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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费视域下小微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2-12-26侯亚蒙

关键词:税费小微增值税

侯亚蒙

(安徽三联学院 财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1)

减税降费作为国家及地方政府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改革的重要体现,通过政府机构、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的共同参与和推动,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税费优惠、信贷支持政策。特别在高新技术产业、软件产业、新能源产业等,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资金实力弱、产业链议价权低的问题,向其提供更多的普惠性、特殊性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使减税降费真正为企业的产业结构调整、科研创新、经营发展注入动力。[1]

一、我国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财税政策的制定现状

自2015年以来,我国政府机关、财税部门在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方面,均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小微企业经营情况,由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工业及信息化部门等主体共同参与,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减免、信贷融资支持政策,包括长期性的税收减免政策、阶段性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尽可能降低小微企业经营与生产的税费负担。

首先,在小微企业所得税、企业增值税的税收减免方面,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低于300万元的部分,可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2021年第7号《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中规定:“自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将小微企业增值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2021年第11号《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月销售额低于15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予以增值税免征优惠。”[2]

其次,对于诸如小微企业制造研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土地使用等的税费减免方面,则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税费延迟缴纳的政策。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13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中规定:“小微企业研发活动开展的实际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按照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0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加计扣除。对于无形资产成本则按照实际发生额的200%,在税前摊销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1年第30号公告《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规定:“小微制造企业可延缓2021年第四季度各项税费的缴纳,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的延迟缴纳,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国家发改委2022年第271号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通知中规定:“2022 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税费的降低政策,在失业保险总税费率为1.5%的省区、降低至1%,工伤保险基金累积结余可支付月数为18~23个月的地区,在现行税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经营困难的纳税企业,给予土地使用税减免的优惠。”因此,以上有关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财税的政策,存在涵盖面广、内容细化、实施性强的特征,可以体现出国家层面对市场经济、企业发展的调控意识,长远来看对于小微企业的产业经营、高质量平稳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二、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对小微企业的正向影响效果

小微电商企业、线下实体企业作为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享受到了多方面的税收红利。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的统计得出,2020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总额超过2.36万亿元,其中民营经济合计共减免税收1.05万亿元,小微企业获得的税收减免、信贷资金支持为2408亿元,占比约为10%,在减轻市场小微企业经营负担的同时,有效拉动了全年GDP增长约0.8个百分点。具体到地方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影响效果,从近期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布的减税降费数据可以得出:2020年上半年,河北省共有31.59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税收减免、信贷资金等的政策支持,包括7万余户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3万户个体工商户享受经营所得减半征收,相比于去年同期增加约8.06万户。在地区应纳税费扣除、税费延迟缴纳等政策实施后,共拉动小微企业经营销售金额6684亿元的增长,为小微企业的资金流缓解、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注入“强心针”。

另外,减税政策涉及到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地方“六税两费”等,覆盖了小微企业大部分主要税种,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为小微企业的发展节约了大量资金,使小微企业能够积极的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对激发和促进市场上小微企业主体的经济活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小微企业减税降费财税政策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减税降费政策享受程度的差异问题

在新财政政策、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对于不同行业企业、小微企业的税费缴纳影响,会根据社会市场竞争激烈性、上下游供应链资源属性等的因素,而出现减税降费比例上的差异问题。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减税降费数据(2021年)显示,2020年1~12月全年,我国累计减税降费金额为23673亿元,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新增减税降费金额为16408亿元。从不同行业企业减税降费的比例方面来看,制造业减税降费金额为25811亿元、批发零售业减税降费金额为15891亿元、金融业减税降费金额为3920.99亿元、农林渔牧业减税降费金额为714亿元、住宿餐饮业减税降费金额31亿元。

根据以上不同行业减税降费的统计数据可以得出,2021年全年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的政策享受程度,存在着所处行业、产业链关联度等层面的差别。其中与国内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密切相关的小微企业,所享受到的减税降费政策、减税降费税费金额较大。[3]52-53而其他参与农业、林业、渔业、牧业、住宿业、餐饮业的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的减税降费财税政策、减税降费税费金额较小。其中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宣布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的销项税由10%降至9%,但其他行业减税降费政策的优惠力度较小。因此,国家财税机关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通常缺乏系统性、长期性,导致小微企业本身的纳税筹划、税收缴纳,存在不稳定的波动状况,由此带来产业规划、税务运作的风险。

(二)小微企业层面的税收筹划与管理问题

1.小微企业税收项目、税费筹划与整合的不合理问题

不同小微企业在税收项目缴纳的过程中,不仅涉及到以上提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税、工伤保险税等的基本税费,还包含其他土地使用费、行政管理费、价格调节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等的非税项目税收。

