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协定下中老铁路货运发展研究
2022-12-16张振东叶玉玲朱资岳周文涛
陈 杨 ,张振东,叶玉玲 ,朱资岳 ,周文涛
(1.同济大学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上海 201804;2.同济大学 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 201804;3.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 普洱车务段,云南 普洱 665000)
1 中老铁路发展现状
中老昆万铁路(昆明—万象,以下简称“中老铁路”) 连接中国云南省昆明市与老挝万象市,全长1 035 km,是首条由中方为主投资建设、全线采用中国技术标准、使用中国设备并与中国铁路网络直接连通的国际铁路。中老铁路打通了两国铁路运输新通道,为我国发展国际多式联运提供了运输保障,助力我国跨境物流运输体系建设,为区域间贸易流动和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空间。
自2021年12月3日正式通车至2022年5月底,中老铁路开行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班列1 118列;累计发送货物197.39万t,其中中国段(昆明—磨憨)货运量140.97万t,老挝段(磨丁—万象南)货运量56.42万t;全线货物周转量为91 242.88万t·km,其中中国段65 080.00万t·km,老挝段26 162.88万t·km。老挝段现已开通4个货运站,车站按照集装箱运输标准设计,目前采取“场外装车,背箱入场”的组织方式。
中老铁路运营以来,货物运输品类逐渐丰富。货物品类最初以化肥、矿石、日用百货、生活快消品为主,随后增加蔬菜、水果等农副产品及电子、光伏、通信、汽车等高附加值产品,运输品类不断扩大,货值逐步增加。目前我国运往老挝的主要货物品类是杂货、化肥、麦芽以及冷链运输产品,老挝运送至我国境内的货物主要为铁矿石、木炭、木薯粉、大米和橡胶等。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改变了老挝以公路运输为主的运输格局[1],打通了中国与东南亚市场的铁路国际联运通道,为双边经贸交流创造更广阔的空间。
2 RCEP框架对中老铁路发展影响分析
2.1 降低中老铁路货物贸易关税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是由东盟发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15方成员制定的自由贸易协定。协定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等措施,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2]。协定对15个成员国的货物贸易关税、原产地规则及货物临时准入等内容作出规定,各成员国可根据自身利益诉求和国内法律政策参照执行各项条款[3]。自RCEP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逐步实现零关税,成员国可根据各国情况制定关税减让程序,对采取零关税策略的货物可合理设置关税减免过渡期及计划时间[4]。在采取零关税协议的货物中,中国出口至老挝的货物品类中有67.9%的货物自2022年1月1日协定生效起便执行了零关税政策,中国从老挝进口的货物品类中有29.9%的货物也即刻执行零关税政策。RCEP协定实施前后中老铁路主要运输货物的进口税率对比如表1所示。
表1 RCEP协定实施前后中老铁路主要运输货物的进口税率对比 %Tab.1 Comparison of rates of duty on imports of the main goods transported by the China-Laos Railway before an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CEP
如表1所示,我国对铁矿石、化肥、芒果、大米等国内稀缺或需求量大的货物品类自协定生效后立即采取了零关税政策,而对于本地盛产的橡胶、木薯粉、甘蔗等货物,关税减让程度并不显著。协定实施后,中老铁路主要运输货物的进口税率都低于进口普通税率及最惠国税率,RCEP协定的实施降低了中国与老挝等东盟国家间的货物流通成本[5],为中老铁路提供稳定的货物来源。
货物贸易与运输服务间存在高度关联性,运输服务是货物贸易的重要基础,货物贸易是运输服务提质增量的重要保障,两者相辅相成。中老铁路作为泛亚铁路中线的重要枢纽,货物吸引范围可覆盖中国及老挝等东盟国家。同时结合中老铁路货运量自开通以来呈现出的逐月递增趋势,可推断RCEP协定的颁布降低了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货物流通成本。
