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果品交易主要模式探析
2022-11-23秦安县生产力促进中心甘肃天水741600
●牟 薇(秦安县生产力促进中心 甘肃 天水 741600)
秦安县地处渭北黄土高原,山多川少,干旱多灾,自然条件差,交通不便。为改变当地的贫困面貌,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全县以水果、花椒为主的果园面积6.06 万公顷,总产量近百万吨,总产值近40 亿元左右。但随着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必须要改变传统的销售模式,探索更加适合当地的果品交易模式,进而提高果品交易的组织化,拓宽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1 “农户+商贩”模式
秦安县的果品生产以传统的小规模自主经营为主,最常见的是“农户+商贩”的交易模式,对没有固定销售渠道、离集中交易市场较远且交通不便利的果农来说,等待商贩上门收购产品就是最优选择。商贩也能够从果品的收购、初加工、储运、销售等方面受益。这种交易模式下农户的交易成本较低,需求关系明显,不需要多方参与,农户交易方便快捷、自主性强。
优势: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果户交易方便快捷,自主性较强。
劣势:市场信息缺乏,不利于收益最大化,收益不稳定,市场风险需要自己承担,果品质量安全无从保证。
2 “农户+专业合作社”模式
通过交易成本理论进行分析,如果外部市场的交易费用比较高的时候,会导致形成一种使市场交易费用转化形成管理费用和内部协调的组织形式。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主动为社员给予技术、信息、储存、加工和购销运输等方面的服务,确保社员在平时进行标准化生产的过程中,可以使果农与其他有关联的生产主体间的合作交易费等内在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政府资金、外界捐赠以及成员会费等。专业合作社设立的目的是加大农户利益,鼓励果农积极加入专业合作社,为他们提供统一的服务,使果品生产交易成本降低,果品质量安全标准提高。
优势:将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的果农组织到一起,使他们在市场中协助、竞争,合理分配工作和利益,促使生产效率的提升,也可以节约交易的成本,增加果农的经济收入,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提供有利平台,提高了果农抵御风险的能力。
3 “农户+企业”模式
3.1 即期交易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等农产品成熟,待果农收获产品之后,售给企业的一种市场交易模式。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为了保证农产品数量和质量,使收购果品的信息成本、搜寻市场的成本和达成产品交易的成本上升。
优势:有利于果品加工企业统一收购,流通环节少,交易成本低,农户获得最大自主权,交易结款及时。企业需求量与采购量成正比,随购随销,承担市场风险小。
劣势:采购渠道主要为散户和商贩收购,果品质量的不确定性强。
3.2 契约型模式
该模式是指农户与农产品加工的企业之间,经过签订书面合同或口头达成的协议形式建立的一种自愿关系,比单一的市场买卖交易关系更加密切。当前主要有“公司+农户”或“公司+基地+农户”2 种形式。通常情况是以具有较为先进的技术水平以及资金雄厚的一些大型龙头企业为主,与农产品主要种植区域或种植情况较好的基地或果农签订立书面合同。企业可以指定果农种植的品种、果品应该达到的品质要求并给出合理的收购价格等。
优势:果农生产链条各环节能够加强参与主体相互间的联系,使其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参与协作的主体之间,将以签订购销合同为依托,明确交易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对果农或基地给予一定的激励、扶持或一些奖励措施,如为他们提供先进的生产技术服务,明确合同的收购价格,优先收购他们的产品等,果农需要按照合同内容,准时定量地给企业提供合格的产品。
劣势:大多数是以销售合同为载体,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波动,合同的稳定性不强,违约现象经常发生,甚至合同的约束力丧失,存在交易双方机会主义的一些行为。
在现实交易中这种模式并不多见,果农与企业双方大多数时候只会在果品销售旺季到来之前才对果品的成交价格、交易的数量等达成初步的协商意见。他们会等到收购季节时,在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交易。
3.3 一体化模式
该模式就是从果品最初的种植、采摘、加工以及销售等全部或部分环节由企业组织完成,是一种以果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一体化经营模式。把果品生产中的利益链主体通过生产产品形成的产权关系关联在一起,建立起紧密的链接机制。在这种模式下,促使果农同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可以改变前述几种交易模式中果农所处的弱势地位。在龙头企业带动的一体化模式中,果品产业链下游的企业成立自己的种植基地,实现对果品生产数量和质量的全产业链条把控,较契约型模式投入成本大。加大果品产业链纵向的整合,就能与果农在交易方式中形成雇佣关系,给予他们一定的劳动报酬。
4 结论
对秦安县果品合作交易模式进行统计性描述分析及优劣势分析可知,农户参与的合作交易模式的链接方式多较松散,从稳定果品质量水平方面来看,“农户+企业”合作交易模式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