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第一书记何以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基于“差序嵌入-协同赋权”的分析框架
2022-11-25李丹阳钟楚原
李丹阳,钟楚原
(1.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吉林长春 130117;2.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厦门 361005)
一、引言与文献综述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围绕乡村产业振兴提出一系列要求,产业振兴由此成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延续性制度安排。不同于西方纯粹市场益贫机制,延续性的产业制度安排所锁定的变迁成本低度化诉求要求驻村第一书记“这支队伍不能撤”。而第一书记制度真正衍生为乡村产业振兴机制,是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基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出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2019 年以后的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以“全面派出”“持续派驻”“坚持完善”等形式对该机制加以巩固及确认。因此,第一书记凭借高位推动的政策势能,成为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推动产业振兴的重要嵌入性主体。
从第一书记制度及乡村产业的关联成果来看,多属于精准扶贫、乡村治理背景下的应然研究和少量实然研究。一方面,多数应然研究主要探讨第一书记助推产业扶贫的顶层设计、制度反思以及理论逻辑。从政策本体性出发,有学者认为第一书记不能撤的原因在于其作为国家顶层设计契合农村减贫和农民增收的治理需求[1],为第一书记将产业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提供合法性依据。在此基础上,部分学者对相关政策进行制度性反思,如李胜蓝等[2]认为第一书记在以政策文本为背景的情境互动中,易面临角色主体性受限的同时转向仪式化表演以应付监督考评,其后果是导致村庄产业难以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助推产业扶贫的政策设计内含在第一书记的制度变迁中,背后是科学理论的逻辑指导。其中,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的有效对接是该制度产生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共同富裕理论是该制度不断完善的内驱力量,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是该制度顺利实施的根本工作路线[3]。另一方面,亦有少量学者尝试从实然视角呈现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运作过程及实践成效。其中,以嵌入性理论为出发点,关注第一书记制度嵌入乡村产业运作过程时的适应性形变,并提炼出“接点治理”“双轨并行”等概念性总结。携带资金项目的第一书记与自下而上的村庄主体在村级接点层面形成发展合力,相互嵌入并共同推动脱贫致富愿景实现[4]。同时,代表国家行政力量的第一书记以差序嵌入方式,与代表乡村自治力量的村民共同构成助推大田玉米种植的双轨并行治理主体[5]。此外,为了便于主题聚焦和实践成效分析,多数研究选择忽略第一书记所帮扶产业的多元性并将其统一为项目制等模糊表达,如项目制执行中第一书记与村干部基于正式权威、非正式权威和权威失效而依次衍生的积极执行、消极执行和不执行等后果[6],以及扶贫产业项目实施中的第一书记与贫困户基于博弈双方权力不均衡、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压力等形成利益冲突并导致扶贫效果受到削弱,对此给出的改进方案是对第一书记进行赋权以破解权小责大困境[7]。
