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要习惯“被麻烦”
2022-11-24
本刊全媒体记者
刘成婧
近日,由北京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制定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能力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已完成,正在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明确,政务服务综合窗口人员在接递文件资料时不能出现丢、扔、抛、甩等行为,不得出现“我不是说过了吗”等不文明、不规范用语。征求意见稿发布后,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一些网友表示,建议全国推广。
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到政务服务窗口办事的经历,从网友的反应也不难看出,不少人被“窗口刺客”刺痛过。记者有一次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排在前面的一位老奶奶耳朵有点背,对事情的办理流程也很不熟悉。为她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有些不耐烦,连连指着另一个方向喊道“跟你说了去那边”。轮到我办理时,这名工作人员一边处理材料,一边向身旁的同事抱怨“这些老年人真的恼火”。
窗口工作繁多琐碎,工作人员每天都要面对几十上百个人,处理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忙碌之下,遇到不清楚流程、反复询问的群众,产生焦躁情绪其实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所谓“窗口”,不仅是办事的窗口,更是联系政府与群众、展现政府形象的窗口。
为此,近年来不少地方出台相应措施,对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提出语言规范要求。比如今年4月,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长沙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现场管理规范》,对窗口人员办理业务、接听咨询电话的规范用语作出了详细规定。
2021年6月,黑龙江双鸭山市制定《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六个规范”》,列出了“哎!”“自己看清楚再来!”“我下班了,明天再来!”等15条文明忌语。同年,甘肃武威市专门列出了“语言禁忌”,要求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接待办事群众时,禁止使用“不知道”“我不管”“少啰唆”等生、冷、硬、顶类有伤服务对象感情或激化矛盾的语言。
从这些越来越严的语言规范可以看出,人们如今对政府服务的体验感要求更高了。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办事效率大大提高,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已经是常态,不过仍有个别市民会遇到“话难听”的情况。本来事能办妥的,就是有个别窗口人员讲了几句不耐烦的话,或者发出一些不耐烦的语气词,让办事的人觉得是自己给人“添了麻烦”。
要知道,窗口工作人员既然坐在那个位置,就是要被“麻烦”的。但“麻烦”的目的是为办事群众解决问题,而不是给谁心里添堵。反过来想,事办好了,群众的心里舒服了,谁愿意给人找麻烦呢?
对窗口工作人员来讲,“说”和“做”是一体的。人不是机器,不可能说话不带情感,也不是不说话就没有情绪。明确窗口人员禁用语,并不是机械地禁止他们讲这几句话,而是时刻提醒他们面对群众时,不要习惯性地把不耐烦的情绪传递给对方。与其这样徒增双方的“精神内耗”,还不如把情绪收敛起来,争取“速战速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