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2022-12-15
Part1新规早知道!
法律新规不断完善着生活中的“漏洞”,与普通人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快来一起了解下,不做生活中的“法盲”!
1解锁动物诊疗新规,宠物就医保障升级
为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动物诊疗包括动物的健康检查、采样、剖检、配药、给药、针灸、手术、填写诊断书和出具动物诊疗有关证明文件等,进一步明确界定了动物诊疗活动范围。针对动物诊所、动物医院以及其他提供动物诊疗服务的机构,分类设置了许可条件。动物医院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有三名以上执业兽医师,并且具有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以及布局合理的手术室和手术设备。动物诊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不得使用“动物诊所”或者“动物医院”名称。
2国家禁售无烟碱电子烟
为完善电子烟监管体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编号为GB41700-2022,自2022年10月1日起实施。《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提出了科学适用的技术内容,规定电子烟是“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将不含烟碱的电子烟纳入电子烟定义范围。鉴于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并明确要求“雾化物应含有烟碱”,即不含烟碱的电子烟产品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并将明确列出允许使用的101种添加剂纳入“白名单”。
3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15年以上实行一年一检
近年来,社会各界普遍呼吁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日前,我国出台了《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调整了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以及摩托车的检验周期。自2022年10月1日起,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合格标志。
Part2答疑信箱
热点问题,为你解忧
最近我去面试了一家公司,各方面都挺好,但谈及缴纳五险一金时,公司提出以发放现金的形式替代社保缴纳,这种行为违法吗?
是违法的。将社会保险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法律所禁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不可以通过意思一致的协议将社保转换成现金发放,即使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放弃社保的协议,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经相关部门核实,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朋友患乳腺癌后,老公向她提出离婚。请问,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可以的。婚姻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离婚,但如果一方想要逃避扶养责任而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支持。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还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所以,如果你朋友患有重大疾病,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经济来源时,其老公有扶养义务,拒绝扶养的情况下,你朋友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按月支付扶养费。
表哥和表嫂离婚后,表嫂以表哥不支付孩子的特长班费用为由,扬言要将表哥告上法庭。请问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特长班费用吗?
不包括。司法解释规定,抚养费仅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费用,子女兴趣班、补习班、特长班,甚至出国留学费用,均不属于法定的抚养费范畴。抚养费用数额是根据当地工资标准、当事父母实际收入、子女的实际需要综合计算而来的,独生子女和多孩、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支付的抚养费比例也有所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多是夫妻双方进行具体协商约定抚养费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支付抚养费用进行具体判定。但不管是协议约定,还是法院判决,抚养费的支付都是以“必要”为前提。如果子女参加的校外培训课程在“必要”的范围内,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费用。根据我国目前的教育现状,“必要”的教育支出,一般会认为是接受或维持正常教育所不可缺少的基本费用。
老婆产假结束了,但因天气降温引发了感冒,于是向公司提出休年假的申请,但是公司说只能按病假休,请问孕妇可以享受年假吗?
可以。《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虽然员工休了产假,但是并不影响其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如果单位在员工休产假后,未安排其享受当年度年休假,应支付其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年休假是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法律规定,随意剥夺员工休假的权利,否则要支付员工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指导专家
宋斌: 资深律师,陕西致易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陕西省妇联妇女维权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