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述评
2022-12-07陈安安
陈安安
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成为这一时代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必要性的实践战略。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应运而生。近年来,学界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成逻辑、主要内容、理论特色、方法论特质、实践指向和当代价值等方面进行了多维度解释性的理论探索,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对象化、实践化、普及化和大众化的现实展开。梳理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入研究,以期更好地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发展趋向及其守正创新。
一、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逻辑的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总是基于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的统一和叠加。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逻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等三个方面。
(一)理论逻辑
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源于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学界从不同视角探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以明晰思想生成的理论逻辑。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一方面,研究认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①参见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特别要指出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基础。如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实而深厚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法治思想浸润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大智慧。”②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基础》,《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2年第3期。也有学者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概念生成到体系完善,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逻辑和基本方法,而且充分融合了新时代中国法治实践,实现了思想体系从量变到质变的历史飞跃③参见翟国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理性创新》,《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可见,学者们普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视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另一方面,研究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重要理论来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④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111页。这要求我们既要关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又要关注成败得失等历史的经验教训,同时要善于挖掘和继承优秀传统理论资源,做到古为今用。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所蕴含的以民为本、依法治国、德主刑辅等思想与全面依法治国思想存在文化同源性⑤参见戴艳军、段中卫:《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3期。。还有学者指出,中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所包含的“奉法者强则国强”“民惟邦本”“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德刑并用”“法不阿贵”“德才兼备”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渊源,习近平法治思想汲取了其中的合理成分⑥吕廷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渊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前线》2021年第2期。。此外,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建构现代法治模式的过程中创新了中国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具言之,有学者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从制度属性、人民地位、法治类型和价值理念这四个方面推进传统法治的革新发展⑦参见汪博:《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传统法治的继承与发展》,《文化软实力》2021年第2期。。由此可见,中国优秀传统理论资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出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优秀传统理论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二)历史逻辑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历史性意义,有其生成和发展的历史逻辑。有研究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展史的全过程中来考察,认为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探索适合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规律①参见许先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基础、内在逻辑和辩证品格》,《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1年第2期。。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规律的精辟总结②参见梁松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意蕴与创新发展》,《东岳论丛》2021年第12期。。从思想史的形成脉络分析,学界通常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演进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演进脉络可分为:一是1983年—1985年,习近平在正定工作期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的初始阶段,习近平在这一时期的法治思想主要包括重视法治和厉行法治;二是1985年—2007年,习近平在福建和浙江工作期间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初步形成阶段,习近平在这一时期的法治思想包括立足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出法治浙江战略等;三是2007年至今,这一时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熟和完善阶段,习近平在这一时期的法治思想包括正式提出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坚持党的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等③参见王宝治、陈康帅:《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脉络》,《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还有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演进历程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萌芽阶段(1985—2012),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建设实践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过渡阶段(2012—2017),正式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阶段(2017至今),首次提出和系统阐释“十一个坚持”④参见黄文艺:《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鲜明特色与重大意义》,《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虽然研究者在具体的分期上有不同表述,但习近平法治思想有一个演进发展过程是毫无疑问的。
(三)现实逻辑
“两个大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的现实条件和时代背景。“一个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一个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⑤《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年,第645页。这“两个大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国内、国际环境变化所作的科学研判。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给国家法治建设带来的诸多挑战,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时而生。
首先,国内社会矛盾的转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产生的基础条件。有学者指出,随着不同历史时代社会矛盾的转化,人民对美好民主法治的生活需要和法治发展得不协调不充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的现实基础⑥参见迟方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实践基础、理论渊源与精神实质》,《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8年第1期。。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法治治理、法治过程和法治权威的新需求不断增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有效地满足了新时代人民对法治的新需要⑦参见公丕祥:《新时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内在动因——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初步分析》,《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9年第3期。。也就是说,良法善治是人民群众进入新时代后对物质文化需要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