总体而言,目前有关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研究成果已初具规模,并为本文提供坚实研究基础,但仍存在以下拓展空间。一方面,乡村振兴背景下的第一书记主体性和产业振兴多样性尚未得到充分关注;另一方面,作为外源主体的第一书记落地村治场域并助推产业发展的关联实践策略被站立制度高位的应然视角所遮蔽并遭受人为拆解。鉴于此,本文引入嵌入性和赋权性理论的关联视角分析乡村振兴背景下第一书记如何真正嵌入村治场域并助推不同维度产业振兴的一般运行机制,以期使相关研究契合乡村振兴战略演进的同时为第一书记适应差异化产业振兴实践场景提供可及经验借鉴。
二、“差序嵌入-协同赋权”:一个分析框架
驻村第一书记在落地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过程中,面对不同情境关联的村域社会,单纯依托制度化的线性嵌入渠道难以有效应对区域社会的异质性,并由此陷入难以入场的悬浮状态。该背景下,第一书记针对不同村庄禀赋实施有差别的嵌入性方案,据此可将其概括为“差序嵌入”。回顾学界围绕“差序”所展开的研究议程,毋庸赘言需回到费孝通[8]有关“差序格局”的经典论述。在费孝通看来,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基本特性是以“伦”为核心的推己及人,亦即按照儒家人伦次序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阎云翔[9]进一步将差序格局从平面维度拓展到立体维度,并将其解读为同时包含纵向刚性等级化的“序”以及横向弹性化以自我为中心的“差”的立体结构。随着村民之间关系日渐疏离,差序格局赖以“推”及的单一伦常秩序呈现出更为复杂的实利化和工具化转向。鉴于此,差序嵌入是指外源性的驻村第一书记以自我为中心,根据复杂村庄情境有差别地选择关系、制度、资源等嵌入性工具以消解纵向科层秩序带来的外部性张力并在横向维度形成具有伸缩性的乡村产业振兴圈层。
参照既有理论和具体实践,驻村第一书记的差序嵌入包含以下3个方面。第一,制度性嵌入。第一书记将帮扶政策、规范等正式制度嵌入乡村产业振兴场域,目的在于激励和约束行为主体。第二,资源性嵌入。处于分利秩序的乡村社会需对外部资源进行承接,而资源承接的弹性空间取决于配置资源的项目发包单位。根据原单位资源汲取能力的不同以及乡村产业振兴的异质性需要,第一书记借助差异化分配将外部资源嵌入不同情景的村治场域。第三,关系性嵌入。第一书记的关系性嵌入源自其与普通村民的持续性交互,由此形塑的村庄社会关系网络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资本[10]。借助情感和礼俗的网络构筑路径,第一书记较强的关系性嵌入能够在经济行动中得到村民的信任及支持,包括降低农户对接成本以及维持合约关系的长期稳定等。
依托差序嵌入得以落地村治场域的第一书记,通过对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的外嵌式主体及内源性主体的双向协同赋权,降低集体行动成本并增益乡村产业振兴的联合行动能力。第一书记的协同赋权方案主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一是法律赋权。第一书记的法律赋权主要借助国家高位推动的法律制度文本培育村民内生法理意识,在正式法律文本和非正式法理意识的双向互动中化解彼此行动梗阻、吸纳村民有效参与,由此构筑乡村产业振兴得以长期延续的制度性协同网络。二是技术赋权。第一书记的技术赋权主要通过引入现代网络工具以及优化信息资源结构,以此弥合产业发展的信息鸿沟。技术赋权的协同要领在于能根据产业振兴的差异化场景,实现第一书记的精准派驻和村庄稀缺资源的精准匹配,并由此助力多元主体的行动协同。三是话语赋权。话语权即人们围绕公共事务展开自由、平等的辩论与商讨并最终达成政治共识[11]。该层语境下,第一书记的话语赋权即通过提升语言能力、畅通话语渠道和培育协商理念,在打破精英话语垄断的同时赋予村民围绕产业振兴建言献策的权利回归,以此达致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协同。
