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流域治理管理 推动新阶段珠江水利高质量发展
2022-12-02王宝恩
王宝恩
王宝恩.强化流域治理管理 推动新阶段珠江水利高质量发展[J].人民珠江,2022,43(3):1-9.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1年重点工作情况,分析当前形势与任务,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
1 2021年重点工作回顾
2021年,珠江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以六条实施路径为着力点,科学谋划新阶段流域发展蓝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可喜成效。
1.1 “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珠江委坚持党建引领,以“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为主线,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做到人人深度参与、全员全面覆盖。编印“十四五”规划建议和纲要的水利工作要点、珠江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水利部重要部署学习材料汇编等,将学习研讨推向深入。通过对表对标、学思践悟,进一步提高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明确了新阶段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编制完成《珠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以及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的200条具体工作计划,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务实举措。
1.2 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取得新胜利
2021年,珠江流域汛情总体平稳,共有30场强降雨、89条河流超警、7个台风登陆或影响珠江,但主要江河来水偏少,东江、韩江流域遭遇60年来最严重旱情。面对严峻的水旱灾害防御形势,珠江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水利部决策部署,强化“四预”措施,切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一是扎实做好防汛工作。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656座次,拦蓄洪水119.43亿m3,减淹城镇315个、耕地13.49万hm2,避免转移人员130万余人,流域防汛取得全面胜利。二是全力做好抗旱保供水。面对严峻旱情,水利部高度重视,李国英部长多次会商部署珠江流域抗旱保供水工作,要求抓紧抓细抓实抗旱各项工作。珠江委充分认识流域抗旱保供水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定不移锚定供水保障“四个目标”,及时启动抗旱IV级应急响应,实施珠江、韩江枯水期水量统一调度,加强对东江水量调度指导,提早调度西江骨干水库增蓄水量约129亿m3,督促地方做细做实抗旱保供水措施,筑牢供水保障“三道防线”,有力确保了香港、澳门、珠海等大湾区城市及粤东地区供水安全。
1.3 流域水利规划体系不断完善
立足流域整体,健全以综合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的流域规划体系。编制完成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提出珠江河口治理保护总体布局。珠江水网规划布局研究形成阶段成果。启动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开展重大问题论证。联合广东省水利厅对深圳市防洪潮排涝规划进行审查,这是珠江委首次履行流域重要城市防洪规划的审查职能。红河流域综合规划、韩江流域综合规划、珠江中下游河道治导线规划、流域重要河段河道采砂管理规划等4项规划获水利部批复,是珠江委规划获批数量最多的一年。
1.4 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有力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保障规划》重点工程实施,编制完成大湾区思贤滘生态控导工程总体方案,指导地方推进大湾区堤防巩固提升工程、澳门内港挡潮闸工程、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工程等前期工作。二是圆满完成2020—2021年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向澳门和珠海供水1.41亿m3,连续17年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供水安全。三是完成珠江河口治理与大湾区水安全保障战略研究,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先进经验,提出大湾区水安全保障的战略目标、总体布局和对策措施。四是创新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控预警核查通报机制,对40家重点监控用水户全覆盖监控,推动节水监管从“宽松软”逐步走向“严实硬”。
1.5 大藤峡等重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
聚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家区域战略实施,大力推进大藤峡、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建设和前期论证,不断完善流域水网布局。一是大藤峡左岸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和右岸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左岸工程综合效益有效发挥,年发电量35亿kW·h,过闸船舶2.2万艘次。首次参与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截至2022年1月底,累计向下游补水3.8亿m3,对压制珠江河口咸潮,保障澳门、珠海供水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右岸工程建设顺利实现挡水坝、泄水闸、厂房安装间“三个到顶”建设目标。二是实施流域重大工程建设督导检查和质量监督。对4省(自治区)进度严重滞后重大工程进行现场督导,发挥流域机构质量监督平台作用,完成5项重大工程的质量监督巡查工作,有力推进流域重大工程建设。
1.6 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全面加强
一是抓好节水。完成流域5省(自治区)66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开展12宗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审查,珠江委荣获由三部委联合颁发的国家级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称号,发挥节水引领标杆示范作用。二是抓好水量分配。西江等12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已全部获批,在全国率先完成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开展韩江等6条跨省河流水量统一调度,确保主要断面生态流量及流域用水安全。三是管住用水。全面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累计登记取水口67 377个,核查认定取用水问题19 456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流域取用水秩序明显好转。四是抓好生态流量管理。西江、东江等18条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目标获水利部批复,印发西江干流等11条河流和抚仙湖生态流量(水位)保障实施方案,做好日常监管,核查不达标原因及数据异常183项。
