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交往经验理路探析
2022-11-26乌日罕
乌日罕
[提要]面对国际秩序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在民族工作中从制度建设、学理探索到基层实践等方面都面临着基于统一战线和对外传播需要的新问题、新情势。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其关键在于对民族议题的在地化理解和语境化沟通。应着眼于非正式即自然交往经验的研究路径,基于地方社区实践的本土视角,丰富理论想象和建构的广阔空间,致力于提升适应时代变化的民族交往理论解释效力。其目的是探寻一种能够嫁接族群个体微观层面与民族国家宏观层面的民族关系凝聚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制度促进方案,带来基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实践论”转向。
在以梁启超为代表的致力于中国现代化的晚清文人志士看来,彼时的中国需要的是与世界接轨,即嵌入到世界结构和全球体系中,成为世界的中国,完成一种“异中求同”的过程。那么,对于如今已经深刻卷入到全球化贸易体系的当代中国而言,我们所面临的迫切问题却变成了如何寻求一种“同中求异”。即,在进一步深化国家现代化的情况下,如何保持自身独特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的问题。在有别于西方的民族共同体建构逻辑下形成的民族实践成为体现中国独特性或中国特色的重要方面,即中国的民族议题具有自身的本土属性和独特内涵。面对国际秩序的百年未有之重大变局,在民族工作中从制度建设、学理探索到基层实践等方面都面临着基于统一战线和对外传播需要的新问题、新情势。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以此为主线加强我国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这既是对新时期民族工作外部语境历史性变化的具体回应,也是对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愿景和方向上的统筹指引。
一方面,民族议题的本土性及区别性取决于多元一体格局下的民族交往传统及在此基础上创建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共同体认同规范。基于对少数民族话题半个世纪以来的研究积累,费孝通于1988年首次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思想,从学理上总结了中国社会的民族构成与关系结构。即,几千年来的长期交往与共存中,居住于中国疆域内的众多民族单位构成了自在的中华民族统一体。[1]在此基础上,对应于自觉民族共同体的现代国家意义上的“中华民族”观念形成于清末民初,指的是同属特定统一政治共同体的“国族”或“国民”成员身份。经过了由指向汉族融合历史,转而寓意“五族大同”主张,再到表达各民族平等融合思想的意义修正过程。[2]在百年的奋斗历程中,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发展这一思想,并以此为行动纲领团结、带领各民族同胞进行民族解放斗争,在新中国的顶层制度设计和共同体认同规范中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创造性地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难发现,中国的民族实践具有立足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基本国情的特殊性和适切性,是经过实践检验的建设性探索。
另一方面,外部环境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传播民族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引发全球性的金融连锁反应,之后又出现了欧洲主权债务危机问题,经济陷入深度、长期衰退。在这一背景下,“全球权力正由西方向世界其他地区转移”的观点成为一种普遍共识。[3]与之对应,中国日益成为国际关系结构中不可忽视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面对中国的发展和崛起,西方社会,尤其是在传统的欧美优势国家出现了疑惑、误读,以至曲解的声音。[4]某些西方媒体甚至不惜散播谎言,以“人权问题”为由渲染、诋毁中国的民族工作策略。国内,现代化程度加深带来的新情况在于,在不同地方社区范围内普遍出现了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结构的多元化、少数民族人口的城市化流动以及族群间显著的交融趋势、跨时空数字文化社区的建立等多个层面的结构性复杂变化。因此,我们当前在民族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具有基于新的历史阶段的鲜明时代底色。在这个意义上,对民族议题进行在地化理解和语境化沟通是突破并推动问题解决的关键所在。
