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现存问题
2022-12-18张燃石子轩
张燃 石子轩
京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100089
1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概念
在监理行业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安全管理”均是监理服务范围有关安全管控工作的直接表述,但由于工程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现场监理,并非工程建设的行为主体,也就无义务承担项目建设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监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开展,且主要工程内容是进行监督管理,不具备直接创造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的能力,监理相关工作是否到位,虽对工程整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影响,但并不能代替生产经营单位(即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也无法承担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全部后果。
随着行业的发展及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的不断明确,对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有关工程建设过程安全管理工作的描述也逐步精准,由前期较为笼统的“安全管理”调整为责任划分更为清晰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这种表述方式也得到了建筑行业高度认可,如在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中,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释义解释为“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相比较“安全管理”而言,“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概念更加清晰明确,较为精准地表述了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所承担的角色和地位,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监理单位并非工程建设工作的直接执行人,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监理属于建筑工程的“五方责任主体”之一,应对工程建设整个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并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监理责任,在当前建筑市场环境下,工程监理的责任和义务是其他参建主体不能取代的,作为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的相关从业人员,更要时刻牢记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履行监理义务,依法依规地完成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要点
作为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之一的工程监理单位,在国家发布的多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中均提及了监理责任与义务,明确了相关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主要包含如下内容: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通过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工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也不断地细化和完善,根据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可简要概述总结为:
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人员资质及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从体系建立、人力资源、机械设备等层面对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事前控制;
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及生产情况、安全验算情况进行重点关注;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按照相关程序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控制。
除上述内容外,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还应包含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管理、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费用审批、现场信息收集记录等内容。
3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常见问题
根据历年在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过分析后认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常见问题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3.1 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掌握不到位
在历次质量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现场监理人员对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内容掌握不到位,未深入理解相关条款的主要内容,个别人员甚至对相关要求零掌握,致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出现漏洞,现场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掘和有效制止。例如,在某项目检查过程中发现某项目存在“满堂脚手架自由端螺杆外露长度不符合要求”的问题,在与相关人员沟通过程中,发现其在脚手架相关管控中,仅参考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3],针对《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4]等其他规范及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的内容表示不熟悉甚至不知情,致使在工作中基本无据可参,疏于了对现场的管控,降低了管控深度,间接放纵了类似关键性安全隐患的滋生。
3.2 现场管控的深度不足,巡视检查过程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施工现场存在诸如“临边防护缺失”、“脚手架未按审批通过的施工方案搭设”等问题,在这些问题隐患的发掘上并不存在很大难度,但持续发生就直接暴露出相关管理人员工作深度不足的问题,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现场的关注度不高,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更难做到事前预防及事中控制。
3.3 未完整保留工作痕迹,致使监理责任加大
书面文件是监理工作得以体现的重要证明材料,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检查是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考证现场监理履职是否合格的重要手段。通过以往案例的经验教训,在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后,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痕迹能够有效减轻事故调查部门对工程监理责任的认定,极大地降低履职风险。
在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业内资料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监理部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过程存在安全隐患,但只停留在以口头形式要求整改的层面上,现场发出的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等书面形式很少,在项目监理日志、安全监理日记中也未具体体现。在某些情况下,以非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指令并不能够引起施工单位的充分重视,降低了监理威信,间接导致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不能有效落实,给项目推进及监理履职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3.4 监理资料不交圈,信息管理不到位
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应当是相互呼应、相辅相成、互为整体的,在项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项监理资料之间不交圈的问题极为多见,比如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日志不交圈、安全监理日记与监理日志不交圈、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不交圈等。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资料的不交圈直接带来的后果即加大了信息追溯的难度,现场纠纷处理过程中无法迅速有效的查证,甚至于无从查证,信息管理不到位将直接降低业主的满意度,个别情况下还会引起非必要误会,给监理部及公司带来不良影响。
3.5 未按要求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5],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在对监理部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些项目未能按要求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或已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但存在缺少监理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手续不完整、未留存危大工程专项巡视记录、整改资料不交圈等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对危大档案建立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间接放松了对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4 常见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措施
4.1 原因分析
通过对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常见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公司在施项目的具体情况,上述问题的反复出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4.1.1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理人员自身水平参差不齐,为节约成本,部分人员为兼职安全监理,上岗前未经过培训,实际工作不知如何开展,最终导致工作深度不足、工作力度不够。
4.1.2 在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相关人员风险防控意识薄弱,疏于保留书面记录。
4.1.3 部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力度不够,在巡视检查过程中,不能够及时发现隐患,对部分已发现的隐患秉持的侥幸心理,最终出现工作失职、隐患放大、现场失控的严重后果。
4.2 解决措施
通过与业内同事交流沟通,发现上述问题并不局限于某个项目部、也不局限于某个公司,是整个监理行业的“通病”。这些问题的避免并不困难,但若要做到有效治理,必须从单位层面入手,逐渐延伸至整个行业,不能简单将问题解决全部施压给项目监理人员。针对相关问题,主要解决措施如下。
4.2.1 建立工作制度,推行标准化工作模式。各项监理工作的开展是有迹可循、有法可依的,依法开展监理工作可以有效降低履职风险,作为监理单位,应当生产经营与技术管理并重,公司主管部门应当将标准化工作模式的推行作为工作要点,编制危大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等模板供项目直接选用,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可有效保证工作质量。
4.2.2 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由于监理人员自身水平参差不齐,公司应当注重人员水平的提升,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入职培训、上岗前培训、过程中专项培训、重要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宣贯、经验总结分享等多样化的培训工作,有效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考虑到监理人员流动性较大、工作安排时间冲突,部分培训工作应当在公司内部周期性重复开展,方可做到最大限度的覆盖相关人员。
4.2.3 加大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总监领导作用。总监是监理部工作推进的第一责任人,公司的管控并不能代替其对项目部的管理,因此公司应当加强对总监的管理,由总监对项目监理部各项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进行深入控制,对监理部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高频次的抽查、检验,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纠偏措施,最终实现工作开展的层层把关与相关要求的逐项完善。
4.2.4 结合绩效考核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项工作要求及制度的落实,需要从业人员的积极主动,也需要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因此,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水平,公司必须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结合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并严格执行落实,方可达到紧绷红线意识、提升工作质量的最终目标。
5 结束语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是完成监理任务的重要板块,需要从业人员的努力和监理单位的督促,更需要行业协会及建筑市场的引导。各从业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经验借鉴上应当充分交流,共同努力,形成标准化、制度化工作模式,方可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水平,打牢发展基础,做大做强工程监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