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域社会资本与农村互助养老实现
——基于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视角的分析
2022-11-25聂建亮,曹梦迪,吴玉锋
聂 建 亮,曹 梦 迪,吴 玉 锋
(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一、引 言
进入21世纪,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后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70%,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3.50%[1]。我国的人口老龄化进程还表现出了城乡差异,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更为严重。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发布的《2020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显示,2020年农村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60周岁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重分别高出了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2]。不仅如此,农村地区的人口老龄化速度也高于城市地区。
在人口老龄化进程日趋加快的同时,农村社会转型也冲击着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使家庭“少子化”现象越来越常见,农村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核心化,“四二一”的家庭结构也越来越普遍[3]。另一方面,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大规模的乡城人口迁移,尤其是年轻劳动力外流导致代际间长期聚少离多,家庭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使得农村老人面临着日常照料、精神慰藉、疾病照料等缺失问题[4]。面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以及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衰退,中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弥补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完善制度,农村地区的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仍处于兜底线和保基本的初级阶段[5]。因此,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社会养老发育不足的背景下,发掘和动员农村老人自身资源来提供养老服务,为缓解农村地区的养老压力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互助养老作为一种自下而上的自发性养老模式受到了特别关注,甚至被认为是中国农村养老的出路[6],但其发展却面临一系列现实难题。互助养老持续开展的前提与基础是农村老人的参与程度,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农村老人的参与程度,然而目前却少有研究关注到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
村域社会资本作为内生于村庄的非正式制度[7],是在特定的自然、历史与文化背景下逐步演变和累积而成的,具有明显的区域异质性[8],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成员的合作行为。村域社会资本作为一种附带“资本”属性的社会资源[9],在中国农村这样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对养老服务资源的配置将起到干预作用。因此,分析村域社会资本的差异性,探讨其影响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逻辑,可以为农村老人参与互助养老提供理论支撑。故本文将基于对全国11省31村农村老人的抽样调查数据,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通过构建多维指标,探讨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文献综述
供给与需求是农村养老服务研究的核心议题。关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于福利多元主义视角探讨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关系,其中既有对单个主体责任的探析,又有对多元主体责任关系的探讨。前者如张世青、王文娟探讨了政府在农村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强调政府应首先尽责[10];后者如聂建亮、李澍提出了构建多元化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11]。二是探讨农村不同的养老服务供给模式,既有针对单一养老服务模式的深入探讨,如互助养老[12]、居家养老[13];又有对综合养老服务供给模式的关注,如有学者提出构建养老服务的协同供给模式[14-15]。三是对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进行研判,既有对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整体现状的探析,如有研究认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主体过于单一,且责权不清晰[16];又有对单个主体供给现状的研究,如家庭养老功能的弱化[17]、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瞄准的非精准化等[13]。四是聚焦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尝试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结构,实现农村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18-19]。
自“积极老龄化”理念推广以来,互助养老因可以充分动员农村老人进行社会参与而备受学界关注。对互助养老的研究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互助养老模式及运行机制的探析,既有对单一互助养老模式的分析[20],又有对多种互助养老模式的横向比较[21]。二是从农村互助养老的历史演变来论证其独特优势及现实可能性,其中既有对制度演进逻辑的分析[22],又有对生动案例的阐述[21]。三是围绕农村互助幸福院论述互助养老的发展现状,认为农村的互助养老工程在压力体制下存在着选择性政策执行、数字式年度考核与乡村敷衍性应对、供给主体的责任缺失、乡村信任危机[23]以及供需矛盾等问题[24]。
