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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现象及惩治对策分析
——以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典型案例为例

2022-12-05

粮食科技与经济 2022年1期
关键词:零容忍腐败问题腐败

言 实

(湖南省粮食经济科技学会,湖南 长沙 410008)

2022年1月央视播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2集(以下简称“电视片”)披露了一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典型案例。据该片报道,2019年某省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一系列国有基层粮站案件,这个市的 15个基层粮站中有14名站长被查处。片中指出,中国是人口大国,14亿人的吃饭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守住国家粮食安全,既要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给,也要坚决遏制粮食购销、储存、轮换等环节的腐败问题[1]。本文从电视片中引出话题,拟就加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惩治力度问题谈几点浅见。

1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的特点

据有关方面归纳,粮食购销领域存在的“靠粮吃粮”腐败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存在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问题。如某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将1 000余t陈粮卖出,再将其中900余t以新粮名义回购入库,从中套利中饱私囊。二是虚假收购、虚报损耗、虚假轮换、掺杂使假等问题。如某些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在粮食轮换过程中,利用轮出轮入的差价及损耗溢余,编造虚假资料套取补贴资金。三是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偷卖盗卖储备粮、违规从事政策粮经营、挪用购粮款等问题。如某些粮食购销企业人员盗卖国家储备粮,导致个别粮库国家储备粮账实不符、仓粮出现虚空。四是压级压价、拖欠粮款、吃拿卡要等问题。如某些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将二等粮以三等粮价格标准与农户结算,从中套取差价获利;也有个别粮库人员利用出库等环节,想方设法暗示客户行贿,客户不请客送礼就百般刁难。五是在粮库仓储设施等建设项目中弄虚作假、违规招标投标,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违规处理资产,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及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满足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等等。这些腐败问题主要有以下特点。

1.1 腐败手段的隐蔽性

从电视片中的典型案例看,个别粮站从农民手中收粮时,粮库通过烘干、除杂等处理,通常会产生一定粮食溢余。出现“升溢粮”本是正常现象,按规定应登记入账,但粮库一些人员却故意隐瞒不入账,并私卖“升溢粮”、侵吞粮款,有的获利甚至高达上百万。还有个别粮站当“托市粮”收购启动时,将先前以较低价格收购的商品粮,通过虚假合同伪装卖出,实际暗度陈仓,转为价格更高的“托市粮”买进,从中赚取差价,并套取国家储备粮保管费用补贴。个别粮站玩弄“转圈粮”把戏,将原仓库内粮食装车在库门口转上一圈,再假借一些关系人的身份证和账号冒充农民,办好售粮手续,商品粮就摇身一变成了新收购的“托市粮”[1]。这种手段瞒天过海,具有较大的隐蔽欺骗性,一般农户看不太明白,甚至粮食行政主管部门人员也较难查清。

1.2 腐败成分的复杂性

随着粮改日渐深入,粮食购销企业成分日趋多样。有纯国有制的企业,有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和民营企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等也是身份不一,有的企业领导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粮食局长又是企业老总;有的企业领导既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又是实控企业老板。在粮食购销业务具体操作中,有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接受国家粮食储备计划任务后,会将一部分国储粮食委托非国有粮食购销经营企业代储,并支付代保管费等。有个别企业老板一方面通过回扣等贿赂手段拉国企干部下水,另一方面通过以陈顶新、低收高转、未轮报轮、掺杂使假、虚报库存和延期轮空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大发横财。还有个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擅自出租空置粮库仓房,与客户之间形成利益交换机制,获取不正常的额外收入,存在较大资金漏洞和廉政风险。

1.3 腐败周期的长期性

粮食购销、储存、轮换等环节本身一般有2~3年的轮出轮进周期。有的粮食购销企业业务人员岗位长期不变,其中个别人员的腐败问题由来已久。他们对粮食市场的潜规则了如指掌,在从事粮食购销业务一个又一个的周期之中,长期暗中与熟悉的不法商人或客户勾连作案。从电视片和近期媒体曝光的案例看,有的涉案腐败对象违规违法的作案时间长达5~10年以上,他们甚至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然顶风作案,不收敛,不收手,不择手段,似乎在神不知、鬼不觉中走向犯罪深渊。

1.4 腐败痼疾的顽固性

由于粮食购销企业属于国家政策性补贴企业,没有产出效益和额外收益(如果不搞其他多种经营),其经营和开支基本靠政策补贴维持。一般来说,其员工的收入大致处于社会相对较低水平。因此某些粮食购销企业中心术不正的干部员工,就较容易动歪念头,产生“靠粮吃粮”赚钱捞外快的内生动力和欲望。这也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某种怪圈现象,即这家粮库不出问题,那家粮库就出问题;这个县市或地区不出问题,另一个县市或地区就出问题,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反复发作、较难根治的痼疾顽症之一,具有较强的顽固性。

