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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技巧分析

2022-11-25王领兄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卫生院

品牌研究 2022年32期
关键词:职员纳税人纳税

文/王领兄 (海东市乐都区雨润镇卫生院)

随着我国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缴纳在社会上也得到了更多的关注。目前,我们国家的税收部门正在实行全面的纳税管理,在强化监督与管理效力的基础上,取得良好的效果。而事业单位作为个税的主体单位形式,急需要其改善目前的管理制度,为纳税人的自身利益做出足够的保障,发挥出事业单位对于经济发展与税务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的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个人税收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目前,我国税务机关普遍采取的是“全员申报”的管理模式,以达到对纳税人进行科学管理的目的。在新个税改革后,增加特别项的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作为税收行政主体的机构,事业单位的有关纳税人应当积极地履行其职责。所以,事业单位要加强对个人税收的监管,要在单位内部进行更多的宣传,让每一个职员了解到,税收对于自己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从根本上保证事业单位个税的顺利缴纳。

同时,自从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出台之后,民众们就一直在关注着这个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工资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工资在个人所得税中占有很大比重,并且大部分收入来源是社会中下层群众;所以,新的税收制度改革是不可避免的。本文认为,在现行个税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对调整我国目前的收入分配不均具有一定的作用。新个税改革后的税制既能更好地反映出公平、民主的原则,又能极大地提高我国的税制管理水平。

二、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事业单位职员欠缺纳税意识

由于个人收入的提高是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度的直接反映,部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较弱,导致了部分纳税人不积极纳税。事业单位因其特殊性,不以营利为主要目标,其资金来源以政府拨款为主,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少涉及税收,因此,事业单位职员在依法纳税方面的观念相对薄弱,认为纳税是单位的事。特别是个人所得税这种涉及个人利益的税种,有些职员乃至财务人员,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认识不深,对纳税的认识也不多,导致部分单位在依法纳税时出现一定的疏漏。

(二)事业单位职员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特征

事业单位的收入不仅依赖于单位的固定收入,还包括其他收入,但是,其他收入是不计入基础工资的,所以在纳税申报的时候,有可能会遗漏部分内容,造成纳税申报不准确等问题。而在事业单位工作中,如果职员从事兼职等工作,则没有相应的监管和检查机构,这就使得职员究竟该缴多少税款,变得越来越难以界定。事业单位的工资计算和支付方式因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事业单位的工资是由劳资部门统一核算、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审核,扣除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后,再通过银行办理工资业务,为税务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难度。

(三)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力度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所有税种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数是最高的,但是无论是对于哪种税种来讲,税收的监管力度都主要表现在内部与外部两种监管机制上。因为个人所得税需要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而一旦事业单位作为义务人去扣缴个人所得税,那么就必须要完善自身的内部监管机制。同时还有一些事业单位为了提升自身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曾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实施培训活动,但是在支付这些专家相对应的劳务报酬时,这些单位却没有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代为上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我国的事业单位内部普遍都存在欠缺税务监管机制等问题,虽然部分事业单位也有着自身的税务监管部门,但是由于其不能与其他部门形成完全独立的形态,导致内部税收监管的效能难以全面体现,失去此部门存在的意义。而一些外部税务监管机制的制定主要是由国家税务机关所负责,为了保障个人所得税的有效征收,必须要以良好的税收监管机制为依据。根据目前事业单位税收事项的监管情况分析,收入多样化、代扣代缴义务人不能详细了解纳税人收入等现象依旧存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人所得税征收监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甚至会流失一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四)事业单位职员业务处理能力有待提升

首先,事业单位职员执行力和灵活应变能力有所欠缺。在相关业务办理期间,职员业务能力将会从其业务的执行力上体现。执行力越强、应对各项工作的方式越灵活,其所处理的业务效果将会越好。而执行力弱、应变能力的缺失也会影响到被服务人员的满意程度,进而影响到整个事业单位的内在形象。根据目前纳税人到事业单位办理相关业务的现状分析,存在个别员工工作态度懒散、业务一推再推,导致纳税人办理一个业务需要等待几天的时间,甚至要来回跑好几次,导致很多纳税人对事业单位的印象不佳。其次,相关事业单位的职员工作效率较低。事业单位的职员个人所得税计算相对来讲较为复杂,由于收入渠道的多元化,导致其税额计算量较大。且在办理相关业务期间,由于纳税人所需要办理的税务业务也相对较多,很多员工并不熟悉这些业务流程,很多都是边办理边学习,最终导致整个业务办理的效率急剧下降,导致很多纳税人苦不堪言。

三、事业单位个人所得税业务处理的技巧

(一)加强单位内部税法的普及力度

单位中的工作人员不愿意纳税,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形成深厚的法制观念,也没有深入地理解税收的重要性。因此,在单位中开展税务法律知识的宣传是非常有必要的,让员工们了解到税收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地参与到纳税的工作中来。首先,要求管理人员学习税务方面的知识,只有管理人员意识到税务的重要性,才能在事业单位中发挥出表率作用;引导单位职员正确理解纳税的重要性。同时,还应在事业单位内部组织关于税务的讲座,使每个单位的职员都能对税务有一个深入的认识,在他们的心里树立正确的税法理念。另外,还可以在事业单位内部组织一些比赛和问答,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让职员产生竞争意识,从而提高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纳税意识。

(二)优化与改革传统的税收方法

当前事业单位职员的工资来源比较广泛,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可以根据职员的收入状况,合理地确定征税的数额,并按法律规定予以实施。通过该办法,既能充分体现我国税制本身的公平、公正性,又能促进对个税征收的监管。

