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的认识论问题
2022-11-23蒉益民
蒉益民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 102488;2.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 100732]
一、从他心怀疑论到唯我论:两种认识论难题
我们几乎所有的人都本能并根深蒂固地相信其他人和自己一样具有内在的私密的意识感受,并且在相同条件下他人相应的意识感受与自己的意识感受是相同的。但是我们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形:有时我们会把完全无意识的个体误当作有意识的,例如,外表结构与言行举止高度逼真的机器人;有时我们会对别人的意识感受产生完全的误判。这些认知错误揭示了我们在关于自己内心和他心的认知方面的一种不对称性:我们可以直接地私密地感受到自己的意识活动,但是我们完全不能像感受自己的意识状态那样直接地感受到他人的意识状态。
这种认知的不对称性也让一些哲学家产生了下列这些认识论层面上的怀疑论的疑问:(1)有可能在我们的现实世界中有许多在(我们当前科学所能认知的)物理层面上与我完全一模一样的身体,但是这些身体中完全没有意识感受(因为它们缺少当前科学无法认知甚至是人类科学永远无法认知的、对产生意识又不可或缺的深层物理特性)。对于这样的个体,我们借用心灵哲学中的术语称之为“无意识躯体”(zombie)。无意识躯体在我们可认知的层面上与我们的身体完全一模一样,当然在相同环境中与我们正常的言行也完全一模一样,只是他们内在完全没有任何意识。(2)在极端的情形下,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除了自己,其他人可能都是无意识躯体,这就是极端怀疑主义的唯我论(solipsism)。(3)即便假定所有人都有意识感受,也有可能因为各人产生相应意识感受的大脑物理特性的不同,例如各人的大脑细胞中的DNA不同,而这种DNA上的不同会对意识感受特性产生本质的影响,所以每个人相应的“同种意识感受”实际上是完全不同质的。也就是说,有多少个人就有多少种完全不同质的疼痛的感受、不同质的红色的感受等等。(4)在意识感受性不同的问题上也有一个唯我论的版本:比如其他人关于疼痛的感受都是相同的,唯有我关于疼痛的感受是有质的不同的。
如何为我们关于他心的与生俱来的信念找到认识论上充足的理由和依据(reasons and grounds),或者说找到认识论上的确证(justification),这个问题被称为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1)关于他心问题特别是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的系统介绍和讨论,参见: Hyslop, A., Other Minds,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5, pp.5-14; Avramides, A., Other Minds, London: Routledge, 2001, pp.1-18; Hyslop, A., “Other Minds”,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Edward N. Zalta (ed.), URL =< 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spr2019/entries/other-minds/ >, 2014, sections 1 and 2; Avramides, A., “Other Minds”, The 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Edward N. Zalta (ed.), URL =<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other-minds/>, 2019, section 1.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看到,为了解答他心的认识论问题,我们需要回应下列两个层面上的认识论挑战。
第一,在唯我论层面上,我们需要驳倒两个唯我论论断:(1)现实世界中只有我具有意识,其他亿万年进化中所有的人都是无意识躯体。(2)即使其他人都有意识并且他们的相应意识都相同,然而我因为某种进化突变(或其他什么原因)和他们的意识完全地不同。
第二,在驳倒唯我论论断的基础上,我们需要再进一步论证:(1)现实世界中所有人都具有意识。(2)在相同条件下所有人相应的意识都是相同的。(2)本文中“物理条件的相同”以及“意识感受的相同”都是指“某种类型的相同”或“某种程度的相同”。
本文的目的是尝试为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提出一种新的解答。具体的安排如下,在第二节中,我们介绍和讨论关于他心问题的五种主要的解决方案及其所面临困难和争议。在第三节和第四节中,我们分别对其中的类比论证以及最佳解释论证作出进一步的阐释和研究。最后在第五节中,我们对类比论证和最佳解释论证作出改进,然后结合两个改进版的论证给出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的一种新解答。
二、五种主要的解决方案及其所面临的困境
在西方哲学史上,虽然奥古斯汀等哲学家对如何了解他人内心以及准确把握他人内心的困难都有论述,但是直到19世纪他心的认识论难题才真正引起人们的关注。苏格兰哲学家里德(Thomas Reid)第一个指出:在笛卡尔那样的论述体系中,我们可能会不可自拔地沦落到唯我论的境地。作为对里德的回应,密尔(J.S.Mill)给出了对他心问题的第一个解决方案,即所谓的类比论证(The Argument from Analogy)。密尔的类比论证包含两个要点:第一,他人有和我相似的身体,根据我自己的情况,这是产生感觉的前提。第二,他人展示了相似的行为和征兆,根据我自己的经验,这些行为是由感觉引起的。(3)Mill, J.S., An Examination of Sir William Hamilton’s Philosophy, Fourth Edition, London: Longman, 1872, p.243.
