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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家道德教育的施教原则及现实启示 *

2022-11-25朱家奎褚远辉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道德思想教育

朱家奎,褚远辉

(1.大理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大理 671003;2.保山学院,云南 保山 678099)

继承传统、创新发展是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时至今日诸多文化理念为今天的道德建设提供了珍贵的思想资源,宋代理学家的道德养成教育思想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存在。宋代理学家在充分认知人性的基础上而阐发生成的道德思想体系,为新时代公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提供了丰富的教育启示与实践借鉴价值。

一、宋代理学家对道德教育的内容和思想

(一)“道不远人”的人性论思想

宋代理学家对道德养成的认知与思考基于对人性论的研究与阐述,他们认为人性是沟通“天”与“人”的枢纽,是伦理学的关键。人性论是道德养成教育的核心,诸多宋代理学大家都表达了对人的自觉性、主动性、主体性的关注与重视,他们提出人格觉醒是道德养成的前提与基础,因此在探讨道德养成教育的过程中就必须承认人的重要地位。“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人的主体精神在道德水平提升中发挥着能动性的重要作用,人是道德的主体,德之本原在“心”不在天,“心”则涵盖了人的一切主体与自觉意识,它的存在使人有了无限提升的可能。“苟此心之存,则此理自明,当恻隐时即恻隐,当羞恶时即羞恶,当辞让时即辞让,是非至前,自能辨之”[1],“心即理”,“吾心即宇宙”,人对自身的心理活动有着天然的控制能力,因而即可自觉地运用情感、态度、意志、认知等因素,这些因素“向道而动”,即能促进良好道德之养成。周敦颐认为“人得其秀而最灵,生而发神知,五性感动,而善恶兮”,人性为其“灵”所在,是明善恶、辨是非之本[2]。

宋代理学家们不仅从人性论出发阐述了他们对道德养成与践履的观点和态度,还据此描述了他们心中的理想人格(圣贤人格),他们认为仁义礼智信皆在本心,而圣人的本性即“依礼行事,以礼自持”。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朱熹有言,“盖自天降生民,则既莫不与之以仁义礼智之性美”,在他看来,人之本性即“礼”,但只有圣人才能“尽其性”,尽显仁义礼智的道德光辉,宋代理学家们认为“圣贤”能“明明德”而成就理想之人格,他们重“慎独”,追求道义而明德克己,张载秉烛夜读,刻苦求道,而提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事开太平”的崇高理想,二程创“圣贤气象”,提出“学者不学圣人则已,欲学之,须是熟现圣人气象,不可只于名上理会”,朱熹提出“醇儒”之理想人格典范,认为圣贤人格的实现须“禁欲克己”,勇于自省,迁善改过。宋代理学家们从对人性的解读入手,充分体现了个人自我道德意识的觉醒,从而实现精神维度的不懈修炼。

(二)本立而道生:以明人伦为旨归的道德养成教育

“本立”即个人良好道德的养成,“道生”则是一种美好的基于全社会的德治远景。宋代理学家们认为,“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个人道德素养的提升是构建全社会良好道德秩序的前提与基础,而反之,既善且美的社会环境又会促进个体品质的完善。由此看来,要想使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与氛围,社会成员个体的思想道德淬炼是关键所在,而个体道德修养的提升又应以教化为主的方式进行,“成教化,明人伦”,教化能使个体的道德不断进步,进而实现“明人伦”的道德养成目标,以促进整个社会道德风气的改善[3]。宋代理学家们总是将个人与社会相结合来探讨与思考道德养成教育,他们倡导以个体的修身养性为基础而实现社会大同的道德塑造。

(三)继承与发展内圣外王之思想

内圣外王的思想理念最早由先秦道家所提出,后由儒家发扬光大,并最终成为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思想的基本命题之一。孔子主张“修己(内圣)以安人,以安百姓(外王)”,因此内圣是外王的基础,通过提升个人修为,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而使社会中所有人都能各安其位、各司其职,进而实现天下之大安。宋代理学家们继承与发展了前儒的内圣外王思想,他们亦强调内圣为外王的起点,是外王的先决条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内圣为外王统一起来,使二者皆统摄于“天理”之下,二者互为表里,相辅相成,“合内外之道以成人”。程颐有言,“知尽性至命必本于孝悌,穷神知化由通于礼乐”,个体道德的养成、内圣外王境界的实现应来源于内在修为的提升与外在事业追求的统一,德治的最高境界在于内外兼容、内外兼修,既自省且躬行。

二、宋代理学家道德塑造与养成的原则与方法

(一)重视儿童教育,“小学教以事”

