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黑龙江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11-27董岩常惟智
董岩 常惟智
黑龙江省是全国重要的北药生产基地之一,中药产业深具发展潜力,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中药产业走向标准化、国际化,实现黑龙江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壮大中药产业集群,助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
黑龙江省中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较为单薄,应重点从种植、加工、营销、服务四个方面强化产业集群部署。
(一)在源端保证优质药材。近年来,黑龙江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稳步扩大,截至2020年底,已达到260万亩,实现产量52万吨、产值104亿元、效益35 亿元,四项指标同比分别增长超40 个百分点,均比2018 年翻一番。黑龙江省道地药材在国内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如刺五加达80%以上,板蓝根达50%以上。要实现黑龙江中药产业发展目标,需充分依靠科技创新,提高中药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养殖水平。支持开展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从源头保证全省中药材品质,加快构建中药材种植养殖的规范体系,打造具有黑龙江特色的中药品牌。
(二)在前端完善加工产业链条。构建从初级原料到终端产品包括研发、种植、生产、销售的中药加工完整产业链。鼓励省内企业与高校对中药经典名方进行联合研发,支持饮片精深加工和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依托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中药二厂等制药企业,吸引一批国内大型药材加工企业落户黑龙江,生产以省内道地药材为主料的终端产品,推进中成药生产工艺、流程的标准化、现代化。加快中药企业工业智能化建设,鼓励集成创新和技术创新,延展加工产业链条,提高中药资源利用率,实现黑龙江省中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化中药生产加工体系。
(三)在中端开辟营销专门渠道。对黑龙江省中药材中成药大品种、大品牌进行量身打造和针对性市场推广。结合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和市场发展情况,按照高度集聚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建设“线上+线下”交易平台,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物流、仓储、电商等多环节配套体系,加快中药产业数字化进程,提高流通体系信息化水平。加速推进中医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全省中药立体化流通中心。
(四)在末端辅助医疗服务体系。建议由省发改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各市(地)政府(行署)负责,以国内外健康市场对中医药产业需求为导向,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建立以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辅,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争取将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建设成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支持水平较高的市级中医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开展优势病种、特色鲜明科室建设和经典病房建设工作试点。
二、打造特色中药产业集群的关键措施
(一)解决产业化品牌化不足问题。黑龙江省中药企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应引导优势企业率先发展,形成龙头示范效应。重点打造以刺五加、五味子、人参、西洋参等为重点的“龙九味”品牌。着力培育哈尔滨西洋参,齐齐哈尔板蓝根、防风,牡丹江刺五加、黄芪,伊春平贝、人参,鹤岗五味子、人参,大兴安岭赤芍、黄芪等示范展示基地。研发更多有品质、有疗效、有影响的产品,面向全国大力宣传推广,在全国大健康事业格局中占据一席之地。
(二)促进中药产业延伸发展。建议由省卫健委、中医药局、药监局等部门牵头,积极借鉴和有效利用现代科技的手段提高中药材的利用率。引导中药制药及食品加工企业加强对药食同源食品和基于中药材的保健食品、日化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如以五味子、刺五加、黄芪、西洋参等药材为主要原料的有特定功能成分的保健产品;以人参、豆豉、沙棘、桔梗等为原料的系列食品和化妆品、添加剂、日用品、植物提取物等产品。
(三)尝试循环再生经济模式。建议由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支持林区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充分利用黑龙江得天独厚的优良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种苗繁育基地、药材规范化生产基地、药材产地初加工基地。开发绿色环保技术,通过建立循环再生经济模式,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废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保证黑龙江省中药源纯质优,保障产业可持续化发展。
(四)搭建与世界对接桥梁。建议由省商务厅、省外办、哈尔滨海关、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负责,持续俄罗斯植物源性中药材的准入,丰富进口药材种类,建设落地加工基地,增设绥芬河、同江等药材进口口岸。利用地缘优势,助力中医药文化的国际传播,积极参与中药国际标准的制定、省内道地药材的国外推介与营销。积极与同源文化圈国家互鉴互动,加强对异源文化圈中药文化的宣传推广。
三、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策保障。建议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局等部门牵头,通过各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域产业建设项目。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能力,鼓励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
(二)增强社会支持。建议由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牵头,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鼓励灵活运用地方规划、用地、价格、保险、融资支持政策,鼓励、引导社会投入,提高中医药产业企业竞争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高地和学科、产业集聚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中医药产业的长期投资力度。
(三)拓展融资渠道。应努力拓展融资渠道,加快企业的资金流入,解决因为资金缺乏而给中药产业经济发展带来的问题。通过建立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为拥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中药企业融资。同时要倡导有实力的黑龙江中药企业在海外上市,不断拓宽海外市场,持续学习和借鉴海外市场的运作方式,利用海外地区的资金优势带动黑龙江中药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