近年来,有学者关注到社会资本与互助养老的关系,认为社会资本与互助养老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培育社会资本有助于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农村社会资本存量短缺、结构变化导致农村老人面临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服务水平低、养老保障水平不高等养老难题[25]。同时,以信任、规范和网络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社会资本的不断流失,也在客观上阻碍了互助养老的发展[26]。因此,社会资本的培育程度决定了农村场域中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的可持续性[27]。另一方面,开展互助养老模式有助于培育村庄社会资本。袁同成通过研究认为,以NGO形式开展现代农村家族邻里互助养老,有助于激活和培育乡土社会中的社会资本[28];陈际华、黄健元认为互助养老方式可以从个体和集体两个层面补偿因劳动力外流导致农村空巢老人缺失的社会资本[29]。
对已有文献回顾可知,学者们对农村养老服务供给进行了较多的关注,但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仍以国家和社会为主,较少将主体聚焦在农村老人身上。虽然近年来互助养老备受关注和推崇,但是现有研究主要探讨互助养老的实现基础以及实现形式,却极少关注互助主体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只有农村老人有供给养老服务的意愿,农村互助养老才有实践可能。另外,互助养老是基于村庄熟人社会发展起来,用于化解部分养老风险的一种养老模式。互助养老需要农村老人的广泛参与才能产生实质性效果,所以互助养老可以看作是农村老人这一群体在工具理性下的一种合作行为,而这种合作行为又会受到内嵌于村庄内社会资本的影响[30]。虽然我国学者已开始关注社会资本与互助养老的关系,但主要是理论层面的阐释,尚缺乏对社会资本与互助养老关系的实证检验。因此,本文聚焦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探讨村域社会资本对其产生的影响,以推动农村老人互助养老潜力发挥,为缓解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无效及不足提供新的思路。
(二)研究假设
社会资本一词最早出现于1916年,而后布迪厄首次系统论述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并将其引入社会学研究。帕特南进一步将社会资本应用于政治学研究,认为社会资本是指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等,它们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升社会效率[25]。村域社会资本是社会资本理论基于中国农村社会的特殊性而建构的一种本土化理论,在中国乡村这样一个典型的由亲缘、血缘和地缘构成的人情关系网络社会中是核心要素[31]。近年来,村域社会资本已成为研究农村问题的重要视角,同样村域社会资本也将是分析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重要视角。因此,本文借鉴已有研究对村域社会资本的测度方法[32-33],从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信任以及村域规范四个维度来分析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
村域网络作为村域社会资本的关键表征,是指社会成员之间因为互动和联系所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34]。作为农村老人互动和联系的一个重要载体,村域网络是农村老人获取资源的重要途径,它能够共享信息、降低风险、减少机会主义行为[35]。一般认为,村域网络包含正式村域网络和非正式村域网络。其中,村庄内的社团组织作为正式村域网络,起到社会纽带的作用,将携带不同资源的农村老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连接性的社会资本。农村老人通过社团参与,可以获得更多的信息资源,打破彼此间信息不对称性的局面,进一步增强彼此间的合作意愿;同时获得更多的人际关系,扩大社会交际范围[36],增强非正式村域网络。社团组织是建立在个体自愿联合、主动合作的基础上的,是行动者主体性的体现[37],故村域社团组织数量越多,说明村庄内成员的合作意愿越强,也会增加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农村老人通过社会交往形成非正式村域网络。非正式村域网络作为粘合性社会资本,可以为农村老人提供非正式的养老支持。农村老人以基于血缘和地缘发展而来的社会关系为媒介,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信息,增加彼此间的沟通与交流,进而降低养老风险中的不确定性。因此,非正式的村域网络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可能会产生积极影响。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a:正式村域网络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具有正效应。
假设1b:非正式村域网络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具有正效应。
村域互惠是村域社会资本的有机组成部分,可以分为均衡的互惠和普遍化的互惠,前者指人们同时交换价值相等的东西,后者指的是一种持续进行的交换关系[38]。普遍性互惠是对相互性给予和获取的一种合理预期,即现在己予人,将来人予己,要求他者行为一定程度的可预期性[39]。互助养老实际上是一种互惠行为,兼具均衡互惠和普遍化互惠的特征。农村老人为他人提供养老服务,不仅可以通过与他人的交往排解消极情绪,获得精神慰藉,充实闲暇生活,同时还可以享受他人为自己提供的养老服务。农村老人的互惠行为在村落中发生的频率越高,农村老人之间就有更多休戚与共的情感共鸣,那么农村老人对彼此之间形成互惠互利行为的预期就越稳定,参与互助养老的积极性也就越高,越愿意向其他老人供给养老服务。据此,提出假设2:
假设2:村域互惠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具有正效应。
村域信任作为村域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村域人际信任和村域制度信任。村域人际信任是指人们在相互交往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对交往对象可靠程度的一种概括化期望[40],是走向合作的前提和基础[41]。虽然农村社区是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相对密切,但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时需付出一定成本,如时间成本和劳动成本。因此,基本的村域人际信任是农村老人参与互助养老的基础。村域人际信任能够降低农村老人的合作成本,促使农村老人之间形成一种持续互利的合作关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产生积极影响。另外,作为一种道德资源,村域人际信任能够简化复杂的互动关系[42],促进农村老人之间的沟通交流,进而加快信息的传递,增强农村老人对互助养老可持续性的信心。与此相对,村域制度信任以人们交往中所受到的契约、法规等制度的约束作为信任基础,主要体现在对政府的信任方面[43]。对政府信任程度越高的农村老人,更愿意相信制度性养老保障,因此村域制度信任会对互助养老产生“挤出效应”,进而抑制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据此,形成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3a:村域人际信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具有正效应。