那么,依托不同的差序嵌入及协同赋权关联匹配策略,驻村第一书记又形塑了何种乡村产业振兴模式?从以抽象结构关系、接续事件过程以及结构过程互构为核心的“结构-过程”看来,作为链入“国家-乡村社会”纵向治理结构的行动主体,第一书记助推产业振兴的行为选择虽被严格限定在国家科层体制和乡村不规则社会等既定结构边界内,但同时可通过释放能动性来调试自身适应不同产业实践过程的策略弹性。将该逻辑还原到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实践过程中发现,这种规则与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村庄构成性的文化网络规则、原派出单位的配置性资源等。当第一书记依照不同规则与资源主导的结构场景,在“差序嵌入-协同赋权”(图1)之间能动地进行策略匹配时,不但使原有乡村产业结构在连续性实践中获得某种独特的“类同性”形貌,而且一定程度赋予村级产业实践本身适应微观场景的结构弹性。将这种“类同性”形貌放置到A省B市第一书记推进产业振兴系列结构场景与互动过程中加以考察,总体呈现出第一书记单向度推进产业振兴的精英主义模式、第一书记作为科层中介推进产业振兴的法团主义模式以及第一书记协同不同主体推进产业振兴的多元主义模式。
图1 “差序嵌入-协同赋权”的分析框架
三、驻村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探索
立足乡村本位的实践逻辑,本文选取的经验材料主要来自笔者于2019—2022 年在A 省B 市(县级市,归A市管辖)的田野调查,筛选的案例村庄均位于B市管辖内,实现条件变量控制的同时可以有效规避同质案例比较所面临的宏观治理结构非均质问题。更为关键的是,案例村庄均属中国广泛分布的传统农耕型村庄,尽管三类村庄在不同第一书记的弹性策略推动下形成差异化的产业振兴模式,但这恰好进一步增加所选案例的典型性与代表性。B 市早于2017 年完成巩固脱贫成果任务,截至2021 年8月,B市上一轮所选派的驻村干部已结束任期,新一轮选派的245名驻村干部已完成镇、村对接。借助A省B 市的田野实践,发现第一书记在助推乡村产业振兴过程中,呈现出“制度嵌入+法律赋权”“资源嵌入+技术赋权”“关系嵌入+话语赋权”三类实践样态。
(一)“制度嵌入+法律赋权”:精英主义的乡村产业振兴模式
携带政治势能的驻村第一书记在落地政党权威及资源保存相对完善的村域社会时,为节约高位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政策的治理成本,通常在借助科层制度嵌入的同时,更倾向于激活村域社会原有的党组织内外治理机制及通道,并使之弥散于整个基层治理体系,由此构造乡村产业振兴的精英主义作用机制。在乡村人口大量外流的背景下,东村的基层党组织依然保留着相对完善的治理架构及传统,但由于成员年龄普遍偏大,党政干部在发展村集体经济时效率偏低,且较难适应数字乡村建设的技术性要求。借助派驻地乡镇党委及原派出单位A 市法院的制度性支持,到任后的驻村第一书记李书记,以激活东村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为核心,通过加强青年党员培育、狠抓支部建设以及团结村“两委”成员,以补齐党建短板。依托重新激活的组织内部治理通道,村干部在深化产业振兴政策认知的同时,进一步以接地气的方式对普通村民进行政策宣传,为第一书记、村“两委”及普通村民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形成制度协同奠定基础。
以此为基,李书记进一步着眼于完善基层党组织外部治理通道,利用自身及派出单位的法律要素进行协同赋权,藉此共筑乡村产业振兴的制度协同网络。以乡村产业发展中的纠纷调解为例,村民刘某因私占村道种植玉米,导致秋收时玉米经常被借道于此的村民郑某的收割机所碾轧,双方为此冲突不断,种植玉米的热情被不断耗散。情理寓于法,李书记联合村“两委”通过向矛盾双方详细讲解土地违法行为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同时结合东村的乡俗民约,借助国家正式法律文本和乡村非正式约定与矛盾双方进行协调互动并成功激活涉事村民的内生法理意识,由此在平息双方矛盾并为二者长期致力玉米规模种植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东村案例中,携带政治势能的第一书记依托单向度的制度嵌入和法律赋权实现政策落地、组织激活及制度协同,并助推矛盾化解和产业稳定的实践样态被概括为精英主义的乡村产业振兴模式。
(二)“资源嵌入+技术赋权”:法团主义的乡村产业振兴模式
基于立场中立而脱嵌于分利秩序的驻村干部,通过引进扶贫资源盘活贫困村自有资源,使得乡土地方能够以更好的资源条件发展产业项目[12]。驻村第一书记吴书记原工作单位为A 市信访局,于2018年4 月下派至前村,并兼任北镇挂职副镇长。前村为传统资源型村庄,土地资源丰富,粮食及白菜产出颇丰,但因交通不便以及信息不畅,难以将村内沉默资源有效转置为乡村产业振兴资本。囿于差序分利秩序中的不利结构位置,村“两委”很难向上争取项目资源,村集体经济一时陷入内外失活的停滞状态。借助与科层体系的天然联系,吴书记成为代表前村向上争取资源的重要中介主体。通过争资跑项,吴书记筹得便民服务大厅和党员活动室的建设资金,为推动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以及产业振兴常态化运行夯实硬件基础。透视前村的产业振兴进程,第一书记的中介功能还受原派出单位的资源汲取能力影响。凭借信访局的资源嵌入优势,结合前村产业振兴的差异化需求,吴书记通过改善村道建设极大便利了本村粮食售卖。
