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机制研究
2022-12-13王金河
王金河
(聊城大学商学院 山东,聊城 252000)
在中共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政策背景和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逐渐衰落的现实背景下,乡村如何实现振兴已成为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目前“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情决定了农村中的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数量高达97%以上。我国是全世界土地经营规模最小的国家之一,农业劳动者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4hm2,美国是中国的106 倍之多,印度和泰国都高于中国[1]。有关统计显示:2016年农业基本经营规模在3.33hm2以下的农户、占比、以及耕地面积占总面积分别为2.6 亿户、97%和82%;到2050年农业基本经营规模在3.33hm2以下的农户、耕地面积占总面积分别为1 亿户、50%,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主体并将长期存在的基本现实[2]。目前小农户的发展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因此,将小农户的发展作为重要抓手,并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促进小农户衔接、融入现代农业发展,发挥分散经营的小农户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作用,以求破解乡村发展难题,实现村民的增收、重塑乡村活力,从而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1 小农户发展的重要作用与存在的问题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解决小农户生产困境,促进小农户实现与现代农业生产对接,融入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3]。
1.1 小农户发展的重要作用
首先,农业生产的特征决定了小农户是适合的农业经营主体。农业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过程,具有季节性、多变性以及不可控的特点,这势必使得生产者的收益与生产过程相结合。小农户可以实现农业生产决策者与生产者的统一,对农业生产过程与最终产品负有责任,并且可以对多变的生产环节及时做出反应,完全满足农业生产所需。同时小农户的生产要素为家庭成员所拥有,不存在经济因为要素主体权益对立而产出的摩擦,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
其次,可以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小农户模式作为“劳动和资本双密集”的农业主体,家庭成为了利益共同体,可以在不需要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可以利用亲情和道德等力量将生产中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最小化,因此小农户拥有较为清晰的产权、稳定的收益以及专用性资产等。因此小农户发展过程中有动力进入市场参与竞争,通过不断的创新发展结合市场经济形势,追求利润最大化。
再次,小农户可以弥补生产大户与农民合作社的不足。目前,我国近80%左右的粮食仍然由小农户生产,截至到2016年,我国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22868.841 万户,比2011年的22884.29 万户减少了15.448 万户,因此,小农户生产仍然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长期选择,见图1。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受到市场竞争和契约不完全性的影响,其发展过程中存在一定边界,而小农户相较于生产大户与合作社在这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一方面,家庭成员是其生产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并且部分使用自有土地,这使得其较少受到土地流转价格和雇工成本的制约,另一方面,小农户经营者往往生活在当地,可以利用地缘等关系减少土地流转交易成本,获取较为稳定的土地经营权。
图1 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
1.2 小农户发展存在的问题
小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契合我国当前大国小农的现实,能够很大程度上克服其他农业生产模式的缺陷,但是目前我国小农户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
首先,土地权属模糊,承包政策未得到落实。土地流转是规模经营的前提和基础,但当前土地流转相关政策和法律不完善,以及农民对承包经营权权属的认识不清,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规模和范围。土地权属界定影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尽管国家进行了新一轮土地确权,但很多农民担心自身权益不能得到保障造成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农户的面积同比增长状况如图2所示。
图2 家庭承包耕地流转入农户的面积同比增长率
其次,小农户经营主体短缺制约小农户健康发展。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青壮劳动力涌入城市寻求就业,造成农村劳动力严重短缺的现象。据《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农民工总量已接近3亿人,其中农民工主体是1980年及以后出生,这些新生代农民工达到了50.5%[4],而这一缺口在不断扩大,有知识、有能力的妇女也开始进城打工。农村只剩下老人和孩子,农业生产只能依靠老人。这一群体的决策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信息分析能力、风险意识明显不足,不能有效满足小农户发展所需,人力资本成为我国小农户发展的主要障碍。
再次,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滞后严重影响小农户的发展。2019年一号文件要求坚持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方向,加快构建和完善经营性与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专业化与综合性服务协调一致的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体系。但目前我国农业服务规模经营体系发展来说,虽然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探索,但仍存在建设滞后,服务内容与需求存在一定的偏差,总体水平不高己经成为我国小农户更快、更好发展的瓶颈。
2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机制的实践
农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强调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对接这实际上就是强调农业经营体系要把重点放在农民的发展上,必须承认的是,小农户在农业发展过程也在不断发展。虽然有小部分小农户仍然落后于现代农业,并且相对获得缺少资源和技术,但大部分小农户在融入农业主体,从事特色农业,运用新型农业科技方面展现出其能力和自主性[5]。
2.1 经营规模扩大增加收入型
小农户土地规模细碎化严重是影响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因素,破解土地规模细碎化的困境,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流转小农户土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家庭农场是我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的张要形式。积极发展家庭农场距,可以增加土地经营的规模,这样就能够在亩均收益一定的基础上,获取更多的规模农业经济收益。
第二,提高单个地块面积,实行小农户承包地“互换并块”办法。分地伊始为了最大程度体现公平性,绝大部分村、生产队都采用的“肥瘠搭配”分地方法,致使小农户土地规模细碎化严重。山东省烟台市刘家沟镇大力推进土地“互换并块”,以求实现“一户一块田”振兴乡村经济的举措,显著改善了耕地细碎化现状。
第三,小农户的土地规模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因此需要统一经营管理,引导小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比如,山东东平县马流泽村将农户承包地入股到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和出租经营,农户原来的每亩收益500元增加到1000元。
