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长江禁捕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2022-12-18苏俊先
吕 博,苏俊先
1.甘肃省甘南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甘肃 合作 747000;
2.甘肃省甘南州渔业技术推广站,甘肃 玛曲 747300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位于长江、黄河的上游,一直以来素有“黄河蓄水池”和“中华水塔”的美称,是保护黄河、长江流域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1]。实施长江流域禁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部署的重要举措,禁捕工作开展以来,甘南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州上下不折不扣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1-2]。甘南州境内长江水系的河流是白龙江,属于长江的二级支流,发源于碌曲县郎木寺镇境内,流经迭部、舟曲,境内主干流流程185 km,涉及1 个国家级和1 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有10 余种长江水系重要水生生物。现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境内长江禁捕工作的成效及经验作一介绍,以供参考。
1 工作成效
1.1 属地责任落实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①扎实安排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长江禁捕工作全面开展后,州委、州政府、沿江3 县政府及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有关要求[3-4],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禁捕工作,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甘南实际,州政府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境内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州委副书记、州长任组长,分管渔政、公安、市场监管的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禁捕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抽调各成员单位精干力量组成禁捕工作、打击非法捕捞和打击市场销售3 个工作专班,协同统筹推进全州禁捕工作。碌曲、迭部、舟曲3 县聚焦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沿江乡镇为重点成立了相关机构和工作专班,州县联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着力推进禁渔执法工作。②印发系列文件,细化工作方案。按照工作要求,州长江禁捕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3 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一并下发了《甘南州进一步加强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实施方案》等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任务,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齐心协力认真开展长江禁捕各项工作。
2)紧盯目标任务,落实绩效考核。按照把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要求,甘南州州委、州政府紧盯目标任务,将禁捕工作分别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考核体系[5]。州长江禁捕办与3 县长江禁捕办、县长江禁捕办与沿江乡镇分别签订了《长江禁捕工作责任书》;在河长制年度考核指标中赋值2 分,通过压实责任,甘南州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两法衔接、宣传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1.2 非法捕捞整治情况
1)州县联合开展专项整治。①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为有效整治和打击境内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违法行为,州县渔政主管部门合同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制定了联合执法机制,依托12315 举报热线、“110”报警平台和渔政监督电话,进一步强化对打击州境内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的联勤联动,扎实开展了沿河巡护、宣传及联合执法行动,每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通过利用声势浩大的巡河、巡查和宣传等方式,执法部门与群众联动的效果显现,有力震慑了偷、电、毒鱼违法行为,形成了良好的禁渔氛围,截至目前,甘南州境内长江流域未发生涉渔案件。②加强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为更加有效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禁捕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健全市州间交界水域协同共管机制,提升联防联控工作水平,经与陇南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商,签署了协作协议,依法打击共管水域非法捕捞、交界地区市场销售非法渔获物等违法行为,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实行网格管理。建立健全了网格化管理体系,结合实际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制度,沿江3 县将村镇工作人员纳入护渔队伍,建立渔政工作执法群,随时分享禁捕工作动态。
3)强化执法监管。①实行群众举报督查制度。为便于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州县采取张贴公告的方式对社会公布了24 h开通的有奖举报电话,建立了12315 投诉举报热线、渔政24 h 应急值守和举报监督制度,形成群防群策的联动执法机制。②开展联合执法。州县公安及渔政部门牵头,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对重点时段和重点河段非法捕捞的查处,通过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巡护,境内长江流域未发生涉渔案件。③积极保障执法工作。根据州县要求,积极落实执法人员每人每天100 元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联合执法期间执法人员食宿均得到保障。④扎实开展百日攻坚。按照百日攻坚要求,州县公安部统一部署、积极行动、认真落实,结合实际制定了《打击白龙江流域非法捕捞开展涉渔“百日走访活动”实施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扎实开展了“涉渔百日走访活动”,在沿江乡镇和村社,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对辖区涉鱼家庭、重点水域、餐饮行业、重点场所开展实地走访,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处、不丢一人。同时,民警主动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向群众大力宣传禁捕法律政策、及时了解掌握特殊人群家庭情况,协助做好禁捕相关工作。二是加强集中整治,河道警长以“涉水案件必查”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责任河段巡查工作。三是积极掌握涉水信息,及时掌握河段及周边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涉水不安定因素的分析、研判。走访活动期间,沿江3 县各派出所联合乡镇干部走访入户538 户1 762 人,该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辖区群众对禁捕相关政策的了解,群众意识增强、参与积极性明显提高,为形成共治共享的涉渔治理新格局奠定了良好基础。