作为凭借资源嵌入村域社会的中介主体,驻村第一书记面临更大的产业发展障碍在技术壁垒单向堆叠的城乡时空中,以前村为代表的传统资源型村庄处于相对隔绝的信息孤岛状态,由此进一步加剧城乡发展的位差。为此,以技术赋权为抓手,吴书记联合北镇另外三位第一书记于2018 年10 月成立“四联社”淘宝店,线上销售白酒、笨豆油、笨鸡蛋、花生等地标产品,全年销售金额累计达12 万元。同时,考虑到前村差异化的资源禀赋,吴书记与村“两委”借助技术赋权达成行动协同,共同努力将本村口碑颇好的白菜资源以及据此制作的乳酸菌酸菜注册为“民香芸”商标。在此基础上,吴书记将传统嵌入型的蔬菜种植更置为脱嵌于村域社会并达致更广范围销售的市场品牌化经营。在此后的两次大型展览会和年终集团购买活动中,北镇农产品整体网络销量进一步提高,包括前村在内的数个村庄实现村民增收和集体连片增益。前村案例中,作为科层中介的第一书记借助资源嵌入和技术赋权实现硬件改善、资源激活及行动协同,并形成品牌效应和村民增收的实践样态被概括为法团主义的乡村产业振兴模式。
(三)“关系嵌入+话语赋权”:多元主义的乡村产业振兴模式
孟书记原工作单位为A 市建委,于2018 年4 月被下派至高村。孟书记本想让村干部陪同走访村民,但村书记却因天气冷、村里没人等拒绝其请求。面对村干部的不配合,初入村庄的孟书记备受打击。事实上,高村是相对聚居的传统移民村落,具有鲜明的民族及地域特征。囿于高村相对固化的文化网络,受到村庄社区既有关系结构排斥的孟书记反以关系为策略,依托“情感”和“礼俗”两个要素在不断转换的村治场景中进行差序嵌入。具体而言,孟书记从打扫村委会卫生做起,通过将村委会广场一米多高的杂草锄剪干净,初步转变村干部及普通村民对其来村“镀金”的情感臆断。经由工作帮扶、树立典型等政党情感技术加强对高村村干部情感动员的同时,孟书记还借道民俗节庆积极融入并激活本村传统文化网络,由此实现双重情感关联基础上的差序关系嵌入,第一书记亦顺利由“上面来的大干部”变为“村里人的老朋友”。
借由关系性嵌入实现与村干部及普通村民持续交互的孟书记,其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济行为日益获取村庄信任及支持。在村庄土地整理及流转过程中,孟书记联合本村村“两委”,在利益相关村民自家居所所构筑的半开放公共空间内,共同以公理公谈的平等理念和协商形式议定承包经营权让渡的可及合约成本。以此为基,孟书记通过优化公理公谈、民主协商等传统民意载体,同时搭乘乡村广播、村级微信群等现代传播媒介,畅通村民建言村庄产业发展的话语渠道。对于村民反馈的路况较差导致棚菜种植发展受限问题,孟书记第一时间联合村“两委”向上级部门申请扶持政策,将2.8千米的村道重修并延长至4.1 千米,得到积极回应的村民生产热情高涨,不仅将“一箱箱蔬果运出去”,还创新采摘销售模式,将“一车车采摘客拉进来”,由此形塑多元主体共同致力乡村产业振兴的目标协同。高村案例中,具备多重情感要素的第一书记经由关系性嵌入和话语赋权获取村庄信任支持、实现文化网络激活和助力目标协同,并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和产业振兴路径创新的实践样态被概括为多元主义的乡村产业振兴模式。
四、驻村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运行逻辑
(一)协调制度与法律以规范乡村政策体系
组织的生存和延续依赖于其在市场中的效率或竞争力,以及其适应与遵从更高级别的社会制度和规则的能力[13]。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中的制度支撑主要表征为以驻村第一书记等为代表的个体行动者和以村“两委”等为代表的组织进行的规则博弈。这套规则含括政策规范、法律文本等正式制度及村规民约、乡土意识等非正式制度,借助第一书记的制度嵌入,相互博弈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共同收敛于村治场域并形塑乡村产业振兴的整体制度环境。事实上,长期适应政策规范和法律文本等正式制度环境的第一书记,与内生偏好村规民约、乡土意识等非正式制度环境的村“两委”、普通村民等,基于原生制度环境的迥异产生次生制度距离,这种制度距离成为长期伴随乡村产业发展的固定装置,并进一步引致第一书记落地村治场域的潜在风险,增加第一书记凭借正式制度环境所赋予的政治势能动员村庄内生主体共同助推产业振兴的集体行动成本(图2)。
