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及其对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启示*
2022-12-17曹守慧
孙 飞 曹守慧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战略部署。而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同时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有力支撑。为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纳为“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2021 年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国家经济工作时,也着重强调了要“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当前中国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为63.89%与45.4%,依照世界城镇化发展规律,仍处于30%~70%的快速发展阶段。当前,面对国内外复杂变局,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承载着尤为艰巨的历史任务。而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贯穿于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研究的整个过程,对新时期实施城镇化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有着深刻的时代启示[1]。因此,系统阐释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以及新型城镇化战略中蕴含的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对于准确把握新时期新型城镇化的思想内涵,有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并最终实现中国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指导意义。
一、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强调,新的理论体系产生于新的社会发展实践,认为“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2]。因此,解析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和观点,应首先从其所处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进行考察。
(一)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形成的现实基础
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产生于19 世纪40 年代对资本主义社会城乡对立关系的认知与批判。在18 世纪60 年代第一次工业革命发生后至19 世纪30 年代期间,以蒸汽为动力的近代工业生产方式要求能源材料、劳动力、资本的集聚,加之当时铁路、公路等陆地交通系统的巨大发展,使得英德法等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人口迅速扩张。在农村人口及资源向城市转移的同时,城乡差距随之扩大,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也由此加剧。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敏锐地指出“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是城市乡村化”[3]。
诚然,马克思恩格斯也充分肯定了工业化进程中城市的历史性先导作用,认为“城市的建造是一大进步”[4],资本主义“创立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农村生活的愚昧状态”[5]。同时,马克思恩格斯亦清醒的意识到,资本主义工业化形成的城市,主要是基于经济发展和大工业发展的需要,“它把自然形成的性质一概消灭掉(只要在劳动的范围内有可能做到这一点),它还把所有自然形成的关系变成货币的关系。……它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5],即乡村不断被挤压、被“孤立和分散”,最终使城市与乡村走向绝对的对立。此外,恩格斯对城乡对立后工人阶级生活环境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不仅使工人居住条件变得恶劣,犯罪与疾病蔓延,而且“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交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6],令“农业区成了慢性疾病的发源地,而工业区则成了周期贫穷的发源地”[4]。
综上,正是在第一工业革命及其引致的城市与乡村走向对立的时代土壤中,在准确把握城乡对立现实状况、敏锐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但需要指出的是,马克思恩格斯并未明确提出“城乡发展理论”这一概念,“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是由中国学者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主义原理》《反杜林论》《论住宅问题》《资本论》等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文本解读、总结提炼而命名。同时,不可否认任何伟大的理论体系都是立足于前人的肩膀,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也不例外,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形成也充分吸收借鉴了托马斯·孟等重商主义学派的“重商、重工、抑农”思想,弗朗斯瓦·魁奈等重农主义学派的“农业是一切利益的本源”思想,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城乡平等、社会公平论”以及亚当·斯密的“社会分工、自然顺序论”等其他学派的思想。
(二)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
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是一个严密的理论体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城市与乡村的发展状况及未来走向。总体来看,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城乡关系的发展规律:从“同一”到“对立”最终走向“融合”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关系的发展趋势呈现出典型的阶段性特征,一般从“同一”到“分离”乃至“对立”,最终走向“融合”,这是一个客观且合乎历史发展规律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在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时发现,在人类社会早期尚缺乏产生社会分工和城市的条件,因此不存在所谓的“城乡之别”,城乡关系处于“浑然一体”的状态;即使到了原始村落和城市萌芽的中后期或末期,城市与乡村之间也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分离或对立,只存在“城市和乡村无差别的统一”[3],即此时城乡之间为“同一”关系。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城市人口与资源的集聚,城乡之间开始走向对立,“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5]。面对城乡对立给城市与乡村带来的系列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站在唯物史观立场上批判了城乡对立关系并提出了“城乡融合”的洞见,认为城乡融合是城乡关系的最高发展阶段,这种融合“要使现存的城市和乡村逐步演变为既有城市的一些特征,又有乡村的一些特征的新实体”[7],城乡将成为“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5]的系统融合的社会综合体。
2.城乡融合发展的条件:发展生产力与废除私有制
马克思恩格斯深刻阐明了消灭城乡对立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观点,明确指出城乡关系能否由对立走向融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5]。马克思恩格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辩证关系出发,认为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第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为城乡对立的消除、城乡差别的消灭奠定物质基础。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对立是“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的阶段”[5],需要通过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把每个人的生产力提高到能生产出够两个人、三个人、四个人、五个人或六个人消费的产品;那时,城市工业就能腾出足够的人员,给农业提供此前完全不同的力量;科学终于也将大规模地像在工业中一样彻底地应用于农业”[8],以此来实现城乡工农的联合发展,进而消除城乡对立。第二,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消灭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建立“关系前提”。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城乡关系走向融合“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5],并且,“城乡之间的对立只有在私有制的范围内才能存在”[5]。因此,必须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摒弃以往那种以牺牲乡村或城乡环境为代价换取城市快速发展的道路,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消解城市和乡村间的对立矛盾,实现城乡融合、共同发展。
