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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联考视域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路径的构建
——以浙江警察学院为例

2022-11-25张佳文毛芋晓

西部学刊 2022年21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公安毕业生

张佳文 毛芋晓

2019年5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1]。公安院校是“预备警官的摇篮”,在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自2016年起,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将参加由公安部组织的入警统一考试[2]。可见,公安联考在为警校毕业生入警提供体制保障的同时,也影响着公安院校的发展路径。本文从人才培养路径构建的视角出发,以浙江警察学院为样本,探析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新路径,以期为公安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提供借鉴参考。

一、公安联考的内容与意义

(一)公安联考的基本内容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的主要渠道是公安联考,它是招警联考体制的一部分。公安联考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由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等环节组成。公安联考在人民警察应具备的专业能力上有所侧重,笔试内容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称“行测”)、申论与公安专业科目,依据录用计划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将按照行测40%、申论30%、公安专业30%的比例合成。

(二)公安联考的意义

公安联考是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检验方式。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只有通过联考等一系列测试,才能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公安联考中的行测、申论属于公共科目,着重检验考生的逻辑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公安专业属于专业科目,主要考查考生作为一名预备警官应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能力等。公安联考在不同科目上各有侧重,在专业能力上有所突出,能够全面地考查学生作为人民警察应具备的综合能力,检验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公安院校为公安机关输送更加优秀的公安专业人才。

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是公安联考的目标导向。设置公安联考的初衷并非让学生“为了考试而学习”,而是“为了学习而考试”,公安联考与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公安院校应以教育为先、以育人为本,不“唯成绩论”“唯结果论”,既不能因为重视公安联考而忽视其他通识类课程,也不能重通识类课程而轻视公安联考。要辩证看待公安联考,妥善把握两者关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公安联考的现状

《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实施是公安队伍迈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一项重大举措,对公安院校的教育质量、教育目标提出了清晰的要求,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公安院校进行了明确的定位。浙江警察学院(下称“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安类本科院校,学院的应届毕业生需参加公安联考入警。本研究以浙江警察学院为样本,结合近年相关数据分析学生的联考情况,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探究成因、总结经验。

(一)公安联考的备考机制

公安联考不仅关乎学生个人前途,也关乎学院教学质量,更关乎公安队伍建设。自招警联考体制改革以来,浙江警察学院已连续5年顺利完成毕业生公安联考工作。为实现高质量备考,学院积极构建“教师—学生—机构”三点联动机制。教师在联考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由骨干教师、优秀教官组建联考师资团队,通过开设精讲课程、研发联考题库、开展辅导答疑,为考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指导和帮助。学生在备考过程中占据主体地位,考生应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以积极之心备考,以平常之心应考。机构是考前辅导中的补充力量,学院引进专业培训机构,由学生自愿选择参加机构辅导,主要学习行测、申论两门课程的内容。

(二)公安联考的实证分析

2018—2022年,学院浙江籍学生公安联考的平均及格率为96.25%,其中2021届学生的联考及格率为历史峰值,高达97.65%。2018—2021年,学院的平均就业率为96.28%,就业形势向好,绝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去往各级公安机关参加工作,也有少部分学生被其他政府机关录用。以2013—2020年为例(2016、2017届毕业生因特殊原因未参加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故不将数据纳入对比),招警联考体制改革前后,学院入警率均有轻微的上下浮动,但通过纵向比较可以发现,改革后的入警率波动幅度更大,而数值也较以往更高(见表1、图1)。

表1 浙江警察学院2018—2022年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表

图1 招警联考体制改革前后浙江警察学院入警率对比图

综上所述,招警联考体制改革对公安教育事业的顶层设计领域进行了完善,推动公安院校人才培育机制化、公安机关队伍建设职业化,从源头上提高了公安专业人才的质量。

三、公安联考视域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以参加公安联考的1673名2017、2018届浙江警察学院毕业生为调查对象,针对备考状态、培训效果等相关问题展开调研,并通过数据分析,对联考前、备考中、联考后三个阶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