1.5 腐败自查的局限性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央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定期、不定期牵头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认真检查政策性和经营性粮食库存情况,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落实,自查自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总体上确保了国家库存粮食账实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合格。但也要实事求是看到,粮食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如在粮食清仓查库中,一旦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由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责和人力、物力所限,调查取证工作有时较难延伸开展。尤其是到涉及问题线索关联企业(非粮食系统)调查取证时,经常会遇到较大阻力,被查企业不积极配合,采取各种方式推诿或阻碍,不愿提供相关经营和资金账册,以致调查难以深入而搁浅。又如个别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刻意打造个人荣誉光环形象,利用合法手段掩盖非法行径,违规违法手法隐蔽,其涉嫌受贿问题立案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在问题线索证据链尚不够充分完整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较难接受移送个案进行查处。

1.6 腐败结果的危害性

粮食购销企业承担着收购、储存、轮换国家储备粮食的重要职责。从最近曝光的案例中,人们发现粮食购销领域一些腐败人员目无法纪、见利忘义、贪污受贿、掺杂使假、降质降等、盗卖粮食、轮空粮库等违规违法行为猖獗。如某省市粮油公司个别领导在抗击新冠战役中,为一己之利,竟然暗箱操作,对疫情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漠不关心,将抗疫而储备的应急成品食用油变成其敛财工具,性质非常恶劣。某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导致粮食亏库100多t;某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县级储备粮轮换超架空期竟长达30个月。这些腐败行为涵盖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的各个环节,涉案金额大,危害后果严重,既有侵吞攫取的贪污受贿问题,也有擅权妄为的责任问题,还有弄虚作假的作风问题。这些案件,充分说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长期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已形成系统性、领域性顽症,严重侵蚀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农民利益,严重影响国家粮食安全,严重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性质和危害性令人触目惊心。正如片中某市纪委监委领导一针见血指出的,“国家实行托市粮价格,是要防止谷贱伤农,这部分的利润应该是给最基层的农民的,实际上农民最终没有落到太多的实惠”“‘等级粮’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利益”。粮食是军需民食的战略物资,不妨设想一下,假如国家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或战区部队需进行战备演练以及开展实战等军事斗争,但这时一些国家粮食储备库仓房内却空空如也,调不出粮食,或所调粮食不能作为口粮,部分粮食市场供应断档脱销,居民出现抢购,战区部队后勤保障断粮脱节,其灾难性后果将不堪设想。

2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的成因

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究其原因,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既有现实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既有小环境因素,也有大环境因素。腐败人员违纪违规违法,如电视片中某市纪委领导所言,有主观原因,也有体制机制问题,是多因一果造成今天的这种结局。这里简要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有的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利欲熏心

近年来,有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员主观上理想信念丧失,不信马列信鬼神,不思进取思发财,唯利是图、拜金思想抬头泛滥,守不住从事职业的底线,管不住守身如玉的红线,在金钱和美色等糖衣炮弹面前,得了软骨病,甘当金钱奴仆,甘于被社会不法商人围猎,甘于为金钱和个人私利奔忙,不惜触碰廉政风险高压线,完全忘了“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初心和职业操守。如某省有个别粮食购销公司人员,在职期间为了金钱,滥用职权,贪赃枉法,采取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和公司印章等手段,擅自出售本企业保管的最低收购价小麦,大肆挪用公款,贪污900万元,并挪用巨额公款进行牟利;某县粮食购销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私分粮食销售款、虚造支出、违法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贪污巨额公款[2]。

2.2 有的粮食购销企业人员疏于管理

从电视片和近期披露的粮食购销腐败案例看,一些粮食购销企业内部管理十分混乱,内控机制基本缺失。有的会计出纳不分,同为一人操作;有的统计、实物和财务帐记录不全,甚至不记录、做假账;有的企业管理制度缺失,或没有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的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内控机制和党风廉政制度形同虚设,其上级也没有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制度执行。正如某市粮站人员所说的,“升溢粮”从未按照制度上报并入库,主管单位也从未对照制度进行监督检查[1]。

2.3 有的粮食购销企业经营监管乏力

近年来,粮食购销领域套取国家粮食财政差价补贴等成为个别粮食购销企业人员吞噬的“唐僧肉”,手段花样百出,其原因之一就是监管有漏洞,以致于“米老鼠”有缝可寻,有洞可钻。从电视片中可以发现,在粮食购销业务实际操作中,基层粮站监管乏力,几乎无人对粮站人员收购农户粮食进行有效监管,粮食等级差别由粮站人员说了算,农户几无话语权。据有关方面调查,一些基层公权力机构体系,包括基层粮食部门等,一直处于监管弱化的状态。有的粮食购销企业和主管部门虽设有纪检监察等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但基本无外派常驻纪检监察人员。有些粮食购销公司内部纪检监察人员虽对本单位腐败问题有所察觉,但由于种种原因不敢制止和亮剑,有的甚至帮助遮掩问题,以防家丑外扬,影响企业小团体利益。