3.城乡融合发展的价值旨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是马克思经济学说的中心问题[9],同样,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城乡关系从“同一”到“对立”最终走向“融合”发展时,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始终是贯穿其中的重要主线与根本价值旨向。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第一次明确使用“城乡融合”这一概念时便指出,“……通过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才能得到全面发展——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5]。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城乡之间的对立是个人屈从于分工、屈从于他被迫从事的某种活动的最鲜明的反应,这种屈从把一部分人变为受局限的城市动物,把另一些人变为受局限的乡村动物,并且每天都重新产生两者利益之间的对立”[5],即城乡对立状态下的人沦为“异化”的人,只有消除城乡对立、走向城乡融合发展,才能使“生产劳动给每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2]。在论及资本主义后社会,亦即城乡关系走向融合、摆脱资本主义异化逻辑束缚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那里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10],具体而言,人的全面发展包括“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需要的全面发展”“人的社会性和个性的全面发展”以及“人的可持续发”等四个方面[9]。
二、城镇化发展政策梳理与新型城镇化的思想内涵
(一)城镇化发展阶段划分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1949~1978 年)的30 年间,中国的城镇化率仅从10.64%增长到17.92%,增长了7.28%,与工业化发展速度相比,城镇化的发展程度明显落后。城镇化政策作为国家极为重要的公共政策之一,与其相关的具体措施势必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方向与质量。因此,对中国城镇化发展政策及阶段进行梳理回顾,能够更好把握城镇化发展的着力点与关键点,了解中国城乡发展关系的变化历程。
以改革开放为起点,中国的城镇化发展经历了小城镇发展为主导的传统城镇化阶段(1978~2002年)、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转型阶段(2002~2012 年)以及以人为本、城乡融合的新型城镇化(2012 年至今)等不同阶段。在传统城镇化发展阶段,中国一直实行以“小城镇”为主的城镇化发展战略,积极发展小城镇、控制大中城市的发展规模是基本的政策导向。相关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针对性逐步加强,小城镇建设从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国家城镇化的必经之路,进一步成为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单一小城镇的发展已经不能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元城乡结构的差距得不到有效缓解,亟需新的城镇化政策为中国城镇化的健康高质量发展做指导。在党的十六大之后,中国对城镇化发展的认识不断加深,提出要坚持走统筹城乡发展、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通过建立新型城乡关系与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模式,为新时期中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中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将中国城镇化发展推向了新的历史高度。
当前新型城镇化政策的提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必然趋势,符合城镇化发展和转型的契机。在全球经济再平衡和产业格局再调整的背景下,中国城镇化发展面临着全球资源供需矛盾、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等严峻的外部挑战,以及国内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城乡差距过大、消费需求不足等紧迫的内在要求,若继续维持传统城镇化的粗放发展模式,势必影响中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因此,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基本公共服务的不断完善,城镇化转型基础条件日趋成熟,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势在必行。
(二)新型城镇化思想内涵
新型城镇化思想体现了对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回归与创新,是中国在特定历史时期顺应时代变化所做出的城镇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新”并不是全盘否定过去的城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发展模式,而是指它的内涵、推进战略有所不同。2014 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与202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到的“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带动作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都从不同侧面揭示了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潜力和着力点。笔者拟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两个全面对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进行阐释。
1.社会的全面进步
新型城镇化是社会全面进步的必然要求[11],与传统城镇化相比较来看,新型城镇化在城镇布局、城乡融合发展以及城镇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体现出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它强调在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同时注重加强新农村建设,并以城镇综合承载力为支撑,推进经济、公共服务、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协调持续发展。
2.人的全面发展
推动人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孜孜以求的目标[9],人民的利益始终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正是“人的城镇化”。《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共享的原则,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他们享有城镇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实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高质量发展。
综上所述,新型城镇化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12],两个全面之间相辅相成,社会的全面进步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能够带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具体来看,新型城镇化是以新型工业化为基本动力,以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为目的,以可持续和协调发展、以人为本为核心,以城乡融合、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为基本特征,在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同时注重加强新农村建设,最终实现城乡互促共进、人民美好生活得到满足的高质量城镇化发展道路。结合社会的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以及已有研究[13-15],笔者认为新型城镇化主要包含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环境发展与城乡协调发展等4 个发展维度。
三、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与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内在关系
城乡发展的本质及其内在规律在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中得到了深刻的揭示[16]。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最终落脚点是人的全面发展,而新型城镇化的基本内涵是“以人为核心”,两者的核心目标都紧紧围绕着微观现实世界中的“每一个人”,旨在增强每个个体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环境发展与城乡协调发展是新型城镇化内含的4 个发展维度,同样,这些发展维度也是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核心要义。
