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贵在创新
2022-12-17王苏海
☉王苏海
创新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活力的源泉,也是人大工作实现新发展、新突破的不竭动力。各级人大须树立主动创新意识,切实增强创新能力,深入研究和实践“如何创新”这个课题。
思想观念要创新。没有观念的创新,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参与式预算激活了人大预算监督,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盘活”了乡镇人大工作,代表联络站调动了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各级人大要善于开发有效激活制度运行、发挥制度功效的新机制、新方法,用好用足人大职权,回应人民需求,破解现实难题。
工作思路要创新。人大工作必须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同时根据人大自身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在人大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工作监督上,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克服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监督效果上有所创新;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监督上,改变评好不评差,通过总结经验和大胆探索,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推动“一府两院”工作有所创新。
创新监督方法。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措施与办法,着重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力问题。要始终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在监督的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强化针对性;在监督的程序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增强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要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的多样化;在监督的过程中,要抓住各个相关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创新代表工作。人大常委会要引领和指导人大代表切实发挥联系选民的优势,认真做好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的工作,发挥好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桥梁作用;发挥好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群众矛盾的“减震器”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合法理性地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发挥好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带头作用,引导他们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做出成绩,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