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式”概念溯源及其与“知识型”的关系
2022-12-27姜文振
姜文振
(河北师范大学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河北 石家庄 050024 )
在中国文论的知识生产与反思研究中,作为关键词出现的“范式”是一个高频词。最早使用“范式”概念的或许是南帆先生(1)南帆:《选择的进步》,《读书》1986年第4期。在这篇文章中,南帆认为“范式乃是理论由以设立探讨目标、解决方式以及断定其价值的依据。……不同的范式将相应地决定了一系列命题的建立与相互配合,决定了评论对于文学现象的抽象方向与层面”,是“一种思维优势”,又具有“产生一定的思维定势局限”。,真正使“范式”概念及其理论方法受到文学研究界广泛关注、产生重要影响的或许应首推金元浦先生。1990年到1994年,金元浦连续发表了引起诸多争议的《论接受美学产生的历史渊源(上)》(2)金元浦:《论接受美学产生的历史渊源(上)》,《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年第3期。、《论接受美学产生的历史渊源(下)》(3)金元浦:《论接受美学产生的历史渊源(下)》,《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第1期。在此文中,金元浦引用了姚斯对于“范式”的界定:“所谓范式,是一定科学时期指导科学研究的总体理论构架与概念体系,是各种具体研究共同遵守的基本理论与出发点。是具有普遍性、一般性的根本模式。”显然,这一界定与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原初的理论构想是有相当距离的——这是人们在理解“范式”概念时常见的情况,也是库恩感到“困扰和烦恼”而不得不在《科学革命的结构》出版后对“范式”的概念和意义一次又一次地做出解释的主要原因。应当说,姚斯的这个解释似乎更接近“知识型”的含义。实际上,人们在概念的使用中,常常会将“知识型”和“范式”的含义混合在一起而不加分辨。、《论我国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4)金元浦:《论我国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文学评论》1994年第1期。、《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与话语重建》(5)金元浦:《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与话语重建》,《思想战线》1994年第4期。等多篇论文,并形成了关于“范式”的明确界定:“文学范式是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从事文学创作和研究的文学共同体所一致遵循的一般理论原则、方法论规定、话语模型和应用范例。”(6)金元浦:《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与话语重建》,《思想战线》1994年第4期。这篇论文中同时出现了“文艺学范式”“文学范式”“批评范式”“文学理论范式”四种表达。这四种表达在此文中应该是通用且同义的。也许是因为《论我国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发表后引发了许多关注、争论甚至批评,金元浦急于回应质疑而未及细审之故。金元浦对“范式”所做的这个界定,对此后很长时间内文论研究领域关于“范式”概念的使用产生了很大影响。就《论接受美学产生的历史渊源(上)(下)》和《论我国当代文艺学范式的转换》等文中对于“范式”概念的界定与使用所产生的后续影响来看,我们可以说金氏的“范式”界说实际上起到了一种非常重要的“范式”作用,其后人们在讨论文学问题或文艺理论问题时对于“范式”概念的了解大都沿用了金氏的界定,并以此界定为基础做了进一步的收缩、扩展或发挥,从而使得人们在“范式”概念及相关理论、方法的运用中出现了许多差异、分歧以及模糊之处。(7)在“范式”概念使用中的差异和分歧广泛存在,例如张永刚:《库恩的“范式”与中国当代文学理论》,《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周宪:《论作品与(超)文本》,《外国文学评论》2008年第4期;权雅宁:《试论中国文论的多元一体知识形态》,《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4期;李贵生:《疏证与析证:清末民初中国文学研究的范式转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邢建昌:《文学理论知识学模式的变化——从反映论、审美反映论到文化研究论》,《中国文学批评》2018年第1期;何志均、孙恒存:《数字化潮流与文艺美学的范式变更》,《中州学刊》2018年第2期,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不再具体引证讨论这些著述中“范式”概念的使用状况。产生这种差异、分歧、模糊之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或许可以归之于将paradigm翻译成了“范式”这个容易让人产生理解偏误(8)此处借用了语言教学研究中的“偏误”概念。这里说“范式”的译法容易引起理解“偏误”,意在说明,人们在使用“范式”的概念时,对其内涵、意义的把握往往会呈现出某种具有规律性的偏差。的汉语词。如果我们认真研读库恩的《科学革命的结构》及深入了解此书出版后出现的围绕“范式”一词的诸多争论,便可深有体会:paradigm一词如何翻译的确非常关键。