图2 驻村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运行逻辑
政府政策是“目的达到”的主要制度来源,法律系统则是“整合”的主要制度源泉[14]。该层语境下,尽管驻村第一书记和村庄内生主体生活在不同的制度环境下,具有差异化的行动能力和价值偏好,但共同遵循着从个体与国家间的结构化关系所衍生而来的相同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提供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共同价值索引的制度规范和权威结构,并对落地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的冲突性制度环境加以限定和整合,由此有效缩短二者制度距离的基础上形塑互赖共生的乡村政策体系,并为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中距制度支撑。东村案例中,依托制度要素嵌入村治场域的李书记,在开展帮扶实践时综合运用法院工作经验,借由国家正式法律的整合功能与村庄非正式规则产生持续互动并达致制度协同,靶向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村民矛盾纠纷,有效构筑第一书记助推东村产业发展的稳定制度环境。
(二)融合资源与技术以延长经济发展链条
每一社会场景或事件无非只是个人及其位置、环境、资源等的形貌[15]。该层语境下,乡村产业发展受制于产业振兴实践场域中的多元主体及其结构位置、制度环境、资源项目、文化关系等多重因素,而资源项目则是核心驱动要素。事实上,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国家便通过资源大量下沉对基层社会进行还权赋能。然而,经由差序分利秩序输入乡村社会的国家项目资源不仅加剧基层治理内卷困境,而且还催生国家与普通民众无法精准互动的技术偏差难题。该背景下,在从总体性支配向技术治理转型过程中,不同于村干部、普通村民等个体行动者所拥有的沉默资源,位于联结国家与村域社会中介位置的驻村第一书记,所掌握的是嵌入在科层结构中的项目资源。前村案例中,凭借科层结构位置所形成的弱连带优势,作为中介主体的吴书记综合利用国家项目以及原单位资源,帮助前村铺设道路以方便农产品售卖,在激活村内沉默资源的同时,不断夯实与普通村民共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协同行动结构。
与此同时,有鉴于资源对接中的技术失准难题,驻村第一书记反以技术为工具,借助资源与技术的深度耦合有效延长乡村产业链条。吴书记在以资源要素嵌入村治场域过程中,合理运用成立淘宝网店、注册地理商标等技术治理方式,促进品牌运营、扩大销售市场以及提升附加价值等。然而,第一书记不断携带外来资源嵌入村治场域,难免与乡村内生资源产生博弈,而隐藏在背后的深刻逻辑则是国家行政力量与乡村自治力量的互动张力,二者的有机融合才能实现资源下乡的低成本高效率供给,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资源项目才具备切实落地村治场域的合法性。此外,技术系统的僵硬化遏制行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因而需在技术赋权过程中加强反馈和处理的特殊设计,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早解决。技术赋权也具有难以逾越的“技术鸿沟”,部分农村地区囿于地理位置偏、网络信号差、村民文化素养低、村干部年龄偏大等因素限制,被隔离于技术壁垒的高墙之外,加深了技术弱势群体的无能感以及边缘化倾向。基于此,国家更应加大技术赋权力度,避免弱势群体因跟不上现代步伐而被工具性淘汰。
(三)联结关系和话语以织密社会关系网络