但当下小微企业对于非税项目的财务审计、税收筹划管理,却并未建构起统一的征税项目、税收费用管理机制。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税费一般情况下,是由出租方联同个人所得税一起缴纳,但若出租方不交则只能由承租方缴纳。而在行政管理费、价格调节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等的税费缴纳方面,也存在着税基不明确、税收金额核算不清,以及小微企业在经营不善、效益亏损的情况下,还要继续缴纳税费的现象,长此以往将造成小微企业产业经营的困难。

2.减税降费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持久度的波动问题

面对小微企业原材料采购、人员聘用、生产经营成本的持续上涨,减税降费财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所面临的税收压力。但由于税收费用在小微企业的整个资产体系中,所占据的比例并不高,因此减税降费政策对小微企业的正向促进作用并不明显。

一是小微企业在激烈的社会市场竞争中,其本身具有的话语权、议价权较低,与之相关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会要求小微企业的原材料采购、业务经营,让渡出绝大部分的税收优惠,使得现有减税降费政策的效果大打折扣。[4]二是国家财税机关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通常缺乏系统性、长期性,导致小微企业本身的纳税筹划、税收缴纳,存在不稳定的波动状况,由此带来产业规划、税务运作的风险。

四、减税降费政策视域下小微企业财税业务优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策略

(一)构建小微企业内完善的减税降费政策体系

2019年初,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主体,发布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的政策机制,明确在2019~2021年的时间段内,实施有关小微企业的更加强有力的税收减免政策,包括小微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等税费的减免政策优惠。

这一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实施的发展背景下,不同行业企业内部在财务会计核算、税费审计与管理活动的开展,应建立完善的财务信息核算、税收筹划制度体系,对涉及到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款,作出及时的财务会计核算、数据指标整理。如针对以上多种税务核算与管理要素,将税务要素分为主要纳税项目、非税项目,依据新税法中有关小微企业税务类型、经营税率、退税比率等的规定,安排专业的财税管理人员,参与到基本税收筹划、其他非税项目信息的统计与整合之中,开展一系列经营税务的核算、增值税进项发票的及时申报抵扣,来为企业的现金流控制、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二)优化内部的税收筹划、风险管理

1.优化内部税收征管程序、减税政策享受制度

在国家低税率、严征管的税收优惠背景下,小微企业税收征管、减税降费政策使用的工作执行,也要根据企业内部的固定与流动资产、产业经营发展状况,设置一整套明确税基、简化税收征管的执行程序。

首先,相比于其他小微企业而言,工业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小微企业,能够享受到更加多的减税降费政策,但也有着更加复杂、更长的税收征管程序,这就带来了税收征管方案的更大调整空间。小微企业可以通过成立新公司、增加高新技术研发费用,来简化与调整企业税收征管流程、销售无形资产等服务类产品,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企业增值税税率6%、9%、13%,以及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优惠政策,当研发费用未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扣除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100%。

其次,针对小微企业税收减免话语权、议价权较低的现实状况,要制定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在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业务经营税费计量方面,尽最大程度争取纳税减免利益,拒绝缴纳与自身不相关的土地使用费、行政管理费、价格调节资金、城市维护建设等税费,实现企业内税务筹划管理工作、产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2.整合小微企业的税收项目、防范与控制税务风险

小微企业面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失业保险税、工伤保险税等的基本税费,以及其他土地使用费、行政管理费、价格调节资金、城市维护建设费的非税项目,要依据现有的税收减免政策,对企业内的盈利或负债金额、税收金额,进行全方位的会计信息统计、分析与整合。在此基础上,改进原有的产业结构、产品生产经营方式,并开展小微企业内产品加工制造、物流运输等业务,以及土地使用费、行政管理费等费用的分类税收核算,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加计扣除税等税费方面,享受双重的税收减免政策,降低小微企业整体上的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对于不同税收项目、应纳税费的风险控制,要在充分了解当下税务风险政策的情况下,合理设置企业内部有关产业经营、产品生产、市场营销的制度内容,结合企业自身的税种、业务类型,对小微企业的应税项目、税费减免操作进行全流程控制,尽可能在减税降费政策支持下,做到合法纳税、杜绝偷税漏税。[5]如小微企业内部可更加细化税收业务分类,调整现有的税费核算模式,加大科技研发的费用投入、提高研发税费的加计扣除金额,或者将与之相关联的其他税收业务,归为工业制造、现代服务等的类型来缴纳增值税,优化小微企业纳税税费、经营执行流程,从而增强企业产业结构升级更新、经营发展的内生动力。

总之,通过以社会市场经济引导、导向为主要目标,制定出与社会经济供求、产业结构调节相关联的减税降费政策,结合社会市场规模、消费形势,开展小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高新技术税收等税费减免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可提升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质量、带动企业经济收益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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