。仓廪庖厨,悉以恣鼠,不问。由是鼠相告,皆来某氏,饱食而无祸。某氏室无完器,椸无完衣,饮食大率鼠之余也。昼累累与人兼行,夜则窃啮斗暴,其声万状,不可以寝,终不厌。”[2]535寓言所述之事颇具讽刺性,由于主人生肖属鼠,故迷信不准养猫狗捉拿老鼠,导致老鼠越聚越多,越加肆意妄为。后换一憎恶老鼠的新主人,采取多种措施,结果老鼠全部被消灭。寓言以鼠喻人,影射那些仗势欺人、贪婪残暴的奸佞小人,即使他们依附昏君能侥幸逞凶一时,但终将遭受“永某氏之鼠”的可耻结局。文中对永某氏的迷信纵容和姑息养奸进行了辛辣讽刺,对仗势欺人的鼠进行了无情鞭挞。
刘基寓言集《郁离子》,则更多批判元末黑暗政治,揭露统治者的昏庸愚昧、贪婪自私,讽谏统治者能够警醒,以此让其施德政爱百姓。如《灵丘丈人》讽刺颇为辛辣,文曰:“晋灵公好狗,筑狗圈于曲沃,衣之绣。嬖人屠岸贾因公之好也,则夸狗以悦公,公益尚狗。一夕,狐入于绛宫,惊襄夫人,襄夫人怒,公使狗搏狐,弗胜。屠岸贾命虞人取他狐以献。曰:‘狗实获狐。’公大喜,食狗以大夫之俎,下令国人曰:‘有犯吾狗者,刖之。’于是国人皆畏狗。狗入市,取羊豕以食,饱则曳以归屠岸贾氏,屠岸贾大获。大夫有欲言事者,不因屠岸贾,则狗群噬之。赵宣子将谏,狗逆而拒诸门,弗克入。他日,狗入苑食公羊,屠岸贾欺曰:‘赵盾之狗也。’公怒,使杀赵盾。国人救之。宣子出奔秦。赵穿因众怒,攻屠岸贾,杀之,遂弑灵公于桃园。狗散走国中,国人悉禽而烹之。君子曰:‘甚矣!屠岸贾之为小人也,譝狗以蛊君,卒亡其身,以及其君,宠安足恃哉!’人之言曰:‘蠹虫食木,木尽则虫死,其如晋灵公之狗矣!’”[5]20-21
此寓言故事,鲜活地刻画出了昏君的荒淫愚昧,受到臣子欺骗愚弄而毫不知情,受臣子的阿谀奉承、欺上瞒下,爪牙走狗的仗势欺人,失势后的可怜恓惶,辛辣讽刺了从上到下的社会丑态。仔细研读,不难发现刘基寓言作品借鉴柳宗元之处颇多,这里点到为止,留待后续进一步深入探究。
三、刘基《天说》继承并发展了柳宗元的“天人说”
刘基的《天说》分为上、下两篇,字数不到一千五百字,但其内涵丰富,论述精辟,颇具思想性。通过研读,我们发现刘基《天说》篇与柳宗元的《天说》篇一样,都是继承和发展了屈原《天问》、荀子《天论》中的“天人说”思想。我们已说过柳宗元《天说》中“天人说”强调天地与草木万物一样是自然存在物,没有意志,故而与人的赏罚福祸没有关系。刘基《天说》上篇就继承和发展了柳宗元的“天人说”,对“天能赏善罚恶”的“天命论”进行了批驳,他以“天之降祸福于人也,有诸”设问,明确否定,反问“否,天乌能降祸福于人哉”,如果“好善而恶恶,天之心也。福善而祸恶,天之道也”“为善者不必福,为恶者不必祸,天之心违矣”,那么“使天而能降祸福于人也,而岂自戾其心以穷其道哉?”[5]186。假设天能够降福祸于人的话,那按照天之道则应是奖善罚恶,可现实情况却是为善者不一定有福,为恶者不一定有祸,这就成了“自戾其心”了。故而刘基明确表达曰:“天之不能降福祸于人亦明矣。”由此可见,刘基的“天之不能降福祸于人”可归纳为“福祸说”,乃是接受继承了柳宗元“天人说”观点。
刘基还在柳宗元“天人说”基础上进一步加以阐述,认为“祸福为气所为”,从“气”的角度对古代长期以来的疑惑争论进行了解答。文曰:“气有阴阳,邪正分焉。阴阳交错,邪正互胜。其行无方,其至无常,物之遭之,祸福形焉,非气有心于为之也。是故朝菌得湿而生,晞阳而死;靡草得寒而生,见暑而死。非气有心于生死之也,生于其所相得,而死于其所不相得也。是故正气福善而祸恶,邪气祸善而福恶。善恶成于人,而祸福从其所遇。气有所偏胜,人不能御也。”[5]186刘基认为气有阴阳,阴为邪,阳为正。阴阳交错,邪正互有胜负,无方也无常,只要万物遭受了阴阳,就形成了祸福,并不是气“有心为之”。这样,善恶、福祸就因所遇不同而有别,且气有偏胜,人无法抵御抗拒。总之,无论是“天”,还是“人”都没有决定社会现实中出现的善恶、福祸的能力,只有阴阳、邪正之“气”才起决定性作用。
刘基的这一论述可谓进一步阐释了柳宗元的“天人说”,并且他还回答了“天听于气乎”的问题。他以“天”“人”皆为气,反驳了“天听于气”和“天果听于气”的观点,说“天之质,茫茫然气也”,又说“人也者,天之子也,善假于气以生之”。既然“天”和“人”都是物质性的“气”所生成的,那么“天”就不一定要顺从“气”的支配,即“天不听于气”。