1.7 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强化河湖长制,建立“珠江委+流域片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推进实施韩江流域省际河流河长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行动,联合最高检等多部门开展万峰湖库区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拆除东莞海腾违建码头约3 300 m2,河湖面貌持续向好。完成珠江流域片第一次水利普查名录范围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抽查复核,指导云南、广西、广东等编制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进一步夯实河湖管理基础。印发《珠江委应对流域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实施办法》,开展5项水质异常事件核查处置、108个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抽查。率先完成流域相关省(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复核,推进北部湾重点区域地下水超采治理。深度融合应用遥感、无人机等信息化技术,对流域50个部批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全覆盖监管,对24个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重点监管,首次发布年度珠江流域片水土保持公报。
1.8 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持续发力
围绕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水利部工作部署,编制珠江委“十四五”水利监督工作规划,出台《珠江委督查工作规则》,保障各项督查工作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山洪灾害防御、河湖管理等35项监督检查,委领导带队开展监督检查56次,全年派出348个督查组,检查县(区)342个,督查各类水利工程2 535处,发现问题4 513项。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台账,下发“一省一单”20份,上报水利部报告57份,积极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6家委属单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工作目标,全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1.9 自身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快
一是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以水旱灾害防御为突破口,先行先试,建成抗旱“四预”平台并投入使用,为科学精细实施珠江枯水期水量调度提供指挥决策依据。启动大藤峡数字孪生工程建设,这是全国水利行业首个正式开工建设的数字孪生水利工程。
二是加强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水政监察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南沙水文巡测基地建设、横门东等3处水文测站改建,以及珠江河口原型观测站二期、磨刀门出口水域模拟试验设施、水政监察基础设施、水质实验室等建设,为珠江委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与交流合作。科技人才和技术成果取得新突破,3位同志入选水利部科技人才队伍,全委各单位共获省部级技术成果奖励20项,入选各类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22项,新申请发明专利46项。做好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服务,与澳门科技大学签署合作备忘录,与香港发展局联合举办第二届水利科技交流研讨会,港澳合作交流取得新进展。
1.10 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委党组带头深入学习,开展集中学习35次,专题学习研讨6次,邀请专家教授辅导讲座5次。全委各级党组织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形式,通过讲好专题党课、深度交流研讨、举办专题读书班、开展党史演讲比赛、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等方式,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全力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质量完成委党组直接组织和推动办好的5件实事和委属单位12件实事,其中,督导责任片4省1 594座在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完成遗留问题整改,整改率91%,超额完成70%的年度目标任务。综合政务、新闻宣传、水文化建设、财务管理、离退休干部、档案管理、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形势与任务
2021年,水利部党组对表对标,科学谋划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作出了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流域管理机构定目标、明方向、加担子。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水利部党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抓好六条实施路径,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全面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
2.1 深刻认识和把握流域水利工作面临的形势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治理,对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
a)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对流域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是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李国英部长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鲜明提出新阶段水利工作的主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当前,流域水利发展的总体态势向好,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流域防洪(潮)体系尚不完善,重要江河堤防达标率仅为77%,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仅为17%,水旱灾害、病险水库等风险隐患依然突出,河湖长制“六大任务”未能有效落地,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治水格局还有待完善。同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位置,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全面提高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