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有研究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①参见殷啸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2期。。有研究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层面分析,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展于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的实践逻辑以及规律的准确把握,这就要求我们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②参见段凡:《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发展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学术界》2021年第3期。。
最后,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治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铸就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代理论烙印③参见公丕祥:《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飞跃》,《江海学刊》2018年第2期。。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和关键期,有研究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适应改革发展④参见冯军:《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重大创新》,《东岳论丛》2017年第10期。,这就要求全面依法治国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反过来说,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法治理论的革新。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创新实践的过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这一过程所蕴含的新时代精神在法治领域的思想结晶⑤参见汪习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本质特征》,《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2月9日,04版。。
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是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的主要维度,学者们的研究成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成逻辑研究提供了有益参考。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语境下的产物,既有特定的现实目标、价值指向、文化背景等,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梳理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成逻辑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出发点和基础。
二、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容的研究
思想必须有真实的内容,对思想内容的研究是思想存在的现实确证,有助于思想的系统化和结构化。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展开了多维度的阐释和研究。总的来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科学理论体系”⑥王晨:《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中国法学》2021年第2期。。
(一)从宏观角度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框架
对内容框架的研究既是顶层设计式的认知,也刻画出思想存在的基本场域。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体框架包括三部分:总论部分提炼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总目标、基本原则等;分论部分阐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重点任务和需要正确处理的重大关系等;组织保障部分涵盖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和组织保障等⑦参见张金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显著特征》,《党的文献》2021年第5期。。也有研究从法哲学的视角,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了“法治本体论、法治辩证论、法治价值论、法治发展论、法治国情论”①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法治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1期。。还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主体论、目标论、过程论和保障论”,这四个方面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且彼此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客观存在②参见谭波:《习近平法治思想逻辑体系研究》,《学习论坛》2021年第1期。。从宏观视角透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框架,可以让我们明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四梁八柱”和思想体系的经纬度,从而有助于明确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基本任务。
(二)从整体层面概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思想内容的整体必然包含思想内容的各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思想内容的各组成部分有机统一构成思想内容的整体,思想内容的整体性贯穿在思想内容的各组成部分之中,从而使思想内容成为“一块整钢”。有研究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角度概括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九论”,亦即“治国方略论、人民主体论、宪法权威论、良法善治论、依法治权论、保障人权论、公平正义论、法治系统论、党法关系论”③李林:《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理论逻辑与创新发展》,《法学研究》2016年第2期。。也有学者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可归纳为“三基本”理论模型,即: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其中,法治的基本原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核,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要素④参见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1期。。还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包括法治基本理论、法治推进方略、法治重大关系等三大理论板块⑤参见黄文艺:《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解析》,《法学论坛》2021年第1期。。从整体视野探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地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意蕴,进而从全局视野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要求。
(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逻辑层次的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系统的、严谨的理论体系具有严密的逻辑层次。其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核心要义和实践问题的逻辑路径依次阐释。首先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论述,其次是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必须贯彻的核心要义的论述,最后是对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具体问题的论述⑥参见徐奕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18年第7期。。其二,立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研究路径展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架构可以分为总体目标、基本方略、根本目的、价值追求、重点突破和司法改革等六个方面内容⑦吴传毅:《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构架》,《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8期。。其三,有研究指出,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念有着系统、科学的逻辑生成体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生成的逻辑起点,全面深化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生成动力,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生成的根本保障①参见陈洪玲、柴佳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生成逻辑》,《思想教育研究》2020年第5期。。其四,从主题和主线两个维度概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是通过全面依法治国来建成法治中国,其主线是从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上系统回答了为什么以及怎样通过全面依法治国建成法治中国等重大问题②参见江必新、孙珺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与主线》,《法学论坛》2022年第3期。。思想体系的内在层次反映了其生成和发展的逻辑结构,从逻辑层次视角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内容,能够让我们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出场缘由,以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有序展开。
(四)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的研究
思想的原创性不是凭空而生,而是思想继承和叠加的结果,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从而产生新思想。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理论做了七项创新发展,分别为:“建设法治中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三个核心要义’、坚持‘共同推进 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与实现依规治党、着力实现制度现代化、统筹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③江必新:《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法治理论的发展》,《法学杂志》2020年第5期。也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创新“既包括法治宏观理论的创新,也包括法治制度理论的创新,还包括法治运行环境和法治运作方式理论的创新”④姜明安:《习近平总书记法治理论的重要创新》,《人民论坛》2017年第9期。。有研究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创新,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对马克思主义法理学所作的理论创新⑤参见邱水平:《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理学创新》,《中国法学》2022年第3期。。
