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教融合背景下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机制的研究
2022-12-18任衍哲牟善文
任衍哲 牟善文
(1.安徽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0;2.天津南开区阳光小学 天津 380110)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学校体育提出的“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诠释了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要协调发展的要义[1]。2020 年9 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正式颁布《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坚持深化体校改革,推进各级各类体校改革,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同时,要采用适当形式与中小学学校合作,将体校学生的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要求体校等体育系统教师、教练员到中小学校任教,以及女中小学校文化课教师到体校任教。同时,对体校和中小学学校的办学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服务、场地设施、职称评定等方面要有明确的改革方向,也要改善我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健康的体教融合生态环境与氛围[2]。
1 协同治理是落实体教融合的理论基础
协同治理理论是自然科学中的协同论与社会科学中的治理理论的交叉理论。作为交叉理论,协同治理理论对治理管理部门合作发展具有较强的说服力[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要打破之前的单一格局,构建新时代管理模式。《意见》指出,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校改革,规范社会体育组织,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实施。协同治理作为服务型政府治理模式的合理定位,有关部门要建立校体工作管理中心,打破以往的传统管理理念,创建具有创新性、时代性的为人民办实事的组织形式,创造更高层次的有序性、简化性结构,合作治理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之间的事务,从而更好地实现体教融合[4]。协同治理是指在政府、教育部门、体育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各要素组成的整体开放性的系统中,制度、理论、实践、思想、文化等作为控制变量[5],借助理论系统中的诸要素与影响因子之间的相互协调、共同作用,调整结构布局,走可持续发展路线(见图1),产生新时代、新时期的力量,使整个系统在共同治理体教融合中体校与中小学合作发展的公共事务上,最终达到体育强国建设的目标。
2 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的多重困境
2.1 职权划分矛盾
体教融合是国家体育总局与教育部联合提出的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其核心是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要参与到改革与创新治理的行动中去[6]。但在实践过程中,其治理的一大难题出现在之前的体校与学校中,体校与学校协同存在不足,在二者合作的基础上,未对师资人员、政策补助、矛盾化解等制度给予法律法规和监督配置等方面的完善,很容易出现协同治理跨部门机制的漏洞,并对体教融合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宏观上来说是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之间的协同治理[7],但微观上更注重基层管理的实践操作,那就是体校与学校管理层上的职位与权力的划分。二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公平,政府、体校、学校结构下跨度大等体制结构困境,容易造成政府为了表面的形式主义而不作为等现象。总结起来,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参与改革创新机制,存在一系列的体制结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之间的主体关系,就会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到最初的良好水平。
2.2 目标导向差异
体教融合具体实施主体是由体校与学校等单位组成,目前体校的具体目标是比赛成绩与名次,学校的具体目标是入学率与升学率,二者的目标导向不统一,工作开展也很难。体校与学校的目标不同,很容易导致价值利益不同,体校学生的文化课成绩下滑,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下滑。近期中国教育部主办了青少年足球联赛并筹备了首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在教育部官网发布的2022年工作要点中,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是要点之一,是在践行健康第一的理念。国家的发展看教育,教育的发展看体育,要充分落实好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的创新机制,要协调好两类不同类别学校的目标导向。协同治理理论强调基层行为主体共同商议,相互协调,最终实现双赢[7]。从体教结合到体教融合这一过程中,一直没有找到体教融合的突破口,这也使得体校与学校合作难以提上日程。
