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校车优先路权十年呵护祖国花朵
2022-11-27祁亚萍
道路交通管理 2022年6期
文|祁亚萍
保障校车安全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千万个家庭的幸福,事关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和公信力。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2012年4月5日国务院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总体来看,《条例》颁布实施十年来,全国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校车事故预防工作,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逐渐提高。校车安全管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已不是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系统工程。
十年来,为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教育等多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监管力度,把好校车驾驶人安全资格审查、校车安全状况检查、路面通行执法和责任主体监督“四关”;进一步完善校车台账、校园安全管理、校车随车照管人员、校车驾驶人和学生安全教育等制度,严查严管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走进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切实守护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十年来,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主动避让礼让校车、学生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和驾驶自觉。停车等待、不超车、减速通过、不鸣喇叭等,彰显《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在保障校车优先路权的同时,更是校车安全社会管理机制已逐步完善的具体体现。但校车“优先路权”不等于“特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在给予校车“特权”的同时,严格约束校车生产企业、管理者、运营者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强调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实施“从重”处罚。
以最高的路权为校车提供保障服务,以最严的措施查处校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校车交通安全,全力呵护祖国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