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乡村经济振兴的思考
2022-12-03□刘华
□刘 华
(阳谷县农业农村局,山东 聊城 25230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围绕乡村振兴与新型农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加大了对农村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为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提供了支持与保障。既推动了农村农业的现代化转型,又提升了对农村外出人才的吸引力。
2020 年3 月,习近平总书记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提出,要结合当前阶段性发展的特征,把握脱贫工作的主要矛盾,并着手探索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形成关于农村地区发展的系统体制。脱贫攻坚战的完成并非意味着我国农村地区扶贫发展的结束,而是从乡村振兴战略着手,形成农村地区全面发展的新起点,围绕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共同目标,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路径,进一步释放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充分调动农村发展的积极性。
从一定程度上来看,探索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是我国农村地区现代化与质量化发展的要求,也是农业现代化的根本需求。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问题分析
1.1 金融支持不足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体。农民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资金短缺的问题,这就需要发挥金融信贷的支持作用。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缺乏农村金融信贷的有效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小额信贷主要针对信贷服务的过程,能结合国家以及地区发展的需求进行重点服务,并通过发挥各个重点之间的关联性,搭建出整体的服务体系。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在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过程中,针对性设置缺乏突出性。例如与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结合性不强,缺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的重视。这影响了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力度与效度,与惠普金融的理念相脱离。在调研中发现,虽然多数地区在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过程中,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但是在服务的过程中门槛设置较高。例如,与服务对象的产值挂钩发放相应信贷,导致部分急需资金的企业难以享受到农村小额信贷的优惠[1]。
其次,部分地区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理念滞后。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背景下,农村小额信贷的服务是我国金融系统向农村企业主体服务供给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释放农村发展活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构成。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在实施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过程中,服务理念存在滞后性,导致信贷服务对象对小额信贷服务的认同感不强。
调研发现,该类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地区在实施小额信贷服务的过程中,仍然采用传统的服务方式,缺乏利用互联网等渠道对小额信贷服务的宣传,导致地区服务对象在资金周转困难时,难以及时获取信贷服务部门的帮助。另一方面,农村小额信贷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农村地区的小微经济体,在推动农村小额信贷服务的过程中,需要信贷服务人员登门宣传与指导。但是,就当前情况来看,多数信贷服务机构缺乏这一认识,造成了实践与目标的脱节,影响了农村小额信贷整体的服务能力。
1.2 产业创新探索不足
对于互联网时代而言,电子商务营销渠道是企业提升营销能力的关键之一,也是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依托。互联网营销渠道封闭,不仅会导致企业难以达成乡村产品营销的目标,还会降低其营销能力,使其失去拓展营销渠道的机会。
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而言,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体系的作用,能够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效率,提升农村贫困群体的收入能力,这也是农村地区探索产业创新的主要发展趋势。
对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而言,在电子商务营销过程中,营销手段略显单一,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产品促销手段缺乏组合性。当前,部分电子商务主体在营销过程中,过度将产品的促销方式和活动分裂,缺乏产品促销过程中多元方式共存和集群的效应,难以凸显产品促销在市场中的优势。另一方面,产品促销宣传能力较弱。对于当前的互联网社会而言,在产品促销手段上,要拓展多元化的宣传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企业的促销活动,激发消费群体的购买欲望,促进产品营销[2]。
1.3 人才支撑不足
探索乡村振兴与新型农业发展的有效衔接,不仅要做好政策与制度上的保障,同时也需要有充足的人才作为支撑与保障。在调查中发现,从多数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现状来看,存在明显的人才支撑不足问题。
这影响到衔接策略的有效探索,同时也影响到产业振兴的有效推进,难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平台与产业支撑。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实际发展来看,高素质人才是最关键的保障因素,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从当前情况来看,乡村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人才回流积极性较弱,导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发展只能依靠广大农民群体开展。
农民群体在知识层面、认识层面和发展战略层面有所不足,再加上其长期从事以农业为核心的第一产业,对第二、第三产业的认识不到位,缺乏相应的执行能力,影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的具体建设成效。
从整体来看,本地的高素质人才主要是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村民,但是该类村民在毕业以后往往选择在大城市发展。由于农村基础设施不到位,发展前途不足以及人才就业观念偏差,严重影响到人才回流的积极性,进一步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高素质人才的构成。
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人才引进难度大,多数人才有“城市化”的就业观,对乡村地区的发展缺乏考虑,进一步影响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的人才引进。同时,由于农民群体知识程度和接受能力相对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规模较大,在系统培训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巨大问题,如培训的场地、教材、教师等严重影响本土村民的培养效果。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优化策略
2.1 优化金融保障与服务
