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收减免政策下的小微企业税收筹划
2022-12-19刘勤勤
刘勤勤
(贵州商学院,贵阳 550000)
1 引言
中国中小型企业数量庞大、分布范围广,且大多属于民营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而遇到百年未有的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多数集中于传统行业、竞争力较弱的小微企业受到了严重冲击,进而生存艰难。为了促进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大幅降低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助力企业发展。但是,多数小微企业经营者纳税意识较薄弱,税收筹划不到位,导致税收减免政策未发挥出最大效益。因此,分析和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和税收弹性降低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从身份选择、会计确认等方面给出小微企业筹划空间,规避涉税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 文献综述
2.1 小微企业的重要性及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小微企业群体发展迅速,据统计至2021年末,全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达4 800万户,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为社会提供了大量的物资和服务,在产业、技术创新、提供就业机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小微企业在社会竞争存在一些劣势,导致在经济动荡期面临生存危机。高学功(2019)认为市场发展环境不够完善,如经济结构不合理、融资流程复杂等问题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其优势的发挥。疫情发生以后,市场环境进一步恶化,导致小微企业发展困难重重。李志萌、盛方富(2020)调研了疫情以来小微企业的发展情况,指出部分小微企业因为收入较低、资金周转困难、固定成本过高等问题无力支撑,面临破产,导致社会就业需求降低。
2.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
近年来,国家政策多维度扶持小微企业,叶美萍、陈玉琢(2019)将近10年间我国针对小微企业颁布、施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总结了优惠政策从税率优惠方式、减计标准等方面都有调整,小微企业的范围也不断被扩大。于芳芳(2022)认为在不同文件中“小微企业”的具体界定范围并不相同,分不同税收界定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2.3 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研究
最近学者们对小微企业税收筹划由单一税种向多税种覆盖研究,考虑不仅是税收筹划策略,还有税收政策施行效果、企业管理、融资等方面。龙凤好(2017)梳理了营改增后小微企业税收适用的各项政策,对小微企业税收筹划工作进行梳理并提出建议。陈静怡(2022)认为小微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风险高、对税收筹划意识不足,分析了小微企业筹划存在的问题,从融资、投资、经营管理等多方面提出筹划建议。
国内学者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研究较多,但2019年以来,小微企业认定范围扩大,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相关政策制度变动频繁,部分研究出现脱节。本文依据最新的普惠政策对小微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研究,从增值税、所得税等多方面探讨,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帮助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目标。
3 新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企业恢复正常经营、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我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支持政策,切实助力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增强风险抵抗能力,以顺利渡此难关。除符合条件的“三新”研发支出、残疾人员工工资加计扣除的普惠政策外,最新优惠政策如下。
3.1 减免增值税
自2021年4月起至2022年末,我国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起征点调至15万元(按季度为纳税期的起征点为45万元),未达到此标准的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至2022年末,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税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税率预缴增值税的免预缴。
3.2 企业所得税减免
自2021年至2022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0万元部分,减按12.5%计入,适用20%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2022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适用20%所得税税率计算所得税税额。小微企业实际税率如表1所示。
表1 小微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单位:%
3.3 地方“六税两费”减征
自2022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地方缴纳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除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征50%。
3.4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款
制造业中的小微企业于2021年11月至12月,2022年2月至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缓缴纳上述全部税费,延缓期限为6个月;2022年9月1日起,按照税务机关新公告,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4 小微企业增值税筹划方案
4.1 开设分公司,合理规划税款
小微企业是企业的资产规模、从业人数及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限额的企业。若希望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考虑将关联的业务拆分,成立分公司,一方面可以使其达到标准享受优惠,另一方面企业间的业务可以代开发票,增加增值税进项抵扣额。例如,2022年4月后,一个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8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3%,将生产部门独立出去成立分公司,并使其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该小微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300万元,适用3%征收率属于免征增值税。则其节税金额为:300×13%=39万元。当然,其他时期可能无法享受到免税的税收优惠,但是可以通过适用税率降低、进项抵扣等方式达到节税目标。
4.2 纳税期限的选择