(一)经济发展
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而又从属于经济发展[12]。城镇化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经济增长必然带来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高。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背景下,内需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驱动力,其扩大的最大潜力在于城镇化,所以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又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引擎[11]。产业结构理论认为,经济社会中存在典型城乡二元结构,农业部门与工业部门同时存在[17],受到生产方式影响,两部门的效率与工资存在差异,由此带来劳动力的流动,促进了城镇化的发展。同样,马克思在有关城乡发展理论的论述中也强调了工业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指出大工业生产方式通过集中资本和劳动力,创造出比传统农业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和收益率[17]。但随着生活方式的变革,第三产业在城镇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也提到,加快发展服务业是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主攻方向。
(二)社会发展
根据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观点,随着城镇工业的发展,“人口也像资本一样地集中起来”[2],人口的聚集又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必要条件。聚集使得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11],对基本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也有着更高的要求,而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基础目标,当其得不到保障时,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失去了最终的价值和意义[18]。纵观中国的城镇发展历程,从传统城镇化“以物为本”的城乡分割发展到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城乡融合发展,无不贯穿着马克思的城乡发展理论,而当前以人民为中心的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更彰显了马克思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同样,马克思恩格斯提出:“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展,科学因素第一次被有意识地和广泛地加以发展、应用并体现在生活中,其规模是以往的时代根本想象不到的[19]”。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信息化是工业化发展到更高阶段的社会表现,新型城镇化与智能化、数字化融合发展的智慧城市成为必然趋势。
(三)环境发展
在马克思看来,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应和谐共处,唯有此人们才能拥有适宜的生存环境[9],《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中提到,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建立生态环境考核评价机制。这就要求人们在发展城镇化过程中不断减少资源的消耗,尽可能节约环境成本,秉持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思想,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选择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能让后代享受到充足的资源与良好的生态环境,以满足他们需求能力的发展模式。注重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的协调与统一。
(四)城乡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揭示城乡关系从“同一”、“对立”走向“融合”的发展规律时指出:“消灭城乡之间的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2]。虽然中国城镇化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快速发展,但城镇化率仍远低于发达国家以及相近水平的发展中国家[11]。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根本价值旨向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在人的全面发展过程中,物质需要的满足是其它层次得以发展的重要基础[20],而收入是最直接的表现方式。当前,城乡居民的相对收入差距在缩小,但绝对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进一步,收入决定消费,消费是带动内需的关键环节。所以,城乡居民收入绝对水平的提高与相对收入差距的缩小尤为重要。
四、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的主要路径
面对国内外复杂变局,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城镇化作为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承载着尤为艰巨的历史任务。2021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将“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纳入“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行了战略部署,并指出“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2021 年12 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22 年国家经济工作时,也着重强调了要“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根据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与新型城镇化的政策演变及其思想内涵,新时期应从如下三个方面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
第一,推进“两型”城镇化建设,发展新型循环经济。无论根据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亦或新型城镇化的思想内涵,经济发展仍是当前的第一要务,但针对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经济发展与环境发展之间协调性不足的现实困境,应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注重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的“两型”城镇化建设,避免出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高昂的环境成本,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道路,实现可持续的经济与环境发展目标。
第二,重点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城乡公共物品的均衡配置是消灭城乡对立的重要物质基础与发展条件。例如,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重点提高城乡公共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应对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床位数、卫生人员总数随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而同步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实现“病有所医”。如面对2020 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冲击大考,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迅速陷入停滞,而那些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完善、防疫措施得当的地区,则能够较快地走出疫情影响,人民生活恢复往日秩序,这深刻彰显了公共医疗服务水平对于城镇高质量、强韧性发展的重要意义。
第三,不断丰富发展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与新型城镇化的思想内涵,适时调整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镇化经历了传统城镇化阶段(1978~2002 年)、城镇化道路转型阶段(2002~2012 年)以及新型城镇化(2012 年至今)等不同阶段。而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与新型城镇化有着丰富的思想内涵,面对当前国内外复杂变局,我们要根据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赋予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新的时代内涵,丰富完善新型城镇化发展思想,适时调整优化新型城镇化发展政策,从而不断推进中国城镇化的持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