一
实际上,在我国古籍中确早已有“范式”(“范”亦通“範”)一词。“范”在古汉语中有“模器”、“模型”(《荀子·强国》:“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得。”)、“榜样”(扬雄《太玄经·莹》:“矩范之动,成败之效也。”)、“规范”(《后汉书·张衡传》:“耻一物之不知,有事之无范。”)等义;“式”则有“规格”“榜样”之义(《尚书·微子之名》:“世世享德,万邦作式。”《后汉书·马援传》:“援好骑,善別名马,于交阯得骆越铜鼓,乃铸为马式。”)《辞源》中“范式”作为语词仅有“模范”一个释义,如刘勰《文心雕龙·事类》:“至于崔班张蔡,遂捃摭经史,华实布濩,因书立功,皆后人之范式也。”(9)商务印书馆编辑部:《辞源(合订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561、1284、1427页。
我们再来看一些关于paradigm的英汉词典释义。在“金山词霸”网上词典中,paradigm的释义为“n. 范例,样式,模范;词形变化表”;在网络《柯林斯高阶英汉双解学习词典》中,paradigm的释义为“N-VAR 样版,范式;N-COUNT 典范,范例”;在网络《Bing词典》中,paradigm的释义为“n.范例;〈正式〉模型;〈正式〉模范;【语】词形变化表”,同时《Bing词典》还列出了paradigm的“网络释义”有“范式;典范;范型”的译法;网络“百度翻译”所列《牛津词典》中,paradigm的释义为“(formal or technical术语)典范;范例;样式”。
总的来看,paradigm所对应的中文释义主要是“典范”“范例”“样式”“模范”等义,汉语词“范(範)”具有与paradigm差可对应的多种含义。尽管“范式”一词古已有之,但也仅有归属于“范(範)”的多个意涵的“模范”一义。也就是说,将paradigm译为“范式”或许是一种阴差阳错。倒是在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85年出版、2017年第3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译本中,paradigm一词直接便译为“典范”(10)孔恩著,哈金导读:《科学革命的结构》,程树德、傅大为、王道还译,台北:台湾远流出版公司,2017年版。港台学界比较普遍地认同“典范”的译法,其中有余英时的重要影响。早在20世纪70年代,余英时即已经运用库恩的理论方法分析近代红学的发展,并为“典范”的概念做了说明:“‘典范’有广狭二义;广义的‘典范’指一门科学研究中的全套信仰、价值和技术(entire constellation of belief, values, and techniques),因此又可称为‘学科的型范’(disciplinary matrix)。狭义的典范则指一门科学在常态情形下所共同尊奉的楷模(exemplars or shared examples)。”余英时:《近代红学的发展与红学革命——一个学术史的分析》,见《红楼梦的两个世界》,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1年版,第4页。余英时的理解是较为切合库恩“范式”概念的本义的。。
“典范”与“范式”,paradigm一词汉译的一字之差,引发的理解上的分歧是严重的。“典范”,容易让我们理解为“经典范例”,联系库恩的论述及其后来的补充论述,译为“典范”似更符合库恩的原义。而译为“范式”,“范”所主要包含的“范例”的意义便似乎被“规范”之义遮蔽了,“式”(有可能被理解为近似于柏拉图的“理式”)的“规格”意义凸显,导致国内许多人在使用“范式”一词时,不仅离开了库恩的原意,在“范式”一词的阐释和使用中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更表现出对于“范式”一词所可能包含的“规范”“规则”“规格”意义的强化。在具体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中,这种强化了的意义往往被想象或者被归纳为在一整套专门的概念、术语、方法及理论的基础上所形成的、甚至某些时候带有强制性的规则或律条。
其实,即使在国外,人们在理解和接受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所阐述的“范式”概念的含义时也同样存在着诸多的分歧和差异,例如,类似这样的解释在西方也是常见的:“范式(Paradigm)是库恩科学哲学的关键技术术语。基本上,范式是一种看待事物的方式:一组共享的假设、信念、教条、惯例和理论。”(11)蔡汀·沙达:《库恩与科学战》,金吾伦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7页。人们总是很自然地把原因归结为库恩没有把这个概念讲清楚,有学者曾指出,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范式”一词的阐释并不统一,甚至存在着多达21种彼此互不相同的用法。(12)伊安·哈金:《科学革命的结构·导读》,见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页。