密尔的这个论证一度被当作对他心问题的标准回应而非常流行。(4)Russell, B., “Analogy”, in Human Knowledge: Its Scope and Limits, London: George Allen and Unwin, 1923, pp.501-505; Hampshire, S., “The Analogy of Feeling”, Mind, Vol.61, No.1, 1952, pp.1-12.但是到了20世纪中叶,这个论证主要在两个方面遭受到了严厉的质疑:第一,通常的归纳论证的结果是否正确,我们是可以验证的。但是因为他心的结论是我们在逻辑上都无法亲自验证的,因此这不是一个正常的归纳论证。(5)Locke, D., Myself and Others: A Study in Our Knowledge of Other Mind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pp.49-50.第二,一个有效(sound)的归纳论证的取样必须是随机的和足够多的,这样的样本才具有代表性。只有具有代表性的样本都具有某种特征,我们才能用有效的归纳论证判定目前我们无法验证的与样本相同的个体也具有这同一种特征。而在他心问题上,我们却只能从“我”这一个孤例进行归纳论证以推到其他所有人,这显然不是一个有效的归纳论证。(6)Prichard, D., What is This Thing Called Knowledge, Fourth Edition, London: Routledge, 2018, pp.193-196.
上述的第一个质疑似乎并不能成立,希洛普和杰克逊(Alec Hyslop and Frank Jackson )就指出:科学上经常会出现归纳论证的结果无法检验的情形,但在科学上我们仍然认为这是有效的归纳论证。他们举例说,氦元素在地球上被发现具有特定的光谱,当我们观察到太阳上具有这种光谱时,我们判定太阳上也存在氦元素,尽管我们至少在物理上无法到太阳上去亲自验证这一点。他们认为逻辑上无法验证和物理上无法验证并不显得与讨论归纳论证的有效性有实质关联。另外,他们还认为,一个归纳论证的结果不可验证时,这个预测结果的正确性不可验证的同时也意味着这个预测结果的错误性也不可验证,而这两点对归纳论证的有效性的作用是相互抵消的。因此,结果的不可预测性并不影响归纳论证的有效性。(7)Hyslop, A. and F. Jackson, “The Analogical Inference to Other Minds”,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9, No.2, 1972, pp.169-170.
关于对第一个质疑的反驳,我们还可以给出另一个例子:我们观察到的天体运动让我们在科学上假定天体间存在万有引力,然后我们用归纳法推出所有我们现在观察不到的天体间也都存在着相同的万有引力。然而以我们现有的能力,万有引力本身是我们在逻辑上也无法验证的存在。因为这类原因,我们在下面几节中将不再讨论第一个质疑,而是集中精力研究对他心问题类比论证的真正的挑战,即所谓的孤例归纳的问题。
因为密尔的类比论证解决方案遇到了孤例归纳的挑战,哲学家们提出的第二个方案是所谓的最佳解释论证(The Argument Based on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这个论证的主要观点是:在相同条件下,我们所有人在受到相同的因果刺激时,都会产生相同的行为结果。更重要的是,20世纪中叶因为分子生物水平上的脑神经等相关科学的发展,我们发现在这样的因果链中,所有人的大脑的相应状态也是相同的。对所有人的相应的物理因果系统的相同性的最好的科学的解释是,所有人都和我一样具有意识感受,并且所有人相应的意识感受都是相同的。提出这一论证的哲学家认为这个论证还有效地避开了上述的孤例归纳的问题。(8)参见: Pargetter, R., “The Scientific Inference to Other Mind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62, No.2, 1984, pp.158-163; Melnyk, A.,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and Other Mind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72, No.4, 1994, pp.482-491; Harman, G., “The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Philosophical Review, Vol.74, No.1, 1965, pp.88-95.