由是,理解新形势下民族交往实践的内容、特征、属性及机制,从而加强民族议题的对外清晰叙述、准确传播能力,即提升在民族问题传播中的国际话语生产和解释力,为探索多元的世界民族话语体系贡献中国智慧,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营造有利的外部舆论环境,是巩固和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基础。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在学术实践中超越之前以民族学或政治学理论路径为主导的研究范式和问题意识,借鉴来自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的理论资源,寻求一种跨学科的基于个体交往交流经验的观察视野和阐释旨趣。具体而言,应着眼于非正式即自然交往经验的研究路径,基于地方社区实践的本土视角,丰富理论想象和建构的广阔空间,致力于提升适应时代变化的民族交往理论的解释效力。
一、着眼自然交往经验的研究路径
(一)寻求概念逻辑的转变
“民族交往”即指作为人群共同体的不同民族或族群间的群际交往或文化背景相异的不同民族或族群成员个体间的人际交往。在民族学领域的研究中此概念多充当对应于民族关系议题的因变量分析因素,进而从“居住格局”“民族意识”“民族心理距离”等方面展开关联性分析并提出对策性建议。它所强调的是对一种关系的测量和管理,把民族交往看作是民族关系的一种前因或表征,致力于对其进行影响因子测量和效果控制。近年来,随着党中央明确提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民族工作指导方针,这一问题的理论探讨价值和政策实践意义进一步得到重视。此类研究多是从政策调控或社会治理等宏大视角展开,体现了由上至下的问题导向和因果推断的分析路径,在概念上主要强调其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族关系进而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策略性工具价值。积累了以“民族关系”议题为基础的丰富理论资源和经验观察材料,为理解民族交往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然而,从这一问题视角切入的相关研究一般将民族交往实践看作是“不可观测的潜变量”,继而将其划约为民族互嵌的社会结构本身。[5]以至于往往缺乏对民族关系治理需要、行政实践和现实图景、交往实际之间可能差异和关联性的理论关照和清晰界定,从而会忽略对个体层面上日常交往过程的关注和探究,遮蔽具体交往实践发生的社会结构性要素和个体能动性潜能,即民族实践的动态性和民族身份的建构性。更要警惕的是这一研究取向的极化可能造成的某种“方法论民族主义”。[6]与此同时,它对于民族概念的差异性固化预设也会容易导向一种区隔化甚至本质主义的民族认识观。虽然,这样的类属划定会以“承认的政治”为出发点,但它通常未能合理安排“异”与“同”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即应该在承认‘人同此心’的前提下寻求对“异”的理解。[7]由此,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从思想观念的维度及日常生活的向度上探究现实中的交往交流情况,即提出有关具体交往现象的经验性问题。
相较而言,从人际交往的概念出发可使我们更侧重文化背景差异个体间的交流和沟通实践。不可否认,它构成理解民族问题的重要前提。以此为出发点,我们应将人际层面的民族交往看作是一种建构性的相互作用过程,并致力于对其进行描述和分析。从这个意义上,民族交往指的是作为文化群体的民族范畴内,文化背景相异个体间进行的日常交往。不难发现,在中国语境中这类跨群体交往实践变得愈发普遍,尤其对于少数民族个体而言,其日常交往常常呈现出民族间交融汇通的多元共生性。对当前发生于民间层面上的现实交往问题进行考察是把握和理解民族关系现实,并长效推进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的关键。
(二)从经验现象发现交往实在
