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时代所需与和而不同
2022-12-25董芳芳刘爱军
董芳芳,刘爱军
(哈尔滨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5 )
21世纪之始,坚守平等、共同合作、维护安全与相互包容,已经逐步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党的十八大会议强调:“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1](P37)党的十九大会议进一步提出:“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2](P25)当代中国的发展观不仅强调科学自主的发展、开放共享的发展、协调绿色的发展乃至创新驱动的发展,更强调一种共同合作、互利互惠的发展。和平与发展依然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竞争和矛盾始终成为世界发展中的常态。但是,各国之间的竞争应当是良性的而不是恶性的竞争,应当在相互竞争中寻求广泛的合作,达成普遍的共识,扩展共同的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彰显了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世界现实与未来发展中的利益关切与责任担当,它也为当今世界国际关系良好有序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理念,开辟了一种新愿景。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产生的社会现实基础及其历史文化根源
由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而造成的世界各国之间与日俱增的依存度,迫切地需要国与国之间在相互尊重各自发展道路模式与文化传统的前提下来实现利益上的共同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Community Consciousness of Human Destiny)的提出,不仅具有世界经济政治形势深刻变化的社会背景,也具有全球性问题不断凸显的现实根基;不仅具有全球文明整体发展背后的深厚客观历史文化基础,也具有源远流长的儒家优秀传统文化智慧的有力支撑。
第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是全球经济政治形势深刻变化的产物。
21世纪之始,国家与地区间相互依赖的程度旷古未有,世界经济政治形势正处于深刻变化之中。寻求一种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发展新常态,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的普遍共识。在国际事务中,非国家行为主体的功能越来越明显体现出来。世界范围内的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所产生的整个社会结构,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化。因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因文化多样化与社会信息化的持续推进,当今世界的政治形势正持续发生深刻复杂的变化,全球国际格局和国际秩序正处于加速调整演变时期。面对全球化时代下世界经济政治形势的众多变化,人类必须以一种以往所没有的政治智慧和精神来予以回应。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在通过不断调整各自社会发展中的战略举措,通过推动自身的变革创新,通过转变自己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调整自己的经济结构,来进一步开辟自己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此时,人类社会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都需要打造一种命运共同体意识,通过采取对话与合作的方式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和全球性的共享式发展。
第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是人类社会面临诸多全球性问题的产物。
与以往任何一个时代相比,当今世界各国和人民对于同呼吸、同发展、共命运具有了前所未有的紧迫感和共识感,这是因为人类社会发展正在遭遇前所未有的全球性问题的挑战。全球化的市场和消费使得有效的人类生产资源日趋枯竭,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围绕市场重新配置存在种种价值观上的冲突。而在帝国生活方式和全球资本逻辑的宰制之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依然存在巨大的贫富差别,不同的国家、地区之间的经济冲突、政治冲突、文化价值冲突,乃至局部地区的军事冲突仍时有发生。此外,工业化革命所带来的现代消费主义,现代物质主义时代的来临,其导致的一个直接性后果便是生态危机、能源危机等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挑战。而在消费至上、享乐至上推动背后的全球性腐败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全球性的合作和全球性的治理也显得日趋重要。同时,因利益和价值冲突所衍生的全球性恐怖主义,以及全球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也需要全球力量的支持与合作才能予以迅速和有效地化解。
面对如此众多的全球性发展困境,任何国家都难以将自身置之度外。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不能仅仅独善其身,更要具有兼济天下的情怀。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和民族,只有秉持一种同舟共济、携手前行、权责共担、利益共享的发展和交往理念,即拥有一种普遍的全球意识,才能最终增进人类的共同利益。在发展过程中,互相拆台、损人利己、他国威胁,于人于己都是一种坏理念,一种错价值,都必然无法面对21世纪人类所时刻面对的全球性发展困境。人类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需要世界各国秉持一种只有一个地球的“极限意识”。当代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全球性的、普遍性的问题,必然要求人类改变观念与转换思维方式。不仅要强调矛盾辩证法更要注重和谐辩证法,不仅要有分析性思维更要有整体性思维。一些国家持有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零和思维、丛林法则,将很难最终彻底和有效化解问题本身。新时期的人类发展,需要在利益追求上坚守普遍性、包容性、平等性、共享性,只有如此才会在全球化的时代将不同的国家和民族凝聚在一起,来面对人类发展中所出现的共同的困境和问题。化解全球性的人类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也将十分有利于一个国家发展中所出现的内部矛盾的化解与内部困难的排除。每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民族国家,在全球化的时代都应当成为全球治理(global governance)的参与者、合作者、倡导者和推动者,其自身也将最终因此而成为最终的受益者。总之,面对机遇与挑战共存的人类世界发展,必然需要一种能够治理全球问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此来使各个共同体成员把握机遇和回应挑战。
第三,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是全球文明整体发展史的产物。