虽然大部分哲学家并没有明确提出自己解决他心问题的方案,但是心灵哲学中一线的哲学家们似乎都默认这个最佳解释方案。(9)Chalmers, D., The Conscious Mind: In Search of a Fundamental Theory,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p.246.然而这个方案也面临着下列的困难和争议:(1)最佳解释论证中“最佳”的判定标准和依据是什么?(2)在所有人相同的物理因果系统中,只有我才有在认识论上确定的意识感受。为什么最佳解释仅仅以我的情况为标准,这是不是另一种孤例推论的情形?(3)在所有人的物理因果系统中,意识的心灵因果性和大脑的物理因果性到底起到一种怎样的因果作用?这对我们选择最佳解释有何影响?
本文的一个基本观点是,在所有五个对他心问题的主要解决方案中,只有这前两个方案才是真正在认识论意义上试图解决他心问题。其他所有的方案都不是真正对关于他心的怀疑主义的认识论问题的解答。因此在下面几节中,我们将着重研究、发展和完善这两种解答。
第三个解决方案是标准论证(The Criterial Argument),这个论证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1)行为与意识状态的关联(link)既不是一种归纳推理关系,也不是一种像行为主义那样的衍推关系(entailment);它们之间是一种被标准刻画的概念关系。(10)Malcolm, N., “Knowledge of Other Minds”,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55, No.23, 1958, pp.969-978.(2)那么刻画这种概念关系的标准来源于什么呢?根据维特根斯坦的论述,这种标准来源于相关意识状态词汇的语法或者说用法,这种语法或用法是一种语言的约定俗成(linguistic convention)。(11)Wittgenstein, L., 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G.E.M. Anscombe (trans.), New York: The Macmillan Company, 1953, p.53.(3)把这种思想运用到具体的例子上:痒这种意识状态与挠(痒)这种行为就是一种非推论的关联,痒以一种概念的方式与挠(痒)相关联。挠(痒)这个行为虽然不是“痒”这个词的语义的全部,但它作为痒这个意识状态存在的证据是“痒”这个词的语义的一部分。
我们看到在标准论证中,像挠(痒)这样的行为与痒这样的意识状态以一种概念的关系相联结,这种概念关系来源于“痒”这个词的语法或者说用法。然而不管这种用法是依赖于语言的约定俗成还是我们更深一层的语言实践和生活实践,在这种基础的实践活动中,我们都没有考虑关于他心的怀疑主义的疑问。也就是说,我们在这样的实践活动中,不会考虑被蚊子叮咬后,一个人去挠身上的肿块时,这个人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意识活动,或是他的关于“痒”的意识感受和我们的相应感受有质的不同。因此用建立在这样的实践活动之上的语法及概念关系是无法回应他心的认识论挑战的。
第四种解决方案是态度论证(The Attitudinal Argument)。根据这种观点,我们关于他心存在的那种与生俱来的根深蒂固的信念实际上并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信念,而是比认识论意义上的信念更深刻的一种态度。(12)Hyslop, A., Other Minds,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5, pp.121-130.这已经被国内学者当作是解决他心问题的一种途径。(13)王晓阳:《为他心辩护——处理他心问题的一种复合方案》,《哲学研究》2019年第3期。但是这种论证除了直接回避他心问题的认识论层面的挑战之外,对这种所谓的“比信念更深刻的态度”产生的认识论或其他层面上的哲学原因和理由,也没有人能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最后一种解决方案可以被称为知觉知识论证(The Argument from Perceptual Knowledge)。这种方案也是他心问题的研究在最近这些年重新活跃起来的主要原因。这种方案结合了最新的知觉哲学研究、相关的神经科学哲学研究、社会认知科学研究等领域。(14)参见: Avramides, A.and M.Parrott (eds.), Knowing Other Mind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9; Westfall, M., “Other Minds are neither Seen nor Inferred”, Synthese, Vol.198, No.12, 2020, pp.11977-11997.下面是知觉知识论证的四个代表性的版本。
第一,麦克道尔(John McDowell)指出:我们的知觉经验有时可能是错的,但是当它们是对的时候,这些知觉经验直接给了我们关于世界的知识。类似的,他人的行为有时可能是在关于他心方面误导我们的,但是当它们不误导我们时,这些行为直接给了我们关于他心的知识。(15)McDowell, J., “Criteria, Defeasibility, and Knowledge”, 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 Vol.68: 1982, pp.455-479.