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缴纳期限有月度和季度两种。如果企业收入比较均等,每个月份收入相差不大,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以选择按月申报缴纳;若纳税人的收入不均衡,尤其是考虑到受疫情影响,收入波动较大,则建议选择按季度申报,更大可能符合小微企业的范围标准。
4.3 开具合适的增值税发票
按照2022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公告,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末,符合免税条件的企业如果放弃免税、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税款。因此,小微企业在销售商品、服务时应优先考虑开具普通发票给购买方。当然应合理规划,不能过度追求低税率,影响企业发展。
5 小微企业所得税筹划方案
5.1 收入确定方式的选择
小微企业可以结合以往的销售情况,选择适当的收入确认方式和收入确认时间,使其符合小微企业的更优惠标准范围,享受更大的降税优惠。例如,一个工业企业年终核算时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6万元,公司员工总数为70人,资产总额为4 000万元,则可以考虑年末的部分销售业务采用分期收款,约定部分收款期为年后,降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可约定部分为年后收款。方案一:将306万元全部确认在本期,则应交企业所得税税额为306×25%=76.5万元。方案二:将收入6万元延至年后确认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为100×2.5%+200×5%=12.5万元。很明显,方案二大幅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款。
5.2 调整费用归类,加大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宣传费及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都有扣除标准,合理管理相关费用的开支预算,使整体费用扣除金额最大化。假如企业业务招待费较多,扣除标准较低,可以考虑将部分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招待费归为企业业务宣传费,广告宣传费扣除比例较大且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从而增加扣除金额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节约税额。例如,一个小微企业年度的销售收入为310万元,发生的业务招待费5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发生额的60%即3万与销售收入的5‰为1.55万元的较低者,即扣除金额为1.55万元。方案一:如果按照实际业务招待费申报,会计利润调整至应纳税所得额时增加3.45万元。方案二:如果将2万元作为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1.2万元,调整增加0.8万元,剩余的3万元计入广告宣传费,可以全部扣除。相比方案一,应纳税所得额少2.25万元。
5.3 结合公益性捐赠,调整应税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第九条规定,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通过公益性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捐赠)支出,在会计年利润总额的12%以内部分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扣除,当年超出扣除标准的,可以结转之后3年内税前扣除。由此可以得出,企业欲享受捐赠税前扣除的优惠需通过公益性组织或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如若企业直接找到捐赠对象捐献,则不能享受此优惠。因此,捐赠之前应合理选择捐赠方式。
第一,捐赠形式选择。捐赠形式为资金,如果捐赠资金符合相关规定并且金额在会计利润12%以内,即可扣除;如果捐赠的是物资,则需要考虑是自产还是外购物资进行捐赠。假设一个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310万元,捐赠额控制在利润12%以内。方案一:捐赠现金10万元,捐赠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方案二:捐赠物资为自产物资,若自产产品成本10万元,销售价款12.5万元,则减少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增值税减免的基础上)。捐赠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10-12.5+2.5=300万元(12.5万元为限额内捐赠支出;2.5万元为视同销售所得调增金额),相较于方案一,企业所缴纳税款没有变化,但是捐献价值增大。方案三:若捐赠物为外购产品,价格10万元,增值税10×13%=1.3万元,总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为11.3万元。捐赠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10-11.3=298.7万元,相较于方案二,减少所得税税额1.3×5%=0.065万元。但是付出的成本为11.3万元,即节约的所得税不足以弥补购货损失。总结以上分析,增值税免税的基础上方案一和方案二税额并无差异,但是方案二可以帮助企业清理存货,增加市场流通的产品数量,起到宣传企业产品的作用。
第二,利用疫情阶段的捐赠政策。2020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指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捐赠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用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捐赠,一是可以减低企业税负,更大程度降低税款;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受全国人民关注,疫情物资捐赠对企业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有很大好处,可以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小企业可以适当筹划公益性捐赠,合理降低税负的同时增加社会影响力、提升产品和企业知名度。
5.4 合理利用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多项加计扣除政策优惠,例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100%、雇佣残疾人员工工资可以加计扣除100%、购入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扣除等。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适当利用加计扣除的相关政策,加大研发力度、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等,在减少税款的同时也履行了社会责任。
6 结语
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对增强社会经济活力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我国一直关注着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应该实时关注、解读最新政策,节省不必要的开支,渡过疫情危机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处于“恢复期”的小微企业,可以适当考虑扩大经营规模,优化企业管理和经营,充分利用现阶段的税收优化政策,保证企业后续健康发展。同时,除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外,小微企业也可以享受其他配套政策,如融资优惠等,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划需要考虑利用相关政策,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健康、合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