2.2 获得更高收入的产值提升型
有效提升单位面积的农业产值,提高小农户的经济收益。在城市近郊的一些农村甚至乡镇,利用亲子农场、瓜果蔬菜采摘体验园等农产品经营形式,通过吸引城市消费者观光、旅游、采摘、品尝等,提供农产品的市场附加值。例如草莓,普通市场上大约30 元/kg,但是采摘区的草莓可以卖到60元/kg。距离城市稍远的农村,也可以通过兴建交通设施、改善生产经营条件,调整农作物结构,提高了每亩农产品的产值。
比如,山东省的南小王村将全村所有土地以入股形式组建合作社,然后再将“463kg 小麦(折价)保底收益加上年终分红2000 元左右”的方式,将全村土地进行集中,再统一交给农业投资公司进行经营管理。村民王某把自家4.5亩承包地入股合作社,租赁了一个大型的蔬菜棚和两个小型的蔬菜棚,每年的净收入10万元。
2.3 资源资产增值的产业拓展型
小农户实现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必须要注重通过加大和延长产业价值链、产业交叉融合等方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充分利用农业的多功能性,通过改变以往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向现代农业的生态观光业、休闲旅游业迈进,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培养其自力更生的能力,需确保农民主体地位,增强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有利于乡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让小农户从农业功能拓展中分享产业融合的价值。
东平县南堂子村借助《新水浒传》拍摄场地的选定奠定了发展契机,大力发展旅游业。为配合景区的整体发展将全村土地全部流转起来,“最美乡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正式成立。土地合作社以“每年1000 元/亩的保底收益+年终分红”的分配办法,农业部授予南堂子村2018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称号[6]。
3 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衔接路径
保持原有小农户分散经营的基础,通过小农户的整合机制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更多的产出和生存能力,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缺乏新型农业服务主体是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进一步创新发展的主要障碍[7]。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包括了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服务、财政支农体系等,有利于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3.1 提供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加快农业升级转型
首先,为小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服务。当前我国国情所决定小农户规模小,分散经营导致农资经营中必然处于市场劣势,缺少与农资服务机构平等谈判能力。如果组建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而形成相对规模较大组织,统一采购种子、化肥、农药、饲料,提高讨价还价能力,获取价格优惠。这对小农户经营者有利于降低投入成本,提高产出收益。
其次,为小农户提供生产管理服务。规模太小以及土地经营细碎化限制了小农户经营者对新农业技术的应用[8]。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于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不仅当地政府的重视,而且能够获得农业技术支持。因此小农户发展,可以通过引导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方式获取相关政策扶持和农业技术服务。
再次,为小农户提供产品销售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为小农户提供良好的产品销售服务。当前我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虽然有很大改善,但网络和市场信息渠道仍然相对堵塞,信息滞后使其不可避免的面临着“卖难”或“卖低”的窘境。而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在信息获取、销售、运输等方面形成规模经济,提高销售价格的同时降低销售成本,从而提高了小农户经营的经济效益。
最后,为小农户进行农产品加工服务。形成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集资和融资,增强了资金实力,解决了困扰小农户资金匮乏难题。有能力引进技术和加工设备实现农产品加工服务,提高了产品附加值,增加小农户经营者收入。而实现的规模经营,能够摊销沉淀成本,以产生规模经济,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3.2 提供农业科技服务,促进小农户现代化经营
首先,促进小农户高优农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小农户分散经营将长期存在,其经营上的弱质性和技术应用方面存在的先天弱势,都决定了小农户经营亟需提高农业生产品牌化和精量化,这就要求小农户探索高优农业的发展[9]。小农户在进行农产品加工时,必须立足当地农业资源,因地制宜加强高附加值、区域特色产品的研发创新。实现以科技带动小农户产品形成特色,加快其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其次,扶持小农户信息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小农户规模小,细碎化严重的分散经营亟需政府帮助和支持,尤其计算机技术、卫星遥感技术以及农业环境的监测系统等农业科技服务。小农户生产集约化经营,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为特色,可以通过重点生产反季节农业产品和高效化生产,然后逐步实现向技术、资金密集型的生产方式转型。
再次,探索小农户经营多元服务模式。为优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需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模式[10]。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可以探索逐步构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模式。该模式以“专家+农业科技+企业+农民”的形式,将最前沿最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以科技成果形式直观展现给小农户。探索这一模式时,可以根据各地区小农户生产特点,因地制宜地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逐步探索流转土地和发展类型,选择合适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发展模式。
3.3 健全当前财政支农体系,精确发挥杠杆功能
首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机制[11]。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是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对支农资金投入中政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才能引导和撬动商业资本和民间资本精确投资[12]。通过搭建运作平台,整合政府主管单位的资金以及县级政府的具体实施措施,形成有机的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投资主体,建设主体和监督主体。实现将财政支农资金更多地投向符合农业供给侧改革需求的优质小农户发展的目标,从而达到集中使用,重点培育的作用。
其次,构建财政性农业投融资平台。一是拉动外部资金进入“三农”领域,发挥财政支农资金杠杆作用,有序引导社会资金介入,形成多元化融资渠道。二是扶持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培育新型农业微观生产主体,以专业农业投融资平台通过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建立风险保证金基金,以股权形式为小农户的发展创造发展环境和融资条件。三是优化地区产业结构,通过直接示范投入和重点扶持优秀的小农户生产经营者等措施,引导、激励社会资本对具有农业特色优势的微观生产主体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