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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闻如何平衡“情”与“法”

2022-12-17□谢

记者摇篮 2022年9期
关键词:新闻报道法治法律

□谢 娟

毋庸置疑,法律是人民群众必须遵循的准则,具有极高的威严。而“人情”则是更多从人性的角度出发,给予人更多的人文关怀,展示社会温情。两者都对人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明显差异。法治新闻能够起到传播法律知识的作用,但也容易存在忽视人情的现象,在法治新闻报道中平衡“情”与“法”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一、法治新闻的基本职能

1.还原事实

法律事实指的是能够对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失产生影响的事件,也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失的前提。而客观事实指的是已经发生的,并不以当事人或者其他人意志为转移或变化的事件。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并不是完全一致,我国司法机关在裁定案件时需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同时以法律事实为基准。在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事件当事人的责任。此时此刻媒体报道法治新闻的目的,就是要向公众全面传递法律事实,让新闻受众能够遵守法律、掌握事实真相。

2.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在当前互联网时代下,各种新型媒体的出现以及快速发展给传统的媒体生态造成了巨大冲击。法治新闻在当前的新媒体环境下能够更快速地传播,传播范围也更广。尤其是自媒体的兴起,让很多人成为信息的收集者和发布者。但是在这一背景下,一些为了博人眼球或者谋取个人私利的人,就可能做出一些不正确的传播行为,比如传递虚假信息或者夸大其词混淆视听等。所以媒体报道法治新闻就要利用自身权威性强的优势,对外传递准确严谨、导向无误的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积极弘扬法治精神

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法治中国”建设,所以法治新闻也要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积极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社会公众通过观看法治新闻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熟悉更多的法律事件,也提醒自己严格遵守法律,并且为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作出努力。

4.有效监督法律实施

媒体报道法治新闻不仅能够有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治观念,而且还有利于监督法律的实施。法治新闻的有效传播能够引导社会舆论,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对法律和司法机关产生更深刻的认识,在人们心中牢固树立法律的权威,越来越相信法律并且主动学习和应用法律知识。另外媒体报道法治新闻也是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时刻提醒司法机关严格依照法律行使权力,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努力。

二、当前法治新闻报道中“情”与“法”失衡的表现

1.过度追求话题热度,炒作新闻

法治新闻报道的价值在于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相关案件,并通过法治新闻更好地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促进普法教育。法治新闻报道中对一些典型案件的真实描述是向人民群众展示法律事实,促进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升,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而进入新媒体时代,行业竞争的严峻也让部分媒体为提升新闻关注度而特意选择高热度话题新闻进行报道,这本无可厚非,但人为炒作新闻话题,就背离了法治新闻报道的初衷,使法治新闻报道丧失原本的价值。

2.过度渲染情感

与其他新闻报道类型相比,传统的法治新闻报道逻辑性与严谨性更强,报道中鲜少进行情感渲染,更多是对法律问题的理性分析。而现阶段一些媒体摒弃了传统报道模式,在新闻报道中过多渲染情感,制造报道“泪点”,通过情感渲染的手段激发受众同理心,从而达到提高点击率的目的。大量的情感渲染削弱了法治新闻报道的知识性与逻辑性,不利于体现法治新闻报道真实性与客观性。

3.过于强调故事性

新闻报道多采用纪实性的文体,法治新闻报道作为重要的普法途径,更需要真实再现新闻事件的细节。但在部分法治新闻报道中,采用了小说等文体,过多融入文学故事的表达手段,刻意制造悬念以博取新闻受众关注。这种融合如果操作不当容易造成新闻事实的扭曲,削弱了法治新闻报道的严肃性,使法治新闻报道成为人们猎奇的对象,法治新闻报道的社会价值大大降低。

三、当前法治新闻报道“情”与“法”失衡的主要原因

法治新闻报道“情”与“法”失衡的问题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但在近几年日趋严重。近年来我国媒体行业快速发展,互联网媒体的普及应用让更多的“情”与“法”失衡的法治新闻作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传统观念的影响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王法本乎人情”一说,意思是制定法律也要依据人之常情,所以在判断很多事件的过程中情感成了主要的影响因素,“情”在先,“法”在后。

在这种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法治新闻报道出现“情”与“法”的失衡也在所难免。在当代社会中,面对“情”与“法”的冲突与矛盾时,很多人都习惯于将天平向“情”倾斜,“情”网笼罩下的法治新闻有一定市场空间。这就给新闻记者报道法治新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比如前几年有一则两名小偷下水救落水女童的新闻,在这则新闻中某媒体对两名小偷舍己救人的精神进行“渲染”,但没有对他们的小偷行径予以揭露。这就造成受众获得的信息不够全面。

2.法治精神的欠缺

我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不断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尤其是《民法典》的编纂和正式实施,更是对我国法律系统的完善和健全作出重要贡献。而且我国政府也在不断加强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并加大执法监督,把权力放到法律制度的框架中。媒体通过法治新闻向公众传播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使更多人主动运用法律思维来处理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但是一些媒体工作者仍然没有转变传统的工作观念,自身的法治意识不够强。甚至在报道新闻的过程中暴露出自己某些法治知识的欠缺,最终影响了新闻的传播效果,给自己和所在媒体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所以作为媒体工作者,也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更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精神,提升个人的社会责任感,增强法治新闻的可读性,确保法治新闻“法”与“理”的平衡。

3.对市场份额的争夺

近年来,我国媒体行业也加入了市场化发展的大军中。一些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会采用激进做法,最终导致法治新闻“情”与“法”失衡。一些媒体为了提高收视率或者收听率,过多进行煽情,理性不足,或者只渲染案件细节,而忽视对法律知识的宣传。