正如伊安·哈金所介绍的,因为各种质疑批评太多了,库恩不得不出面来加以澄清。在《对范式的再思考》中,库恩对于“范式”的“标准案例”的意义做了更进一步的强调,对于“范式”的两种基本用法再次进行了解释,力图使人们能够清楚把握“局部的用法”和“综合的用法”的区别。但实际的情况是,人们在使用“范式”一词时,往往偏离了库恩强调的这个意义,更多地趋向于在“综合的用法”上使用“范式”概念。对此,库恩颇觉无能为力,甚至认为使人们回归“范式”的原初使用方式“希望渺茫”(13)伊安·哈金:《科学革命的结构·导读》,见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12页。。
身陷“范式”意义争论中的库恩力图做出新的解释。在1969年新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库恩增加了作为新的一章的“后记”,提出了一个意在区别于“范式”的新的概念——“学科基质(disciplinary matrix)”(14)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153页。,既强调“基质”由多种有序元素构成的特性,又强调由专门学科的工作者共同拥有的“共有财产”的学科归属,希望就此终结关于“范式”的争议。
二
显然,库恩新创出的“学科基质”一词,实际上正是人们在对于“范式”理解中所形成的共同体所共有的规则、规范、概念、理论等等,库恩强调:“就这种用法来说,范式这个词是不适当的。”(15)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152页。在吉奥乔·阿甘本看来,库恩提出“学科基质”的概念,实际上意味着他承认了自己在两种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了“范式”这个概念:第一个含义是“学科模型”,意在标明某一科学共同体成员的共有物(common possessions),即群体成员或多或少有意识地坚持的一套技法、模型和价值的组合;第二个含义则意指这一组合中的一个单一的元素,诸如艾萨克·牛顿的《原理》(Principia)或托勒密的《天文学大成》(Almagest),这些元素作为通例并因此取代明确的规则而使特定、自洽的探究传统得以程式化。(16)Giorgio Agamben.“What Is a Paradigm?”, in The Signature of All Things: On Method, trans. Luca D’Isanto with Kevin Attell. New York: Zone Books,2009, p.10.
其实,在《科学革命的结构》初版中,库恩就已经对“第二个含义”做了充分的阐释与讨论——因而对这个含义的强调才是库恩的“初心”。库恩发现:“对某一时期某一专业做仔细的历史研究,就能发现一组反复出现而类标准式的实例,体现各种理论在其概念的、观察的和仪器的应用中。这些实例就是共同体的范式,它们存在于教科书、课堂讲演和实验室的实验中。研究它们并用它们去实践,相应的共同体成员就能学会他们的专业。”(17)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6页。也就是说,当我们进入某一领域的研究实践之中时,我们并不需要首先被灌输以一整套的规范、规则、方法、概念。库恩强调,尽管“一个范式就是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而反过来,一个科学共同体由共有一个范式的人组成”(18)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147页。,但“共有范式的确定不是共有规则的确定”(19)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6页。,确定共有规则是另外“第二步”的工作,“范式的存在并不意味着有任何整套的规则存在”(20)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7页。。
根据这一判断,库恩指出:“范式无需可发现的规则的介入就能够确定常规科学”,“科学家从不抽象地学习概念、定律和理论,也不从它们自身中学习。相反,这些思想工具从一开始,就是在无论是从历史的观点还是从教学的观点看都具有优先性的单元中被教授的。”(21)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8-39页。所谓“具有优先性的单元”,就是作为“范例”的“范式”。因此,在库恩那里,即使“范式”包含了“规则”之义,这规则也是“范式”的接受者从“范式”中抽象(实际上是体悟)出来的。“除了抽象的规则外,范式还通过直接模仿以指导研究”(22)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40页。。从这个意义上说,“范式是一个由科学研究工作组成的典范,它可以在某个专业化的科学活动领域内部创造一种研究传统”,它可以为“人们如何在某个领域进行科学研究提供行之有效的(working)模型,可以为人们提供有关实验方法、实验装备以及理论解释的指导”。并且,“为了尽力从自然界中得出各种结果,人们可以发展范式的各种变体,并且进行仔细推敲”。(23)大卫·布鲁尔:《知识和社会意象》,霍桂恒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72页。