假设3b:村域制度信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具有负效应。
村域规范是村域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维度。村域规范是指一些非正式的却为社会成员普遍遵守的制度规则[36],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激励、引导和约束作用[37]。村域规范通过声誉机制提供了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44],对农村老人的行为起到“软约束”的作用。农村社区是一个基于血缘、地缘形成的熟人社会,所以村庄舆论更易通过村民之间的日常交往发挥强大作用[45]。因此,村域规范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力,若成员打破团体默认的村域规范,会受到社会舆论的压力,可能会损失名誉,甚至难以在村域人际关系中立足。农村老人在长期社区生活中形成的名誉、口碑等“软信息”可以看作是参与合作的“抵押品”[46]。村域规范在合作中发挥着隐形契约的作用,可以约束互助养老中只享受而不提供养老服务的投机行为,能够加强他人为自己提供养老服务的可预期性,从而对农村老人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产生积极影响。据此,形成假设4:
假设4:村域规范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具有正效应。
三、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源于2019—2021年课题组在全国11省31村的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老人。调查首先根据不同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选择有代表性的省份,包括东中西部三个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四个省份(山东、河北、江苏、福建),中部地区四个省份(湖北、湖南、河南、山西),西部地区三个省份(陕西、云南、新疆);其次在这11个省份中随机选择了具有较强代表性的31个村庄;最后在每个村庄中随机选择30名左右60周岁及以上老人作为样本。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1 126份。从样本的性别结构来看,男性占比46.3%,女性占比53.7%;从样本的年龄结构来看,60~69岁的样本占比54.7%,70~79岁的样本占比36.1%,80岁及以上样本占比9.2%。总体来说,样本结构基本符合农村老人的人口特征。
(二)变量选择
1.因变量
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是本文研究的因变量,该因变量通过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两个维度交互进行操作化。学者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内容做了大量研究,一般认为精神慰藉、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是养老服务的基本内容[47-48]。借鉴已有研究成果,并根据农村老人的实际提供能力,本文将养老服务内容分为精神慰藉、生活照料以及医疗护理三个方面,将服务对象根据差序格局标准分为其他村民、朋友、家族或亲戚,进而通过询问农村老人以下9个问题来测量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①您是否愿意为其他村民提供精神慰藉?②您是否愿意为朋友提供精神慰藉?③您是否愿意为家族或亲戚提供精神慰藉?④您是否愿意为其他村民提供生活照料?⑤您是否愿意为朋友提供生活照料?⑥您是否愿意为家族或亲戚提供生活照料?⑦您是否愿意为其他村民提供医疗护理?⑧您是否愿意为朋友提供医疗护理?⑨您是否愿意为家族或亲戚提供医疗护理?选项均为“愿意”“不好说”“不愿意”,分别赋值为2、1、0。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变量由以上9题项得分加总得出,同时,将涉及各类服务内容的题项分组加总得出精神慰藉服务供给意愿(①+②+③)、生活照料服务供给意愿(④+⑤+⑥)、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意愿(⑦+⑧+⑨),将涉及各服务对象的题项分组加总得出为其他村民提供养老服务意愿(①+④+⑦)、为朋友提供养老服务意愿(②+⑤+⑧)、为家族或亲戚提供养老服务意愿(③+⑥+⑨)。
表1展示了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可以发现,农村老人更愿意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然后是生活照料服务,最后是医疗护理服务,说明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在服务内容上具有递进性;农村老人更愿意向家族或亲戚提供养老服务,然后是朋友,最后是其他村民,体现了差序格局的特征[49]。
表1 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频率表(%)
2.自变量
村域社会资本是本文研究的自变量,这里将村域社会资本操作化为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规范以及村域信任四个维度。以村域为单位,直接收集有关村落的特征指标具有一定的困难性。但通过农村老人个体指标来测量村域社会资本不仅更加契合社会资本的理论含义,在实践中也更加具有可行性[50]。因此,本文在农村老人个体层面上测量社会资本,然后通过个体变量值的汇总平均形成村域层次的指标。同时,为了避免同户老人社会资本的同质性,每户只访问一位老人。
村域网络是村域社会资本的一个重要维度,一般包含正式村域网络与非正式村域网络。用村域社团组织的数量来测量正式村域网络;通过询问农村老人与本家族成员、亲戚、邻居、朋友、本村人的交往频率来测量非正式村域网络;通过询问农村老人对“您有心事要倾诉时,有人愿意听您倾诉吗”“当您有重要事情需要和他人商量时,可以得到帮助吗”“当您想要聊天、外出和打牌下棋时,可以得到他人的陪伴吗”“当您身体不舒服时,可以得到他人的照顾吗”“当您需要家务或农活帮忙时,可以得到他人的帮助吗”“当您经济遇到困难时,可以得到他人的财务帮助吗”6个题目的态度来测量村域互惠;通过询问农村老人对本家族成员、亲戚、邻居、同村居民、朋友、村委会干部、中央政府以及本地政府(乡镇政府)的信任程度来测量村域信任;通过询问被访者对“您总是愿意理解与自己持不同看法的人吗”“您总是愿意帮助比自己境况差的人吗”2个题目的认同程度来测量村域规范。以上所有问题均采用李克特量表进行测量。为简化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信任以及村域规范指标,这里运用主成分法对21个项目进行因子分析,其中,KMO值为0.832,Bartlett球形检验P值为0.000。一般KMO值越接近1,意味着变量间的相关性越强,KMO值大于0.8表示适合做因子分析。经过最大方差法旋转,根据特征值大于1,提取了5个因子,分别命名为村域交往因子、村域互惠因子、村域人际信任因子、村域制度信任因子以及村域规范因子(见表2)。村域交往因子包含测量非正式村域网络的5个指标;村域互惠因子包括测量村域互惠的6个指标;村域人际信任因子包括对家族成员、亲戚、邻居、同村居民以及朋友的信任5个指标;村域制度信任因子包括对村委会干部、中央政府以及本地政府(乡镇政府)的信任3个指标;村域规范因子包括测量村域规范的2个指标。