在中国众多的“地方性多民族社会”[8]区域以及更广泛的地理空间中,民族成员间交往日益成为某种日常性的个体自在行为,嵌入到日常消费活动、教育工作场景、婚姻家庭生活以至媒介化生存常态中,表现为以不同亲密程度及真实、想象性族际友谊、族际婚姻关系为核心或纽带的个人民族成员间交往社会网络的形成与存续。即,初级群体层面的民族交往实践不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均呈现出日益扩大化的趋势。从客观现象层面或个体经验意义上,民族成员间交往活动呈现的上述变化趋势恰能综合性地表征中国当前交融性而非区隔化的民族关系基本样貌。然而,旧有的旨在考察制度性交往范畴和官方话语框架的宏大理论维度或先行概念体系往往会忽略这种相较以往的“特殊”情况或微观实际。对于经验研究而言,“具有首要地位的是行动与意义”[9](P.61),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价值。因此,在理论探讨中应该关照个体层面发生的非正式民族交往实践,看见具体的交往过程中作为行动主体的民族成员个体。具体来说,在民族成员间交往经验研究中个体实践具有本体论和认识论意义。如果说,以民族关系为中心议题的宏观视角强调的是更为抽象的总体层面,个体间交往的经验研究则关注构成这一总体的许多具体内容,其中涵括了多民族间和谐共生的交往现实。
事实上,不论从利于个体成长,还是群体发展的维度,民族成员间交往不仅是种经验,也是愿望和需要。正如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在物质空间中处于断裂状态的个体在精神上同他人建立交流的连接努力,以及在封锁中寻求流动的全球社会一样。作为一种发生于文化背景相异个体间的跨文化交往行为,它更具有拓展自我发展可能的积极意义。因而,不仅是少数民族群体具有这种相互连接的需要和动机,作为多数的汉族人群同样也有同差异文化背景个体进行交流、拓展自身认知的需要。因此,在研究对象上不能仅仅关注西部少数民族群体,而是应该将作为多数群体的汉族的视角和经验也加进来,尤其是将与东部或发达城市的迁居或流动少数民族人口发生面对面或虚拟交往的汉族人口纳入到研究案例中。同时,从理论建构合理性或综合性考察的角度,也应该纳入处于不同交流位置的研究对象,即多数群体与少数群体,完善理论构建。总之,民族成员个体间的交流是基于个体独特生命经验、心灵相通愿望的沟通实践。从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构的角度,不仅是少数民族需要加强融入主流社会、共建美好生活的认识,“主体民族的一般民众对少数民族的认识也亟待改进”[7]。
面对民族关系逐步从区隔化转向交融性的现实,需要承接与超越民族交往研究的固有范式、思考偏向,转而更多地强调现实中的交往经验及作为交往主体的“人”的存在,即从静态化的因果作用分析转向对动态过程的观察,以理解民族交往事实层面发生的具体变化。进一步地,应该借鉴源自传播学研究取向的相关理论,针对如何让民族成员个体间的日常交往真正达到促进民族团结、益于社会发展的积极效应这一问题展开进一步讨论,弥合不同研究领域及范式间的认知断裂现状,形成系统化的族际交往问题系列研究。
二、基于地方社区实践的本土视角
(一)提出本土视角的需要
国内有关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话题的众多研究中,“民族关系”依然是关注重点,概念体系方面主要借鉴了美国社会学家戈登的族群(主要指跨境移民群体)理论。其中,戈登对于文化差异或族群区隔为民族问题即普遍性的族群(尤其是种族)歧视与偏见产生根源的预设基本也被完整地继承下来。进而,在研究中提倡或践行了关注社会结构和群体生活以促进文化整合的族群相融理念。诚然,作为经典的族群关系理论,它为我国民族问题的深入探讨提供了某种积极的理论与方法借鉴。然而,我们需要鉴明的一点是,这一理论或者与之类似的其他有关美国民族关系议题的研究,都是以美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严重文化冲突为现实背景的。同样,美国的政治形态和经济特质构成其问题思考的结构制约因素。事实上,这些理论不无旨在维护西方主流的价值体系,为西方的国际战略和国家利益服务。[10]
可以发现,这些理论基于西方学者不同的问题出发点和立场,并非完全价值中立的,即在理论预设、论证立场等方面均受到了相应地方社会文化的潜在或者说“先验”式影响,不足以成为理解中国自身民族交往实际的有效基础。将其移植到中国社会需要反思其固有的理论与方法局限。也即,提升民族交往理论的建构力、解释力,摆脱“西方化”的思想阴影[11]就要求以一种基于中国经验的“本土人视角”展开民族共同体内部个体间的交往问题研究,即采取切合具体社会文化语境的理论观察视角。
中国的民族问题在实践和思想层面上,均表现出许多有别于西方的本土特点,甚至可以说,两者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根本性的差异。在宏观语境上,作为一个后进现代化国家,中国关于民族议题的学理性讨论始于前资本主义阶段,即在近代中国受到来自封建主义、半封建半殖民主义压迫、侵袭的危急时刻被提出和发展的。因此,我国的民族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均不同于国际上通行的民族定义。这也与我们所面临的民族问题相呼应,既不存在作为跨国移民的少数族裔对东道国主流社会的文化适应问题,也不以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等现象作为基本冲突。与之相反,中国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为世居民族,且少数民族居住区域地处边疆,物产丰富,地区占国土总面积的一半以上。现代化发展需要与民族地区生产能力不匹配、民族人口结构的技术、文化分布不均衡以及民族间地理性的自然区隔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民族关系上,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历程,相互间已经建立了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而非基于殖民与奴役关系修复而来的后殖民利益群体关系。