此外,事业单位税务会计必须精通有关税法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能够对最新的税法进行充分的理解,保障事业单位每一位职员都会认真操作个人所得税APP,保障职员与管理人员的自身利益。而在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的控制和管理机制,并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内容对现行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创新,在保障个税代扣代缴工作有序进行的同时,提升工作人员的相关税务工作的处理水平和能力。

此外,对于那些发展比较稳定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每月的预扣留等办法,确保企业的整体收入按时、全额缴纳,同时也可以对现行的税收制度进行改革,促进个税税种的平稳发展。

(三)加强所得税征收与使用管理

税务监督制度是保障税务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要提高税务机关的税务征收水平和效率,就必须强化税务管理制度,防止税务机关在税务处理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改革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组织专门人员监督税务工作,并对职员的税务问题进行综合管理,保障监督的合法、合理。

(四)加强事业单位个税业务处理与服务能力

第一,要从整体上推进体制改革和发展。要清楚,我国的税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随着我国的发展而不断地改进和完善,并且要对其进行动态跟踪,而促进其自身治理的有效途径就是对其进行改革。新的个税改革旨在降低国民的税负,提高国民的经济收入,促进整体收入的提高,促进社会经济的平稳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要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必须把以新的个税改革推进其他方面的改革,如合理消费等,并充分发挥合理的税制功能,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第二,健全我国税制的多元化。从现行税制建设的现实出发,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建设税制工作不能只把它视为立法机关的全部职责,而是要以立法机关为主,纳税人的多元化参与,增强现代税制的多元化效应。一方面,利用信息化平台,搜集群众意见,制订出一套完整的税务体系,并在执行过程中对各种评估的内容进行汇总,提高整体的执行效率;另一方面,在实施这一体系的过程中,要把各方作为此次监管的主体,既要保证监管的公平性,又要充分发挥国家税务系统的功能。

第三,要提高职员的业务处理和服务能力。在新个税背景下,事业单位职员的个人能力直接影响到整体的税务工作效率,而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不仅要求职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同时,也要让他们懂得运用信息化技术,不断完善自己的服务观念。

首先,要建立多元的税务服务系统,在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水平和处理能力的基础上,突破传统的处理和服务模式,引进先进的服务观念;同时,还要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税务服务方面的培训,降低“偷税漏税”等问题。在培训中,要做到“线上+线下”相结合,增强培训效果。

其次,完善职员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和方式,通过大数据追踪纳税人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及时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最后,要建立健全的绩效评估体系,一方面,在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之后,纳税人可以对其进行评分,职员绩效考评以得分为基础;另一方面,还可以在信息服务平台上提供个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职员的危机意识,确保事业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认真区分各项应税劳务

目前很多事业单位都会在本单位成立“技协经济实体”,由此,每个单位的职员在不影响自身工作进度的基础上,可利用剩余的时间来从事一些劳务活动,根据此项活动既能够增加自己的收入,又能够发挥出自己的特长为社会服务,也可增加国家的税收额,可为“一举三得”。而根据现有税法的实际规定内容,可以将事业单位中职员所实施的多种劳务活动以不加区分计税与分开计税两种计税方法进行计算,二者所做出的税费负担也是不相同的。

如某个单位技协安排甲对外单位职员和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同时甲还负责教材的编写和授课的劳务活动,在当月共收入2000元,这其中包含编书收入1100元、授课收入900元,如果此时将纳税进行合并,那么该技协实体应当扣除的税额为:(2000-800)×20%=240(元);而如果将其分为两项业务进行税额的代扣,那么应当缴税的金额为:(1100-800)×20%+(900-800)×20%=80(元)。由此也可看出,两种劳务缴税金额计算方法最终所得到的数值相差三倍左右。根据上述结果,事业单位的职员一定要对各项应税劳务的缴税方式认真的区分,有利于自身的工作长期发展。

(六)注重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

在各个专项附加扣除方面的内容相对较多,需要事业单位职员加以区分,明确个人所得税扣除的标准并下载个税APP进行填写。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被扶养人父母年超过60周岁,以及父母和孩子都已经过世,年超过60周岁;独生子女每个月要扣2000元,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要和其兄弟姐妹一起分担2000元的费用。

(2)房屋贷款的特殊附加费。在我国个人住房抵押或为其配偶购置第一套住宅,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按每月1000元扣除。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工作城市没有自己的房屋的,可以从以下的标准中扣减租金:

第一,在各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中央人民政府规定的城市,按照1500元的标准扣除;

第二,本市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除上述第1条规定之外,按每月1100元扣除;本市户籍人口未满100万的城镇,按每月800元扣除。本市户籍人口,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有关资料。

(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儿童3周岁以上的幼儿园到硕士学位,按每个子女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夫妻双方一方按100%扣除,双方可各选择50%扣除。

(5)特殊的继续教育费附加扣除。每个月扣除400元;相同的学历,连续教育的扣除时限不得少于48个月;职业资格教育、专技人员职业资格教育,在获得资格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的标准,定额予以扣减。

(6)特殊疾病的特殊附加扣除.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后,如果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则可从其父母中扣减;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3周岁以下儿童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减,夫妻双方一方按100%扣除,双方可各选择50%扣除。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每月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个税缴纳工作是否可以顺利实施,与单位纳税人的思想意识、税收方式以及征收管理等因素有着直接的联系。所以,事业单位必须合理缴税,降低员工的税费开支,提高员工的实际所得,保障其自主缴纳个税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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