作为一名研究全球史的历史学家,威廉·麦克尼尔(William H.McNeill,1917~2016)在其出版于1963年的《西方的兴起:人类共同体史》这部名著中,以全球史的视野为我们呈现了中国、印度、中东、欧洲等不同的世界主要文明,而正是这些不同文明之间所实现的文明互动才使得人类跨越了民族、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种种藩篱。尽管麦克尼尔因为将人类历史划分为中东统治的时代、欧亚文明均势的时代和西方统治的时代这三个历时性的阶段,从而暴露出一种简单的线性历史思维的限制,但他以运动变化的辩证思维来审视全球文明整体的发展史,主张不同文明之间的互动交往是实现文明演化与历史变革的基本动力,这的确具有深远的思想意义和现实价值。透过全球文明的整体发展史,我们再次以历史性的视野看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这一价值理念对于人类文明发展的意义。
第四,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是儒家中华优秀传统思想文化的产物。
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当代中国基于当今世界新形势并结合自己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所提出的中国判断和中国答案。以和为贵与协和万邦之道,集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的意义与价值。“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论语·学而》)“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上》)“计利当计天下利”的天下情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类共同价值,“四海之内皆兄弟”的世界胸襟,都无一不彰显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背后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全球化时代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由过去的天涯海角成为如今的近在咫尺。国家与国家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更需要的是一种和谐的思维与和谐的理念。以儒家“和”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历久弥新、弥足珍贵,无疑成为当今化解世界难题所提出的中国方案的深厚历史文化根基。
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科学意涵及其基本内容
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一种能够为21世纪的人类提供共同合作、共同发展与共同进步理念的意识,这种意识若要最终成为一种全球性的共同价值和现实的实践力量,当然需要漫长的过程,不过,这一点并不能遮蔽这一意识所具有的熠熠光辉。当然,把握好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基本内涵和内容,无疑是我们探讨相关问题的基本理论出发点。
就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内涵而言,它首先应当被理解为一种精神共同体意识。“共同体”这个词,可以被放置于不同的领域而具有不同的涵义。例如,共同体有经济共同体、政治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法律共同体、道德共同体、宗教共同体等等不同的称谓。社会学中的“共同体”一词,最早是由德国古典社会学家滕尼斯在其《共同体与社会》中引入的。他认为:“血缘共同体作为行为的统一体发展为和分离为地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直接表现为居住在一起,而地缘共同体又发展为精神共同体。”[3](P65)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属于滕尼斯这里所谈的精神共同体意识,它指的是对现在和未来世界发展的一个充满善意、并具有全球性战略远见的良好期盼,它承载着互利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与全球共同发展的新理念。作为全球化时代所需要的一种交往理念,作为一种精神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社会发展中所应当坚持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价值互认等集体主义和合作主义意识,其在经济领域体现为合作共赢,在政治领域体现为相互信任,在文化领域体现为互相认同,在安全领域体现为共同维护,在外交领域体现为相互包容。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生动的情感术语,更为强调的是全球化时代下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的合作共赢,它真实地表明了当今和未来世界各国的发展都离不开“他者”的存在,都不可能实现所谓的独善其身,都与其他国家的境遇脱离不了干系。
其次,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实质上还是一种体现了以人为本、合作共进的利益共同体意识。因利益而形成共同体,共同体的实质是一种利益的共同体。但是,利益的共同体需要通过合作共赢来实现。因此,利益的共同体最终体现的是一种合作的共同体或命运的共同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中,平等、合作、安全、共赢、共享、共存、共商、共建、求同、存异、交流等一系列范畴,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体系建构的基本范畴。作为一种人类现实与未来发展应当秉持的发展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与国家利益至上是不冲突的。全球化时代下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利益交融格局,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发展活动中的一种新常态,其必然需要一种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与运用,以便共担责任、共享利益与共同发展。
再次,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指的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社会意识。有的学者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导和行动,正以另一种思维为‘自由人的联合体’创造契机。”[4](P41)“探索理想社会之路依旧敞开,而对于实现‘自由人的联合体’来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不失为一种积极的现实行动。”[4](P44)于是,“人类命运共同体”被等同为一种理想社会,被等同为马克思所谈论的由自由人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真正的共同体即共产主义社会。这种有关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理解,实际上是对我们当代中国所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一种极大的误解。抱着这种误解,便会乐观地认为不同社会形态的人们会真正走到一起,并奢谈人类命运共同体与马克思的理想社会具有理论与现实的等同之处。事实上,与其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同为一种理想社会,倒不如将其看作是全球化时代解决国家与地区之间冲突以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思想方法与思维准则。