血缘关系与农业文明是中国历史进程的基本底色[16]。藉由该底色所生长的差序格局支配着乡土社会的日常人际关系,并深刻规制着村庄社区的基本发展形态。在由乡土中国向城乡中国转变的过程中,中国乡村社会仍保留熟人社会属性,农民在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形成以自我为中心的若干差序亲密社群。该背景下,受到村庄既有社群网络结构化排斥的驻村第一书记,难以将自身所携带的个体情感性资源转化为村庄产业发展所需的公共配置性资源。高村案例中,遭遇结构化排斥的孟书记反以关系为策略,依托关系要素差序嵌入村治场域,并由此促进干部之间以及干群关系的融合与发展,对吸纳多元主体达成目标协同以及共同致力乡村产业振兴成效显著。事实上,这是对费孝通[9]“差序格局”命题的时代性回应,即“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第一书记应在保护这种关系基础上实现差序关系嵌入,对乡村固有的宗族资源、文化网络等进行合理动员,将其运用于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回归更大的时代背景,基于传统关系嵌入形成的现代交往行为中,语言被“设定为沟通过程的媒介”[17]。然而,现代化所构筑的抽离化机制,将传统时期区域化的乡土人际关系纳入到跨距离的交往场景之中。该层语境下,驻村第一书记与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的多元主体面临新的沟通障碍,即第一书记自身以政策法律等为主的理论话语和村“两委”、在村村民乃至大量外出村民以地方性知识等为主的实践话语存在难以相容的语境距离,并由此动摇多元主体围绕产业振兴达成目标协同的包容性情境基础。为此,在与村干部以及普通村民“处”好关系后,孟书记通过营造公共话语空间、创新话语表达形式、健全村庄话语等渠道,对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的多元主体进行话语赋权。具体表征为,驻村第一书记基于“回应-反馈”机制不断赋予在村及外出村民等建言乡村产业发展的话语表达权利,进而完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本村特色棚菜种植业发展的主体网络基础。不难发现,驻村第一书记通过联结关系嵌入和话语赋权,旨在不断织密多元主体共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社会关系网络基础。
五、结论与讨论
基于对A省B市驻村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剖析,通过搭建“差序嵌入-协同赋权”的理论分析框架,发现第一书记以制度、资源、关系等要素“差序嵌入”村域社会,以法律、技术、话语对乡村产业振兴实践场域内的多元主体进行“协同赋权”。其中,借由“制度嵌入+法律赋权”的第一书记形塑精英主义产业振兴模式,旨在以政治势能促进制度协同,以此单向度瞄准乡村矛盾化解和产业稳定发展;依托“资源嵌入+技术赋权”的第一书记构筑法团主义产业振兴模式,旨在以中介功能促进行动协同,以此实现村民增收和产业价值升级;借道“关系嵌入+话语赋权”的第一书记达致多元主义产业振兴模式,旨在吸纳多元主体参与并形成目标协同,以此获取村庄信任和产业模式创新。其深层运行逻辑在于,通过协调制度与法律以规范乡村政策体系、融合资源与技术以延长经济发展链条、联结关系和话语以织密社会关系网络,以三对关系的耦合运行助推乡村产业振兴成为可能。
当然,A省B市经验不可能覆盖所有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实践模式,关键是背后运行逻辑的通约性,通过对麻雀式案例的典型剖析,驻村第一书记借助“差序嵌入-协同赋权”方案能够促进不同维度的乡村产业振兴。从政策可及性看,政府在将“差序嵌入-协同赋权”理念纳入顶层设计并用于指导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实践进程中,基于第一书记和所驻村庄的双重异质性,应遵循普遍与具体相结合的应用原则。一方面,第一书记助推乡村产业振兴需遵循普遍运行逻辑,即作为外源性主体的第一书记需借助差序嵌入与协同赋权的耦合关系,使自身在顺利落地的基础上实现行动顺畅。另一方面,第一书记个体特征和村庄资源禀赋等存在较大差异,制定实践方案时应坚持因人、因地制宜原则。原单位资源汲取能力偏弱的第一书记,落地资源禀赋偏差的村庄时,可借助“制度嵌入-法律赋权”的精英主义实践方案,确保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维护乡村产业平稳运行;原单位资源汲取能力较强的第一书记,面对沉默资源偏多的村庄时,可采取“资源嵌入-技术赋权”的法团主义中介方案,助力乡村资源激活的同时实现产业品牌化运营;文化情感要素丰沛的第一书记,遭遇既有文化网络保存完善的村庄时,可借道“关系嵌入-话语赋权”的多元主义实践方案,吸纳多元主体参与的同时促进乡村产业模式创新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