b)准确把握统筹发展和安全对流域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经过长期持续建设,流域防洪保安、供水保障、水生态状况等处于基本安全级别向较安全级别的升级阶段,但从极端天气变化风险看,近年来流域局地强降雨、超强台风、区域性严重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旱涝急转,突发灾害明显增多。2019年9月以来,东江、韩江流域降雨持续偏少,来水持续偏枯,骨干水库蓄水严重不足,遭遇60年来最严重旱情。极端天气灾害的溢出效应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我们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减灾、城乡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等工作,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风险能力,牢牢守住水利安全底线。
c)准确把握补齐防汛抗旱短板弱项对流域水利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的重要指示和水利部防汛抗旱查弱项补短板工作部署,珠江委全面检视,查找出一批薄弱环节和关键短板。防汛方面,流域3个防洪工程体系中的控制性水库尚未完全建成,堤防达标率不高,局部河段堤防存在安全隐患,部分水库存在病险隐患,部分河段行洪能力不足,山洪灾害预警措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流域统一调度协调难度大,流域水利信息化能力建设有待提升。抗旱方面,抗旱制度及工程体系尚不完善,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缺少配套法律法规支撑,调度管理权限有待进一步明确,流域水资源配置体系中尚有一批工程未建成,部分地区无应急水源和备用水源,抗旱方案预案体系有待健全,枯季预报技术亟待进一步提高。我们要加快补齐软硬件短板,强化“四预”措施,不断提升流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2.2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重点任务
2021年12月3日,水利部召开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工作会议,提出了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四个统一”重大改革举措。2022年1月7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的指导意见》,标志着这一重大举措正式进入全面具体实施阶段。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水利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强化流域治理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四个统一”要求在珠江流域落实落地。
a)强化流域统一规划,整体谋划流域保护治理格局。立足流域整体,不断完善以综合规划和专业专项规划为支撑的流域规划体系,构建珠江流域保护治理的整体格局。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坚持先规划后实施,强化流域规划法定地位和指导约束作用。适时启动流域综合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订。
b)强化流域统一治理,不断完善流域防洪和水资源配置体系。充分发挥流域规划的引领、指导、约束作用,推进流域协同保护治理,做到目标一致、布局一体、步调有序。科学谋划重大防洪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统筹工程布局,统筹项目实施。依据流域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功能定位清晰、区域分布合理、规模标准科学的防洪工程和水资源配置工程项目库。着眼流域全局,把握轻重缓急,科学分析论证,根据需要和条件统筹安排项目实施顺序。
c)强化流域统一调度,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充分发挥流域防总办公室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流域统筹、分级负责、协调各方的调度体制机制,统筹流域防洪、供水、水生态、水环境、发电、航运等多目标,通盘考虑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充分协调各方需求和利益,强化流域防洪统一调度、水资源统一调度、水生态统一调度,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
d)强化流域统一管理,构建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管理格局。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强化河湖管理,进一步完善“珠江委+流域片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建立珠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在重大涉水问题监管上形成合力。强化水资源统一管理,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推进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取用水监督管理、生态流量管控、地下水超采治理、水资源监测等各项工作。
2.3 强化流域治理管理保障措施
李国英部长指出,强化流域治理管理是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必须着力提升流域管理机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流域治理管理中的主力军作用。我们要按照水利部部署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自身优势,当好江河湖泊的“代言人”。
a)强化职能作用。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规划编制和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行政许可审批、行业监管、水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作用,突出流域管理机构对流域内重要水利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建设过程、运行管理等全链条指导监督,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防洪减灾、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农村饮水安全等领域的督查考核激励作用。
b)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流域水利工作“一本账”,聚焦防洪、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涉水重点工作领域开展精准高效监管,定期跟踪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掌握流域内水利工作动态信息。加强与水利部机关司局汇报沟通,为珠江委落实“三定”规定、履职尽责争取支持。
c)强化能力提升。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流域治理管理各方面全过程各环节,以全面从严治党引导和保障流域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优化干部人才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打造一支适应流域治理管理和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优化完善流域水文站网,加强流域水文测报能力建设,实现测报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全面准确掌握全流域水利基础信息,在全国水利一张图基础上构建珠江“水利一张图”。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建设,强化“四预”功能。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推动流域保护治理重大问题研究和成熟适用技术的推广运用。