刘基又以“元气”说来佐证,也是继承和发展了柳宗元等前人的理论。曰:“天之气本正,邪气虽行于一时,必有复也。故气之正者,谓之元气。元气未尝有息也,故其复也可期,则生于邪者,亦不能以自容焉。”又称“有元气,乃有天地。天地有坏,元气无息”。在这里,他指出“元气”是“不息”“可复”的,是“正气”最终战胜“邪气”的“天理”。柳宗元回应屈原《天问》写成《天对》,认为“元气”是宇宙万物生成的起源,曰:“往来屯屯,庞昧革化,惟元气存。”在《非国语·三川震》中曰:“山川者,特天地之物也。阴与阳者,气而游乎其间者也。自动自休,自峙自流,是恶乎与我谋?自斗自竭,自崩自缺,是恶乎为我设?……又况天地之无倪,阴阳之无穷。”[2]1269而山崩地震则是“元气”“自动自休,自峙自流”的结果。
以“元气”论为基础,刘基在《天说》下篇还对风雨、雷电、晦明、寒暑等自然现象进行了解释,从而反驳了“天灾流行,阴阳舛讹,天以警于人”的观点,这也是传统社会的主流观点。刘基称“天以气为质。气失其平则变”,明确以“元气”论为前提解释自然现象。曰:“是故风雨、雷电、晦明、寒暑者,天之喘汗、呼嘘、动息、启闭收发也。”指出风雨等自然现象为“天”的启闭收发等行为,而“天”的如此行为又是怎么产生的呢?于是刘基再复归到“元气”来,分析“气”运行通畅与否出现的后果,曰:“气行而通,则阴阳和,律吕正,万物并育,五位时若,天之得其常也。气行而壅,壅则激,激则变,变而后病生焉。”[5]187然后再具体描写“天之病”的表现,曰:“故吼而为暴风,郁而为虹霓,不平之气见也。抑拗愤结,回薄切错,暴怒溢发,冬雷夏霜,骤雨疾风,折木漂山,三光荡摩,五精乱行,昼昏夜明,瘴疫流行,水旱愆殃,天之病也。雾浊星妖,晕背祲氛,病将至而色先知也。”[5]187-188气不平则天病,表现为骤雨疾风、冬雷夏霜、水旱愆殃、瘴疫流行等等“天之病状”。作为“天之气以生者”的万物自然也就出现病状了,表现为“瘥疠夭札,人之病也;狂乱反常,颠蹶披猖,中天之病气而不知其所为也”。如此解释可谓顺序合理,颇具逻辑性和说服力。
在“元气”说前提下,设若“天之气以生者”万物有病,天都不知怎么办,“天亦无如之何”,那还有谁为“善医者”。刘基提出了惟有“圣人”有神道,这是对其信奉的传统儒家“圣人”历史观的阐发,认为“惟圣人有神道焉。神道先知,防于未形,不待其机之发”。圣人能够先知先觉,防患未形。还以历史上的典型事件证明:“尧之水九载,汤之旱七载,天下之民不知其灾。朱均不才,为气所胜,则举舜、禹以当之。桀、纣反道,自绝于天,则率天下以伐之。”正是因为圣人的作为,元气才源源不断,“元气之不沽,圣人为之也”。
并以“医者”为喻,指出“圣人”即“良医”,“天有所不能”乃因“病于气”,只有圣人能治病,“惟圣人能救之,是故圣人犹良医也”。举例强调古代“圣人”及其“医世”作用,曰:“朱、均不肖,尧、舜医而瘳之;桀、纣暴虐,汤、武又医而瘳之。”圣人“孔子”则是“时不用,著其方”,曰:“周末孔子善医,而时不用,故著其方以传于世,《易》、《书》、《诗》、《春秋》是也。”[5]188再举例两汉虽有能医者,然不能称为圣人,故而天道渐穷,文曰:“高、文、光武能于医而未圣,故病少愈而气不尽复。和、安以降,病作而无其医。桓、灵以钩吻为参、苓,而操、懿之徒,又加鸩焉,由是病入膏肓,而天道几乎穷矣!”[6]188可以说这也是刘基对“人定胜天”论的理性认识。
这样,我们再回头看刘基关于“人”的福祸观,就容易理解了。“圣人”能医天之病,因而能得福,而“为恶之人”自当得祸。因为“气之复也,有迟有速,而人之生也不久,故为恶之人,或当其身而受罚,或卒享福禄而无害。当其身而受罚者,先逢其复者也。享福禄而无害者,始终乎其气者也”。并且还以曹操和司马懿等人为例加以解释,曰:“以懿继操,以裕继懿,不于其身,而于其后昆。”这并不是“天有所私”,而是来自佛教中的“因果报应”论,这就是“天知地知神知鬼知,何谓无知;善报恶报速报迟报,终须有报”的道理。如此解释虽可通,但刘基并非佛教人士,因此他又回归儒家观点,主张“修身以俟命”:“不怨天,不尤人,夭寿不二,修身以俟,惟知天者能之。”[5]187
综上所述,刘基的《天说》上下篇所述观点是在继承前人,尤其是柳宗元“天人说”的基础上,结合社会时代背景,对其进行了新的阐发,从而对这一理论阐述更为全面,也更具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