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和考核巡查开展
2022-11-25
矿山安全信息 2022年12期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自4月中旬至6月底,国务院安委会组织16 个综合检查组,对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同步开展国务院2021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导将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真正树牢夯实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重大风险隐患,深入查找短板弱项,重拳出击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改进和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近期事故多发势头。同时,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年度考核要点,通过多种方式核准查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作出准确评价。
此次综合督导和考核巡查将更加注重问题导向,突出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加坚实的安全保障。
此次综合督导和考核巡查将根据疫情变化形势,灵活用好“线下”检查和“线上”督导检查形式,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提高检查巡查的科学性、精准性,为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提供科学指导服务。同时,坚持明查暗访和媒体曝光相结合,及时曝光一批隐患问题,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各地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