人类命运共同体背后总是伴随着“人类命运共同意识”这一概念。共同体不同于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当然不应当解读为一种理想的社会。马克思意义上的真正共同体实际上具有强烈的阶级分析色彩,因此由自由人联合体而构成的真正共同体,实际上是共产主义社会中所存在的、以自由个体的全面发展为条件的共同体,而实现的力量则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掘墓人——无产阶级。在这样一个理想的社会中,共同体中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便成为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最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彰显了个体发展中的共同体向度。在马克思的思想理论视野中,共同体与个体成为表征人类存在方式的一对主要范畴。在他看来,共同体的存在主要有三种主要类型: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原始共同体或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主要指的是包括亚细亚共同体、古代共同体、日耳曼共同体在内的前资本主义共同体;以协调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共同体,指的是以国家与阶级形式而存在的虚幻的政治共同体或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共同体,以及以货币与资本形式而存在的抽象的共同体;以自由人联合体为基础的真正共同体或人道主义共产主义共同体。马克思有关共同体问题的思考昭示我们:个体的发展史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因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5](P409)。但是,个体的自由发展永远离不开个体存在于其中的共同体的发展,因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6](P199)。在不同的共同体中,个体的发展也会有不同的表现,不同的发展结果。全球化时代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是当今世界中的个体实现其发展所需要的一种共同体意识,在这种共同体意识的价值导向之下,当代个体的自由及其发展才会真正得以实现,而全球治理体系也将最终不断合理化和完善化。
就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内容而言,习近平曾两次对其进行了系统性的集中阐述。第一次集中阐述出现在2015年9月28日纽约联合国总部第70届联合国大会的一般性辩论中。当时,习近平发表了《携手构建合作共赢新伙伴 同心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讲话。在讲话中,他从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等五个方面系统阐发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具体内容。[7](P521-526)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具体内容的第二次全面阐述出现在2017年1月18日的日内瓦演讲中。当时,习近平发表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旨演讲中。在此演讲中,他再一次全面具体地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五个具体方面的内容:通过坚持对话协商、共建共享、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绿色低碳,来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7](P537-548)近几年来,尽管国内一些学者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内涵进行了较为丰富而殊异的理论探讨,但是在围绕共同安全、共同发展、责任共担等方面则逐步形成了一种理论共识。
三、合作共赢与和而不同: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双重维度
当代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正急切呼唤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全球性范围内的牢固树立与广泛传播,而共同利益观、全球治理观、可持续发展观、国际权力观,则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提供了坚实的价值观基础。我们发现,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来重新审视中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之间的关系,则中国与非洲从来都是命运共同体,中国与东盟、亚太、拉美等许多地区也是命运共同体。
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凸显的是共同发展、共同价值、共同利益、全球治理、相互依存的国际权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基本价值观。承认人类在生存、健康、安全、自由、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普遍价值的前提下,跨文化的对话、协商与合作便成了当代的主题,而且要以全球性的国际体系、国际规范和国际机制来共同面对这些全球性的问题。于是,商品资本、技术信息、人才人员国际流动也因此成为一种常态。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指引下,各个国家既要注重本国发展也要促进他国发展,既要追求本国利益也要对他国利益进行合理关切,既要谋求本国的发展也要考虑如何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如何实现各国共同利益。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不仅是一种具有创新性的外交理念,它更是人类新千年应当坚守的一种具有普遍性和世界历史意义的发展理念,这种理念必将成为一种具有全球意义的人类共同价值。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前提,是承认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社会制度,采取的是不同的发展模式。但是,这些特殊性的差异并不影响国与国之间的和谐共处。世界历史交往中的相互依存与利益交融,必将形成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
具体讲来,一方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需要各个国家和民族秉持合作共赢、互惠互鉴、相助互信、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不仅要发展,更要和平发展、共同发展、合作发展,只有避免产生重大冲突、重大伤害的危险行动,一种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才能得以建立。“迈向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当今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实现脱离世界安全的自身安全,也没有建立在其他国家不安全基础上的安全。”[8]一个国家的发展,要有深远的世界历史眼光和广阔的世界历史视域。“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只有自己好,别人才会好;只有别人好,自己也才会好。利益追求中的辩证法告诉我们,只有兼顾好自身利益、他人利益以及高远的人类利益,才能在共赢的良好局面下实现自我的发展。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已经日益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新常态。他国威胁论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自私自利的、狭隘的自我中心的表现。每一个民族和国家都有自己的发展梦想,命运共同体意识将凝聚每一种梦想,最终形成人类千年世纪的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梦想。“一带一路”、“亚投行”的具体战略举措,即是命运共同体意识在实践上的具体展开。