2.2 促进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
在铁路国际联运市场中,集装箱因其标准化程度高、装卸便利被广泛使用。RCEP协定中对集装箱的临时准入规则做出相关解释与规定。集装箱的临时准入规则是指RCEP协定成员国中任一国家生产的集装箱可暂时进入其他成员国境内进行运输但最终都需离境。集装箱临时准入规定包括:①不论集装箱的原产地,应当允许用于装运跨境货物的集装箱和托盘免税临时准入;②对成员国间跨境运输的集装箱,成员国应允许该集装箱采用合理且合法的途径快速离境;③成员国不得因为集装箱不在同一口岸进出境而要求其提供保证金或实施任何处罚。
为便于国际联运货物进行进出口报关、海关及边检等作业,目前中老铁路所有货物均采用集装箱运输。RCEP协定对集装箱临时准入的相关规定具有以下作用:①RCEP对于成员国集装箱不受产地限制均可临时准入的规定,可以使得中国生产的集装箱在通过中老铁路运输进入老挝时,在老挝口岸站不必因集装箱产地原因进行额外换装作业,有效提升了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市场竞争力;②RCEP中减免集装箱关税等措施能够有效降低中老铁路集装箱运输成本,发挥中老铁路在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中的作用。
2.3 缩减国际货物通关时间
海关程序是国际货物联运的重要环节,因其申报手续繁琐、审查环节众多且各国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导致跨境列车在口岸的平均停留时间占全程运输时间的30%以上,因此海关检验的效率通常是限制铁路跨境货运能力的瓶颈。目前,经中老铁路运输的进出口货物在磨丁口岸站通关前需在海关系统中进行2次申报及4次审核,通关查验涉及报关、海关、检验及检疫环节。磨丁口岸站货物通关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磨丁口岸站货物通关流程Fig.1 Customs clearance process for freight at Moding Port Station
RCEP协定以简化海关程序、提升海关业务办理效率为目标,对抵达前处理、预裁定、货物放行等业务流程及信息技术应用进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①抵达前处理环节。成员国应设立相关程序,以电子格式预先提交货物进口所需文件,以便在货物抵达海关前开始处理,从而在货物抵达通关关口时加快放行。②预裁定环节。在货物通关前,成员国海关应对出口商、进口商等人提交的通关书面申请进行预先裁定,并以书面形式将申请结果进行反馈。③货物放行环节。在货物抵达海关、提交通关所需资料并审核无误后,普通货物应在48 h内通关,易腐货物由于时效性原因应在6 h内通关。④成员国应基于国际接受的货物快速通关和放行标准,应用可以加速货物放行的海关程序的信息技术。
上述条款倡议依托电子信息管理技术,实行相关文件审核工作的预先提交、判断和裁定,对普通货物和快运货物的通关处理时间分别控制在48 h和6 h以内,极大程度上节省了货物通关时间。此外,为响应RCEP协定中对应用电子信息技术的倡议,中老双方后续计划推动货物跨境运输全过程中物流票据、提单、信用证和报关单据的电子化传递,最大限度实现通关物流环节单证无纸化。该举措将缩短跨境列车在口岸站进行海关查验的时间,加快协定成员间的海关查验优化进程,提高开行班列的通关及运输效率。
2.4 推动中老铁路联运单证改革
随着铁路通道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国际铁路联运快速发展,极大推动了国际间的经贸往来。目前国际铁路联运单据主要包括铁路运单、箱单、发票、合同及报关单据等多项单据,货物托运及交接流程复杂。由于中老铁路涉及的沿线国家,其铁路运营企业采用的国际货运联运规则不一致,导致对货物单证的要求存在差异,进而影响铁路跨境货物列车运输的通畅性及便利性。此外,由于国际铁路运单仅具有铁路运输合同和货物收据的性质,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及功能,制约了运输凭证的“一单制”发展和金融服务功能的拓展[6-7]。
为简化货物单证、推动贸易便利化,RCEP协定中明确提出“将放行快运货物所需的单证减少到最低程度”的要求。围绕该项条款,中老铁路运营方尝试率先开展“一次结算”和“一单制报关”试点。此外,在铁路单证金融服务拓展方面,中老铁路运营方已逐步推行基于铁路运输单证的融资创新交易模式,即以铁路货物运输单证为控货权凭证,银行为货主提供信用证结算服务。该举措联合铁路运输企业与银行,探索了赋予铁路货物运输单证物权属性的实施路径,加快单证一体化发展进程,对于推动铁路货运“一单制”改革、依托铁路单证拓展金融服务和促进贸易便利化具有重要意义。