表2 因子分析
3.控制变量
借鉴既往研究,这里从个人、家庭、地区三个层面来选择控制变量。个人层面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身体状况以及外出务工经历;家庭层面变量包括婚姻状况、子女数量、与子女关系满意度、居住方式以及家庭年收入;地区层面变量包括村庄与县城距离、村庄经济水平、村庄地形以及所在地区。具体控制变量及赋值如表3所示。
表3 变量及赋值
四、结果分析
(一)村域社会资本与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
表4展示了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回归分析结果,其中模型1是仅放入控制变量的基准模型,模型2是在模型1基础上增加了村域社会资本指标的最终模型。模型变量的多重共线性检验显示,所有模型解释变量的方差膨胀因子(VIF)全部小于3,说明变量之间的相关共线程度均在合理范围内。
首先来看控制变量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模型1显示,年龄、身体状况、外出务工经历、与子女关系满意度、居住方式、家庭年收入、村庄与县城距离、所在地区等变量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年龄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负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年龄越大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低。身体状况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意味着身体状况越好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高。外出务工经历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与没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村老人相比,有外出务工经历的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意愿更高。与子女关系满意度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对子女关系越满意的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意愿越高。居住方式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即相对于未与子女一起居住的农村老人来说,与子女一起居住的农村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意愿更高。家庭年收入变量在P<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家庭年收入越高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高。村庄与县城的距离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村庄与县城距离越远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高。东部地区变量和中部地区变量均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相对于居住在西部地区的农村老人,居住在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更高。
表4 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回归分析结果
再来看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模型2的R2是模型1的1.4倍,解释力提高了39.3%,说明村域社会资本变量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有很强的解释力。模型2中,正式村域网络变量通过了显著性检验,但非正式村域网络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正式村域网络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村域社团组织数量越多,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高,假设1a成立。非正式村域网络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非正式村域网络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假设1b不成立。这可能是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村社区的逐渐开放,农村老人与村域内其他社会成员交往频率降低,传统农村社会紧密的社交网络逐渐瓦解,进而抑制了非正式村域网络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村域互惠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村域互惠水平越高,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水平也越高,假设2成立。村域人际信任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村域人际信任水平越高,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高,假设3a成立。村域制度信任变量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村域制度信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显著,假设3b不成立。可能因为由农村老人供给的养老服务是嵌入于村庄内的非制度性资源,而非外部输入的制度性资源,因此对外部资源输入的依赖以及预期相对较低,制度信任的作用不再明显,村域制度信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就不再显著。村域规范变量在P<0.0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说明村域规范程度越高,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越高,假设4成立。
另外,模型2还显示,在放入村域社会资本变量后,家庭年收入、村庄与县城距离、所在地区等变量的显著性消失,身体状况变量的显著性则由P<0.01的水平降低到P<0.1,意味着村域社会资本消减了这些变量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过,村庄地形变量在模型2中变得显著了,且显著性水平为P<0.01,方向为正,说明相对于居住在平原的农村老人,居住在山地的农村老人为他人提供养老服务的意愿更高。