(一)课程与公安联考间缺乏衔接度

公安联考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项。公共科目与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科目一致,在公安院校的教学体系中并无涉及。专业科目属于另设科目,由公安部组织命题,与公安院校的课程内容息息相关。专业科目笔试内容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以基础知识为例,需要考生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公安机关职能、公安队伍建设等公安基础知识。在公安院校教学体系中,通常设有《刑法学》《民法学》等相关课程,教授学生公安专业知识。

然而,受多种因素影响,专业科目的考查内容未能完全贯穿于大学前三年的教学中,考生在大学期间的学习质量也不能在一场考试中得到彻底的检验。学生在大学期间需先学习通识课程,掌握一定的基础知识后,进而研修难度较大的专业课程,还需要在大三阶段进行专业实习。另外,学生在大学前三年学习的公安专业知识相对联考内容来说较为粗浅,对此类课程的掌握并不全面,不足以应对公安联考。公安院校开设的部分与公安工作紧密联系的课程并不能通过笔试的方式得到充分的考查。例如,《警务战术》《警用枪械射击》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实践性,但在联考中所涉内容占比较小,与其重要性不成正比。可见学院目前的教学课程与公安联考间存在结果导向不对称的问题,两者的需求有待进一步契合。

(二)公安联考备考机制存在一定缺陷

公安联考的备考机制为考生提供了优质的教育资源和适宜的备考环境,有效提升了学生的应考能力和考试成绩,但从调查结果来看,备考机制存在一些问题。第一,教学安排与备考机制存在矛盾。基于公安院校专业分布、实习安排与学习能力等多种因素存在差异的背景,学生对不同科目的备考具有个性化的需求。比如,学生对学习内容具有差异化需求,固定的课程大大限制了学生的备考进程;又如,学生对备考模式有不同的适应程度,而统一的作息影响了一些学生的学习效率。第二,课程安排与备考机制存在冲突。课程密集且长时间上同一门课会导致学生心理疲劳,学习效率低下,而受客观条件影响,这种情况仍普遍存在。不同的机构在各门课程上有特殊的优势,问卷调查中,针对同一机构的同一课程,“很好”与“较差”的评价同时存在。现实中,考生只能按照机构的报名情况确定课程,而不能根据课程或教师本身选择课程。因此,课程在设置和选择上仍然缺乏多元化,这是备考机制中值得探索与改进的重要部分。

(三)毕业生的考核标准缺乏过程性

调查数据显示,大部分学生在联考复习期间压力较大或压力很大,20%—30%的学生感觉压力适中,两届学生中,都只有极少数学生认为压力较小或者没有压力(见图2)。考生的压力一方面来自外部,例如成绩的波动等,另一部分则来自于考生自身,比如对自己的不自信、对未来的迷惘、对入警的渴望等。可见,公安联考给学生带来了较大的心理负担,而过度自我施压会影响正常的学习。追根溯源能够发现,考生的压力很大程度产生于公安联考的绝对性。

图2 “您在联考复习期间的学习压力”一问调查结果

目前,公安院校毕业生进入各级公安机关的选岗顺序普遍是依据联考成绩,即“优分优选”,而没有通过公安联考则相当于被“一票否决”。不可否认,几乎所有学生报考公安院校的目标都是成为警察,大多数公安院校毕业生的第一选择依然是入警。因此,公安联考堪称警校生的“第二次高考”,直接决定其能否成为警察。当前,大部分普通高等学校都将学生的平时成绩纳入毕业考核范围,这一举措既能提高学生的内驱力,也使得最终成绩更加客观。因此,将过程性成绩纳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的参考范围,同样具有适用性与前瞻性。