此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指导,其内容涉及国家建设和发展的诸多领域,呈现出多维度多领域的研究态势。其一,从生态角度展开研究。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治思想可归纳为五个方面内容:“依靠法治保障、生态立法、完善法律制度、运用综合手段、建立法律责任制度、严惩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⑥莫纪宏:《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治思想的特征》,《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还有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法治思想为例,分析其法治思想的价值观念和理论品质,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维度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⑦参见吕忠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法治思想研究》,《江汉论坛》2018年第1期。。其二,从宪法角度展开研究。有研究着重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宪法理论,以新时代中国宪法发展创新为视角,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包括强化宪法意识、发展宪法理论、推动宪法实践等方面内容⑧参见江必新、蒋清华:《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宪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创新》,《法学评论》2021年第2期。。其三,从改革角度展开研究。有研究以习近平关于法治领域的改革论述为分析文本,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涵盖了“新时代中国法治领域改革的政治方向、历史进程、根本目的和内在机理等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①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改革论述》,《东方法学》2021年第2期。。其四,从公共卫生角度展开研究。有研究论述了习近平关于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体系建设的法治思想,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应急法治实践需要与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我国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和宪法精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重点抓“关键少数”等五个方面相结合②参见孟鸿志:《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法治体系建设》,《南京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还有学者侧重于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国家总体安全观”“党法关系”“法学教育理论”“法治监督理论”“法治社会治理理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等方面的内容。
三、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色和方法论特质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基础上深刻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深邃理论思考,具有鲜明的理论特色和显著的方法论特质。
(一)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特色研究
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特色的研究,学者们主要从原创性、时代性、人民性、实践性、辩证性、全面性等方面展开研究。
原创性。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具有原创性的科学理论体系,主要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以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③陈一新:《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学习月刊》2021年第2期。。有学者从“原创性”的概念出发,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总结概括为“十六个方面”,强调“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之中”④张文显:《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贡献》,《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22年第4期。。还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在法治与党的关系上,揭穿“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在法治与人民的关系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发展理念;在法治与治理的关系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在法治与活力的关系上,提出以法治效能为导向,坚持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在法治与改革的关系上,提出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上,创造性地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⑤参见韩喜平、刘一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社会科学研究》2022年第2期。。
时代性。积极回应时代问题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又一理论特色。习近平法治思想顺应改革和发展的时代需要,围绕新发展理念、新发展阶段和新发展格局,明确提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要“把握好时代方位、明确时代任务、回应时代要求”⑥参见殷啸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意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21年第2期。。有学者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性表现为三个重要特质:首先,回应新时代的重大问题;其次,深入分析大变革时代中国社会转型进程中的突出法治问题;最后,体现了深刻的历史逻辑,随时代发展的历史特点的变化而变化①参见公丕祥:《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飞跃》,《江海学刊》2018年第2期。。由此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了强烈的时代特质,深刻地“回答了时代之问,抓住了时代之机,解决了时代之题,突出了时代之重”②杨春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特色》,《群众》2020年第23期。。
人民性。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鲜明的理论品格,体现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利益,坚持法治依靠人民力量和坚持法治保障人民权益③参见周佑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场及其根本观点方法》,《东南学术》2021年第3期。。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集中表现为尊重人民群众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恪守以民为本、法治为民的理念和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价值追求④参见张金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显著特征》,《党的文献》2021年第5期。。此外,坚持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理论特色。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法治理论,具有鲜明的党性和人民性,这一理论特质决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别于以往任何性质的法治理论和学说,尤其是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论存在显著区别⑤参见莫纪宏:《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法理逻辑结构与功能透析》,《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
实践性。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显著特质,我们党不仅重视理论建设,更重视对理论的实践应用。马克思认为,“与法学家的幻想相反,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的,相反地,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六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16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⑦韩喜平、刘一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社会科学研究》2022年第2期。。梳理文献可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坚持问题导向的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所体现的实践性特质彰显了其与时俱进的法理特征,具言之,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不断摸索和总结出来的实践经验,而且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法治理念、学说和法理主张,这一思想极具解决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的实效性⑧参见莫纪宏:《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二元化逻辑结构及功能》,《行政管理改革》2021年第3期。。换言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性表现在对法治领域重点任务的创新解答,习近平总书记考量法治建设面临的现实境遇,揭示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另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角度看,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源于实践,是在实践中发展而来的,其注重有计划地推进法治实践、强调在实践中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以及要求用法律监督推进实践⑨参见张龑:《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观》,《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显然,实践是检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成效的评价标准,习近平法治思想高度贯融了实践性这一理论特质。