d)强化法治保障。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流域治理管理体制机制,促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在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河湖管控、水生态保护治理等方面立法协同,推动流域治理管理法治化、制度化。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建立流域与区域、水利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以及行政与司法衔接等机制。推进珠江委法治机关建设,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3 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党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六条实施路径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
3.1 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坚持防住为王、“预”字当先、“实”字托底,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扎实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a)全力做好抗旱工作。当前珠江流域特别是韩江、东江流域旱情形势严峻,珠江三角洲极有可能发生冬春连旱、旱上加咸。要按照李国英部长部署要求,坚定不移锚定供水安全保障“四个目标”,坚持超前应对、实化措施、坚守底线,密切监测水情、工情、咸(潮)情,筑牢当地、近地、远地供水保障“三道防线”,细化避咸、挡咸、压咸三项措施,做好储备、调度、协调三方面工作。要继续强化“四预”机制,做好流域水量统一调度,督促指导各地落实抗旱措施,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抗旱合力,确保香港、澳门供水绝对安全,确保珠江流域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b)全面开展汛前隐患排查。针对流域防汛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汛前全面检查,突出抓好“三个责任人”落实、水库大坝及溢洪道等防汛关键部位以及山洪灾害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治。督促做好灾损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压紧压实水工程安全度汛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实行全覆盖闭环管理。
c)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强实时雨水情监测,及时准确发布江河洪水、山洪灾害等预警信息。进一步提升水文监测预报能力,扩大监测预报河道、水库覆盖范围,加强气象协作,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继续推进珠江流域水情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升预报调度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d)优化应急响应机制。修订珠江流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科学设置应急响应条件,量化响应启动标准,健全完善联动响应机制,督促指导地方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同时,修订完善流域主要江河洪水防御方案、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及重要工程防洪安全保障等方案预案,提高方案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e)强化工程调度管理。强化水库安全运行水位和调度运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审批下达流域重点及省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督促制定应急预案。强化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完善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方案,科学精细调控洪水,进一步完善流域重点及省界水库调度管理协调机制,牢牢掌握调度决策主动权。
f)加快补齐防汛抗旱短板。针对流域防汛抗旱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短板,按照《珠江流域防汛查弱项补短板工作报告》《珠江流域抗旱查弱项补短板工作报告》提出的近、中、远期解决措施、任务分工、完成期限,从健全体制机制法制、规划工程技术、流域管理等方面,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快补齐短板弱项。
3.2 统筹推进流域水利规划管理
一是全面启动珠江流域防洪规划修编,开展防洪标准复核,优化防洪体系布局。二是积极推进珠江河口综合治理规划、柳江流域综合规划等审查报批,加强水利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推进珠江流域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编制,配合做好水利重点项目上图落位,修改完善珠江水网规划,做好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完善、发布、宣传工作。三是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推进落实珠江“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其他已批规划重点任务,严格流域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强化流域规划对涉水行为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3.3 加快推进大藤峡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a)加快建设大藤峡工程。围绕右岸工程“三大节点目标”,全力加快推进右岸工程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右岸建筑物挡水验收、61 m正常蓄水验收、右岸首台机组发电目标任务。抓好左岸工程运行监管,推进左岸工程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发挥好工程初期运行综合效益。健全大藤峡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监管体系、责任体系、标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b)推进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实施。聚焦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国家区域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思贤滘生态控导工程前期研究论证成果,指导推进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澳门珠海水资源保障、粤东水资源优化配置、闽西南水资源配置、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等重大工程前期工作,逐步完善区域供水基础设施网络。
c)开展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全链条指导监督。以流域重大水利工程为重点,建立流域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动态监测进度信息,对进度滞后、管理不到位的工程进行重点督导、挂牌督办。以重要支流为主线,选取柳江河段,对各梯级工程运行管理、安全管理、调度运用、上下游协调等情况实行监督检查,为重要支流防洪及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提供保障。
