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欧洲中心论到文明多元论
——马克思晚年笔记的文本耕耘
2022-11-23黄秋生苗继兴
黄秋生,苗继兴
(南华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马克思对于欧洲中心主义的态度一直是东西方学术界极富争议的问题。很大一部分西方学者认为马克思的历史观有一种潜在的欧洲中心主义立场,这种看法主要是看到了在马克思早期文本中表现出了一种资本主义视角下的历史逻辑,在他们看来,马克思中后期对中国、印度和俄国这些东方国家所做的研究恰恰是这种历史逻辑的具体应用,马克思关于“先进的欧洲”和“落后的亚洲”的一些评论文章似乎在暗示“落后的亚洲必须完全从属于先进的欧洲”[1];而国内以及西方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的世界历史理论实质上是对欧洲中心论的批判,这种看法的主要依据来源于马克思的晚年文本,在1881年马克思给查苏利奇的回信中,他明确表示历史发展是开放的,现代化并不必然意味着资本主义化。但是总的来说,在这样一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的理论交锋中,由于经济、政治、国家利益等因素的影响,马克思依然被很多西方学者解释为欧洲中心主义的捍卫者。所以,在这样一种纷繁复杂的话语体系里,有必要从一个新的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重新分析与再次解释,以此还原马克思对这一问题的真正态度,而马克思晚年对五篇人类学著作所留下的批注为我们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料。
一 欧洲中心论的三大支撑结构
欧洲中心主义并非是从古希腊贯穿到现代西方文明的一种文化传统,从历史来看,欧洲并非一直处于世界文明的中心地位,在工业革命以前,欧洲地区总是充满了战争,无论是国内对极端统治的反抗,还是国与国之间的互相征伐,都在很大程度上拖慢了欧洲文明的发展步伐。总体来说,基督教世界一直面临着伊斯兰世界的入侵与渗透,在这一过程中很难构建出一种超越其他种族与文明的极端“文化自信”。直到18世纪,随着工业革命和启蒙运动的逐步展开,东西方的经济、政治差距越来越大,欧洲各国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与政治文明的极大进步让欧洲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发达的地区,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欧洲中心主义在社会各领域悄然出现。
欧洲中心主义是一个颇为复杂的概念,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但是大体而言,欧洲中心主义立足于这样一个基本的价值判断:人类各个种族在智力与体力上的发展程度是不相等的,所以种族之间存在优劣、高低之分。而欧洲在近代历史上取得的巨大成就让欧洲人产生了极强的民族与文化自信,于是欧洲人被当作进化最完全的人种,欧洲文明被视为超越其他各个文明的最高成就,欧洲精神被当作具有普世价值的、适用于全人类的精神。当时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问世也给欧洲中心主义的兴盛提供了生物学基础,这种学说否定了以往神学或者形而上学在世界发展过程中的理想主义色彩,将人类置于完全经验意义上的生物学框架之内,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几乎同时,达尔文的生物学说被赫胥黎、斯宾塞等人移植到了社会生活领域,这就形成了影响深远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进化”“自然选择”“适者生存”是其提倡的核心原则,在这种思想原则的包装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扩张不再是非正义的行为,资本的剥削性与侵略性被解释为“自然选择”,而“适者生存”更是资本主义社会的行动宣言。在这种观念之下,资本主义社会在经济政治方面的成功被无限放大,欧洲中心主义的鼎盛也就不足为奇了。
如果我们对欧洲地区的种族主义历史深入挖掘,就会发现他们早已经形成了“白人至上”的观念,其他人种在等级上被认为劣于白人[2]。达尔文进化论的问世恰好给这种观念提供了科学的支撑,在欧洲人看来,他们比所有其他被征服地区的人种更加优越,既然人是从猿进化而来的,那么白人就位于进化序列的顶点,是人类进化的最高产物,而非欧洲地区在政治经济上的落后则证明了其人种在生物学上的劣势。美国人类学会的第一位主席就曾认为世界上最优秀的政体是共和制,那么在所有种族和文明中自然是能适应共和制的人是最优秀、最高等的人种[3]。而当时世界上只有白人是共和政体,显然他认为其他人种都劣于白人。