辩证性。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丰富的辩证思维。习近平指出:“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①《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年,第623页。从内容上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个领域和全过程,深刻阐明了“政治与法治、民主与专政、改革与法治、法治与人治、法治与德治、安全与发展、秩序与活力等重大关系”②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法制与社会发展》2021年第1期。,通过对这些重大关系的分析可知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还有研究通过对比西方法治理论与我国传统法治理论,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特征可概括为“八个统一”:“党性与人民性的统一;合目的性和合正义性的统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统一;重点论与系统性的统一;守正与创新的统一;原则性与辩证性的统一;建构性与积极性的统一。”③参见江必新、黄明慧:《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特征刍论》,《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1期。由此可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容和方法上极具辩证性,充分体现了法治建设与法治思维的有机结合。
全面性。全面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最为显著的理论特质。习近平总书记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凸显了法治的全面性。具体来说,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性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强调国家要具备全面、系统、完备的法治体系,二是法治适用主体的全覆盖④参见韩喜平、刘一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社会科学研究》2022年第2期。。也有研究立足于新时代国家发展与建设的时代背景,指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的全面性主要体现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的目标全面性、主体全面性以及法治建设环节的全面性⑤艾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博士学位论文,长春:吉林大学,2021年。。还有学者从法治的功能角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全面性,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的基本功能作出出了相应的深刻阐释,通过提出“法治强化人民权益保障、法治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法治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⑥江必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体系与理论特征》,《求索》2021年第2期。等理论和实践举措,表明我们党对法治功能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
(二)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方法论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集世界观与方法论于一体的科学理论体系。这一思想蕴含着丰富的方法论,是对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创造性运用,是认识和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系统性工作的思想指南。2020年11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方法论层面表现为“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⑦《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人民日报》2020年11月18日,01版。。在此基础上,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论特质展开了进一步的补充。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特质。有学者从法治重大关系视角分析,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始终坚持发展地、全面地、系统地、普遍联系地观察与处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各种重大关系,实现了全面依法治国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历史性飞跃①参见黄文艺:《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解析》,《法学论坛》2021年第1期。。有学者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布局全面依法治国,在思维方式上坚持了战略思维、系统思维、辩证思维②参见金国坤:《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渊源、逻辑主线和思维方式》,《新视野》2021年第2期。。二是,从法治推进方法论视角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落实离不开科学的方法论的推进。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问题引领、措施具体、务实管用、务求落实”③冯军:《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与重大创新》,《东岳论丛》2017年第10期。等法治推进方法。三是,从法治方法论创新的具体内容视角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法治方法论创新。有研究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从良法善治出发,科学地构建了一个全新的方法论体系,具体体现在:“系统提出了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科学思维,包括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历史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全球思维等;系统提出了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正确策略,诸如坚持符合国情和遵循规律相统一、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相结合、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相融合等;系统提出了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有效方法,如规划、试点、督察、评估、考核、问责等。”④参见黄文艺:《习近平法治思想原创性贡献论纲》,《交大法学》2022年第4期。四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法治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相统一。有学者结合马克思·韦伯在《经济与社会》一书中对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展开的经典诠释,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彰显了法治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在价值理性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政治性上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权益以及维护公平正义;在工具理性层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立法的科学性、强化执法的规范性以及注重法治建设的整体性⑤参见胡美灵:《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彰显与统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逻辑理路》,《湖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5期。。除此之外,还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观念视角探究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论,指出这一系统观念主要体现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两个大局”时空背景中谋划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以系统思维、系统观念和方法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统筹推进法治领域各项改革等等,进一步凸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观念的实践伟力⑥参见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观念》,《中国法律评论》2021年第3期。。
四、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及当代价值的研究
习近平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⑦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第74页。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推进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多种方法在、多领域进行全面贯彻落实。当前,学者们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和当代价值方面提供了许多新观点和新思路。
(一)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研究
十八届四中全会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让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转化为具体实践才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最终环节。学者们对于如何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