从时代特征方面,自1978年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国用三十年的时间超速地完成了横跨广袤土地的现代化进程。然而,这不仅仅是政治经济等宏观要素的变化,而是对于整个社会的一次结构化转型,包括人口结构、文化观念、生产关系等方面。对于民族间交往交流情况而言,现代化与都市化使不同民族间有机会进行更大范围及纵深的日常交往,包括互联网的普及、社交媒体的应用带来的虚拟交流实践的增多。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行政力量对民族交往实践的引导和强化,包括从居住格局的规划到教育体制的设计等多个方面的秩序建构。例如,为了提高少数群体的教育和社会福祉、促进民族教育平等,进而促进民族共同体的构建,国家在教育体制上对少数群体进行了某些倾斜性设置,如在沿海发达地区的优质公立学校开设专门的少数民族内地班(如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等)。对于有幸被选拔入学的少数民族学子而言,这绝不仅是一次简单的求学即专门知识学习的机会,更是为其提供了建立跨民族友谊、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进而不断完善自我的机会渠道。
如上这些变化不仅反映出我国特定的民族关系现实在时代背景下的新特征和形态,同时也表明其背后具有重要的制度影响推力和作用向度。一方面,在城市化和数字化的背景下民族个体间的接触机会和交往意愿不断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在更广阔的多元社会空间里构建起了有利于族际日常交往的机会结构网络。也即,理解我国当前日益常态化、社区化的民族交往过程必须基于“本土”或“本土人”视角。
(二)地方社区的实践属性
“社区”是源自社会学经验研究传统的主要概念,通常指涉“地方社会”“关系网络”或“人群共同体”等专门内容。这一概念对于理解和解释经验现实层面的社会事实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就民族交往而言,此处的地方社区指的是我国语境中的多民族社区,即在特定时空中由来自多个民族的成员所组成的有机人群共同体或社会关系网络。民族个体作为社会性的人,具有特定的文化属性。因此,地方社区构成了某种文化混合的关系社会。
在我国,基于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建立的地方社区从空间形貌及经济样态上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然而近几十年以来其在深度和广度上的延伸发展却是得益于国家层面旨在促进地区发展、民族和谐的多维制度设计、政策布局及其基层落实的联动效应。即,构建此类地方社区的推动力主要或直接来自一种制度性的秩序建立工作,从关系推动的角度指涉某种技术范畴。相较而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侧重点更在于唤起人们的认同与理解意识的精神层面,指向社会交往场域中的某种连续性意义生产问题。国家制度和个人意识层面的融会贯通,需要借助于“人”的媒介作用,即人的意义实践作用。鉴于此,我们需要从微观层面,即基于个体经验来理解民族交往交流中所形成的地方社区的实践属性。
学者温格提出的“实践社区”(communities of practice)概念体系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地提升有关民族个体间交往经验研究或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提升相关的学术和制度想象。它基于一种学习的社会理论而提出,指的是“在一起共同参与努力的人群集合,实践出现在这种相互努力的过程中,如做事的方式、说话的方式、信念、价值观、权力关系等”[12]。不同于传统的社区概念,它是由其成员和该成员所参与的实践所共同定义的。以此为启发,我国的多民族社区,即在民族个体间日常交往实践基础上建立起的多民族实践社区呈现出跨越边界、共同参与以及意义建构的实践具体性。
1.跨越边界性