宋代理学家们认为个人进德修业应“从幼时即起”,他们认为童蒙时期是道德养成教育的关键时期。“人自孩提,圣人之质完”,儿童虽然心智尚不健全,文化能力尚处于蒙昧阶段,但他们有良好的记忆力,心思纯净、可塑性强,此时只要方法正确即可使其在教育中受益,养成良好的思维与行为习惯,实现道德品质的塑造与提升。宋代理学家们在儿童教育层面付出了诸多努力,朱熹以“小学教以事”的观点,通过“格物以致知”的方法培养小儿的道德观念,他基于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而编纂了多部童蒙教材和读物,如《训蒙绝句》《近思录》等等,在这些书籍中,他提出应让儿童在实践中养成道德的观点,即所谓的“格物论”原则,格物者,接触并力行某事也。对儿童的道德教育不应以说教为主,而应积极进行榜样示范与实践淬炼,在诸多看似不起眼的日常小事中,如鸡鸣盥洗、洒扫房屋、向父母请安、遇尊长下马等,儿童的思想道德逐渐养成,明“礼”即明“理”,而这些小礼则是大礼的基础,“及其十有五年,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安人之道”,对于稍大点的儿童则开始教育他们学习一些“穷理的方法和高深的学问”。[4]“小学”重“格物”,“大学”重“穷理”,这种根据儿童年龄阶段不同而设置不同的教育原则与内容,实施有区别化的道德教育符合儿童的身心成长规律,具有良好的教育成效。

(二)差异施教,引领自觉

每个人的家庭出身、生活环境、成长经历等皆有所不同,所以教育的目标与方法也应有所差异,因材施教的思想在宋代理学家那里得到了关注与重视。诸多理学大家皆认为道德养成教育应建立在对受教育者的充分了解基础上,知晓其天赋所在、思维特点、行为习惯、性格气质,承认不同受教育者的不同特点,才能有的放矢地对其施以最有益于其成长的教育。所谓“学者气质各有利钝,工夫各有深浅,要是不可限以一律,正须随根性,示以蹊径,亦有必待其愤悱而后启之者”。道德养成教育不能一概而论,用统一的方法和标准来对待千差万别的受教育个体,而是要“随根性”,以其天性禀赋为基础,进行差异性的施教,才能最大化地激发其潜能,引领其自觉,实现其成长。“顺而治之”是道德养成教育的重要原则,此外,在强调个性化、差异化教育的同时,宋代理学家们也非常重视道德标准的塑造,制定了诸多学制学规,为学生树立了道德养成的典范与榜样,希望以标准化道德的力量来引领学生知悉成长的方向,实现社会化的成长,将个人与社会进行有机统一,使个人道德的养成与社会道德体系的构建达成内在协同,进而通过个体成长达成全社会的德治远景,使社会道德风貌与氛围更加健康有序。

(三)“事心,行得兼重,明礼,躬行同为”

道德养成不仅是思想意识层面的修炼,更是“行为的学问”。“不专事空谈,应躬行实践”,知与行相统一、互为助长。周敦颐有言,“圣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蕴之为德行,行之为事业”[5],在个人道德塑造与养成的过程中,“入乎耳,存乎心”固然重要,但更为要紧的是要在理解、感受、体悟的基础上,“蕴之为德行”,要在躬行实践中提升自我的修为,只有在“事上磨炼”“行之为事业”,才能真正将道德修养理论内化于心。“躬身实践”是宋代理学家道德养成思想的共性特征,同时也是宋代学术之所以能超越前代的重要原因之一。邵雍提出“慎独”而“尚行”,“虽闻言语处,更看作为时”,“事心”与“行得”兼重才是道德养成的有效方法,空谈而无行,妄论而无为的进德修身无异于空中楼阁,很难取得实际成效。张载也指出应在“事中明理”,因此他教童子以洒扫应对。洒扫者,做家务是也,应对者,日常交际是也,二者皆表面看来为不起眼的细末小事,但在其中却蕴藏着能使心返“诚”的义理,于是实践性的教育成为儿童道德养成教育的最基本原则。“凡知此事要躬行”,“身体力行”是道德养成的重要手段,是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主要途径,高尚的道德品性是在长期的练习实践中逐步养成的,即所谓的“道德践履”,“德自行而进也,不行则德何由而积?”,学以致用、明理躬行是修身养德的必经之路。

三、宋代理学家道德塑造与养成思想的现实镜鉴

(一)修身进德以教育为先,强调教化之功用

宋代理学家们不仅建构起了完备的思想道德体系,指出了进德修身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且启示了人们塑造与养成道德之原则与方法。在诸多方法途径中,教育为首要之法,宋代理学家们皆认为教育在个体的道德养成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与促进作用,因此他们一再强调育人之艺术,提出了及早、及时、长期等教化理念与原则。他们重视儿童教育故而专门针对儿童教育提出良好道德品质塑造与养成的时间论教化原则,并编纂了各种童蒙书籍来传播儿童教育理论,丰富儿童教育方法,为教育者提供规范与指导。朱熹在其《童蒙须知》一书中指出“事上磨炼”的力行功夫对于儿童道德教育的重要意义,“夫童蒙之学,始于衣服冠履,次及言语步趋,次及洒扫涓洁,次及读书写文字,及有杂细事宜,皆所当知”[6]。此外,道德之学不可随性而为,于是先贤们又制定了诸多学规学则,以规范儿童的学习行为,助力其不断精进学问。

