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地区乡村生态振兴的发展机遇、实然困境与纾困之策
2022-12-01余梦芹
□余梦芹
(天津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387)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五个振兴”,即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和组织振兴。生态振兴作为其中之一,是基础,也是关键。与整个福建省相比,闽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生态治理和修复能力相对欠缺,生态问题相对复杂。因此,要促进闽北地区乡村振兴的蓬勃发展,必须集中智慧解决生态问题。
1 闽北地区乡村生态振兴的发展机遇
1.1 相关政策引导力强
乡村振兴战略促使闽北地区更加重视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振兴奠定发展基调。闽北地区作为福建省森林覆盖率较高的地区,具有生态宜居村落建设的天然优势。福建省出台相关政策,进行“最美乡村”“生态文明示范村”等评选,鼓励乡村转变发展方式,结合乡村风俗特色和地理优势,进行生态文明建设。因此,闽北地区相关县市在政策的指引下,利用乡村自然资源和景色,创建“生态农家小镇”和“生态型农家乐”。除此之外,福建省委、省政府和地方政府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为闽北地区部分乡村的生态振兴“输血”。
乡村振兴战略促使闽北地区更加关注乡村产业发展方式的优化,为生态振兴夯实发展基础。闽北地区多为山地,土质情况相对特殊,传统种植技术下经济作物产量不高,并且对土壤污染严重。早些年,为提高闽北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特派员制度应运而生。特派员入驻农村,将科学种植葡萄和茶树的技术带入农村,并对村民进行相关种植技术的培训,这既提高了村民的种植技术和经济收入,还降低了对土壤的破坏。因此,特派员制度的诞生,促进了闽北地区部分乡村在发展中的“造血”功能。
1.2 社会资本参与度高
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为乡村绿色产业发展提供外在动能。由于闽北地区森林覆盖面较高,可供种植的平坦土壤区域较少,山多地少是闽北地区农业发展的最大阻碍。之前的乡村种植业发展多以家庭为单位,种植零散化、污染大、产能弱、效益低。对山林进行开发、种植果树等,需要的资金量大、耗时长,短时间内难以获得经济增收。社会资本的投入,将相对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科学规划和安排,引入科学的种植技术,能够在确保农民最低收入的同时,促进农村绿色产业的发展。同时,对山区林地进行种植果树等适当的绿化改造,不仅能涵养水源,还能增加农民收入。因此,闽北地区乡村生态振兴在社会资本的助推下,产生了新的变化。
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能够激发乡村宜居环境建设的内在驱动力。武夷山风景区作为闽北地区的最大“名片”,在很大程度上为闽北地区吸引了很多大企业投资。但这种投资仅局限于与武夷山旅游相关的产业,未对景区周边村落带来增收,使得经济发展逐渐倾斜化。反之,中小企业资本注入景区周边的相关村落,能够形成“景区—村落”“旅游—生态”的绿色发展结合体。因此,在社会资本的参与中,闽北地区部分村镇逐渐实现“小旅游”模式的村落建设。
1.3 信息技术融合度高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更是强调要不断加强乡村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近年来,闽北地区信息技术和乡村生态振兴的融合度逐年上升。
信息技术与生态振兴的高度融合,有利于加快农村生态现代化转型的速度。各地政府更重视高新技术的研发,尤其增强对农作物培育、地膜降解和土壤肥力增强等方面的研究。在部分乡镇建设专门研究基地,旨在不破坏种植环境的情况下,提高农作物产量,降低污染指数。同时,各地政府还为乡村生态振兴的创新创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以发挥高新技术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治理过程中的积极作用[1]。
闽北地区部分村镇在高新技术的指导中,发展有机农业、建设生态农场和生态民宿、注册农村电商等,高效利用信息技术,拓宽农业创收和发展渠道,以提高经济效益。
2 闽北地区乡村生态振兴的实然困境
2.1 乡村生态治理和修复意识淡薄
为了贯彻落实“两山”理论,乡村生态振兴必须要实现对已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严防污染严重化,造成不可逆的伤害。闽北地区部分乡村对已造成的环境问题的治理和修复意识匮乏,导致污染指数下降幅度较小。
2.1.1 村民生态安全意识不足
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变,村民的环保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其自身骨子里小农经济的根深蒂固,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和周围村民不良行为的影响,面对环境问题,部分村民往往只重视眼前利益,缺少对长远利益的考量和比较。在一定程度上,村民已经成为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而不是保护者。
2.1.2 基层负责人员缺乏对乡村环境治理和修复的重视
在传统观念中,“绿色”本就是乡村的代名词,相比治理和修复在资金上的支出,追求乡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才是基层工作人员的诉求。同时,基层工作人员对相关法律的宣传力和执行力不足,导致乡村污染的治理和修复错过了最佳时机。
2.2 乡村环境污染严重
2.2.1 人居环境污染问题严峻
生活垃圾未经分类回收,随意丢弃,造成垃圾围村。未经分类处理的垃圾,直接集中焚烧,不仅污染环境,还污染大气。同时,由于乡村污水排放和处理系统的不完善,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不仅污染了水源,还污染了田地,这无疑加大了生态环境自我“新陈代谢”的压力。
2.2.2 农业产业环境污染严重
在农业上,部分村民未改变粗放型的种植方式,过度使用化肥,随意使用不易降解的地膜,农村养殖场的露天养殖,未能实现对牲畜粪便的标准化处理,任意排放,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了一定的污染。同时,村镇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备和维修费用较高,无力承担高额的排污费用,只能铤而走险,将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直接排放[2],产生大量的污染问题,影响了整个农村的生态系统。
2.3 乡村生态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
乡村生态振兴离不开完善且具有较高执行力的体制机制的支持。目前,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制度执行受阻、号召性规范多、法律责任规范少、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闽北地区生态振兴也存在以上共性问题。
2.3.1 农村生态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存在短板