就民族交往相关研究而言,在以往的研究中与之对应的往往是特定民族聚居区域即某个单一的有机“民族社区”。然而,由交通设施和通信技术的广泛普及所引发的时空压缩效应下,传统意义上的封闭社区几乎不复存在,转而形成了多民族混合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及关系网络,包括虚拟社区意义上的嵌入式交往结构。即,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原有的民族人口结构发生转变,多民族社区呈现日益扩大化及普遍化的趋势,出现了多民族混居城市社区、多民族杂居乡村社区、机构型多民族社区及虚拟民族共同社区等多个亚类型。在微观层面,这意味着民族成员个体在其日常生活中将会越发常态化地参与到多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共同体实践当中。其中,建立跨民族婚姻或友谊关系人群更是能够通过其群体间亲密关系网络的积极交往效应发挥自然“桥接”①不同民族群体的纽带作用。为此,可以认为我国传统的“民族社区”在实践意义上已经越来越具有某种跨越边界的属性,出现了不同领域和范围内多种样态的民族共同社区。事实上,其“实践的边界并不是简单的内部和外部界限,而是由边界和外围构成的复杂的社会景观。”[13](P.49)这种社区性实践不仅是交往连接意义上的,即发挥着连接不同民族文化群体的桥梁作用,也可以说是知识学习意义上的,即成为各个民族围绕主流文化价值观相互学习、借鉴民族文化知识的开放空间。
2.共同参与性
在实践社区中,社区成员的身份和实践是经过相互即共同参与而产生的。[12]其中,“参与”并“不仅仅是指与某些人一起参与某些活动的地方事件,而是指成为社会团体实践的积极参与者并构建与这些社区相关的身份的更广泛的过程。”[13](P.4)可见,此处的参与是指基于身份的某种持续作用状态,而身份在其中是伴随着个体的参与而流动和建构的。
根据这一概念,由民族间友谊、民族婚姻等不同类型的群体间强关系连接而成的民族成员个体社会关系网络具有某种意义上的实践社区属性。即,由于不同民族成员个体间在特定范围内构成了某种具有共同利益的连贯群体,其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以非正式的方式共同参与作为社区的多民族人群和谐交往实践。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在微观的个体生活世界中,“民族”越来越向着一种交融互构的方向不断发生着转变,包括民族之间关系的融合和民族内部构成的更新。不再是传统学理“物化”②意义上彼此互不相交或没有重叠的泾渭分明差异类属。也即“民族共同体”正在通过社区成员协同参与各种形式或场域民族交往活动而不断形成,这是基于人的鲜活生命历程发生的细微变化。显然,以此来理解和解释民族交往问题,有助于更为立体地对其进行把握。同时,在政策实践意义上,这种微观的非正式民族交往的作用也不容忽视。即作为一种显性知识的制度设计需要辅以隐性或非正式的参与实践来使得较为抽象的表述引发更为强烈和具体的意义共鸣。
3.意义建构性
在社区实践过程中,意义是经过协商而产生的,即在社区成员个体不断地与社区环境(包括其他社区成员间)产生互动并与之达成协调的过程中形成。这是一种基于社区实践的意义生产即建构过程,而不是虚构而成或是独立于外界创造出来。对于民族间日常交往交流而言,这种意义的协商性即建构性来自能够达成多民族成员个体间交往和睦,并使其从中获得舒适日常体验的真切实践或虚拟实践感。按照温格的理解,这当中存在着实践性的参与和物质性的具体化两种相互关联的作用因素。后者包括将个体存在的意义投射到物质世界的多种凝固形式,如工具、符号、故事、术语和概念等[13](P.59)。以此种固定形式呈现的凝固意义无疑体现了集体的智慧和团结的力量。然而,对于特定语境实践中的意义建构问题而言,却无法真正做到对意义动态性和协商性的完全把握。对意义的形式具体化需要语境化地融入相应的日常生活体验中以成功建构意义。
如果将民族交往融合状态的实现看作是一种意义连续性模式的建立与完善,那么这一结果需要通过不同程度的意义连续性的努力来完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即可被理解为制度层面上的意义连续性构建、沟通努力,并在更为广泛的社区实践意义上带动群众动员层面上的行动努力。对于个体的意义建构而言,微观层面的民族个体间交往是基础,构成个体参与的主要内容。如上制度设计层面的交往指引则属意义生成的形式作用部分。由此,从社区实践的意义建构属性切入,理解、解释从而以微观层面引导民族个体间交往交流活动沿着积极作用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的向度推进尤为必要。一方面,在交往中,不同于以物质或固定特征出现的更为广泛意义上的作用媒介,人是最具能动性和液态特质的可塑媒介。为此,在某种意义上,个体层面的民族交往具有在意义体验环节黏合制度层面的嵌入式社区环境设计,从而形成更为相融统一的意识共同体即嵌入式社会结构精神内核的潜质。与此同时,人类的意义体验机制具有实践同步性,实践中的意义也处于发现、建构及重构的过程中。只有关注人的经验实践才能把握和引领认知层面上的意义,即意识生成和强化问题。
三、丰富理论研究的想象空间