d)推进委属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总结大藤峡工程2021年运行管理规范化评价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并开展首次考核;加强百色水利枢纽汪甸防护工程和库区管理,推进运行管理精细化;全覆盖监管委属单位控股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有针对性地制定各工程运行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并逐步开展考核工作。
e)切实加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严格水库运行监管,统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与安全度汛,主汛期病险水库原则上一律空库运行。对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地汛前完成172座水库的主体工程建设、6月底前完成纳入攻坚行动的2 711座小型水库竣工验收、年底前开工建设397座小型病险水库等任务。
f)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继续用好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服务平台等监督渠道,指导地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动态清零。持续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监测排查,督促指导农村供水水源保护、水质保障、工程运行管理以及“三项制度”“三个责任”落实,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持续推进对口援疆援藏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工作,扎实抓好定点帮扶各项工作,打牢乡村振兴的水利基础。
3.4 持续推进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a)强化用水总量强度双控。加快推进江河水量分配和用水双控指标分解。针对珠江流域片已批复水量分配方案的12条跨省江河,督促相关省(自治区)加快完成分解工作,指导省(自治区)开展跨地市江河水量分配,不断完善流域水量分配体系。强化流域用水总量强度双控,推进建立健全流域片相关省级行政区双控指标体系。
b)加强取用水监管。深入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推进建立流域长效监管机制。严格取水审批,加强取水计量和用水统计,强化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以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等重大工程规划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
c)强化跨省河流水量统一调度。编制印发3条跨省河流水量调度方案,制定7条跨省河流水量年度调度计划,实施韩江等跨省河流水量统一调度,保障流域生活生产和河道内生态用水安全。
d)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落实水利部《“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珠江委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复核,推动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受部委托研究提出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节约用水)考核办法,开展流域节水考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用水定额管理,继续做好流域省级定额评估工作,落实节水评价制度,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推动委属单位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重点监控用水户监督管理,推进大湾区非常规水利用与配置试点研究。
e)保障河湖生态流量。印发九洲江等9条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已批复的27个重点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的跟踪评估,督促省(自治区)加快完成辖区内河湖生态流量目标确定,加快建立健全流域片河湖生态流量目标指标体系。有序开展权限范围内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复核。加强生态流量日常监管,严格省界断面、重要控制断面和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泄流量水量考核和监督检查,探索开展韩江生态流量断面预警试点研究。
3.5 深入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a)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核查西江、北江、东江干流等流域重要河道(河段)岸线利用现状,建立项目及问题清单,督促指导地方进行清理整治,保障河道行洪通畅。
b)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持续强化河湖长制,完善韩江省际河流河长协作机制、“珠江委+流域片省级河长办”协作机制。推动建立珠江流域省级河湖长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强化对流域重要河湖的抽查检查,组织对网箱养殖等复杂河湖问题的专项督查。严格依法依规审批涉河建设项目,严禁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
c)严格水资源保护监管措施。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水利工作任务、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督导,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做好水质异常核查处置工作。
d)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启动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复核工作,推进禁采区、限采区划定,强化分区管控。督促云南、广东、海南等省(自治区)加快确定地下水管控指标,试点开展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变化季报。指导地方开展北部湾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
e)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督,对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覆盖跟踪检查,全面开展流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行动。推进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履职情况督导工作,指导流域各省(自治区)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3.6 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
a)做好顶层设计。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字赋能、提升能力”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和数字孪生工程建设,编制《珠江委“十四五”期间推进数字孪生流域建设实施方案》及《数字孪生流域建设方案》。选取数据基础条件较好的重点河段,开展数字孪生珠江试点建设,推进基于数字孪生流域的“2+N”智慧水利应用体系建设。
b)加快数字孪生珠江建设。加快流域水工程防灾联合调度系统建设,构建并完善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珠江流域防汛抗旱“四预”平台,实现不同调度方案效果的动态预演,为精细实施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提供决策依据。逐步推进水资源管理调配系统建设,整合水资源总量、取用水量、省界断面监测以及经济社会等数据,支撑水资源监管、调配决策预演等业务。