为促进农村的良好发展,国家设置了林业、国土、水利等具有不同职责的部门[3],但各部门之间未实现协同发展。同时,基层政府在构建乡村生态安全观、生态治理和修复等方面,也存在分工不明确、责任不明晰等问题。此外,缺少理论与实践兼具的专业性生态管理人才[4],使得管理效能未实现最大化。
2.3.2 农村生态保护实施和监督惩戒机制不完善
近年来,乡村的环保基建覆盖比例逐年攀升,但由于建设和管理部门的不同,容易重复建设,监管空白,造成工作“盲区”。同时,面对产生污染的个人和村镇企业的惩戒,往往只停留在“纸面”上,未落实到实践中,这为生态治理和修复造成了新的困难。
3 闽北地区乡村生态振兴的纾困之策
“三农”问题一直是国家发展战略部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生态振兴作为其中的一个环节,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生产生活质量的提高,改变农村的发展现状。因此,在推动生态振兴的进程中,必须做到总体布局、有效开展、渐进展开和持续维持。就闽北地区而言,为了深度打造“生态银行”,乡村生态的治理和修复问题亟须解决。
3.1 加强意识引导,根植生态理念
构建美丽乡村,创造优质的乡村人居环境,就必须将解决污染问题放在首位。闽北地区的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做到从源头抓起、从思想入手,才能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同时,促进乡村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3.1.1 加强对生态安全的宣教
村民是乡村生产生活的主体和主要参与者,对村民进行生态安全的宣教,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生态安全意识。在宣传上,可以将传统宣传形式与新潮宣传手段相结合,利用贴标语、挂横幅、发传单等形式,直接融入村民日常生活中。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媒体,以图文并貌、动静结合的方式,引发村民的共鸣和认同。在生态教育上,利用入户宣教或集中宣教的形式,对相关政策、法令进行传达和解读,请符合“生态乡村”条件的负责人进行经验分享。同时,可以开展村民喜闻乐见的活动,加强对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的培训,培养垃圾分类的意识,促进资源的回收利用。
3.1.2 号召村民参与乡村生态整治
基层政府应开放互动交流渠道,让村民主动反馈乡村生态问题,并提出宝贵意见,以确保村民在环境治理中的主动性,不断改变乡村面貌。同时,设置村民污染自查小组,借助村民对乡村熟悉的优势,上报已经产生的污染问题,规避可能存在的生态安全隐患。除此之外,各乡镇可以定期开展“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和“绿色乡村”的评选活动,让村民主动参与村集体事务,使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2 促进产业升级,共建绿色乡村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生态振兴,不仅要注重生态意识的培养,还要对乡村农业产业进行优化升级和转型。对于闽北地区已进行产业转型的乡镇来说,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对于尚未启动产业生态转型的企业来说,要结合地方发展特色,凝聚发展共识,促进产业升级转型。
3.2.1 推广绿色农业,坚持绿色农业生产
与粗放种植及高化肥利用的农业生产方式相比,绿色农业更贴合当今时代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要提高新兴农业技术和农业生产之间的契合度。推广绿色农药和化肥技术,使用易降解的地膜和有机化肥,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另一方面,坚持特派员制度。对乡村产业升级提供技术指导,对乡村种植技术和养殖技术给予专业建议,在降低能耗的基础上,提高种植业和养殖业的产能。除此之外,要结合地方特色,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发展乡村旅游业,吸引游客入村体验,进而实现“生态+旅游”的结合。
3.2.2 降低工业污染,优化工业产业发展布局
入驻乡镇的企业既给乡村带来了收入,也给乡村制造了污染。乡村工业高耗能、高污染的问题是生态振兴的又一障碍。
一方面,要严格监管或取缔现有污染指数不合格的工厂。另一方面,创设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统一的排污设施,引进生态损耗低、排污合格的相关企业,解决产生乡村污染问题的关键来源,以绿色产业的发展牵动乡村生态振兴的发展。
3.3 健全体制机制,筑牢振兴屏障
健全的体制机制能够保障乡村生态振兴的有序开展,是生态振兴的制度保障,能够为乡村发展锚定价值选择,勘定价值目标。只有注重顶层设计,才能确保乡村振兴的有效开展。要实现闽北地区的生态振兴,必须重视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才能守住生态保护的底线。
3.3.1 强化生态管理机制和用人机制
上级管理部门要合理划分权责界限,以“为民办实事”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分工,协同解决实质性问题,消除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盲区、空白区和重叠区。同时,注重完善人才引进和用人机制。引进理论知识、实践能力和管理能力兼具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引进环境工程、环境监测和水污染治理等专业型人才,并确立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对具有一定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嘉奖,以建构良好的乡村建设人才激励机制。
3.3.2 完善监督和惩戒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在乡村生态振兴中,要做到“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5]。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乡村生态治理、修护、维持和整治等工作的监督,对于本职工作无作为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惩戒。加强对环保、环境监测和执行机关等部门的监督,做到权责到人、追究到底。
同时,要对耕地、森林、草地等生态资源给予一定的补偿,努力做到治理、修复和建设的共同发展,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增长共同发展。
4 结束语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6],新时代坚持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是我国乡村振兴的基本准则。乡村振兴战略为闽北地区乡村振兴指明了前进方向,科学技术的发展为闽北地区乡村振兴创造了新的机遇。因此,为了实现闽北地区乡村振兴,就必须将生态振兴放在首位,以宜居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发展,以绿色农业产业转型助推产业转型,进而实现闽北地区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