2.4 有的粮食购销企业体制改革滞后

从电视片反映的问题来看,粮改实施以来,国家早就要求粮食购销领域实行政企分开,但时至今日,一些地方粮改仍然滞后,政企不分的体制依旧。如某市粮食局和粮食购销公司实为一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他们既是政策的执行者、制定者,同时是市场经营主体。该市粮食局和基层粮站时任负责人员说企业和行政机关是捆绑在一起的,企业职工收入不到位,可能就找局里,局肯定要对它托底吧。这样的话,它为了增收采取一些违规事情,就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主管部门到基层,都想进托市粮的笼子。托市粮收购费用高,保管费用高。电视片指出,粮食局、粮食购销总公司布置基层粮站进行“转圈”操作,套取的差价允许基层粮站一部分自用,一部分上交用于机关开支,这本身就严重违反国家规定[1]。事实上,一些地方粮食购销体制和机制改革不到位、不落实,客观上也是造成该领域腐败问题滋生的根源之一。

2.5 有的粮食购销企业政治生态不良

近年来粮食购销领域企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不能否认个别地方有些粮食购销企业政治生态不良。电视片中反映,某市纪委监委在办案中还发现,该市粮食系统党的领导严重弱化,党的建设严重虚化。基层粮站党员组织关系在乡镇党委,人事关系在粮食系统,两边的党支部都没有将他们纳入日常管理。这“两不管”就造成这些人员实际上游离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边缘地带[1]。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基层粮站干部职工基本上是不了解、也不关注的。

2.6 有的粮食购销企业干部素质下降

从不少案例中,也反映出部分基层粮食购销企业干部素质有所下降,干部选拔任用不正之风有所抬头。有的粮食购销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干部“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暂缓使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的潜规则,民主推荐测评、党风廉政考察、党委(党组)集体决策等有时不过是走程序、走过场。因此干部“带病在岗”“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现象频现,使得一些政治素质不过硬的人手中大权在握,为了权欲和私欲,行贿受贿,为所欲为。有的企业甚至出现了“正不压邪”的反常现象,有的同志坚持原则,嫉恶如仇,反复举报,反倒成为腐败者的绊脚石,正所谓“你和我过不去,我就让你出局”,受到排挤打压,这使得有些企业正气不能抬头,歪风邪气盛行,腐败行为如瘟疫般不断蔓延开来。

3 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的对策

3.1 要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中央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去年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针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查办案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大案要案,并进行集中曝光。《零容忍》披露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就是释放了一个相当强烈的信号。2021年12月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专题视频会议,按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调度督导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强有力震慑。

应当看到,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永远在路上。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深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从严惩治系统性腐败[3]。粮食生产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起着“压舱石”和“稳定器”的作用,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因此,作为粮食工作者,更加要充分认识“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仍然存在,存量还未清底,增量仍有发生。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威胁党和国家政治安全。” 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形成的长期性和反复发生的顽固性;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专项整治、确保粮食安全作为“国之大者”的重要举措,敢于刀刃向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抓紧抓细抓深抓实,一抓到底,彻底铲除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温床。

3.2 要妥善把握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的政策性、原则性和特殊性,采取科学的辩证思维和工作方法

着力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惩治,要善于把握好“惩”和“治”的辩证关系,防止形而上学,孤立静止看待和分析问题。要全面分析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产生的历史和现实原因及其本质,掌握解决问题的规律方法和路径。要突出重点抓落实、着眼大局抓落实、强化监督抓落实,坚持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防止简单粗暴一刀切,轰轰烈烈走过场。应该看到,惩处和治理两者关系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得益彰。要以治理为主,惩处为辅。惩处是治标,治理是治本。治标不治本,就很容易旧病复发,甚至病毒泛滥,传播肆虐,难以救药。下好猛药,是以“惩处”为突破点,着眼于短期内坚决及时有效刹住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之风;下好中药,是以“治理”为着力点,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4种形态”,着眼于温和调治、长效管理,形成遏制腐败问题蔓延的长效体制机制、政治生态和外部监督环境,从根子上解决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

3.3 要条块结合,内外协同,分类指导,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切实加大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惩治力度,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取得实效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败,一刻不停推进粮食购销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坚守安全稳定廉政底线。

