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28项举措为国家“碳达峰”作出北京贡献
2022-12-25
经过多年努力,北京节能低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21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12年分别累计下降48%和38%,碳效、能效水平始终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基础良好。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近日,北京市政府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动全市继续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工作。
1 立足实际定核心、明原则
在北京市“双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实施方案》定位立足实际,落实《国家达峰方案》“十大碳达峰行动”工作任务要求,发挥北京市资源优势,围绕“效率引领、科技支撑、机制创新”三方面,积极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作出北京贡献。
(1)强化效率引领。
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推动能源资源利用从全国领先逐步达到国际先进。
(2)强化科技支撑。
提前布局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研发,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
(3)探索机制创新。
推动标准制定、市场机制建设,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2 分期规划五年、十年“小目标”
实施方案目标清晰,聚焦“十四五”和“十五五”两个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期,提出了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
(1)“十四五”期间。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保持省级地区最优水平;安全韧性低碳的能源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明显进展;具有首都特点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碳达峰、碳中和”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4.4%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2)“十五五”期间。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部分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基本建成;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率先取得显著成效;“碳达峰、碳中和”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3 7方面28项措施书写“双碳”新篇
(1)构建差异化绿色低碳发展格局。
中心城区要持续疏解非首都功能,以低碳化为导向推动城市更新。平原新城要加强低碳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实现低碳发展转型升级。生态涵养区要以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为抓手,探索“碳达峰、碳中和”路径。
(2)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
在张家湾、宋庄、台湖等特色小镇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样板,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
4 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构建绿色低碳经济体系
(1)强化低碳技术创新。
推进能源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行动,围绕新能源利用、智慧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智慧交通系统、氢能、储能、建筑零碳技术、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森林增汇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攻关。充分发挥“三城一区”主平台作用,在智慧低碳能源供应、低碳交通和低碳建筑等方面逐步形成完备的技术支撑能力,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绿色技术创新中心。
(2)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咨询和智能化技术服务新业态,积极推动国家鼓励的绿色技术和服务的出口。
(3)推动产业结构深度优化。
持续推进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调整退出。合理控制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增长,持续开展数据中心节能降碳改造。
(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健全废旧物资和材料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到2025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80%。
5 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能耗强度,促进社会主体积极主动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供热系统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能产品惠民等工程。强化能源精细化、智能化管控。
(2)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
按照“节能、净煤、减气、少油”总体思路,实现化石能源消费总量逐步下降。加强应急备用和调峰电源建设。
(3)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
到2025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80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市外调入绿色电力规模力争达到300亿千瓦时。到2030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比重约为15%。
6 推动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1)大力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到2025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力争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5%。力争累计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规模达到500万平方米,力争完成3 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新增热泵供暖应用建筑面积4 500万平方米。“十五五”期间,建筑领域碳排放持续下降。
(2)深度推进供热系统重构。
坚持可再生能源供热优先原则,统筹实施智能化控制、供热资源整合、热网系统重组等措施,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热比重。
(3)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
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6.5%,公交、巡游出租、环卫等公共领域用车基本实现电动化。到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比例不低于40%,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10%,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8%。
(4)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研究建立适合本地生态系统的高碳汇、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树种库。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45%,森林蓄积量达到3 450万立方米。“十五五”期间,森林覆盖率持续增长。
(5)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
加强对甲烷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的监测统计和排放控制,开展示范工程建设。
7 加强改革创新健全法规政策标准保障体系
(1)着力构建低碳法规标准体系。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建筑绿色发展等方面地方性法规政策制修订。加快地方节能、低碳标准更新升级,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推动节能、低碳产品认证。
(2)提升统计、计量和监测能力。
建立市、区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
(3)完善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制度。
研究制定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办法。实施低碳领跑者行动,形成一批绿色低碳的灯塔企业。“十四五”期间,市管企业率先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实现所属建筑、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尽用。
(4)持续完善政策体系和市场机制。
继续完善碳市场要素建设,创新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和碳普惠机制。做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建设。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
(5)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先行示范。
开展低碳学校、低碳社区、低碳建筑创建活动。
8 创新区域低碳合作机制协同合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1)弘扬冬奥碳中和遗产。持续推进北京市大型活动的可持续性管理标准及体系建设。
(2)推动京津冀能源低碳转型。
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
(3)加强区域绿色低碳合作。
促进区域节能环保、新能源开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支持头部企业加强资源对接。推动京津冀规模化、协同化布局氢能产业,打造氢能产业集群。积极开发区域林业碳汇项目。
(4)深化国际合作。
深化与国际友好城市和国际组织的低碳政策对话、务实合作。支持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推动低碳技术转移和服务输出。
9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实施保障
(1)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率先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2)开展动态评估。
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动态评估机制。根据国家总体要求、技术进步等情况,科学优化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