第二,德雷斯克(Fred Dretske)指出:有不少时候我们可以从他人的行为中以知觉的方式直接感知他内心的状态,这种知觉感受并不需要推理过程。当然,德雷斯克也承认,这种直接的知觉感受与他人本人私密的意识感受是有区别的。但是德雷斯克坚持说,这与我们通过知觉感知外部对象是类似的,因为我们也不能感受到对象本身。因此似乎并不存在一个特别的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16)Dretske, F., “Perception and Other Minds”, Nous, Vol.7, No.1, 1973, pp.34-44.
第三,我国学者王华平认为,如果在我们通过他人的行为了解他人内心的过程中,我们的经验表征既具有知觉的典型特征,又具有知觉的某个标志性特征(例如,知觉的适应性效应),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它是知觉表征。这样我们对他心的感知就是一种直接的知觉感知,而不是一种间接的认知推理感知。(17)王华平:《他心达及问题与直接感知理论》,《哲学研究》2021年第2期。
第四,我国学者陈巍最近也阐释和研究了他心直接感知理论的神经科学证据以及现象学与社会神经科学的理论关联。(18)陈巍: 《如何理解直接社会感知中的“直接”要义》,《自然辩证法通讯》2021年第11期;陈巍:《看见他心:从胡塞尔、梅洛-庞蒂到社会神经科学》,《学术研究》2021年第6期。
下面是笔者对以上各种版本的知觉知识论证的几点评论。
(1)麦克道尔的论述预设了他人的行为有许多不误导我们的时候,但是他心的认识论问题关注的是这样的形而上学可能性:他人都是无意识躯体或者他人的相应意识感受和我们的完全不同。在这种情形下,他人的行为就没有“不误导”我们的时候。
(2)德雷斯克认为,关于他心的知觉知识与关于外部对象的知觉知识是平行对等的。但实际上,在我们假设了我们关于外部对象(例如他人的身体行为)的知觉知识没有问题的基础上,我们还有一个更进一步的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难题:即如何从关于他人身体行为的知觉知识得到关于他心的与他本人私密感受一样的知觉知识?
(3)在王华平和陈巍的论述中都引用了神经科学方面的前沿研究成果,特别是,当我们通过知觉感官直接感知他人的意识感受时,我们大脑中负责认知的部分是不运作的。这显示了我们对他心是直接知觉感知的,这个也许是我们亿万年进化的结果。但是即使我们现实世界中真的除了自己都是无意识躯体,或者他人的相应意识感受真的与自己的有质的不同,我们仍然会进化出同样的大脑机制。因此神经科学的发现并不能在哲学理论上解决他心的认识论挑战。
三、对类比论证的进一步研究
从第二节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密尔为他心问题给出的经典的类比论证遇到了一个严厉的质疑,即所谓孤例归纳的问题。在有效的归纳论证中,样本必须是随机的且足够多的,这样的样本才具有代表性,得出的归纳论断才会有效。然而在他心的类比归纳中,样本就只有“我”这一个孤例。对于这个质疑,后来的哲学家们给出了下列三种回应。
第一种回应,建立在我的多次行为之上的解答:艾耶尔(A.J.Ayer)指出,类比论证不是只建立在孤例之上的,因为我自己在各种相同的环境中,都产生了相同的意识感受,并进一步导致了相同的行为,这种例子可以是无限制地多的。(19)Ayer, A.J., The Problem of Knowledge, Harmondworth, Middlesex: Penguin Books, 1956, pp.219-222.