1.3 消除非法捕捞隐患
在开展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中,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落实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按照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情况,推动社会稳定,减少非法捕捞生产中发生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涉渔事故,为长江流域沿江3 县社会稳定和水域生态保护恢复创造良好环境[6]。最终实现了江中无捕捞作业船只、江面无捕捞网具、江边无垂钓人员、市场餐馆无野生鱼类、全年无涉渔案件的目标。
同时与陇南市长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长江流域交界水域禁捕联防联控工作协议,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并适时开展长江流域鱼类“三场一通道”摸底调查,加强禁捕执法巡护宣传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丰富执法手段,加大执法频次,提高禁捕执法的时间和空间覆盖度,菅造良好的禁渔管理秩序。严厉打击“电毒炸”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清理取缔捕捞网具,有效保护境内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依法严厉惩戒非法捕捞等各类威胁水生生物资源的行为,有效消除全州境内的非法捕捞隐患,为全面完善强化“十年禁渔”长效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工作做好基础。经排查,甘南州境内长江流域无捕捞船只、无捕捞工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行为。
1.4 市场清查监管情况
1)聚焦市场主体,加大查处力度。①压实责任。根据州上统一部署,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网络监管、广告监管、登记注册、12315投诉举报、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具体任务分工,严把时间节点确保措施落实。一是在日常监管中做到“五个禁止”,即:禁止企业收购加工、禁止市场买卖销售、禁止餐饮企业食用、禁止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禁止任何媒介发布广告,对违反“五个禁止”的市场主体坚决依法处理。二是构建全社会参与、共同防治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政策宣讲、解读和引导,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畅通各类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和欢迎全社会参与监督。②扎实开展市场清查。将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与“进口肉及肉制品制品”大排查结合起来、与“文明餐桌”行动结合以来,对农贸市场、水产品加工销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以及网络销售平台和广告发布平台开展拉网式排査,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鱼类,严禁在产品名称、食品标签或者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野生”“江鱼”“白龙江鱼”等字样。
2)加强行业管理。①加强市场和餐饮行业管理。发布了“关于禁售长江非法渔获物的通告”,强化行业自律。大力推进“文明餐桌行动”,使“没有买卖没有伤害”深入人心,进一步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用心审视舌尖上的需求[6]。积极鼓励广大群众通过12315 投诉举报热线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呼吁全社会共同抵制非法捕捞行为和“不捕、不卖、不买、不食”长江流域水生野生动物,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的良好态势。②加强媒体监管。开展了对传统媒体、户外和互联网媒介涉及长江野生渔获物等内容广告的专项监测,未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的线索;集中开展了涉及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虚假违法广告的清理整治,未发现违法虚假广告。
1.5 水生生物保护情况
1)结合日常工作,积极探索开展禁捕评估。州县按照建立的禁捕效果评估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禁捕评估工作[7]。为确保评估效果,州长江办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了会商,结合禁渔宣传、公布举报热线、联合巡江、专项整治、市场清查监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藏区群众不食鱼传统和护渔习俗,以及个别入户调查情况,进行了初步效果评估,截至目前,长江禁捕工作通过州县党委、政府的全力推动和各级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初步形成了群防群策维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全年无涉渔案件、无生产性垂钓,反映出甘南州境内长江天然水域水生生物状态总体向好。
2)科学实施增殖放流。2020 年以来,甘南州长江水域投入增殖放流专项补助资金60 余万元,主要投放品种为重口裂腹鱼。在白龙江迭部、舟曲段实施殖放流活动3 次,累计放流重口裂腹鱼18 万余尾。通过常态化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对有效养护和逐步恢复甘南州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同时对改善渔业自然水域及库区生态环境、促进甘南州渔业生态环境可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1.6 渔政执法能力建设
按照建立“有相对独立的渔政执法机构、有专业执法人员”工作要求,州县高度重视,根据长江禁捕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渔政机构职责,建立了一支专门的渔政执法队伍,目前,州级及沿江碌曲、迭部、舟曲3 县共有渔政执法从业人员20 人,积极开展并严格落实境内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各项制度[8]。