2.3 政府组织行为混乱
协同治理面临着系统内具有多样性,系统内部分化、专门化和多样化等问题,这也会使系统的目标、计划和权利具有多样性。体教融合的提出,要求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的创新机制应该建立在协同政策、协同制度、协同资源的相互作用、相互支持、相互平衡中。体教融合作为顶层设计,地方政府、体育部门、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具体指导方案,没有明确体校与学校合作的范围、职责与流程等。况且参与部门较多,级别不同,实践方式不同,需要一套整体的治理框架对体校与学校进行管理,并让各部门的工作积极调动起来,完成协同治理的创新机制[8]。中小学的学校体育由教育部门分管,体校的体育由体育部门来分管,学校体育不是学校教育的重点,现在学校体育的开展,大部分是形式上的,是让学生为了考试而考试,不论是文化教育,还是学校体育,都是应试教育[7]。而体育部门的重点都放在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上,在早些年体教结合就被提出,但这个体教结合,只是单纯在靠体育自身。
在新时代背景下,体教融合被提出,因为光靠借鉴别人的经验是不行的,只有自己强大,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我国体校与中小学学校体育是分开管理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体育部门与教育部门的机制联动,体校与学校合作的创新机制难以形成。
3 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该文通过对体校进学校协同治理的多重困境进行分析,发现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体教融合这一政策,在此基础上,该文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体校进学校的协同治理方案,以及高效而有序的创新运行机制和管理方法。把体校办进学校最难的地方在于管理,在体校与学校的协同运行机制设计上,纵向有自上而下的层次,但在每一个层次又都包含不同方面的横向内容,要把不同内容进行整合,交给起着整体运行与全面监督作用的校体管理中心,在整体的部门协同治理的过程中,在理念、技术、组织和策略上这四者组成了合理有效的路径(见图2),是“理论指导实践、实践提升理论”这一循环往复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8]。
3.1 体校与学校协同的合作理念
树立创新的合作理念是把体校办进学校的协同精神,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处在第一位的就是思想上的融合。首先,出于价值观的认同,两个不同单元的主体会存在利益分歧,协同治理不是将主体的利益分割开,而是将双方的利益最大化。其次,学校体育继续保持健康第一的理念,保证青少年在学校的主体地位,体校体育保持协同共治的理念,理清体校与学校对体育的目标与关系,合理有效使用部门权力。最后,体校与学校协同的教学、训练、竞赛、科研、人员等因素在政府主导下,根据需要发展来制定合理的政策制度。青少年在比赛中获得的优异成绩,军功章上应有学校的一半功劳,体校也应有一半。若在比赛中成绩差或持续下滑,那体校与学校应共同承担这一责任,不要推卸责任,政绩考核上面,应建立共同的合作理念。建立协同治理的创新机制,需要同时对理念上的科学性、职务权力、部门分工、人员编制、思想文化、绩效考核、问责制度等方面予以考虑。
3.2 体校与学校协同的组织管理
校体工作管理中心更像是一个指挥所,工作更像是参谋部、政治部和后勤部的结合,负责整个体校与学校层面的体育工作政策、规划、指挥、考核、后勤等工作。形成良好的协同治理的能力,需要一个重要的掌控权力,贯穿体校与学校协同的过程。在人员组织中,校体工作管理中心由政府主导,组织体育部门教育部门的人进行工作,专业人办专业事。在模式管理上,两部门可以通过战略协议或者意向合同,以多种形式进行组织管理,并由校体工作管理中心建立监督体系,学校不定期向校体管理中心通报学生文化课成绩,体校不定期向校体工作管理中心通报学生体育成绩。
在我国“十四五”规划、体教融合、“双减”政策等的指导下,校体工作管理中心任务有两个:一是构建本辖区的赛事体系(包括专业队与业余队的赛事平台),即公共服务体系,需要校体工作管理中心作为专职执行单位;二是进行训练和参赛,类似于军队去战斗,主要是由体校与学校来完成。在训练组织上,大力推进体校在学校办训练点,通过竞赛形成连锁反应,以扩大规模,盘活体育场馆、提高体育场馆的利用率。同样,在学习组织上,体校学生能够取得良好的学习氛围,取得良好的教育资源。在教练员方面,体校可以选派,也可以录用学校优秀体育教师;教练员薪资、建队费用由体校与学校协商。招生方面也由双方签订协议,运动员可在体校注册,拥有学校学籍。
校体工作管理中心的作用在于对分散的编制职能进行整合,统一进行管理。审批职能强化与审批层级的提升,能解决职权划分的矛盾,加大监督的力度。
4 结语
体教融合是指体育回归教育,回归的是体育文化的教育,要贯彻落实体教融合,就要落到实处,办实事。新时代赋予了体校与学校协同治理的保障,要在前人的基础上,按照新时代的发展趋势,从二者在协同理念、技术、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思考,将体校与学校分别在体育与教育的优势展现出来。协同治理体教融合下的育人模式,培养学生运动员把握和提升博弈思维,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的能力和善斗不屈的意志品质,以及在面对胜负时,要打破体教融合中体校与学校单打独斗、各自管理的障碍。在协同治理的机制下,应充分发挥体校、学校、公民等的主体作用,这是为国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体育必须回归教育的真正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