(二)村域社会资本与农村老人不同养老服务内容以及不同养老服务对象供给意愿
这里进一步将因变量按照服务内容分为精神慰藉服务供给意愿、生活照料服务供给意愿、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意愿,探讨村域社会资本与农村老人不同服务内容供给意愿的关系。模型3~5分别是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精神慰藉服务供给意愿、生活照料服务供给意愿、医疗护理服务供给意愿影响的回归分析(见表5)。
表5 农村老人不同养老服务内容以及不同养老服务对象供给意愿的回归分析结果
将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养老服务内容供给意愿的影响进行对比发现,村域人际信任对农村老人不同养老服务内容供给意愿的影响不存在显著差异,且与模型2中村域人际信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影响的方向及显著性一致。不过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互惠与村域规范仅在模型3中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因为精神慰藉服务的成本相对较低,农村老人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的意愿较为强烈,受村域社会资本的影响较小。村域制度信任在模型5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因为医疗护理服务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同时承担风险较大,所以村域制度信任仅影响农村老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意愿。非正式村域网络对不同养老服务内容供给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与模型2中的结果一致。
这里接着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类,然后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进行回归分析。模型6~8分别是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为其他村民提供养老服务意愿、为朋友提供养老服务意愿、为家族或亲戚提供养老服务意愿影响的回归分析。
将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养老服务对象供给意愿的影响进行对比发现,村域网络(包括正式村域网络和非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以及村域规范等变量对不同服务对象供给意愿的影响均不存在显著差异。除了非正式村域网络的影响不显著外,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以及村域规范均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对不同服务对象的供给意愿,且与模型2中这些变量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影响的方向及显著性一致。村域互惠仅在模型6中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可能是因为农村老人与村域内其他成员交往频率降低,传统农村社会的互惠网络逐渐瓦解,进而抑制了村域互惠对农村老人为其他村民提供养老服务意愿的影响。村域制度信任仅在模型6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具体来说,村域制度信任水平越高,农村老人越愿意为其他村民提供养老服务。总体来看,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为其他村民、朋友、家族或亲戚等不同服务对象提供养老服务意愿的影响基本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分群估计
这里进一步依据性别、年龄及受教育水平3个标准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进行分群回归,形成3组6个模型,分别观察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老年群体养老服务供给意愿产生的异质性影响(见表6)。
表6 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分群回归结果
首先,将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性别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进行对比。模型9~10显示,除村域互惠外,村域社会资本各维度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因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其中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以及村域规范对不同性别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均显著,且影响方向一致。村域互惠仅在模型9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村域互惠仅正向影响男性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这可能是因为在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影响下,相较于女性老人,男性老人在村庄内有更多的互惠行为。
其次,将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年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进行对比,发现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年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人际信任以及村域规范仅在模型11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人际信任以及村域规范仅显著影响中低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这里对高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进行再次分析,发现无供给意愿的样本占比为20%,这极有可能是因为随着生理机能的退化,高龄农村老人的社会参与能力降低,进而抑制了村域社会资本对高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