以抽象化的指标性模式变量测度、判断“民族关系”宏观走向一直以来是我国民族交往相关研究中主要的研究旨趣所在。它始于确保民族团结以巩固国家统一的宏观政治管理及政策实践视野,体现出研究者的国家宏观视野和社会责任意识。然而,这一路径下有关民族交往交流问题的宏大叙事难免忽视经验层面各民族间鲜活丰满的交往现实图景。事实上不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这类经验现象都呈现不断延展的趋势,蕴藏着进一步强化群体间关系的潜力。同时,该范式主要着眼于对民族间文化或心理“差异”转变的单向度考察,却鲜少关注到其间文化共同性生成或交往相融性发生的关系流变或重叠层面。以至于造成理论视野上的某种偏向性,甚至论证逻辑的不连续感。
经验地看,历史上的共性因循并不鲜见。红军在长征的峥嵘岁月中同少数民族同胞之间建立起的深厚鱼水情谊为日后两者间更加紧密的革命关系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工作实践历程中,少数民族一直以来都是共享革命与解放话语的团结对象,是“人民”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以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少数民族群众从被歧视的边缘位置走到了作为“人民”的中心地带,同广大汉族同胞一道书写了崭新的奋斗历史、劳动乐章和民族记忆。上述共同的文化实践,即“象征符号和信息体系的生产和再生产”[14]都将成为持续凝聚民族共同体的宝贵精神资源。在今天,这样的共同性实践不仅在增多,同时也更加复杂化。我们应该重视对此类民族共同体形成及巩固过程中共同部分的领悟和挖掘,并对贯穿其中的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真实图景展开学理性的理解、解释,进而积极探索提升“接合”③或“桥接”效果的理念与实践因素。民族交往研究应从“不能是什么”或者“何以不能”转向“是什么”以及“如何能”等问题的探索,进而考察如何实现群体间桥接或文化间接合的问题。为此,需要广泛借鉴来自不同学科的相关理论工具,为民族交往研究注入新活力。
(一)群体间交往理论
群体间交往理论(intergroup contact theory),又译为群际接触理论,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提出,旨在关注群体间交往经验对群体关系改善所带来的影响,即,聚焦不同群体之间的交往接触与群体间态度改善的作用关系问题。从理论形成的社会背景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对于实现国家团结,尤其是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黑人与白人群体间种族冲突问题的宏观诉求引发了学界对相关议题广泛的研究兴趣。在前人积累的基础上,奥尔波特以经典著作《偏见的本质》一书成为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理论探索者。他提出“对立群体的成员在恰当的条件下进行接触,可以减少群体之间敌意并形成积极的外群体态度”的核心观点。他认为,来自冲突文化背景的群体成员在适宜条件下通过交往接触以增进相互间的了解,可以减少对彼此群体的敌意或偏见,并有助于形成积极的外群体态度。这一假设在日后的研究中得到肯定,即佩蒂格鲁用元分析的方法定量评估以往的相关实证研究,确证了群体间交往与群体间偏见之间存在稳健的、高度的负相关关系④。为此,在群体关系改善效应的泛化意义上,群体间交往理论具备了广泛的适用性,包括其在理论发展过程中有关延伸交往(extended contact)、想象交往(imagined contact)等间接交往途径的相关论证。⑤
不难发现,从关注议题和研究旨趣来看,群体间交往理论与我国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适切度。因此,可以为我们深入开展民族交往相关话题的研究,包括经验和实证研究提供重要的或者说是核心的理论分析或解释框架。例如,聚焦该理论的新近研究发现,群体身份显著性、群体间自我效能以及群体身份⑥等中间变量会对群体间交往效应产生不同层面的调节作用。据此,可以对我国的民族交往实践提出具体的理论假设或研究设计,展开进一步的论证。然而,有别于长期以来受困于冲突与隔离状态的美国种族关系,我国的民族关系具有历史延续性的交往交流融合传统和民族间和谐共生的接触交往生活常态,两者之间具有性质上的明显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在对该理论进行有益借鉴的过程中做必要的批判和修订,包括对概念的重新定义。
同时,在面向现实语境中的民族交往交流实际时,我们需要跳出此类理论假设中的某些刻板设定,如不能简单地二元切割群体间交往的积极和消极两种效应结果,而应该探索更为动态、整体的观察视角,认识到交往过程中积极效应与消极效应之间的转换条件、作用区域及互动模式等,以描述与理解特定背景下民族交往交流具体过程中涉及的诸多复杂情形,而非简单以“态度”改变作为结果变量进行单纯的因果测量,进而提出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民族关系优化策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符号互动论