对于民众的道德养成与发展,宋代理学家们指出道德标准与榜样的重要意义,因此在民众间树立起具有“理想人格”的圣贤,希冀以道德榜样的引领与感召作用教化万民,使民众自觉践履道德行为。他们提出“明礼法”以维系“尊尊”之秩序,在家国层面强调道德养成的价值与意义,君子应遵礼的准则,“言必主德”,自觉维系基于礼法的君臣、父子、夫妇等伦理关系,营造“知书达理,谨遵孝悌”的家庭氛围,这些对于新时代的公民道德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促进公民的道德养成过程中,应始终重视教育的引领作用,构建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在内的完备的教育场域,使每一个人都能在良好的教育环境下实现道德精进,在学校教育领域应不断推进教育现代化改革,摈弃落后的教育理念,倡导有益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以人为本,以生为本,围绕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而不断创新教育手段与方法,并在教育的全过程,全环节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教育,以培养能肩负民族复兴重任的优秀人才。

在家庭教育领域则应积极营造知书达理的家庭文化氛围,形成重学崇礼的家风,以良好的家教、家训、家风来涵养个体道德,在此基础上建立有序的家庭伦理关系,以实现父慈子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夫妻互敬的家庭人伦道德。

在社会教育领域,应通过艺术、舆论等多种方式涵育良风美俗的社会风气,建构文明有序的社会环境,以和谐之道引领社会的前进与发展,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皆能“以德润身、以善及人、各安其位、各司其职”。此外,宋代理学在儿童教育层面的建树也对今天的儿童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儿童的道德养成应及时、尽早进行,儿童纯净的心思、敏锐的感知力、较强的记忆力使其具备了接受道德化感染的良好先决条件,自儿时而起的行为习惯的培养、道德的塑造将使其受益终身。

(二)联系生活实际,行动践行美德

道德养成不在哲学思辨,不在理性空谈,而是在无所不知的生活场域中,在与他人、与他物、与大自然的沟通互动中逐渐实现。脱离了生活实践的道德培养是难见成效的,人生活于大自然之中,包罗万象的大自然即为人们提供了体悟、力行道德的良好场域。宋代理学家们将格物致知看作道德养成的重要原则与方法,即出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认知。所谓“格物”即接触并了解万物,在万物自在的规律中体悟道理,“物”的范围非常广阔,自然现象、草木鸟兽等皆可囊括于内,自然世界、人类社会等皆可成为道德教育的场域,皆可为道德养成提供思想资源。此外,行动践履、躬身力行是道德养成的重要途径,道德问题的核心不在于认知不足或判断错误,而更多时候是明知故犯、知而不行。因此,道德养成应将“力行”视作重点,突出道德的实践性,在今天的公民道德建设中也是应立足人民生活实际,密切联系生活场域,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等多个维度出发,教化民众时刻参省自身思想与行为,自觉遵从家庭伦理、社会伦理、国家伦理,以德润身、以善及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美好道德行为习惯的养成。

(三)认知宋代理学道德的时代局限性并发掘其精华

任何一种哲学都是时代的产物,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宋代理学家的道德养成思想也不外于此,它有着与当时的社会实际相伴相生的诸多特点,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比如它过于保守刻板的“因袭守礼”思想,“未有天理人欲夹杂者”,导致人性被过度压制,过分苛责的礼仪之教则令人战战兢兢;它森严而无情的等级思想,对权威的绝对服从使家庭都变得冰冷刻板、缺乏柔情,由此而使其被冠以“吃人礼教”的恶名;它的纲常名教、礼教立人、去欲存理等思想禁锢了民族精神,也缺少了关注体悟人性的温度,其教育著述,即便是童蒙教材,也语言晦涩、滔滔说教、不合今俗。

在今天我们思考与探讨宋理道德养成思想的现实价值与意义时,应对其时代局限性有清晰认知,主动摈弃其糟粕所在,在此基础上发掘与弘扬其思想精华,譬如它的差异施教观,事上磨炼的道德养成方法,诗教熏陶、义理渐开的教育理念等等,皆可为“今日之师”,为新时代的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充沛的思想资源与理论方法的借鉴。

“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人而无德,行之不远”,无论对于国家还是个人道德建设都因有其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宋代理学家的道德养成思想为我们今天的道德建设提供了珍贵的思想资源,它的“穷理正心修己安人之道”在今时今日仍有丰富的参考借鉴价值。我们今天仍应积极发掘弘扬其思想之精华,坚守道义、进德修身、践履德行,继往圣之绝学,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情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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