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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格模式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022-11-23刘颖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22年19期
关键词:协管员网格化村级

|Ⅰ 文/刘颖

甘肃省兰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和“四个最严”等重要指示精神,将监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落实属地化监管责任,完善分级负责监管工作机制,创新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的有效抓手,在全省率先试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模式,不断延伸和夯实基层一线监管网络和能力,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健全监管体系,夯实基层监管力量

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充分考虑到省会城市的特殊市情,为了保障全市436万多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2009年市、县两级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2012年市编办发布《关于在各县区乡镇加挂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中心牌子的通知》,要求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场地、有设备”的标准,在61个涉农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增设副科级建制一名。为了全面提升基层综合监管能力,在乡镇监管服务中心全部配套农药残留速测设备和追溯管理设施,在502个蔬菜种植集中连片的行政村聘请村级协管员,建成“市、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模式,不断强化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致广大农民朋友一封信》(即“两书一信”制度),敦促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破解监管难题,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

为全面加强基层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多次组织专人赴四川广元、遂宁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借鉴社会治理网格化经验模式,探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兰州市2018年制定《关于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实施方案》,分三年设立协管员队伍,将监管力量下沉至村级各网格,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生产“小”“散”带来的监管困境,并配套实施了《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乡镇监管服务中心和村两委的作用,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有效调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

(一)区域定格,实现网格覆盖。以乡镇为大网格单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蔬菜种植集中连片的行政村划定为最小网格单元,明确网格监管区域。目前,共建成乡镇监管网格61个,村级监管网格502个,全市100%涉农乡镇和行政村均纳入网格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完整、清晰的管理体系,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合力共建共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

(二)网格定人,织牢防控体系。乡镇监管网格划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网格监管员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负责人担任,二级网格监管员由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担任,三级网格监管员,即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由各村推选具有丰富经验的农技员或种植能手担任,经村委会及所在乡镇审定、评议且公示后担任,确保区域内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对各自辖区和目标任务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

(三)人员定责,落实网格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机构全面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组织领导工作,并细化三级网格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度考核。其中:一级网格监管员,围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本网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维护,指导和监督二、三级网格实施具体工作;二级网格监管员,负责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检测、监督抽检、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三级网格日常监管实施情况,并向一级网格汇报本网格日常工作情况;三级网格监管员,具体承担本网格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任务,负责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资经营点开展巡查摸底,劝阻有关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定期报告巡查摸底情况,并协助上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检查和执法等工作。

加强培训考核,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为切实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每年组织乡镇监管员、基层检测员及村级协管员参加线上专题培训以及线下岗前培训,至少全覆盖培训一次,重点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快速检测、质量安全监管、农药安全使用等专业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根据《兰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县区制定具体的村级协管员考核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增设考评指标,采用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年底通过档案查看、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协管员全年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全面考评。通过建立考核机制,确定每名村级协管员考核等次,并将考评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对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对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按规定流程另行重新选聘。考核充分激发了基层监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了工作热情和效率。

保障资金支持,推动工作落实见效

近年来,兰州市、县(区)两级大力争取本级财政资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目前,村级协管员年补助金为5000元/人,其中市级财政承担60%,补贴额为3000元/人,县(区)级财政承担40%,补贴额为2000元/人。市、县两级均已将所需经费全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确保了工作正常运转。同时,各乡镇也投入经费3~5万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支持乡镇监管员和村级协管员外出参观培训、交流学习、配备工作设备等,切实提高乡镇监管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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