起源于社会学领域的符号互动论(Symbolic Interactionism)成为传播理论社会文化研究传统的重要分支。主要聚焦于个体在日常交往互动过程中的意义建构问题,其不仅包括发生于社会层面的人与人之间的显性交往互动,还包括心灵、自我层面的隐性符号化互动过程中意义创造和交换的问题,强调对于微观议题的整体性分析。创立人是被誉为现代社会心理学之父的乔治·赫伯特·米德。米德的经典著述《心灵、自我与社会》向我们展开了传统符号互动论思想的三个关键维度。在他看来,“心灵”是一种内在的即隐藏性的意识活动,由生理性的冲动和反应性的理智相互作用而产生。[15]心灵直接作用于有关“自我”的认知,即个体通过对作为认知对象的自己做出回应来形成自我意识。其中,作为对象的自己便是“客我”。在米德看来,这是既定个体在参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将“一般化的他人”(the generalized other)即整个社会共同体或者说整个社会系统有组织的观点和态度内化为自身经验的结果。[16](P.171)在“社会”层面上,或者说群体生活意义上,作为群体成员的个体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即通过“读解”他人的行为和意图并做出适宜回应同其达成合作,并形成共享意义。通过相互间的交往沟通,“会逐渐形成对特定内容的共享意义,从而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来理解事物和现象”[17](P.183-184,94)。简言之,互动就是个体通过回应自己和他人进而与之产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按照符号互动论的思想,个体是通过符号化交往的过程不断适应外部环境的,包括他人和社会,而社会又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现实建构的。一方面,对于个体而言,这是一种身份认同建立和社会化实现的过程。另一方面,通过发生于微观层面人与人之间的互动交往,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宏观层面上的社会凝聚和社区整合。为此,它为我们理解多民族社会中民族间交往交流实践所能带来的积极影响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同时,以此作为一种理论工具,我们可以提升对于在民族成员个体层面发生的互动交往行为本身的本体论认识,进而帮助我们对民族间交往交流活动展开更为深刻的经验研究。即对于在某种意义上属于亚文化群体的个人的日常交往行为展开研究。事实上,作为最早系统关注亚文化人群和亚文化现象的美国芝加哥学派的主要思想来源之一,符号互动论研究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也相应承继了面向社会现实问题的这一研究取向。在此基础上,从方法论层面也将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提供重要的操作参照。如,符号互动论学说最主要的继承者布鲁默认为,理解人与人之间的互动需要进入作为行动者的人的经验世界[18],做到“以他人的立场”,从他人的角度展开有效性的经验考察。收集经验资料即在“探索”的基础上,“移情”地“检查”或理解意义。[15]
上述两种理论传统对于我们理解民族交往交流的积极效应及其具体作用过程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和思想意义。与之相似,从西方有关社会文化研究传统的理论脉络中,我们还可以找到其他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的理论观点或学术概念。例如,社会文化研究传统中的多元身份协商与认同理论,文化传播与社会整合研究都可以成为我们重要的学术材料库。其中,有关斯图亚特·霍尔在整合文化主义与结构主义两种范式基础上发展出的“接合”(articulation)概念,即指“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使两个不同的元素成为一体的一种联接形式”,可以为我们从国家的维度探讨文化的“差异中的统一性”问题提供需要的分析框架。[19]然而,理论借鉴的前提是要充分论证西方理论在中国本土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的适用性。在“语境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去语境化”吸收,即对于任何一种理论都需要做到质疑与接受并重的开放态度。
四、结语
