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局:明确提出十大治本攻坚任务和目标要求
2022-11-24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安徽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安徽省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治本攻坚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十大治本攻坚任务和目标要求,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完善四项机制 着力从根本上消除煤矿生产安全隐患
一是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推动煤矿企业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以及每项工作领导责任、实施责任、监督责任,细化量化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履职标准和考核期限,健全完善高风险作业专项措施“操作票”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重大风险管控机制。推动煤矿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进一步明确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重大风险管控责任、管控重点;每月结合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和现场实际,细化量化每项风险管控措施、管控责任并在现场公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月开展一次重大风险管控会商,适时下达重大风险预警告知书,坚决把风险挺在隐患形成之前。
三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推动煤矿企业健全隐患问题自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制定针对性的检查方案和检查内容清单,明确细化每一项检查内容的带队领导责任、现场检查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大排查自查自改工作,加大对重复发生隐患的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等问题。
四是完善安全综合预警机制。推动煤矿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敏感信息日分析制度,规范突出问题和敏感信息管理,明确各级管控职责,规范管控处置程序、标准;完成瓦斯、水、火、矿压等灾害示范煤矿风险管控与预警平台建设,定期开展瓦斯、水等重大灾害预警分析,科学划定治理重点管控区域,及时规范发布预警信息。
提升六个能力 着力从从根本上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
一是提升重大灾害治理能力。修订实施安徽省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办法,深入推进煤矿瓦斯、水害地面区域治理,全面推行井下断层破碎带超前治理技术和老空水岩巷集中探放措施,由井下局部治理向地面区域治理转变、由人防向技防物防转变,由被动防治向主动治理转变、由灾害管控向风险预控转变。
二是提升煤矿地质保障能力。制定实施安徽省煤矿地质保障工作规定,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落实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生产技术和地质部门、采掘一线“三级地质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质工作;积极推进透明地质保障工作,实现安全高效开采。
三是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煤矿企业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健全完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技术文件编制、审查、批准、复审程序和职责;强化采掘接续管理,科学编制年度采掘接续计划和灾害治理计划,定期统计分析矿井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变化情况,确保“三量”动态平衡、灾害治理到位。
四是提升智能化信息化能力。推动煤矿企业加快煤矿整体智能化建设步伐,按期完成智能化示范矿井建设验收工作;完善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做到采掘头面、生产系统、重要岗位、灾害治理全过程、检测检验关键环节视频监控“五个全覆盖”,实现数据监测、灾害治理、关键工序、操作行为和设备管理“五个可视化”。
五是提升煤矿应急处突能力。推进全省煤矿完成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等“三大系统”建设,督促煤矿健全完善灾害性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11 种紧急情况停产撤人规定,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六是提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持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督促地方政府配齐煤矿主体专业监管人员,依法履行煤矿安全日常监管职责。健全落实煤矿安全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安全巡查制度,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