这种解答受到了两个批评:(1)布德龙(T.W.Budlong)指出,这些关于我的可以无限制多的行为样本并不能使类比论证中的归纳推理变得有效。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设一个店主想用归纳法证明他库存的一大批牛奶没有坏。他只打开一瓶牛奶,然后一小口一小口地喝了很多很多次才把这瓶奶喝完。店主然后声称,他已检验了足够多次,每次喝的那一小口奶都是好的,所以根据归纳法,我们可以推出这批奶都是好的。这样的归纳推理显然是无效的。有效的归纳推理应该是,店主随机地选取足够多箱牛奶,然后从每箱选取的牛奶中再随机地选取一瓶牛奶试喝。如果这样检验下来每次都是合格的,那么我们可以用归纳法推出这一大批牛奶都是好的。布德龙的意思很明显,只用我一个人的行为作样本,就如同只用一瓶牛奶中的奶作样本,这样的样本数量再多也不具有随机性,从而不具有代表性。从这样的样本中推出的归纳论断是无效的。(20)Budlong, T.W., “Analogy, Induction and Other Minds”, Analysis, Vol.35, No.3, 1975, pp.111-112.
(2)希洛普和杰克逊指出,我们在讨论他心问题时,我们除了把疼痛这种相对单一的意识感受归于他心之外,还把意识层面上的那个整体的人(person)归于他心。对于这后一个过程,只用我的多次行为的归纳论证就真的成为了一个仅依赖于我这个人的一个孤例归纳了。(21)Hyslop, A.and F.Jackson, “The Analogical Inference to Other Minds”, American Philosophical Quarterly, Vol.9, No.2, 1972, p.174.
第二种回应,建立在生物相似性之上的解答:麦尼克(Andrew Melnyk)给出了这样一个案例:当我看见别人戳到大脚拇指时,我应该是可以在认识论上有确证地(justified)认为那人也会有疼痛的感受。为什么呢?因为我自己每次戳到大脚拇指时,我都会有疼痛的感受,加上我和其他所有人在生物构成(biological constitution)上的相似性,我有理由认为戳到大脚拇指和疼痛的意识感受性之间是一种因果关系。这样我们通过主体间的(intersubjective)因果关系克服了孤例归纳的困难。(22)Melnyk, A., “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 and Other Mind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72, No.4, 1994, p.488.
下面是笔者对麦尼克上述解答的质疑:(1)我戳到大脚拇指和我有疼痛的意识感受,这两件事只是限于我的一种局部关联,还是适用于所有人的一种普通的因果关系,这正是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向我们提出的挑战。(2)仅凭生物构成的相似性是不能保证主体间的因果性的。举例来说,莫扎特和我们所有人都具有生物构成的相似性。但是在莫扎特身上,5岁时因为受到一些音乐刺激就能在意识层面创作音乐作品,这两件事显然只是限于莫扎特的一种关联,而非主体间的因果关系。其他绝大多数人在5 岁时受到相同的音乐刺激后,都不能在意识层面上主动创造出那样的音乐。
第三种回应,建立在大脑因果性之上的解答:希洛普认为,当我身体受伤害时,是我大脑的相应状态(比如C纤维肿胀)引起了我疼痛的意识感受,而这是一种主体间的因果关系,所以可以从我这一个例子推到所有其他人。这样我们就解决了孤例归纳问题。(23)Hyslop, A., Other Minds,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1995, pp.53-54.