四、公安联考视域下公安院校人才培养的路径构建

公安联考是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的关键环节,是招警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公安联考视域下,如何探索人才培养新思路、构建人才培养新路径,从而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人才质量,是当前公安院校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从课程研制、备考机制、招警体制三个层面入提出具体的人才培养路径,希冀对联考辅导质量、招警体制改革、公安人才培养有所裨益。

(一)强化“协同性”课程研制

公安院校的专业课程是公安联考——尤其是专业科目的重要基础,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和优质的课程内容是提升学生专业知识技能水平的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备考期间的学业压力。一是注重课程的全面性与衔接性。将行测、申论等课程内容纳入常态化的学分课程中,做到“早学优学”。妥善安排课程教学时间,在学生实习前开设公安专业科目基础课程,使学生全面了解公安专业科目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在实习中,学生能够有意识地汲取知识、积累经验,适应考试的实战化导向,实现从实践中来再到实践中去的进步。二是继续展开课程结构性改革。减轻大四阶段的课程压力,适当提前模考备战。在课程内容上,要注重课程的质量和时效。专业科目涉及的内容要做到“应教尽教”“精讲细讲”,加强对公安科目的研究和拓展,而非囿于知识点的逐个讲解和技能点的逐项训练。在前者的基础上,结合历年联考真题和时政热点,开展高质量高反馈的模考,避免出现“教的不考,考的不教”的问题。同时,应加强校地协作,围绕应用型、复合型公安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打造公安联考智库,做强公安基础课,做优专业核心课,提升学生的科学素质、综合能力和人文素养。

(二)打造“差异化”备考机制

基于学生备考期间普遍性与特殊性并存的状态,在原有基础上,改革机构固定的培训模式,打造“差异化”备考机制。一是小班化高效率教学。根据学生的基础再次分班,形成“班中班”,有针对性地进行分层教学。这不仅有助于提高课堂效率、精简课程内容,还有利于基础相似的同学相互交流、查漏补缺。在备考后期,增加自主复习时间,使学生通过自身和团队的共同力量,提高学习成绩。二是优质机构混合培训。由学生抛开机构本身,对培训课程进行自由选择,满足自己的个性化需求,使得课程与学生的匹配度大大提升,从而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三是地域性教学管理。基于浙江省内总体按照地市分配的原则,打破地域性学生的互相竞争,能够有效减少考生间无谓的比较和备考心理压力,实行地域性教学管理,使学生专注于学习和考试。“差异化”备考机制下不同举措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学生个性需求、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此外,历届考生可作为公安联考的“学习资源”,鼓励学生向高年级学生请教,汲取宝贵经验,通过开展“公安联考”分享会、微平台经验分享等途径,帮助考生“少走弯路”,掌握考试技巧。

(三)构建“多维式”招警体制

公安院校的教育对公安队伍来说具有不可替代性。“多维式”招警体制是在原有的考查基础上,增加对考生进行评价的角度和层面。构建“多维式”招警体制,需要公安院校坚持实战化教育导向。实战化始终是公安院校发展的准则与方向,可以通过设置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选择合适的课内、课外及校内、校外的实战化教学形态、方法和评价考核方式来实现实战化教学的目标,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公安专业人才[3]。构建“多维式”招警体制,需要公安院校坚持形成性教学评价。形成性成绩贯穿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能够很好地体现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效果。“多维式”招警体制中的形成性成绩并非是对学生备考状态的量化,而是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综合成绩按一定比例折抵计入招警考试最终成绩。将纪律作风、创新意识、实践能力等纳入考核范围,使得招警评价体系更加全面、更加客观。形成性成绩的存在能够有效避免学生注重公安联考,轻视正常课程的状况,同时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缓解学生备考期间的心理压力,有利于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的警务人才。

五、结语

公安联考是人民警察招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安队伍建设、公安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体制改革为公安院校的长足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给公安院校的教育事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公安联考机制下,公安院校要做好公安专业人才培育的基础工作,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善于吐故纳新,创新培养路径,构建长效人才培育机制,为培养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警务人才而接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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