欧洲中心主义的另一个基础是近代以来欧洲国家在经济政治上的绝对优势。欧洲通过几百年的殖民扩张和掠夺汇聚了大量财富,许多欠发达地区沦为英法等国的殖民地和商品倾销市场,在这一过程中,欧洲国家内部通过政治革命、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使得欧洲地区在经济、政治等方面领先于全世界,而这种领先又反过来巩固了其在欠发达地区的统治。总的来说,以英法两国为代表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在与东方世界的战争、贸易等过程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这种极不平等的对话环境是欧洲中心主义形成的基本条件,没有这种特殊的东西方交往过程,就不会有欧洲中心主义。而在这种交往环境下,欧洲人将这种不平等的交往关系“血缘化”和“地域化”,认为造成这种差距的根源在于欧洲人血统上的高贵和地域上的优势,进而将这种差距绝对化、永恒化,这样一来,西方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强大就渗透到所有其他领域,并成为讨论问题时不可避免的文化背景与认识因素。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在欧洲中心主义者的视角中只有欧洲史,其他地区和民族在世界历史中的作用被无限缩小,或者说在他们眼中欧洲史就是世界史。这种倾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政治上高度赞扬君主立宪或者共和制,对世界其他地区的社会制度持批判态度,并认为其他地区如果想要实现社会进步就必须要走欧洲国家走过的道路,那就是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推翻旧有的、落后的制度,向民主共和等资本主义制度靠拢;在经济上高度评价资本主义制度,夸大该制度在解放生产力、实现社会变革方面的作用,并将其当作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进入现代化的唯一道路;在文化上,他们认为欧洲诸国的文化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文化、是世界文化发展过程中的顶峰,这种欧洲文明中心论思想渗透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并集中表现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
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铸就了欧洲中心主义的哲学与文化传统。作为思辨哲学的集大成者,黑格尔在西方文化史上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其绝对唯心论既宣告了思辨哲学的完成,也意味着思辨哲学的终结。黑格尔接着“启蒙传统”往前走,形成了一种涵盖世界历史的欧洲中心主义的历史观。在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被绝对精神所支配的世界历史并不是盲目的、无意识活动,而是一种“合目的”的活动,它萌生于东方世界,并最终完成于日耳曼世界,欧洲(尤其是普鲁士)成为历史的终结地。在黑格尔哲学体系中,世界历史是一个由幼年的东方世界(代表幼稚的、不成熟的阶段)向老年的日耳曼世界(代表完满的、成熟的阶段)逐渐发展的过程,黑格尔所说的老年并不像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代表着衰弱与凋零的老年,反而意味着事物的最终完成,代表着“完满的成就与力量”。这样,欧洲(尤其是普鲁士)就被黑格尔放在世界历史中的核心地位。这是一个静态的理论过程,而在实际的历史中,世界历史的实现却并不依靠生活在其中的各族人民,他们只是被动的、无意识的在活着,无法对这一过程起到正面作用,这一过程的推进实现必须依靠“世界历史民族”,而只有处于世界历史进程中的民族才是“世界历史民族”,在这其中,位于东方世界的诸民族又随着世界历史进程的发展逐渐转变为落后的民族,只有“以‘精神’的身份重新回到统一”的日耳曼民族才是推动世界历史不断前进的“世界历史民族”,至于印第安人或者斯拉夫人等被排除在这四大世界历史进程之外的其他民族更不可能对世界历史的发展进步有丝毫作用,在这里,黑格尔的种族主义倾向展露无疑。
欧洲中心主义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极为复杂的过程,生物进化论所展示出的人类进化序列让欧洲中心主义从科学的角度得到解释,欧洲被置于世界的顶点,其他国家和民族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都在以欧洲为标准进行评判。工业革命以来的欧洲以先进的政治体制、活跃的资本主义经济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地区,这是欧洲中心主义的现实基础,也正是强大的国家实力造就了欧洲人绵延至今的“文化自信”。而黑格尔的历史学说将欧洲看作历史发展的最终形态,欧洲中心主义在哲学上得到论证和支持。也正是由于这三个支撑结构的存在,欧洲中心主义才得以存续并在更大的意义上扩展为西方中心主义。
二 欧洲中心论的批判