四、法治新闻报道“情”与“法”失衡带来的不良影响

1.影响普法教育的正常推进

我们常说“人治”不如“法治”。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只有建立统一的社会行为标准,才能对人民群众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提供制度保障。法治新闻报道作为我国普法教育的重要途径,不仅要传递法律知识,也要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法治观念。法治新闻报道“情”与“法”关系的失衡对法律知识的传递及法治观念的宣传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2.影响新闻媒体的社会形象

大众传媒要不断提升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以及舆论引导的能力,“情”与“法”是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相辅相成的手段,在法治新闻报道中,“情”与“法”的失衡直接造成新闻报道内容质量以及社会价值的降低。法治新闻娱乐化会影响受众对新闻内容的评价,也会对新闻媒体自身社会形象的塑造产生不良影响。

3.影响对正确价值观的引导

若法治新闻报道中出现“情”与“法”失衡的现象,比如“重情轻法”,那么就会对社会公众价值观的引导产生不利影响。例如:一些媒体在报道法治新闻的过程中,过于注重“情”,那么就会给公众一种错误的信号,让公众潜意识中对违法者产生强烈的同情,却对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认识不足,从而影响了新闻受众正确价值观的形成。

4.影响司法机关权威性的树立

法治新闻报道中“情”与“法”的失衡,也不利于树立司法机关权威性。在报道中,个别媒体过于重视“情”而忽略“法”,就会让新闻受众在观看的过程中,忽略了立法、执法的重要意义,甚至对司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产生抵触情绪。我国倡导依法治国,所以只有让司法机关展现出权威性,才能让社会公众更加尊重法律并且严格遵守法律。因此平衡好“情”与“法”在法治新闻中的比重,是所有新闻工作者以及媒体应当着重思考的问题。

五、平衡法治新闻报道“情”与“法”的途径

1.加强外界对法治新闻报道的监督

在法治新闻报道中,平衡“情”与“法”实质是对新闻报道内容质量的把控,这也非常考验新闻工作者的新闻功底。在媒体发展的过程中,通过加强行业内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能够使新闻工作者感受到一定的工作压力,进而主动提高新闻质量。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合力并治,才能最大程度保持法治新闻报道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未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使相关媒体在报道法治新闻时能够把控好“法理”和“情理”的关系。我国也要不断健全和完善新闻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媒体报道法治新闻的行为。除此之外,我国也要加大对媒体行业的监督和管理力度,保证媒体所报道的法治新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倡导全社会积极弘扬主旋律。

2.提高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法治新闻采编人员对“法理”的理解以及自身的法律观念直接影响报道内容的呈现效果。平衡法治新闻报道的“情”与“理”关系,必须从提高新闻采编人员的业务素质入手。

一方面,新闻采编人员要强化自身责任意识,始终坚持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确保法治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在维护新闻报道真实性的基础上,体现一定的人文关怀,平衡好法治新闻报道中“情”与“法”的关系。

另一方面,新闻采编人员应当要进行自我反省和思考,及时总结自己报道法治新闻中的得与失,反思自己是否做到了“法理”和“情理”的平衡。

3.引入专业人才,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法治新闻报道“情”与“法”的平衡一方面需要外力的约束,一方面需要新闻采编人员自身的把关。想实现法治新闻报道质量的提升,必须重视对相关人才的引进。可以聘请法学专业人士,对新闻报道中涉及的法律知识进行严格审核,从专业的角度进行评判,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解释权威、全面,以增强媒体的公信力。

4.增强法治新闻报道的贴近性

要尽量把晦涩难懂的法律专业词汇转变成老百姓一目了然的接地气的词汇,帮助受众掌握和理解新闻内容。

5.用“速度、角度、深度”标准衡量稿件价值

法治新闻不是不能讲故事,但应该合理选择故事题材、角度,把握好情感渲染的度。

比如《检察日报》的《法治三维》栏目,在新闻界最早运用情理法“三维”手法讲故事说新闻,坚持用“速度、角度、深度”标准来衡量稿件的价值,从情、理、法三个维度来审视文章的落点。要求编辑运用深入浅出的语言,解读百姓身边的故事,解析故事背后的法理,通过情、理、法的碰撞,“叙真情、道公理、释法治”,展道德之美,现法治之力,得到了读者的欢迎。

6.做好新闻策划

新闻策划是通过分析、构思,经过反复酝酿、调整,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新闻事件进行报道,选择最佳的方案加以实施。

新闻策划有较为长期的酝酿过程,有明确的预期报道目标和传播效果,或以广度取胜,或以深度取胜,是对一些典型新闻事件和热点话题的深度挖掘,因此常常以系列报道的方式,尽量呈现新闻的多面性、完整性。

法治新闻策划要尽量考虑自己的媒体定位和受众需求,贴近法治社会和平安建设主题,围绕不同时期的政法中心工作开展,架设与社会各界相通的法治桥梁。策划选题从哪里来,记者要在日常采访中想策划,在关联新闻中找策划,在重要会议中谋策划,赋予法治新闻更多的温度和力度。

六、结语

综上所述,法治新闻是新闻的重要类型,承担着还原法律事实、引导社会舆论和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责任。媒体在报道法治新闻时应当认识到,在法治新闻中“法”是基础,“情”是展示人文主义关怀的一个手段。平衡“法”与“情”的关系,需要全面调动新闻媒体、新闻采编人员以及社会监督的综合力量,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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