为进一步强化执法力量,统筹推进各项执法工作,州县公安和渔政管理部门牵头,成立由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和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指挥部,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的禁捕执法力量。为加大长江水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有效解决“两法”衔接问题,州县检察、法院、公安、渔政四部门联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1.7 政策宣传引导情况
长江禁捕工作开展以来,州县通过制作宣传图册,印刷禁渔公告,采取举办培训班、沿江张贴通告、悬挂横幅、联合巡江、发放宣传资料、音视频播放宣讲禁渔政策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捕鱼的危害性,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 000 余份。同时积极推送各类信息,广泛发挥融媒体作用,积极扩大宣传面,编报各类信息简报60 余篇,其中中国渔政网、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省农村厅网站、甘南头条、甘南信息、甘南州人民检察网以及县级新闻媒体采纳发布25 篇。通过广泛宣传,营造了全社会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1.8 社会稳定维护情况
州县结合渔政巡河、市场清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的开展,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加大排查力度,严格防范禁捕工作引发群体性或极端事件。截至2021 年末,全州无捕捞船只、无生产性垂钓、无涉渔案件,未发现野生鱼捕捞网具销售店铺及违法交易行为,未发生渔政执法矛盾纠纷。
2 经验做法
2.1 设立专职渔政机构
州级保留了甘南州青藏高原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该局是省内长江流域仅存的专职渔政执法单位,有专职渔政员5 人,近年来在开展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巡护、渔政执法、水生生物资源摸底调查、增殖放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2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
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行河道警长与长江流域禁捕专项行动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河道警长制相关工作,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工作计划,成立了由河道警长为组长、辖区群众为组员的义务护渔队,常态化开展巡护工作。与市场监管部门打击非法渔获物出实招。督促各餐饮单位在各自LED 显示“长江禁渔”相关宣传标语,实现“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野生鱼的目标;在各餐饮、酒店内醒目处及包间内张贴海报,海报内容包括禁食野味,禁销白龙江流域渔获物;各餐饮单位按要求将海报做成桌签形式,置放于餐桌[9]。
2.3 开展境内长江流域各水电站积极增殖放流
各水电站按照年初制定的增殖放流计划,在生态环保和渔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要求在年内实施增殖放流,为保护长江水生野生鱼类资源、维护水域生态平衡发挥了积极作用。
2.4 加强宣传教育
1)群众自发护渔意识强。沿江3 县为藏民族集居地,藏族群众有不食鱼和护鱼的习俗,群众自觉护渔意识很强,为境内长江禁捕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禁捕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碌曲、迭部、舟曲3县沿江村委会均把长江禁捕工作列入村规民约一项重要内容,同时沿江乡镇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禁捕通告,在沿街醒目位置张贴,使长江禁捕意识深入人心。
3)禁捕工作进校园。沿江3 县积极开展了保护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进校园活动,组织执法人员走进校园开展宣讲,向师生传播长江禁渔知识,努力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2.5 社会效益评估效果好
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评估方式,了解到沿江群众对禁渔活动的知晓度、认知度、参与度高,支持国家的禁渔政策。在沿江巡护和市场调查过程中,未见销售和非法垂钓野生鱼的行为。结合藏区群众不食鱼和护鱼习俗,甘南州已形成了群防群策维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良好局面,达到了“市场不售、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目标效果。
3 下一步工作建议
3.1 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
长江“十年禁渔”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是一场攻坚战和持久战。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韧劲,以立说立行、立竿见影的狠劲,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确保长江生物资源有序恢复,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
3.2 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监管能力
按照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机构、有专门执法人员、有必要执法装备、有专项执法经费、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的“六有”要求,三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理顺基层渔政执法体制,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渔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提升承担渔政执法职能机构的装备水平和执法监管能力,推动建立巡护员队伍,打造一支满足禁渔执法需求的渔政执法队伍。
3.3 进一步深化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三县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聚焦重点,统筹推进,开展“四清四无”回头看、省县交界水域专项执法、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执法等专项执法行动,并通过暗查暗访、督查督导强化行动效果,确保非法捕捞整治到位,维护禁捕秩序。持续加强各个环节的打击力度,对涉渔重点人群、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进行重点监测,严厉打击利用垂钓等方式开展变相捕捞和“电、毒、炸”鱼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大力查处线上线下售卖非法渔具、渔获物等行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