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合力推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
2022-12-16保定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 保定市政协社法民宗委
近日,为贯彻落实保定市政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涞源县政协组织政协委员主动参与涞源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努力开创涞源县公益保护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局面。
有群众反映在北石佛镇出现了占用河道堆放枕木情况。6月21 日,县政协指派政协委员李三军、张治国与检察干警共同到现场查看,进一步了解占用河道堆放枕木的具体位置、现场数量、受影响面积以及整改中所面临的问题等。双方根据掌握的情况与属地北石佛镇政府召开座谈会,对发现的问题商讨解决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座谈会后,县政协委员表示,如此近距离地接触检察机关办案还是第一次,认为检察干警办案严谨、规范,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县域生态环境发展得更好贡献了积极力量。目前,针对此案,涞源县检察院已向北石佛镇政府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据悉,在开展上述工作之前,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韶辉主动与县政协领导联系,就《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多次沟通座谈,交换意见,并互相通报相关工作内容。经充分沟通,双方就北石佛镇冀家会村辖区河道内堆放大量枕木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一案展开合作,将该案作为双方合力监督的首案来办理。
通过办理该案,涞源县政协与检察院深度合作,进一步凝聚公共利益保护合力,推动县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今后工作中,涞源县检察院将充分利用与县政协建立公益保护会商联络机制、线索共享机制、核查反馈等机制,加强与县政协提案委员会日常沟通,互相通报委员有关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和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在具体公益保护工作中,无论是传统领域、新增领域还是拓展领域,涞源县政协和检察机关将强势注入政协民主监督力量和法律监督力量,助力提升涞源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