下面是笔者对希洛普上述解答的质疑:(1)我大脑的C纤维肿胀与我有疼痛的意识感受,这两件事只是限于我的一种局部关联,还是适应于所有人的一种普遍的因果规律,这也正是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向我们提出的挑战。(2)仅凭我和其他所有人大脑的在某种程度上的相同(都是C纤维肿胀)不一定能保证主体间的因果性,因为我们所有人的在这种程度上相同的大脑状态却还有相当程度的不同性,比如构成相同C纤维肿胀的各人的脑细胞都有各自不同的DNA。这种我们已知的和我们目前还未知的以及我们可能永远无法知道的生物不同性与不相似性会不会对他人的意识状态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呢?这也是他心问题对我们提出的认识论挑战。(3)当我们讨论他心问题时,我们不仅要把疼痛这种相对单一的意识状态归于他人,还要把意识层面的自由意志的选择这样复杂的意识状态归于他人。但是大脑状态作为一种物理状态在某一时刻可以有多种“自由”的运作选择吗?这是目前脑神经科学无法解答的问题。(24)参见:Balaguer, M., Free Will, The MIT Press, 2014, pp.89-126.因此使用大脑状态向上因果作用产生意识状态的策略并不能解决复杂的他心问题。
四、对最佳解释论证的进一步研究
帕盖特(Robert Pargetter)1984年发表了一篇题为“对他心的科学推理”的文章,这是最佳解释论证方面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工作。在本节中我们通过这篇论文对最佳解释论证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帕盖特的论文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构成。
第一,我们通常从他人的行为出发推出他人的心灵生活(mental lives),这种推理的本质最好应该被视为一种科学的、假设性的(hypothetical)推理,即所谓的最佳解释论证。一个人在一定的环境中展现出疼痛的行为,当然有可能这个人的意识感受和我在相同情景下的疼痛的意识感受有质的不同,甚至有可能这个人根本没有任何意识感受伴随这种看上去疼痛的行为。但是一个直接的解释是他有疼痛的感受,并且和我疼痛的感受一样。以我自己的内在经验和感受为证据,这个看上去是最好的解释了。
第二,我还有什么其他的选择吗?下面这些可能的其他解释看上去都不可信:(1)上帝正像操纵一个木偶一样操纵着这个人。(2)我在这个世界中是独一无二的。尽管我通过内省能够感到是我的意识状态在因果上引起我的行为,其他人有我无法知道的一套完全不同的因果机制在相同的环境下导致和我相同的行为,但是他们的这套因果机制中不包括意识状态。(3)导致他人与我相同行为的这套因果机制中也包含了意识状态,可是他们的意识状态和我的意识状态有质的不同。这些都是会被科学永远拒绝的解释;在其他的理性探索中这样的解释也是最不可接受的。(25)Pargetter, R., “The Scientific Inference to Other Mind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62, No.2, 1984, p.158.
第三,以相同情形下他人与我有相同的行为的最佳解释是他人和我有相同的意识状态的方式,我们不但能将像疼痛这样简单的意识状态归于他人,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地用一种整体主义的方法,将有意识的心灵生活归于他人。我们观察到在各种连续的互相关联的情形中,他人和我有相同的连续性的行为,对这一现象的最佳解释是他人和我有相同的持续的有意识感受的心灵生活。这其中不但包含像疼痛这样的现象意识感受,还包括信念、意向、推理、自由意志等等相对复杂的意识活动。
第四,以上关于他心的最佳解释推理与科学中关于亚原子粒子等我们观察不到的物理实体的存在的最佳解释推理是一致的。如果假设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物理实体的存在能够最好地解释我们观察得到的物理现象,那么按照科学实在论的观点,这些观察不到的物理实体的存在就是被科学上的最佳解释论证所证明了的。(26)Pargetter, R., “The Scientific Inference to Other Mind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62, No.2, 1984, p.159.
第五,对于只有“我”有意识感受,而这种孤例证据会不会对最佳解释论证造成致命影响的关键问题,帕盖特坚称这不会对最佳解释论证产生任何的伤害,他给出了下列三个理由:(1)关于我自己有意识感受的情况,这虽然是孤例证据,但也是重要的、相关的证据,我们当然可以重用。(2)我们在这里不是像类比论证那样用孤例证据去直接证明(即归纳推理出)他心的存在,而只是用类比给出了关于他心的假设(hypothesis)。而且我们也没有用这个假设去直接证明他心的存在,而是用我们观察得到的其他有关行为的证据去证实这个假设的最佳性,然后从这一点再像科学实在论那样推出他心的存在。(3)孤例证据还被运用如下:在我自己身上,我发现我的意识状态给出了我相关行为的一个很好的因果解释。因此我推测,如果他人相同条件下也具有和我相同的意识状态,那么这种意识状态也会对他们与我相同的行为给出一个很好的因果解释。(27)Pargetter, R., “The Scientific Inference to Other Minds”, 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62, No.2, 1984, pp.160-162.
