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代中国出口贸易结构性影响分析及对策研究
2022-12-05刘钊
刘 钊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研究院,辽宁 大连 116052)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引发的贸易限制直接破坏了国际自由贸易体系,产生了严重贸易破坏效应,造成全球货物贸易需求萎缩,放大了贸易保护主义,给全球贸易需求端造成了非对称冲击,对国际贸易供给端也造成了严重冲击。随着全球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后疫情时代,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和货物贸易发展继续呈现分化之势,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不可避免地对中国外贸发展尤其是出口贸易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较大的负面影响。
1 中国出口贸易结构现状
1.1 出口金额
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进出口贸易额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口总额为25 90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进口总额为20 556.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进出口总额为46 46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详见表1)。
表1 2020年1月—12月中国进出口贸易额统计
1.2 出口商品
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15种重点出口商品量值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776 658.9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机电产品出口1 541 114.6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农产品出口76 034.3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2%;成品油出口25 473.6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3.7%;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153 839.4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2%;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37 382.3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4%(详见表2)。
表2 2020年1月—12月中国15种重点出口商品量值统计
1.3 出口方式
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般贸易总额为2 779 663.8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一般贸易出口总额为1 537 367.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一般贸易进口总额为1 242 296.8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进料加工贸易总额为961 408.4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总额为634 738.9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总额为326 669.5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详见表3)。
表3 2020年1月—12月中国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统计
1.4 出口国别(地区)
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10大贸易伙伴国(地区)进出口总值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对欧盟出口额为390 978.1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对美国出口额为451 812.9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9%;对东南亚国家联盟出口额为383 723.4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7%;对日本出口额为142 663.7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4%;对中国香港出口额为272 658.7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详见表4)。
表4 2020年1月—12月中国十大贸易伙伴国(地区)进出口总值统计
2 疫情对中国出口贸易结构性影响分析
2.1 出口贸易总额降幅较大,疫情对外贸负面影响明显
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进出口贸易额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出口总额为46 46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出口总额为25 906.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进口总额为20 556.1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由此可见,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对外贸易总体影响应较大,进出口贸易额增速下降明显,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对进口贸易影响明显高于出口贸易。
2.2 重点出口商品“量额并降”,疫情对中国出口商品影响广泛
成品油、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纺织品、电子产品等是中国主要出口商品类别。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15种重点出口商品量值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15种出口重点商品中,出口金额有5种,同比大幅下降,有4种同比小幅上升。出口金额同比下降的5种商品中,下降幅度较大,商品种类是成品油、钢材、汽车零配件、服装及衣着附件,同比降幅均在6%以上;出口金额同比下降的5种商品中最高降幅达33.7%,最低降幅也有3.2%。可见,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重点商品出口影响较大的主要集中在成品油、农产品、服装、钢材、汽车零配件、手机等门类上,出口数量和金额同时下降。
2.3 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同比双降,疫情对加工贸易影响更加突出
长期以来,中国对外贸易方式以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为主,占当期对外贸易总额80%左右。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进出口商品贸易方式总值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般贸易总额为2 779 663.8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一般贸易出口总额为1 537 367.0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一般贸易进口总额为1 242 296.8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一般贸易进口和出口增速下滑明显。加工贸易中占比较大的进料加工贸易总额为961 408.4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进料加工贸易出口总额为634 738.9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4%,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总额为326 669.5百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3%。进料加工贸易进出口同时大幅下降且出口降幅明显高于进口。
2.4 出口国别(地区)贸易额“十国(地区)八降”,疫情对中国国别(地区)市场影响显著
一直以来,欧盟、美国、东盟、日本、韩国、中国香港等是中国传统的主要贸易伙伴国(地区)。根据中国海关公布的2020年1月—12月中国十大贸易伙伴国(地区)进出口总值统计表显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国的10个主要贸易伙伴中,出口贸易额有3个国家(地区)同比下降、5个国家(地区)同比增速下滑,进口贸易额有4个国家(地区)同比下降、4个国家(地区)同比增速下滑。出口贸易额下降幅度较大国家(地区)主要是印度、日本、中国香港,降幅最高达10.8%;进口贸易额下降幅度较大国家(地区)主要是中国香港、俄罗斯、澳大利亚、韩国,降幅最高达23%。可见,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出口贸易国别(地区)市场影响显著。
3 后疫情时代中国外贸稳健发展策略建议
3.1 各级政府应持续做好疫情政策落实与督导工作
疫情使部分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遭遇持续的困难和前所未有的挑战。前期为切实做好复工复产、稳定外贸工作,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商务部、工信部、财政部、国税局等中国政府部门和全国各地方政府部门纷纷出台多项有针对性的政策,从稳外贸、复工复产、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等多方面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后疫情时代,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实际持续做好的配套支持政策,不断优化工作要求,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定外贸尤其是中小企业脱困政策落到实处。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应始终严格落实疫情各项支持及地方政府配套政策,并持续做好疫情政策落实的督导工作。
3.2 商务主管部门应持续加强稳外贸政策落实与督导工作
作为外贸主管部门,商务部应把稳外贸、稳出口作为工作长期任务。为有效应对疫情对外贸的影响,商务部此前出台了针对性支持政策。商务部应从中国外贸产业长期发展和疫情对外贸影响实际出发,持续健全稳外贸工作机制,促进政府、行业和企业良性互动,形成合力。
后疫情时代,商务部应继续督导稳外贸政策的落实,持续指导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做好相关组织工作。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持续做好外贸制造厂商复工达产支持政策落实,指导和协助外贸企业尽快恢复正常市场秩序,全力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
3.3 各商会应持续做好外贸企业供需信息服务与指导工作
后疫情时代,各商会应持续做好外贸企业供需信息服务与指导工作,努力加强国际交流,充分发挥商会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帮助外贸企业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商会一如既往地全力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证明、法律咨询、参展协调、供需对接等相关服务,持续帮助外贸企业维护合法权益、尽可能地减少外贸经营损失。
五矿、食土、纺织、轻工、机电、医保等商会应继续按照商务部部署和要求,持续协助有需求的外贸企业,无偿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针对因疫情引发的相关贸易限制措施,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协调国内外组织机构,帮助因疫情无法出国参展的企业妥善处理已付费用等相关问题;加强与企业和地方政府的沟通联系,及时共享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搭建外贸供需对接的桥梁。
3.4 外贸企业应建立业态工作新模式,并持续做好复工达产
后疫情时代,从地方外贸企业总体复工情况看,全国各省市外贸企业复工率超过95%。从重点外贸企业复工情况看,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广东等省市复工率达到或接近100%。部分复工率较低的外贸企业尤其是一些中小外贸企业应积极作为,借助国家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复工复产等疫情特殊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努力复工达产,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全力做好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工作。
疫情让“互联网+智慧办公”成为新的工作模式,在线任务布置、在线工作会议、在线工作交流、在线工作汇报成为当下特殊时期工作的新常态。外贸企业应充分利用企业微信、智慧办公软件、腾讯会议等线上平台,采取现场办公与线上办公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日常工作和开拓外贸业务。同时,外贸企业应进一步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充分发挥外贸新业态优势,广泛收集国际市场信息,拓展货源和客户资源,有效利用跨境电商企业的海外仓储和国际运输资源,努力提高进出口货物的采购和配送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