c)抓好大藤峡数字孪生工程建设。以2022年汛前初步建成“四预”平台、9月底安全监测初见成效为目标,持续完善信息技术设施建设,加快数据底板、模型库和知识库建设,注重与流域共建共享,实现与数字孪生珠江无缝链接和整体最优下的工程精准调控。
3.7 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a)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以流域为单元,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规划方面,建立流域和区域规划目录清单,探索建立区域规划合规性审核机制,加强对区域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约束和监督。统一治理方面,充分发挥流域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流域协同保护治理,统筹工程布局、统筹项目实施,着力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和水资源配置体系。统一调度方面,充分发挥流域防总办公室的平台作用,统筹防洪调度、水资源调度、生态调度,完善流域多目标统筹协调调度机制,以系统性调度应对流域性水灾害,以机动性调度应对突发性水灾害。统一管理方面,完善流域河湖长制工作协作机制,强化流域河湖、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流域综合执法,坚决整治违规取用水、侵占河湖、人为水土流失、损毁水利基础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
b)强化水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流域管理配套法规,全力推进《珠江水量调度条例》立法,配合做好条例报送国务院立项有关工作。继续推进《韩江水量调度管理办法》《珠江流域跨省水库库区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立法工作。完善《珠江流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调整管理办法》,有序推进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体系建立。
c)强化水行政执法。推进水利“放管服”改革,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法定执法事项清单。牵头建立健全流域内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实现省际间联防联控联治。组织开展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万峰湖库区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后续整改情况执法检查等,同时关注社会媒体和12314反映举报的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3.8 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a)抓好委属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西江水文实验站、水情会商设施设备改造、挂定角等7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等水文水资源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加快推进珠江河口原型观测试验站二期、水政监察基础设施(三期)等项目建设。做好2023年委属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前期工作建议计划编报和立项工作。
b)抓好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强化政治素质把关,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实践锻炼,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效能。编制完成《珠江委人才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快培养珠江委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大力推进创新团队建设,全链条做好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保障工作。
c)强化科技创新与对外交流。加强流域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和优秀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抓好“十四五”流域水利科技发展重点工作落实。统筹推进省部级新平台建设,搭建科技交流平台,深化水利科学普及工作。拓展港澳合作交流的领域和深度,推动与港澳在水科技与水资源合作交流方面取得新成效。做好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支持委属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d)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等其他工作。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聚焦六大重点领域整治攻坚,抓实抓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守住安全底线。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标准化试运行,巩固标准化创建成果。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做好政务督办、新闻宣传、信访维稳、保密机要、档案、离退休、工青妇、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
3.9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a)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实效。巩固模范机关和水利先锋党支部创建成果,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断提升党建引领作用。
b)抓实组织建设。落实珠江委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持续深化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动党支部联学共建,督促“三会一课”提质增效,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基层党建活动载体创新、方式方法创新,着力建好“五好六有”模范党支部。
c)严格正风肃纪。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教育,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深化内部巡察,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2021年珠江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水利部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流域水利改革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22年,珠江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为引领,坚决贯彻落实水利部决策部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积极推动新阶段珠江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和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