通过帕盖特的论述,我们可以对最佳解释论证有个更全面和深入了解。但是笔者认为帕盖特版本的最佳解释论证仍面临着下列的困难。
(1)在第二部分中,帕盖特自己给出的三个关于他人行为的其他解释确实不可信,但是帕盖特没有提到一个重要的选择。在20世纪中叶分子生物学水平上的脑神经等科学的发展基础上,科学家已经对物理刺激造成的大脑特定的状态以及大脑状态引起的特定的行为有了实质性的了解。这样,对于在相同条件下他人与我有相同行为这件事,我们就有了下面两个相互竞争的看上去都还可信的理论解释。
第一,建立在科学发现之上的物理主义解释:在相同的物理刺激之下,我和所有他人一样,大脑会产生相同的状态,这种相同的大脑状态会在因果上造成我和所有他人一样产生相同的行为。
第二,建立在他心信念/信仰之上的传统日常的解释:在相同的物理刺激下,他人也会产生和我相同的意识状态,这种意识状态在因果上导致他人和我一样产生相同的行为。
(2)那么上述的这两个相互竞争的解释哪个是“最佳”的呢?判断“最佳”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支持第一个物理主义方案的理由有这些:(a)这是我们经验科学可以在“我”和所有其他人身上都能统一观察到的因果现象。(b)他人的意识状态以及我的意识状态,我们通过科学的手段完全地观测不到。(c)迄今为止在大脑中完全观测不到意识层面的心灵因果性对大脑的因果影响的证据。也就是说,心灵因果性对科学来说仍是个不解之谜。(28)参见:Papineau, D. “The Causal Closure of the Physical and Naturalism”, in B.McLaughlin, A.Beckermann and S.Walter (eds.), The Oxford Handbook of Philosophy of Mind,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9, pp.53-65.
(3)在第五部分中,帕盖特说“我”的私密的意识感受作为孤例证据也很重要,特别是在形成最佳解释的假设时。但是有多重要呢?物理主义方案具有关于所有人的统一性、科学的可观测性、科学的可操作性、相关因果链的科学可确证性等等特征;相比这些在形成科学假设上的极重要的优势,“我”的私密的孤例证据是不是不具有什么竞争优势了呢?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转向最后一节的讨论。
五、他心问题:一种基于反证法归纳论证的新解答
在这一节中,我们给出关心他心的认识论问题的一种新解答。这种解答主要由下列四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反对在唯我论层面上关于他心的第一个怀疑论论断,即现实世界中只有我具有意识,其他亿万年进化中所有人都是无意识躯体。我们用反证法和归纳法相结合的方式来驳倒这个论断,具体的论证如下:
第一步,假设上述关于意识存在的唯我论论断是对的。
第二步,那么在我出生之前,所有的人都没有意识,都只是相同条件下行为与内在反应(特别是大脑状态)与我相同的无意识躯体。
第三步,任何随机的、足够多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本都是无意识躯体,那么根据有效的归纳论证(这里不再存在孤例归纳的问题),我自己也应该是无意识躯体。但是这与他心认识论问题讨论框架中认可的事实相矛盾。也就是说,这与我是有意识的这个由我私密地、认知不对称地知道的事实相矛盾。
第四步,根据反证法,第一步中的假设不成立。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有效的归纳论证证明:现实世界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具有意识,而其他所有人都是无意识躯体。这样我们证明了(在有效归纳论证的意义上)唯我论是不成立的。
第二部分,支持我们日常信念中关于他心的第一个实在论论断,即现实世界中所有人都有意识。这里具体的论证包含了以下这些主要的观点。
(1)通过第一部分中基于反证法的归纳论证,我们可以得出,关于现实世界的意识存在状况有两种可能的情形:第一,所有人都和我一样有各自私密的意识,这就已经是我们想要证明的结论了。第二,虽然不可能除了我所有的人都没有意识,但逻辑上讲还是有可能有一部分人没有意识而其余的另一部分跟我一样有意识。关于这种情形,只有随机的、足够多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本都是同时存在无意识躯体和有意识人时,有效的归纳法才无法排除这种可能。而在这种情形下,无意识躯体和有意识的人都是均匀地(随机地)、足够多地、具有代表性地分布在人群中。也就是说,在这种有效归纳论证无法排除的情形下,至少我们知道有意识的人是相当多的。