因此,库恩认为,尽管单一的常规科学包含某些共有的东西,但这并不表明它们符合某种“规则和假定”(24)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8页。。因为,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科学家并不需要既定的“整套规则”。他们往往依据已有的模型展开工作,这些模型也并非一种事前给定的东西,而是在他们接受教育和相关文献研究中逐渐把握到的,模型是从其所受教育和其后钻研的文献中获得的。这种供参照和依据的模型使他们的工作体现出研究传统的连贯性。(25)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8页。正因如此,我们可以把“常规科学”理解为在既有的“科学成就”的基础上所展开的研究。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内,这些“科学成就”成为科学家共同体公认的展开进一步实践的基础。库恩认为,这些“科学成就”既吸引了“一批坚定的拥护者”,又为后来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26)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8-9页。库恩强调,具有这两个特征的科学成就,就可以称之为“范式”。(27)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8-9页。
三
由上述讨论可见,从根本上而言,库恩所使用的paradigm一词,强调的就是它的典范意义,强调的是作为典范而存在、具有范例意义的个案。它的生成和存在影响乃至决定了常规科学的基本面貌。常规科学从“范式”那里获得的不是一整套抽象的、必须遵守的规则、规范,也不是一整套现成的概念范畴体系、思想观念、方法论系统,而是主要从中“默会”出某项常规科学工作应如何着手、如何展开。(28)库恩说:“人们总是在学会理解自然的同时学会文字表达的。再一次借用迈克尔·波兰尼的有用的术语,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是‘意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它只能得之于科学实践,而不是纸上谈兵。”见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160页。“意会知识”,又译为“默会的知识”。在库恩看来,只有实际的科学工作才能得到这些知识,仅仅去研究和学会这些规则其实没有什么实际作用。
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库恩曾使用维特根斯坦的“家族相似”对“范式”加以类比说明。在追问如何明白且不引起争议地使用一些词诸如“椅子”“树叶”“游戏”时,维特根斯坦指出,我们必须“有意识地或直观地”知道一张椅子、一片树叶或一场游戏是什么。所以,必须首先把握这一场“游戏”与其他所有游戏的共有属性是什么。但维特根斯坦断定,如果我们已经把握了语言使用的方式并形成了完美使用这种方式的世界观,就不再需要这个抽象的共有属性了。因此,尽管关于“游戏”或“椅子”“树叶”等共有的属性的谈论可能对我们使用这些词有帮助,但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实际上并不存在那种可以同时且只能被应用于类似的所有成员的一组特征。我们面对一种先前未曾见到过的活动而称之为“游戏”,只是因为这个活动与我们用“游戏”所称呼的先前其他的活动之间存在着“家族相似”的关系。(29)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37-38页。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对于普遍性的这种追求是某些与特殊的哲学混乱有联系的倾向造成的”(30)维特根斯坦:《蓝皮书》,见《维特根斯坦全集》第6卷,涂继亮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其实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这种共同特征,所有的“游戏”不过是形成了一个“家族”,从而使得“它的成员具有家族的相似之处”而已。