第一,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开展研究。一是加强思政课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教学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路径。有研究认为,要积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地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的课程中,让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与教材知识点高质量衔接,“坚持‘基于教材而非脱离教材’的原则,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的原则”①韦洪发:《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基本思路》,《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2年第3期。。二是建构新时代法治意识形态。有研究指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不断构建、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和理论体系,培育全民法治思维、牢固树立全民法治信仰,营造和形成“公平公正、科学民主、智慧法治的法治意识形态”②张冬、郭娜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形态的根本属性和构建路径》,《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第二,从法理学视角开展研究。一是行政法律规范的现代化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有学者从法理学角度指出行政法律规范现代化的实践思路,认为只有充分结合中国法治实践,强化对制度理论的深入研究,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法律规范的现代化,使其所承载的制度功能和法治价值充分彰显”③江必新:《行政法律规范现代化若干问题研究》,《法律适用》2022年第1期。,才能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得以真正贯彻落实。二是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四大环节的视角开展研究,表现为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维度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有学者从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视角,指出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需要健全网络法律体系、深化网络法治实践、改进网络监管模式、拓展法治宣传路径等方式④参见王莹、张森林:《新时代网络法治文化建设的路径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9年第6期。。也有学者聚焦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布局,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⑤曹胜亮、严郁洁:《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与实践布局》,《理论视野》2022年第4期。。
第三,从社会学视角开展研究。“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⑥张文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东方法学》2021年第1期。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先导和思想保障。为此,有研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指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嵌入到社会治理中,融会贯通各治理环节的关系”⑦谭波、夏清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社会治理法及其原则构建》,《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2期。;还有研究从基层社会治理视角分析,认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主要路径有:一是要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内涵;二是发挥基层党员的“关键少数”作用;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惠及基层群众①参见李美茹、曾盛聪:《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逻辑理路与实现路径》,《理论探讨》2021年第2期。。
此外,还有学者从经济学视角探究了规范党员干部权力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关系。一方面,要用法律制度的绳索来约束权力运用,以法治理念来引导权力实施,以法治文化来规范权力操作,让权力在法治阳光照耀下健康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晴朗空间。另一方面,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党员干部要塑造驾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法治能力②参见周湘宁、张利军:《论党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领导——以根本依据、体制机制及能力要求为研究视角》,《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由此可见,当前学界已经从多学科视角入手,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提供了一些极具可行性的实践方案。
(二)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研究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目前,学界大体上是基于四个维度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当代价值进行了初步探究。
第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有研究指出,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是对马恩经典作家关于社会治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③参见徐汉明、邵登辉:《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思想及其实践研究》,《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 第1期。,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把握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脉搏和实践品格,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价值目标高度契合④参见段凡:《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6期。。另一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其崭新的法治时代精神、宏阔的法治战略视域、严整的法治逻辑系统、深刻的法治价值取向⑤参见公丕祥:《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新飞跃》,《江海学刊》2018年第2期。,“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完美统一,蕴涵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深邃的政理、法理、哲理,彰显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鲜明特色”⑥张文显:《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百年历程》,《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年第4期。。还有学者则从当前中国社会变革出发,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进程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⑦公不祥:《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伟大社会革命的理论产物》,《法学论坛》2021年第1期。,开辟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新境界,“指引党和人民在新时代走出了一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⑧张文显:《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
第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三大规律的认识。有研究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角度出发,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阐述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规律、创造性地阐释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法权特征、创造性地阐述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具言之,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立足于新时代治国理政的实践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法治理念、法治论断和法治命题,而且“深化和拓展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法治蕴涵之认识”①公丕祥:《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哲学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初论》,《江海学刊》2022年第1期。。还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内部系统结构的角度总结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创新,即习近平法治思想基于对依法治理、法治道路、党法关系、依宪治国等领域的研究,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治理一般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和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的认识,开辟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②翟国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理性创新》,《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4期。。
第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原则创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奠定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群众根基③参见汪习根:《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精神》,《中国法学》2021年第1期。。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创立了“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集大成者”④黄文艺:《习近平法治思想要义解析》,《法学论坛》2021年第1期。。还有学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价值概括为“三个创造性”,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论述了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战略地位;创造性地揭示了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国情条件;创造性地分析了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内在动因。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指南”⑤公丕祥:《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理论指南》,《中国社会科学报》2022年4月29日,004版。。