(2)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改进版的最佳解释论证排除上述的第二种情形。从第四节的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我们所支持的关于他心的传统日常信念的解释需要跟建立在科学发现之上的物理主义解释就谁是“最佳”解释展开竞争。这里我们可以给出支持传统日常信念解释的几个新的理由。
第一个理由:根据上面的讨论,我们知道有效归纳论证可以保证除了我之外还有足够多的人具有意识感受。这样帕盖特版本的最佳解释论证中只有我有意识的这个孤例证据的弱点就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而且这里我们用有效归纳论证打破了认知不对称性对意识存在的局限。原来只有通过各人私密的感受才能在认识论上确定意识的存在,而这一点是被科学解释方案指责的弱点。
第二个理由:关于他心的最佳解释论证虽然与科学上对观察不到的物理实体的最佳解释论证有相似性,但是也有一些实质性的区别。物理实体是没有生命的,而他心的意识存在是他人生命的本质体现,一个无意识躯体与一个“死人”是没有区别的(尤其对这个人本人来说)。那些我们用有效归纳论证无法排除的可能的无意识躯体,他们在相同条件下行为与内在物理状态与我们相同,因此他们更有可能是在形而上学意义上有意识的,只是我们暂时在认识论层面上无法确证。而我们在考量关于他心的认识论理论取舍时,我们在道德上没有权力剥夺其他人哪怕是可能的生命的权利。我们可以把这一点称为支持他心的传统日常信念的道德理由。
第三个理由:和第二个道德理由相关联的,我们很难接受自己关爱的人被一个认识论理论选择为一个无意识躯体,从而“被失去”他们的生命以及我们自己非常珍惜的来自他们的意识层面的关爱。我们可以把这一点称为支持他心的传统日常信念的人性/人道理由。
第四个理由:关于心灵因果性问题,物理主义解释方案虽然能给出从物理刺激到大脑状态再到行为的完整物理因果链的描述;但是随之而来的也有一个很大的弱点,即这种物理因果描述无法解释我们在意识层面上感到我们的意向及自由意志等对身体的向下因果作用。至于心灵因果性哲学中的所谓的排除论证在哲学上仍然存在很大争议,这一论证无法排除下列这些关于心灵因果性的形而上学可能性:(a)意识层面的心灵因果性具有向下对大脑以及身体的因果作用。(b)意识层面的心灵因果性只在意识层面平行地对其他意识状态有因果作用。(29)参见:蒉益民:《因果理论:上向因果性与下向因果性》,《哲学研究》2019年第4期。(c)意识状态与相应的大脑状态缺一不可地联合在一起对大脑、身体以及其他意识状态产生因果作用。(30)参见:蒉益民:《心灵因果排除的联合因果解答》,《哲学动态》2019年第1期。(d)意识状态完全没有因果作用,所有因果作用都来自大脑的物理状态。(31)参见:蒉益民:《心灵因果性的附随现象论与意识的特性二元论》,《世界哲学》2015年第6期。
他心的传统日常信念的解释方案可以包容以上所有的关于心灵因果性的形而上学可能性,在这一点上其比物理主义方案有优势。
基于以上的四个理由,我们认为关于他心的意识存在的传统日常信念的解释方案应该在与物理主义解释方案的竞争中胜出。这样我们完成了对“现实世界所有人都有意识”的论证。
第三部分,反对在唯我论层面上关于意识状态的怀疑论论断,即在现实世界中所有其他人都有意识并且他们相应的意识感受都相同,只有我的相应的意识感受与其他人的有质的不同。关于对这一论断的否定,我们可以用和第一部分中完全类似的反证法和有效归纳论证相结合的方式给出证明。
第四部分,支持我们传统日常信念中关于他心的第二个实在论论断,即在现实世界中,相同条件下所有人相应的意识状态都相同。
在最佳解释论证中,对于不可观察实体的科学假设的选择中,简洁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也许在形而上学上每一对天体间都会有一个独特类型的引力,但是如果假设所有天体间存在完全相同类型的引力就能解释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所有的物理现象,那么在认识论层面上我们就应该选择最简单的假设。
同样的,也许在形而上学层面上在相同条件下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意识感受(因为脑细胞中的DNA不同等原因)。但是事实是假设在相同条件下所有人相应的意识感受都相同,已经能够完全解释我们所能观察到的所有的涉及他心的物理现象,那么在认识论层面上我们就应该选择这个最简洁的假设。
这样我们运用改进版的归纳类比论证与改进版的最佳解释论证的一个组合给出了关于他心的认识论问题的一种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