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就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2022-12-22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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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完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电力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十四五”期间国家组织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为推进工程顺利实施,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着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绿色低碳,经济高效;创新驱动,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农村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装备水平不断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初见成效,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得到全面巩固提升,全国农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7%,综合电压合格率不低于99%,各地结合实际差异化制定本区域发展目标;农村地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显著提升,消纳率保持在合理水平;电能替代持续推进,农村地区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逐步提升。
征求意见稿指出,加强网源规划建设衔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做好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
征求意见稿同时提出,通过合理规划布局电源点,加强负荷转移联络通道建设,逐步解决边远地区农村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在合理供电范围内有序推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份公共电网延伸覆盖。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可再生能源微电网,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柴油发电机等,有效提升边远地区电力普遍服务水平。做好农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服务电动汽车下乡,推动农村绿色交通出行。统筹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和农村“煤改电”,推动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提到,提升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并做好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服务。
征求意见稿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贫困地区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的政策要求,聚焦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地区、革命老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电力保障。精准升级农村电网,提升农村电网现代化水平,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做好高标准农田配套电网建设,保障农业生产电气化需求,保障粮食稳产增产;做好农村新型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供电服务;满足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新业态用电需求。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就是服务农村产业电气化、服务农村生活电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