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奋力开启全面依法治疆新征程
2022-12-06张秀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张秀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在新疆各族干部群众满怀信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时隔8年再次莅临新疆视察,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新疆把脉定向、掌舵领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深情关爱,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局势的深刻洞察、对新疆工作的深邃思考、对实现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殷切期望,为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注入了强大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和工作动力。我们要牢记领袖嘱托、不辱使命重任,满怀感恩之心、勇挑担当之责。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工作,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两次亲临新疆考察,在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多次就事关新疆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引领和推动新疆工作取得重大成效。2022年7月12日至1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新疆考察,亲切看望各族干部群众,先后来到乌鲁木齐、石河子、吐鲁番等地,深入学校、国际陆港区、社区、博物馆、农村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进行调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
新疆司法厅党委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紧跟自治区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工作部署,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七个聚焦”贯彻落实意见措施。通过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学习座谈会,组织专题讲堂活动,编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资料汇编等形式,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新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密结合、贯通起来,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干警)职工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关怀、谆谆嘱托转化为建设美好新疆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不断探索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有效办法,推动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提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疆各项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强调指出,要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动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新疆司法厅党委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提出“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新疆法治体系,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要求,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全面依法治疆整体推进、取得实效,开创了法治新疆建设新局面。我们将深化认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一)聚焦理论武装,加强党的领导。始终在政治理论学习上走深走实走心,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统筹全面依法治疆的始终。推动建立健全厅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机制,深化法治工作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贯彻落实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要求,一体推进“述职述德述廉述法”,不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穿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始终。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纵深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行政复议提级管辖,确保以法定程序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打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党建示范点”,持续提升基层司法行政组织力,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党指引的方向前进。把党的领导贯穿强化机关建设的始终。健全完善“两个维护”落实机制,深化“一个带头、三个表率”模范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四个走在前列”示范引领行动,不断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努力建成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二)聚焦依法治疆,深化法治实践。始终高举社会主义法治旗帜,着眼自治区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工作部署,细致谋划落实,引领全面依法治疆各项工作纵深开展。坚持系统思维,推进法治新疆建设行稳致远。聚焦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十三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把党中央精神和新疆实际结合起来,推进落实自治区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3个实施方案。深化“述法”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党委巡视巡察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借势借力,一体推进。在开办7场次92万名党员干部以及法律服务人员参训的“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讲座的基础上,汇聚全国优势资源,进一步面向国家公职人员,将“法治讲堂· 逢九必讲”打造成为向公职人员开展普法宣传的“金字招牌”,推动自治区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人民群众期盼,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力推进2022年度重点立法项目优质高效按时完成。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立改废工作,组织执法部门研究制定、修改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文件,健全完善常态化案卷评查机制,落实亮证执法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坚持底线思维,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结盘固。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基层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宣传宪法、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推动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全民意识和自觉行动。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群体不同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组织发动艺术团体、民间艺人创作具有区域特点、民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用好用活新媒体,让法律知识距离群众“更近一点”。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强化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和自主经营权,推动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法治建设,促进共同富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三)聚焦司法为民,提升服务质效。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法治新疆建设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均衡配置资源,深入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建设更高水平“民主法治示范乡村(社区)”。充分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实施结对帮扶,不断满足欠发达地区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进一步畅通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面向社区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简化审查办理程序,实行便利服务。健全服务体系,积极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深度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应驻尽驻”。积极宣传推广“12348新疆法网”“12348新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加强智慧法律服务建设。完善服务标准,建立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监管,注重以实际业务量和群众满意率等指标综合评价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确保今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聚焦依法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强化司法所职能作用,促进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全面履职,切实提升服务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能力,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平安新疆、法治新疆发挥更大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大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社会影响力。强化诉源治理,建立地(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 大化解”专项活动,重点防范化解民生领域重大风险。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积极构建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做好重点人群帮教,引导乡镇(街道)、村(社区)发挥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作用,依法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及安置帮教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完善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救助帮扶管理体系,积极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顺利融入社会。
三、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疆打好人才基础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制定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任务措施,积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我们将秉承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支撑力量的思想观念,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法治人才。
(一)持续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新时代新疆司法行政队伍不仅承担着全面履行统筹依法治疆职能,还承担着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职责。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原则,培养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熟悉民族地区民族宗教状况、能够适应边疆环境、愿意长期扎根边疆、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
(二)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法治人才队伍理想信念常态化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逐步形成科学完备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大力培养本土高端法治人才,吸引集聚国内外优秀法治人才,鼓励和支持向人才薄弱地区输送法治人才。处理好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的关系,充分发挥实务部门与高校科研单位优势,将法治实践与法学教育、法务研究无缝对接,努力形成法治人才联合培养、资源共享、一体推进的模式。支持高校学生参与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志愿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作用,搭建研究交流平台,畅通成果运用转化渠道,建立人才举荐机制,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法学素养深厚的法治专家队伍。
(三)发展壮大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完善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学科体系、培养计划、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涉外法律人才推荐机制,建立优秀涉外法律人才引进机制,吸纳归国留学生从事涉外法律工作。积极推荐新疆优秀涉外律师进入全国涉外领军人才库,进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人才工程。制定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长期计划,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活动,分层次分类型做好后备人才培养和高端人才培育,努力培养一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面依法治疆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真抓实干,为新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