二要继续着力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好自查自纠,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不走过场。要牢记“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的道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严肃查处一批涉粮腐败案件,对涉粮腐败人员特别是轮空盗卖国家储备粮食、导致库存亏空的涉嫌犯罪人员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要在对粮食购销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基础上,紧盯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重点环节,紧盯基层业务主管监管部门重要岗位、基层粮食购销企业领导班子以及经营管理关键岗位的重点人员,紧盯内外勾结、设租寻租、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滥权妄为等重点问题,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同时要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问题自查自纠,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严和实的作风把专项整治引向深入,大力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要着力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下大力气解决粮食购销企业长期以来政企不分的弊病。要加快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粮食购销行政管理体制,坚决实行政策性粮食与经营性粮食管理彻底分开,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与粮食购销企业彻底脱钩,切实改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部署,一些地方正在筹备组建政策性储备粮公司,将原粮食购销公司经营性粮食一块彻底剥离,这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当然,也要防止走原来计划经济的老路,使新组建的储备粮公司又演变成为没有活力的吃“皇粮”单位,机构和人员繁冗不堪,国家财政不堪负担,企业成了既喂不饱又吃不饱的“花钱无底洞”。此外,粮食购销企业进行国家储备粮轮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在粮食市场交易平台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储备粮轮换的,应当事先报经粮食物资储备部门同意后实施,严禁国家储备粮食轮换通过关联交易、虚假交易和内幕交易等方式进行。

四要着力加快建章立制,尽快构建粮食购销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要着力完善粮食购销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企业统计财务和实物以及内控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制度;着力加快粮食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持续抓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做好粮食安全保障法出台的相关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依法治理的制度环境,尽快研究出台一批粮食和物资储备法治建设意见以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有些省份结合本地实际,率先出台《地方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对厘清政府各部门职责、功能边界和粮食储备主体及禁止事项等作出明确规定,这对有效遏制粮食购销领域腐败起到了法治治理的良好作用,值得各地借鉴。

五要着力加快粮食购销企业基础设施和信息管理现代化建设。据了解,近年来粮食收购、储存和轮换成本持续增加,有些产粮区粮站收购资金存在到位滞后等情况,企业自有资金严重不足,自主经营困难,企业添置电子磅、除湿机、烘干机和电脑以及电子监控等设备需大量资金,目前人员工资、雇工力资费也在不断上涨,这都导致了粮食购销经营困难,员工收入下降,这些困难需引起主管部门和各有关方面高度重视,采取必要的包括资金投入、电力能耗、设备折旧、土地置换、银行贷款、上缴税利等各类扶持政策,实事求是、疏导结合、想方设法为粮食购销企业解决实际困难[4-5]。特别是政策性和经营性粮食彻底分开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国家粮食储备财政补贴要找到一个既要符合各地财政收入状况、财政能力能够承受,又要确保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正常运行和收入不减的合理临界平衡点,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补贴边际递增效应和政府宏观调控干预作用,真正使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补得必要、科学和合理,既有利于调动政策性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利用绿色储粮新技术保管好各级储备粮,提供更多高品质的粮食满足市场需求,也使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经得起社会各界监督和评价,做到售粮农民增产增收,市民对粮食安全感到满意,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得到增强。

当前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一些粮食购销腐败案例暴露出的问题,反映出各类粮食购销企业在信息化建设方面亟待优化升级。因此,要按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强智能粮库建设,促进人防技防相结合,强化粮食库存动态监管。当前要加快智能化粮库管理系统升级,提高风险预警和防控能力。粮食购销企业特别是政策性收储企业要摒弃传统经营“等靠要”的理念和经营模式,切实提高粮库装备设施科技和智能化水平,切实提高现代化科技管粮能力,大幅度降低人员开支和经营成本,使企业走上充满生机活力、员工收入满意、发展后劲十足的良性循环之路。部分粮食购销企业已尝试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的技防优势,进一步加强智能化粮库建设,加快覆盖储备粮管理领域全链条的数字化监管系统集成和优化,实现全覆盖的预警防控和远程监管,增强穿透式监管能力,强化事前事中管控,全面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实践证明,这也是防范粮食购销领域腐败现象的有效治本之策。

六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着力加强外部监督监管,完善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约机制。要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建立健全粮食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坚持严管严治、治树并举,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坚决消除粮食腐败存量、遏制增量。要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通过以案促改,推动专项整治实现效果再优化、再提升。要大力开展粮食购销系统警示教育,让粮食购销系统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结合粮食购销系统特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粮管粮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努力打造一支管得住、拉得出、打得赢、靠得住的高素质粮食铁军。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披露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典型案例给人们的启迪是多方面的,要以此为警钟,抓住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工作契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推动粮食购销领域治理效能全面提升,有力有效服务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大局,为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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