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同学分饰多角“骗你没商量”
2022-12-03刘晓曦
文/刘晓曦
选题来源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 | 敲诈勒索罪、招摇撞骗罪
2020年5月,黄某某正在为自己透支的信用卡与欠下的网贷发愁。前思后想,缺钱的他将主意打到了之前职校同学全某某身上。黄某某用昵称为“哇哈哈”的QQ号添加全某某为好友后,自称是支付宝的员工,可以帮忙办理退款,但需要上传身份证照片。全某某把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发了过去。得手后,黄某某威胁全某某,如果不拿钱解决,便把身份信息公开在网上,给他人用于贷款。
其间,黄某某还用自己的真实身份打电话给全某某,说自己被一个QQ昵称为“哇哈哈”的人勒索了1万余元。看见往日的同学都因威胁而“花钱消灾”,同时也害怕对方真的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借贷等行为,全某某向“哇哈哈”转账2300元。收到钱后,黄某某没有就此收手,他又前前后后要挟全某某向自己转账8800元。
几个月后,黄某某又注册了一个昵称为“海阔天空”的QQ号再次添加全某某。这次,黄某某声称是“哇哈哈”的男友,在国外跟老板从事诈骗,手上也有全某某的身份证照片。他以想要一些路费回国为由,要挟全某某转账,否则就将其身份信息卖掉。万分惊恐下的全某某再次按照对方的要求,多次转账共1.5万余元。
2021年6月,黄某某将之前QQ号“哇哈哈”的昵称改为“微信专业解封”后,再次找上全某某。他冒充是北京的一名法官,声称抓到了之前勒索全某某的人,以退还被骗钱款需要保证金为由,让全某某将2万元转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但是这次,全某某通过搜索发现,这个“微信专业解封”就是当初勒索自己的“哇哈哈”,于是前往派出所报案。同年9月底,黄某某被警方抓捕归案,后向被害人全某某退还犯罪钱款。
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黄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招摇撞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主讲检察官胡文霞点评
广大网友在使用社交软件时,注意保护身份证、银行卡、验证码等信息,如遇不法分子以各种名目敲诈勒索,注意保存证据,立即报警。
(胡文霞,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