这种对于“家族相似(类似)”的理解方式,类似于维柯在《新科学》中所讲到的“想象性的类概念”。这种“想象性的类概念”是初民“诗性的智慧”的一种产物。“诗性的智慧”是“异教世界的最初的智慧”,它运用的是“一种感觉到的想象出的玄学”(31)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82页。,“儿童们根据他们初次看到的男人,女人或事物,来认识和呼唤以后与他们有类似或关系的男人,女人或事物”(32)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第205页。,最初的民族就是根据这种诗性人物性格来运用思想和语言(33)维柯的相关考证或论述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在初民的思维中,所谓抽象的东西都是以具象的方式呈现的,“Logic(逻辑)这个词来自逻葛斯(logos),它的最初的本意是寓言故事(fabula),派生出意大利文favella,就是说唱文。在希腊文里寓言故事也叫做mythos,即神话故事,从这个词派生出拉丁文的mutus, mutus(缄默或哑口无言),因为语言在初产生的时代,原是哑口无言的……因此,最初的民族在哑口无言的时代所用的语言必然是从符号开始,用姿势或用实物,与所要表达的意思有某种关系。因此,逻葛斯(logos,即词)对希伯来人来说,也可以指事迹,也可以指实物。见维柯:《新科学》,朱光潜译,第197-198页。。从这个角度来说,一个词被赋予意义才成为概念,意义并非语词天然就具有的东西,恰如维特根斯坦所说:“哲学家们经常谈到要对词的意义进行研究和分析。但是,让我们不要忘记,词没有一种仿佛由某种不以我们为转移的力量赋予它以意义,以致人们可以对它进行科学研究,以便发现一个词真正地意味着什么。一个词具有人们赋予它的那种意义。”(34)维特根斯坦:《蓝皮书》,见《维特根斯坦全集》第6卷,涂继亮译,第38页。
由此再回到库恩的“范式”上来,我们则可以理解:虽然库恩对“范式”的用法做了“综合”与“局部”的区分,所谓“综合的用法”也首先是以“局部的用法”为基础的。从根本上来说,“研究方法、问题领域、解题标准”是从“范式”这一“源头活水”中抽象出来的,它们并不能等同于“范式”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说,“范式”就是以“范例”为标志、由科学家共同体所共享的一种更大的理解框架,它把相对较小范畴的理论和研究组织在一起。作为“范式”的“范例”发生根本性变化,那些“研究方法、问题领域、解题标准”也自然随之迅速发生变化。例如,“在古代的数个世代中,统治天文学的主流范式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早期的宇宙观察者试图在这个背景下说明所有其他的恒星现象。当然,最终由于出现了有力得多的解释,所以这个范式轰然倒塌了”(35)肯尼斯·赫文、托德·多纳:《社会科学研究:从思维开始》,李涤非、潘磊译,重庆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7页。。基于这样的理解,库恩对于“科学革命”过程进行了清晰的描述,为我们描述了一幅“科学革命”过程的路线图:前科学(无范式)→竞争与选择→常规科学(建立范式)→出现反常与危机→发生科学革命(范式动摇)→竞争与选择→新常规科学(建立新范式) 。(36)伊安·哈金:《科学革命的结构·导读》,见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5页。人们对这个路径的理解是相当一致的。但让库恩感到“恼火”的也许是,“新理论取代旧理论”的“范式转换”,竟会如此轻易地被理解成“世界观的转变”。至此,也许我们可以明白库恩为什么要着意强调“范式”所包含的“典范”的意涵了,以致于他力图将这一含义与后来他提出的“学科基质”的概念区分开来。
但是,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际的研究过程中,我们会发现,“范式”所具有的“典范”意义与“规则”意义是难以截然分开的。“典范”就意味着“规则”,“规则”不需成为一种抽象的存在(它不必变成、也根本不同于教室里的“学生守则”或实验室中的“实验室管理规定”),它就存在于“典范”之中。库恩在后来的重新思考中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说:“一些当代的哲学家已经发现有些重要情境中,规范性和描述性根本无法区分。‘实然’与‘应然’并不总是像过去看上去那么泾渭分明的。”(37)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金吾伦、胡新和译,第174页。
四
根据以上讨论,我们认为,也许将paradigm译为“典范”而不是“范式”,可以更好地凸显这个概念的理论内涵与在实际研究中的方法论意义。(38)既然“范式”已经成为学界通用的一个概念,我们认为现在已不必刻意将其修正为“典范”。但在涉及“范式”的问题时,还是需要注意区分它是以“典范”的意义还是以“规则”的意义呈现的。但在汉语语境中,“典范”的译法或许会让人执着于“范例”的个案意义而不能体会它以“范例”的方式所包容的规范、规则之义。当然,“范式”特质的丰富性使得人们常常不仅不易清晰地区分“范例”与“规则”,并且,更为“严重”的是,人们经常在“规则”的意义上将“范式”混同于源自福柯的“知识型”(39)在福柯那里,“知识型”是知识生产过程中整体性的话语(知识)关系的一种呈现,是一种在过程和结果中的生成。作为一种话语(知识)关联总体,“知识型”与在现实中相互关联的知识、科学、理论的话语体系之建构同步生成并可能随关系的变化而发生转换。关于福柯的“知识型”概念的辨析,请参阅拙文《福柯的“知识型”及其理论启示》,《中国语言文学研究》2020年秋之卷。。在实际的研究工作中,人们往往会因为这种混淆而倾向于认为“范式”发挥着“知识型”的作用,而“知识型”又往往是以“范式”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这种概念使用上的含混状况,使得厘清“范式”与“知识型”的关系变得十分必要。