另一方面,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更需要各个国家和民族秉持“和而不同的”思维模式与交往原则。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交往理念,必然要求我们在国家与国家的交往中避免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必然需要命运共同体各方利益主体采取“和而不同”的思维模式。“坚持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努力把握人类利益和价值的通约性,在国与国关系中寻找最大公约数。”[9]西方的归纳法寻求的是取同略异,而中国的“和而不同”“理一分殊”恰恰强调的是求同存异。全球化思维与在地化行动是合二而一的(Think globally,Act locally),二者有效结合才能铸就全球多元主义、全球共同体意识的存在。“和而不同”思维真正得以坚守和实践的出发点是要敢于、勇于和积极地承认差异,承认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民族与历史文化的差异、政治制度与体制的差异、发展道路与模式的差异、信仰与价值的差异。“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发展道路多样化,尊重和维护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相互借鉴,取长补短,推动人类文明进步。”[1](P37)就文明而言,既有东方文明与西方文明的不同,也有中国文明与印度文明的不同。正是这些不同的文明之间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才共同编织成了一幅多彩的人类文明发展的美丽画卷。
可见,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前提是尊重文化的差异性和利益的多样性。“人类作为命运共同体,必须倡导文化多样性,尊重文明的多样性。这种文化多样性既是对文化个性与特殊性的表达,也是人类共同文化品质的展示。”[9]不同的文明之间绝对没有优劣之分,有的只是特色之别,不同的文明与文化之间要包容互鉴。只有在承认文化差异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不同文明类型间的兼容并蓄与交流互鉴。只有在承认利益差异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真正交流与合作。“迈向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首先要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客观理性看待他国发展壮大和政策理念,努力求同存异、聚同化异。”[8]国家利益与人类利益、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完全是一致的。不承认不同的国家利益、国家治理的所谓的全球一致的利益和治理,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不承认差异的以同裨同,这是同而不和的“小人”思维。和而不同思维真正得以坚守和实践的落脚点是共同发展,它力图实现的是长期而稳定的周边环境和全球性繁荣,形成的是能源与资源的全球性交往的畅通,以此才能打破缺少公平与正义的世界旧秩序、旧格局,形成你中有无、我中有你,我离不开你、你离不开我的充满全球公平与正义的世界新秩序、新格局。
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更集中地体现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应当秉持和而不同的思维方式。在处理国际事务时,既要避免狭隘的单向思维而时刻注重共商、共建、共享、共赢,也要在寻求共同利益发展时始终不漠视一个国家和民族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传统、发展道路模式以及自我利益诉求。“迈向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不同文明兼容并蓄、交流互鉴。”“要促进不同文明不同发展模式交流对话,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交流互鉴中共同发展,让文明交流互鉴成为增进各国人民友谊的桥梁、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动力、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8]只许我发展,不准别人发展;只要我发展得更好,不管别人的更坏,这是与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所要求的和而不同思维相悖的一种典型的形而上学思维。“理一”背后必然要求存在着“分殊”作为基础,各个国家在处理国际事务的时候,应当坚守全球化与地域化、世界化与本土化、世界性与民族性、普遍性与特殊性、传统性与现代性之间的辩证统一。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必然要求在普遍性利益诉求的过程中,不断追求一种政治的多极化、经济的均衡化、文化的多样化、安全互信化、环境可持续化的和谐世界观。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背后所彰显的“和而不同”思维理念,凸显了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特殊性与普遍性相统一的辩证法精神,它要求我们在不断对话和合作中来共同增进人类的福祉和利益。
综上所述,当今世界与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必然不断面临种种困境、矛盾和冲突,只有打造一种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直面这些问题并最终将其化解掉。“人类是一个整体,地球是一个家园。面对共同挑战,任何人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人类只有和衷共济、合作共生这一条出路。”[10](P424)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必将首先在中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然后在全世界生根发芽,逐渐成为一种具有全球意义的共识价值,并最终使其成为不同民族和国家为实现自身梦想而奋起航行的一座灯塔。在这一思想航灯的指引下,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将不断走向充满理想和幸福的明天,新世纪的人类社会个体也将更加享受到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所带给他们的无尽的福祉!尽管这条道路充满了种种挑战和不确定性,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毕竟承载了人类现实与未来发展的众多美好愿景,以这样一种充满人类智慧的睿识来引领人类社会的发展,才会迎来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