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迎峰度夏能源运输保障 确保电煤等能源运输通道
2022-11-25
近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全力做好迎峰度夏能源运输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公路运输方面,对电煤运输的重点区域、重点通道、关键节点实施重点监测,加强协调调度,确保电煤等能源运输通道畅通。涉及电煤运输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应开通所有收费车道,最大限度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与效率;具备条件的,应开通电煤运输车辆专用通道,保障优先便捷通行。铁路运输方面,充分利用大秦、唐包、瓦日、浩吉、侯月、石太等铁路主要煤运通道运力,优先安排铁路装车和列车开行计划,增加电煤装车比重,对电煤列车加快放行,多措并举提高电煤卸车效率。水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对北方四港(秦皇岛港、唐山港、天津港、黄骅港)等重点港口的煤炭发运、港存情况等运行监测分析研判,对电煤等能源运输船舶优先过闸、优先引航、优先锚泊、优先靠离泊。加强航道船闸运行监测维护,及时协调堵点卡点。
《通知》指出,要强化电煤铁路、公路、水路运输衔接协同高效顺畅。要提高主要煤炭生产基地与铁路专用线、煤炭中转港的公路运输和接驳效率,加强集运衔接。铁路运输企业要统筹安排运力,根据能源保供需要,加强重点电煤通道运输组织,重点加大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的铁路运力安排。要加强对北方四港等重点港口的协调调度,指导有关港航企业优先安排船舶船期,做好船舶运力和港口作业安排,加快提升船舶运输周转和港口装卸转运效率,做好重点电力企业煤炭运输保障。要强化铁路与港口协同联动,确保煤炭均衡到港,港存保持在合理水平。同时,加大进港煤炭铁路保障力度,加强卸车组织,避免卸车积压。
《通知》要求,各地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加强协调沟通,加快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主动对接当地电力企业,摸清煤炭运输布局、路线和数量,及时了解企业生产、储存、消耗和运输保障等动态情况,提高动态分析研判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积极协调解决电煤等能源物资运输保障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于存煤处于警戒线以下的电力企业优先保障运输。对于企业在物流保通保畅方面遇到的困难,各地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坚持“一企一策”“一事一办”,通过下发转办函、督办函等方式,紧盯问题督办,加强跟踪调度,积极协调推进解决。
《通知》强调,各地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要指导监督各煤炭运输有关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煤炭运输车船、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及园区等基础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安全防护和巡查,强化人员安全培训,严格规范作业要求,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指导督促有关单位特别要加强汛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设施设备安全防护和巡查检查,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通航秩序维护,做好船岸衔接,指导有关港航企业确保船舶适装适航、船员适任、设施适用。要进一步完善电煤等能源物资运输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运力储备和人员准备,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出现涉及电煤运输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