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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思考

2022-11-24赵艳红

江苏农机化 2022年4期
关键词:兽药农资执法人员

赵艳红

0 引言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21 年以来,邳州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但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现结合实际,就做好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工作提出对策与建议。

1 工作措施及成效

1.1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农业农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担责”的原则,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实到位。

1.2 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打假氛围

1)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打假维权知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2)举办农资经营单位(门店)负责人培训班。通过培训促使农资经营单位规范、自律经营,确保农资供得上、供得足、供得好。

3)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农资打假的积极性。2021 年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0 余起,相关问题均得到妥善解决。

1.3 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业务知识。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着力打造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农村综合执法队伍。

1.4 开展专项行动,护航农业生产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采取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夏季百日安全活动和秋冬季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套牌生产、侵权假冒、无证经营等问题。2021 年共出动执法检查车辆226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68 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963 余家,查处违法案件17 起,没收违法种子64 kg、农药66 kg。通过专项整治,全市农资违法案件明显减少。

2)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行动。联合市场管理局对全市25 个镇(街道)的农贸市场进行全覆盖、不定期的巡查,重点查验生猪临床健康、检疫证明、耳标、运输车辆备案和车辆清洗消毒等情况,并建立查验台账。对生猪无检疫证明、无耳标和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立案查处。2021 年共检查农贸市场136个,出动执法车辆256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 750人次,捣毁私宰生猪窝点3 个,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4 起,没收销毁动物产品1 231.6 kg,缴获屠宰工具、设备十多件,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秩序,保障了猪肉食品安全。

3)开展兽药饲料经营及动物诊疗场所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内容如下:兽药饲料门店及动物诊疗场所有无资质证照、是否到期逾期未曾检审;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兽药经营规范要求;经销的兽药饲料是否有假冒伪劣及过期问题;动物诊疗活动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2021 年共出动执法车辆92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368 人次,对全市的88 个兽药饲料经营企业、138家兽药饲料使用企业和17 家动物诊疗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共取缔4 个无证兽药经营门店,勒令10 个兽药使用记录不规范的动物诊疗机构整改,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11 起,没收假冒伪劣生物制剂80 支、假冒伪劣兽药针剂150 支,罚款51 000 元。

4)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行动,严厉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一是开展打击电鱼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对电鱼行为高发、频发水域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大范围、群体性电鱼行为现象基本杜绝,散发性电鱼行为持续减少。二是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规范使用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相关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2021 年共出动渔政执法船艇109 艘次、执法车辆92 辆次、执法人员416 人次,检查渔船257 艘次,排查安全隐患5个。立案查处一般违法案件13 起,罚款54 500元,清缴违规网具500 余台套。

5)开展运输型拖拉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在重点路段、田间场院,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逐一检查,严厉查处运输用拖拉机违法载人、超载超速、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拼装改装、酒后驾驶、违法记分12 分以上继续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车辆223 辆次,出动执法人员668 人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6 起,有效保证了全市农业生产安全。

1.5 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提高农资打假精准度

为了提高农资打假精准度,对农药、种子、兽药等产品进行质量抽检。重点抽检有违法记录的经营单位的产品、群众投诉举报多的产品及价格明显偏低有违法嫌疑的产品。2021 年共抽样检查种子50 批次、肥料10 批次、农药40 批次,兽药9 批次、饲料12 批次。样品均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检测不合格单位,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行政处罚。

2 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2.1 部门整合组建未完全到位

目前,邳州市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经成立,但内设职能还需进一步明确,场地、资金有限,基础设施有待完善,综合执法能力亟待加强。

2.2 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不高

没有独立的以数据共享与平台交换为支撑的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业务系统有的是国家级开发的,有的是省级开发的;有的在业务专网运行,有的在省政务外网运行。由于各系统基于不同的数据库,数据不能连通,提取和录入数据不方便。

2.3 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 做好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与建议

3.1 加强规范化建设

应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合理配置资源,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建议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人员编制,配齐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服装、执法标志。

3.2 建立执法智慧通信息化平台

建议在国家及省级层面对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的在用业务系统进行整合,建立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实现各业务系统在统一平台上应用。应对现有的投诉平台、举报热线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入口,防止出现重复受理、重复反馈现象。建议为全体执法人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实现网络化执法办案;为执法人员配备手持一体机,实现简易程序现场处罚。

3.3 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

应根据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创新教育培训手段和教育培训内容。如:运用现代电教手段,开展基础知识交叉培训;根据工作的新特色、新要求,开展法律法规、执法技能、业务知识培训。要优化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多管齐下,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打造一支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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