关于“范式”与“知识型”的关系,我们可以联系这两个概念在我国学界中的使用情况稍加辨析。例如,在王一川看来,“知识型”与“范式”概念含义是有着明确区分的:“‘知识型’相当于特定时代的具有话语生产能力的基本话语关联总体,而‘范式’则相当于建立在它之上的有助于特定话语系统产生的话语系统模型。”(40)王一川:《革命年代的“世界学术”——中国现代文论的知识型》,《文艺理论研究》2009年第6期。如果从文学研究的角度来看,“知识型”是指或明或暗地支配整个长时段的种种文论流派的更基本的知识系统总体,“范式”则是指受到其支配的具体文论流派或思潮。因此,“知识型”所涉及的领域比“范式”更宽阔也更基本。“知识型”作为特定历史时代众多知识系统所赖以构成的更基本的话语关联总体,决定着知识系统的状况及其演变,并且在特定知识共同体成员的知识创造与传播活动中显示出来。例如,如果把20世纪初以来以语言和语言学为中心的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主流称为“知识型”,那么在它的总体氛围熏陶下成长的俄国形式主义文论、英美“新批评”和结构主义文论等都可称为“范式”。(41)王一川:《西方文论的知识型及其转向——兼谈中国文论的现代性转向》,《当代文坛》2007年第6期。亦见李西建:《多元知识构型与批评范式的创造——20世纪西方文学批评理论的知识学取向及其启示》,《文学评论》2009年第3期。
应当说,王一川的这一描述看起来很清楚地概括了“知识型”与“范式”内在而直接的关联,但这一描述更多地强调的还是二者的规则、规范之义,只不过同样作为规则、规范,“范式”是更为显在而直接的,而“知识型”是更为隐含而基本的,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像一种“潜规则”——潜在地影响乃至制约着知识生产与理论范式的生成及转移。而将“范式”理解为“文论流派或思潮”并由此突出其规则与规范的特质,在一定程度上又存在着对于“范式”所包含的“典范”意义的忽略或弃置——如果对照我们前文对于“范式”的追根溯源的分析,则可看到这样一种理解对于福柯“知识型”与库恩“范式”的意义内涵的双向偏离。实际上,这种偏离在我们反思中国现当代文论的建构历程时是极为常见的,以致于那偏离原初意义的用法似乎才是最基本的、最恰切的。
根据以上讨论,我们认为有必要从知识社会学的理论视域厘清“知识型”与“范式”的关系——这可以为我们观照、反思中国文论的知识生产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知识学理论基础。(42)限于篇幅,对下述结论性意见不再做进一步的论证展开,相关讨论可参见拙文《福柯的“知识型”及其理论启示》,《中国语言文学研究》2020年秋之卷。我们认为:
任何类型的“知识型”的生成、转换及其间所发生的知识“范式”之转移,都有其确定的社会现实、文化思想及社会学依据,就此而言,以特定的“知识型”为根据、以具体“范式”样态呈现的知识都具有其鲜明的建构特质。社会现实与思想文化之间存在的多重关系与关联,使得作为知识生产之根据或规则的“知识型”与“范式”也可在理论观照中获得对其多重层级的把握并进行深入而具体的剖析。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型”与“范式”的关系,类似于语言与言语的关系;“范式”与这一“范式”内理论与知识间的关系,亦类似于语言与言语的关系。“知识型”体现为复杂多维的话语关联,表现为在特定时空中的知识、科学、思想对于具体知识之生成发挥作用的“历史合力”;而“范式”则以“规则”的方式规范引导知识生产的实际过程,它往往要求人们以它为样板、模具,在它所包含的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规则内进行知识生产。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在知识生产的历史现实中,作为“典范”的“范式”往往会发挥极为重要的知识构建示范引领作用。
从对于知识建构所可发挥的具体范导、制约、影响等作用的角度讲,“知识型”是生成性的,“范式”则有其更显在的建构性;“知识型”是内在的、隐含的,“范式”则是外显的、直接的;“知识型”在知识的构建中形成了其确切的内在范导机制,而“范式”则往往发挥了其外在而直接的规范甚至制约作用。从知识社会史和学术史的层面上看,“知识型”是在知识生产的历史回望中归纳、体悟的结果,它是在社会文化、知识、思想、科学的总体状况之中凝聚并与具体的知识生产过程同步发生的,因而难以进行前瞻性的把握与预测;而在特定的“知识型”的平台上生成的知识“范式”则可以发挥其规范引导作用而使知识生产在此“知识型”的内在规范中得以实现,因而它可以或可能被特定集团、共同体有意识地进行规划、设计与推行。“范式革命”既以“知识型”的生成及转换为前提和基础,又可在同一“知识型”的平台上因对“知识型”所包容的多重话语(知识)关联的不同角度、层面的把握而呈现为“范式转移”,这种转移有时是剧烈的、具有革命性的,因而易为人们认定为“知识型”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