第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不断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点任务和战略布局等,为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理论遵循。学界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化进行了探究。一是深刻分析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实践路径。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的思想旗帜和行动纲领”⑥付子堂:《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发展脉络、核心要义和时代意义》,《中国法学》2019年 第6期。,创造性地指明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如何全面依法治国这两大时代课题”⑦栗战书:《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求是》2021年第2期。。二是从法治的构成要素角度分析。有研究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体现在“法治建设核心问题的明确、宪法至上法律地位的强化、‘总抓手’重要论断的确立、法治基本方针的明确、法治基本路径的明确、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明确”⑧参见熊若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体系述要》,《理论探讨》2016年第4期。。上述构成要素从不同角度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开拓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境界。三是从探究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层面深入研究。有学者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基于新时代国内外的新形势,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之问,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不断打开新局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行动纲领”①张奇:《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基本特征与重要意义》,《思想教育研究》2021年第1期。。四是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环。有学者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法治动力”②卓泽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价值》,《前线》2021年第1期。。也有学者从思想引领的角度入手,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通过法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了科学系统的理论指引”③段凡:《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马克思主义研究》2022年第6期。。
五、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展望
现有研究表明,学界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已经取得了较为丰硕的研究成果,从不同维度和不同领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了初步探究,为继续深入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站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方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仍需进一步拓宽其研究广度和研究深度。
首先,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成逻辑方面,学界应创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方法,拓宽该命题研究的理论视域。其一,需要从多学科视角不断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建构。特别是要从历史学和社会学层面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如梳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演变的发展史、农村社会传统礼治秩序对法治社会的作用关系等)。其二,要从全面深化改革层面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演进脉络。习近平指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④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4页。全面依法治国对于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尽管学界在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成逻辑时观照了全面深化改革这一生成背景,但多是从宏观层面分析,基于微观层面的分析较少,需要重点关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答这些问题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实功能。
其次,应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理论研究。在理论溯源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法治文本研究是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的重要理论依据,尽管不同时代语境各不相同,但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却是新时代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镜鉴。在实践方面,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建设是息息相通的,涉及政治、经济、改革、发展、科技、生态等各个领域,是我们党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方面。因此,学界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展开深入研究时,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献文本的研究,要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逻辑严谨、内容丰富、理论特质显著的思想体系。因此,学界应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分析视域下,结合新时代语境,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和发展中国优秀传统理论资源、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过程中的“变”与“不变”,深入挖掘和剖析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的普遍性规律,并在此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此同时,还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其他国家的法治理论的比较研究。基于此,才能在整体上厘清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在逻辑,才能从根本上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适合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瑰宝,才能更深刻地探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意涵。
第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路径研究仍是当前研究的重要部分,鉴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提出的思想体系,学界对其实践路径的研究还存在较大空白。比如,习近平法治思想如何实现有效的“大众化”,如何有效融入学校的法治观教育,如何对不同群体开展“层次化”的理论教育,在网络空间中如何有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等,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的法治现代化进程等等,这些部分均是学界研究相对薄弱的环节。正如马克思所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19页。。思想如何真正融入现实社会,主体如何提升内在的法治素养,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仍是当前学界亟须关注的重点问题。
第四,要突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统一性研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产生无疑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学界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当代价值的研究较多从国家社会治理的层面进行考察。若搞清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现实价值,仍需重点关注三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在宏观层面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价值分析。学界应重点关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深层次的逻辑关系,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如何构筑人类文明新形态等相关研究。二是从中观层面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发展理念以及推进共同富裕等过程中所蕴含的理论和实践价值。三是从微观层面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民、党员领导干部以及青少年等不同群体的法治素养和法治思维养成的价值分析等等。
第五,拓宽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方法和学科视角。现阶段的研究大多是宏观层面的分析,问题意识不足,描述性研究较多,而以学理性为基础的实证性研究较少。基于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应强化对研究方法的运用,一是强化实证研究法。实践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显著特质,但是相对于其他领域的研究,目前学界对其研究多停留在理论的思辨层面,多是定性层面的理论分析,因此,接下来学界既要注重对田野调查、数据分析等实证层面研究方法的融合运用,又要结合案例分析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实践模式展开研究,以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定量研究。二是多学科交叉视角的研究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涉及领域广泛,属于一个综合性课题,目前学者们已基于各自学科视角进行了探讨,加强跨学科之间的交流是系统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