健全农村小额信贷服务体系,能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撑,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新型农业发展与运行的规范性。科学发挥信贷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也是共享理念的体现。
就当前情况来看,健全农村小额信贷服务体系的关键点在于有效提高信贷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通过发挥信贷服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体现出整体的服务质量。
同时,各基层政府要在农村小额信贷服务体系的健全中发挥出自身的作用。通过政府的介入,组织金融信贷部门主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沟通、交流,打造出具有服务性与质量性的农村金融信贷服务体系。一方面,在明确服务目标的基础上,发挥农村小额信贷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主动宣传、上门服务等服务。另一方面,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金融信贷服务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搭建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人员+农村小额信贷服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矩阵,结合新型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市场发展情况以及市场风险等,全方位服务与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为农业经营发展提供保障,弥补农村经营主体发展的短板[3]。
2.2 强化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探索与建设
优化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的作用,建构自身电子商务宣传矩阵是必不可少的。既能有效降低乡村企业的宣传成本,又能提高广告宣传效果和知名度,并推动有关促销活动的实施,提高促销活动的影响力。具体来说,各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自身电子商务宣传矩阵的打造。
首先,引进相关专业人才,为电子商务宣传矩阵的打造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电子商务宣传矩阵的打造具有明显的专业性,并且对乡村企业具有明显的必要性,更是乡村企业互联网营销与线下营销的主要支撑。因此,乡村企业要引进互联网广告宣传的专业人才,促进自身宣传矩阵的构建,并对宣传矩阵进行日常的维护与运转,发挥宣传矩阵的影响力。
其次,结合时代性特征以及消费者的群体特征,采用多元化网络宣传方法。当前互联网宣传渠道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是乡村产品网络宣传矩阵的打造,既要有地域性,也要能够对网络中消费群体进行细分,从而针对消费群体的特点,打造宣传矩阵。乡村产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在年龄上相对比较大,在知识结构上相对较弱,因此乡村产品广告宣传矩阵的打造可以以短视频广告为主,降低消费群体的理解难度,并在宣传矩阵中突出自身的乡村产品优势,提高对消费群体的吸引力。
2.3 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培训
在互联网经济时代,互联网不仅是提供就业机会、助推企业发展的有力工具,同时也是各个主体学习的平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过程中,应当优先发挥互联网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建设行业知识学习矩阵,在调动各行业主体积极性的基础上,盘活互联网蕴藏的巨大“能力”,综合作用于企业的发展以及人口素质的提升。在行业知识学习矩阵的建设上,应当基于两个维度。
首先,建设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为主体的行业知识推广矩阵。即依托互联网建设和各个行业建设领域的微信公众号、微博以及短视频等宣传平台,有效推广行业内新兴知识、理念以及典例,为行业内各个主体的自主学习提供基础性的引导和支撑。
其次,应当建立QQ、微信等行业知识学习群。以行业内的各个农村企业为主体,邀请农村企业员工参加到群众学习中,通过学习群进行线上的交流与培训,为提升农村企业员工综合素养提供互联网支撑[4],进而提升其管理能力。
互联网具有海量资源和实时更新的特性,不仅使用门槛较低,而且方便快捷、操作简单。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挥互联网的特性,引导农民通过互联网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为本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作出贡献。
现代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不仅需要传统种植经验,还需要吸收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从种植农业转化为发展农业和产业化农业,更好地发挥农业作为基础性产业的作用,切实提升农民群体的收入。在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当下,让农民群体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与红利。互联网上有先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经验、案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营销的思路、方式,引导农民群体通过互联网学习,能够为农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借鉴。
2.4 培育生态农业,实现从生态扶贫到生态振兴的转变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要能统筹乡村生态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形成绿色、科学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提升农村地区的宜居水平。因此,我国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的过程中,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将生态振兴与生态扶贫有效融合,加大对融合过程中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保障力度,确保建立起与农村生活发展需求相符合、与高质量农村农业发展路径相适应的绿色农村发展体系。我国要引导各基层政府切实深入到农村的具体发展过程中,健全垃圾处理、厕所升级以及饮用水供应设备等基础设施,为农村生态发展的探索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支撑[5]。
当前,在我国部分乡村地区的产业发展中存在发展理念滞后的问题,尤其体现在发展与生态环保之间的矛盾。因此,我国要围绕农村产业发展的具体需求,探索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的发展路径,为农村产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同时要引导农村产业主体主动向生态化转型,最大化地调和农村经济与农村环境之间的矛盾。结合农村产业发展的需求,集聚农村产业,并配置统一的生态环保设备,降低产业发展对农村环境的污染。此外,可以在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发展的过程中,探索生态农业等发展,通过培育乡村地区的生态产业主体,形成示范性发展作用。
3 结束语
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盘活农村地区发展的重要途径。在为农民提供充足支持的情况下,能够有效推动广大农民群体的产业化发展,为整个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助推力量,为农民群体提供坚实的保障。当前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衔接探索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是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如衔接发展的思路和框架初步形成、主体活力进一步释放等。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探索的过程中,要充分结合自身的发展特色与需求,从战略融合的角度出发,将新型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容融入到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体系中,进一步形成两大战略的互通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