综上所述,从经验层面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发生于不同民族成员个体间的交往互动实践实质与内涵,不论从稳步提升我国民族议题国际话语权的宏观视野,还是在持续凝聚民族发展向心力,促进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核心层面都具有重要的知识和实践意义。不论从向外,还是对内的维度上,对民族交往交流议题的深入探讨、解释以至引导都将成为巩固和强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要基础。这就需要通过创新研究范式、聚焦现实问题及提炼概念工具等多种途径不断丰富我国民族交往理论的想象力,拓宽有关民族交往与民族关系议题研究的学术交流空间。
与之对应,目前在这一领域中需要克服的问题主要涉及以结果测量为重、忽略具体过程的研究倾向,将社会结构等同于社会交往的认识偏向以及去语境化移植西方理论初始预设及变量工具的方法错位等方面。按照彼得斯的传播思想,其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指向交往效果的技术主义交流/传播观。其弊端在于,过于关注关系现象的整体性和特殊性而忽视关系存在的具体性和普遍性,易导致一种对意义或内容无视的研究抽象化甚至概念误导性。破解这些难题的关键在于基于中国本土语境的经验视角探寻更具解释力度的研究理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对于日常生活中民族个体间自然交往经验的学理关注。事实上,面对日益错综复杂的社会现实环境,当我们致力于从结构性要素维度规模化地介入民族交往实践时,首先需要关注的是交往过程本身及其概念意涵。即充分认识到来自制度性条件、主体性体验以及物质性空间等多个层面的共同作用因素。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有关制度设计主题的学理讨论始终沿着预定的正确目标发展。
从理论研究的终极关切角度,对于民族交往议题自下而上的经验研究欲探寻一种能够嫁接族群个体微观层面与民族国家宏观层面的民族关系凝聚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制度促进方案。从国家治理的宏观层面实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观念和文化层面被大众有效接受,进而为促发实质的民族间交融提供学理意义上的政策依据和规范建议。从这个意义上,杜威有关“大规模地重振交流的活力”的实用主义传播思想不失为一种可能的实践方向。在他看来,“交流”是一种在公共的经验世界进行的参与性互动。它让交流双方去参与一个共同的世界,建立一个在其间“每个人的活动,都要受到伙伴关系的调节和修正”的环境。因此,通过相互间的交流可以“共同去参与创造一个集体的世界”,即建立起一种意义的参与社区。[20](P.28-31)沿着这一思路,我们可以走向一种对于民族交往的“实践功能观”,即在“强调实践对功能重要性”的基础上[21],探索由个体间交往实践触发群体间社会整合的更为理想的操作性进路。
注释:
①“桥接”(bridge/bridging)概念的一个主要含义是,“具有特定文化身份特征的个体或群体,由于掌握多个文化的相关知识、对多个文化拥有情感上的认同,而天然成为跨文化‘桥接’得以成功的重要元素。”据此可以发现,深入参与民族间交往交流实践的少数民族人群在某种意义上也具备桥接多数群体和少数群体的关系能动潜质。参见田浩、常江《桥接社群与跨文化传播:基于对西游记故事海外接受实践的考察》,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20年第1期。
②“物化”(reification)的概念出自[美]埃蒂纳·温格的论著《实践社区》,指通过产生将经验凝结成“物性”的对象而使经验形成形式的过程。参见Etienne Wenger《Communities of practice:Learning,meaning,and identity》,剑桥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8页。
③根据斯图亚特·霍尔的解释,“接合”(articulation)指的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使两个不同的元素成为一体的一种联接形式”。此处关注的是这一概念在我国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实践中所能提供的启发性思想价值。参见黄典林《在文化与结构之间:斯图亚特·霍尔传播观的范式整合》,载《南京社会科学》,2020年第10期。
④参见郝亚明《西方群际接触理论研究及启示》,载《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⑤参见赵欣《群体间交往理论的再思考:延伸交往研究的溯源、辨析与启示》,载《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郝亚明《西方群际接触理论研究及启示》,载《民族研究》,2015年第3期。
⑥参见黄飞、王昌成、石宽宽、阿巴拜克热·哈力克、李林鹏《越多接触就越愿意接触?取决于效价与效能》,载《心理学报》,2019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