最后,将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受教育水平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进行对比。模型13~14显示,村域互惠对不同受教育水平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均显著,且影响方向一致。说明村域互惠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因受教育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和村域规范仅在模型13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村域人际信任和村域规范仅显著正向影响低学历(初中及以下)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高学历农村老人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的占比37.3%,说明高学历农村老人有更多社区以外的生活阅历,这会减少农村老人与村内成员的交流互动,进而抑制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和村域规范对高学历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另外,相对于低学历农村老人,高学历农村老人的自主性更高,更不容易受到外部结构性因素的影响,包括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和村域规范等的影响。
(四)稳健性检验
本文通过调整样本数据的方法对模型的稳健性进行检验。一般来说,当样本量大于30时,就可以利用它的大样本性质[45]。因村庄老人数量的限制,有4个村落的样本量小于30,占样本总量的6.86%。本文将这些村庄的样本剔除后,重新运用因子分析构建村域社会资本,并再次进行回归分析。从回归分析结果来看(模型16),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人际信任与村域规范仍显著正向影响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因此,本文回归结论具有稳健性。
表7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讨论
农村老人有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是互助养老实践的基础,因此了解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并探讨其影响因素,有助于农村地区互助养老模式的实践推进,进而为破解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及无效的困境提供路径。基于此,本文从村域社会资本的视角考察了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农村老人普遍有养老服务供给意愿,但这一意愿存在服务内容与服务对象的差异。农村老人更愿意提供精神慰藉服务,然后是生活照料服务,最后是医疗护理服务;农村老人更愿意向家族或亲戚提供养老服务,然后是朋友,最后是其他村民,体现了“差序格局”的特征。
第二,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有重要影响。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互惠、村域人际信任以及村域规范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的供给意愿会产生积极影响。这再次证明由血缘、亲缘以及地缘等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村域社会资本在农村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培育村域社会资本,尤其是改善村庄蕴含的网络、互惠、信任以及规范等村域社会资本,有助于提升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为互助养老的持续开展提供现实基础。
第三,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存在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的差异。村域人际信任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因服务内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互惠以及村域规范均未通过精神慰藉服务供给意愿的显著性检验,说明服务成本较低的养老服务受村域社会资本的影响较小。村域制度信任仅正向影响医疗护理服务的供给意愿,说明风险较高的养老服务会受村域制度信任的影响。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养老服务对象供给意愿的影响仅在村域互惠与村域制度信任维度存在差异。其中,村域互惠仅未通过为其他村民提供养老服务意愿的显著性检验,而村域制度信任仅正向影响农村老人为其他村民提供养老服务的意愿。因此,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既应遵循村域社会资本的客观规律,将重点放在生活照料层面,兼顾部分医疗护理服务与精神慰藉服务,也要遵循“差序格局”的内在规律,先从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展开,再逐步扩展到其他村民。
第四,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群体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会产生异质性影响。除村域互惠外,村域社会资本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因性别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村域社会资本对不同年龄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村域社会资本中的村域互惠对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的影响不因受教育水平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正式村域网络、村域人际信任与村域规范仅正向影响低学历农村老人的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因此,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应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差异性,实行特定群体内的互助养老。
本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意愿研究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解释,也为农村互助养老实践提供了一个新的审视视角。互助养老并非是仅仅基于经济收益进行的设计,而是一种基于农村社会特征形成的以互助为主要特点的养老模式,因此非经济因素,特别是村域社会资本在互助养老模式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如何发挥村域社会资本的优势,提高农村老人养老服务供给意愿,应该成为互助养老实践推进中的重要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