3 中老铁路货运发展对策
3.1 加快中老铁路通道与产业联动发展
RCEP协定提出后,协定成员国90%以上的货物品类预计在2032年前实现零关税,这将极大程度降低货物贸易成本,因此应鼓励中老铁路沿线城市紧密结合RCEP零关税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矿产、化肥和热带水果等特色产业,形成中老铁路通道与地区特色产业的联动发展。为实现中老铁路货运可持续发展,首先需要针对中老铁路铁矿石、橡胶等主要货品的运输需求,积极促成运输企业与产品供应商的中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为中老铁路提供长期稳定的货源。在货源稳定的基础上,发展矿产、农产品深加工等高附加值的加工产业,依托中老铁路通道优化老挝产业结构。
3.2 打造中老铁路集装箱联运产品体系
聚焦RCEP关于集装箱临时准入规则的规定,中老铁路应积极推进集装箱国际联运服务,从开行特色班列、提供附加服务、打造货运品牌等方面制定发展对策,形成特色鲜明、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货运产品体系。首先,建议根据不同客户需求,结合运输货物品类提供标准集装箱、敞顶箱和冷藏特种箱等适宜箱体[8],并推出快运、直达、拼箱、跨境电商等定制化货运产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其次,中老铁路国际联运积极联合当地物流企业,提供上门办理、货物仓储、送货上门等服务[9],使完善的售前及售后服务成为中老铁路特色的附加产品。在此基础上,中老铁路运营方可参考中欧班列发展模式经验,打造中老铁路集装箱国际联运班列品牌,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3 提高中老铁路海关通关业务效率
RCEP协定中为提高海关通关及贸易的便利化程度,对通关文件预处理、快运货物通关时间、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等提出相应规定。为实现RCEP协定中关于海关电子信息技术应用的目标,建议加速推进数字化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中老铁路口岸智能化设施设备及信息化平台应用水平,实现海关口岸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为了实现RCEP协定提出的货物快速通关目标,建议加强中老双方海关交流协作,利用数字化手段提高货物运输信息及通关文件的传输效率,使得海关部门可对通关文件进行预处理工作,减少铁路货物在海关的停留时间。
3.4 探索建立铁路国际联运单证体系
针对国际铁路运单不具备物权凭证属性及功能,国际货物联运规则不一致等问题,结合老挝段目前委托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局集团公司”)运营的现状,中老铁路应充分利用昆明局集团公司的铁路运营管理实践,开展铁路国际联运运单改革试点。为实现RCEP协定中“尽可能减少运输单证”的倡议,“一单制”试点改革首先需要加强RCEP成员国间铁路、海关等部门的合作与协商,尝试建立统一互认的单证标准与签发规则,完善国际联运规则和服务规范[10];其次研究建立以铁路运单为基础的跨境多式联运统一单证体系,并力争将该统一单证赋予法定物权凭证功能;最后基于运输单证的物权属性尝试开展运单质押、保险担保等附加金融业务,提高RCEP成员国间跨境贸易和投资的便利性。
4 结束语
中老铁路的开通运营成为铁路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通道。基于RCEP协定在货物贸易、多式联运、海关程序等领域的新规则和优待政策,阐述了RCEP协定对中老铁路货运发展的影响,进而提出RCEP协定下中老铁路货运发展对策。研究结果表明, RCEP协定的实施将降低中国与老挝等东盟国家间的货物贸易成本,激发中老间潜在货物运输需求,对铁路多式联运发展、海关通关效率和“一单制”改革发挥积极作用。中老铁路运输企业可以结合铁路运输的技术经济特征,通过加强通道与产业联动发展、打造中老铁路产品体系、提高通关效率及建立国际联运单证体系等发展策略,提升铁路运输产品的竞争优势和铁路货运量,为我国在RCEP背景下充分发挥中老铁路通道作用、推动中老铁路货运提质增量提供保障。在今后的研究中,将进一步探究中老铁路货运发展对策的具体实施路径,助力中老铁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