晚年的马克思致力于人类学研究,在广泛阅读当时人类学著作的基础上,留下了五篇笔记,在笔记中马克思以鲜明的唯物主义立场对当时人类学著作中所表现出的欧洲中心主义进行了批判。这种思想倾向可以在马克思早年文本中找到依据,在《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哲学的贫困》这三篇重要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对以鲍威尔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以蒲鲁东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表现出的种族主义立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总的来说,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的历史观是一以贯之的,无论是在他早年致力于哲学和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时候,还是晚年在对人类学研究的过程中,他既不从欧洲出发去考察其他地区,也不认为东方是世界文明的中心,而是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出发点,从每个民族自身的实际情况入手来考察该民族的起源和文明发展状况,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人类文明的多样性特征。
在当时的人类学著作中,欧洲中心主义表现在很多方面,但是在血统论上表现得最直接,欧洲血统被认为是最高等的血统,其他血统先天劣于欧洲血统,这种思想在梅恩的《古代法治史讲演录》中表现得最为明显,马克思对此批判也最多。梅恩是法的历史学派代表人物,而该学派主张法律是民族精神,所宣传的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观点,梅恩受该学派的影响,认为种族之间有高低之分,而具有雅利安血统的种族就是优于其他种族的“高级种族”。这就是梅恩的血统至上论,他认为当时的人类学研究更加凸显了雅利安种族与其他种族的差别,而存在于雅利安各分支种族之间的差别“实际上不过是发展程度的不同而已”[4]460。他认为,西欧、印度和爱尔兰这些雅利安民族之间的土地所有制大致类似,它们之间的差别只是发展阶段的不同而已,同时这些地方的土地所有制优于其他地区,因为它们同属于雅利安种族。这样,梅恩事实上是在用种族主义的语言去解释历史上各地区土地所有制的不同。马克思对梅恩的这种充满雅利安人优越感的血统论是极为反感的,在本书摘要的多处地方直接呵斥梅恩为“愚蠢的约翰牛”,在梅恩用血统来解释印度和罗马的联合家庭制度时,马克思愤怒的评论道:“让这种‘雅利安人的’伪善言辞见鬼去吧!”[4]499
梅恩的血统至上论还表现在他对印度地区遗产分配权的说明。他认为克尔特首领所拥有的遗产分配权本来属于“联合家庭”中具有最纯血统的人,但是随着联合家庭的逐渐发展,人为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遗产分配过程的血统色彩越来越淡,行政化色彩越来越浓,在这一过程中血统因素的影响正在逐渐消失[4]473。马克思认为梅恩的这种想法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马克思认为他之所以有这种错误思想,是因为无法抛弃英国的私人家庭制度,而“氏族以至部落的首领的这种完全自然的职能……却就表现为‘人为的’和‘纯粹行政的权力’”,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认为遗产分配权本就是一种自然职能,它并非来源于血统,他接着讲到,“而现代的家庭之父的专断,从古代观点看,像私人家庭本身一样,恰好正是‘人为的’。”[4]473而当我们从古代的观点来看,现代的私人家庭制度才是“人为的”。这样,马克思从历史事实出发驳斥了梅恩在遗产分配问题上的错误观点,并指出了其错误的根源在于其无法抛弃英国制度,受到现有框架的影响过大,无法客观看待事物。
欧洲中心主义在宗教上表现为基督教至上主义。梅恩在谈到妇女问题时认为罗马帝国的崩溃对妇女的人身和财产自由造成了极大伤害,因为封建制度下妇女的地位更加低下、处境更加悲惨,而教会则在一定意义上帮助和拯救了妇女,“如果不是教会的努力,她们的地位还要更恶劣得多”[4]506。所以梅恩认为妇女在封建制度下的处境比在罗马制度下更差,而教会则致力于努力改善妇女生活条件。但是马克思并不这样认为,他直接指出教会行为的伪善,在人身自由方面,罗马教会尽最大可能阻止离婚,把结婚视为罪孽,而在财产自由方面,“暗中觊觎田产的教会当然有兴趣为妇女确保一些东西”[4]506。所以教会并不像梅恩所说的那样帮助妇女改善地位与生活环境,他们只在意宗教教义和土地财产,甚至更在意后者。
相对于梅恩对基督教隐晦的赞扬与美化,拉伯克的基督教至上主义则显得更为赤裸。在《文明的起源和人的原始状态》一书中,他直言低等民族只崇拜人而不崇拜神,在西非,那里的国王让人民像奴隶那样尊敬他们,人民只有诚惶诚恐地跪下才能与他们一起进食;在塔希提,甚至国王和王后的名字都不能被随意使用。而高等种族则不同,他们在宗教上总是表现为偶像崇拜,而“偶像崇拜是略高一些的人类发展阶段的特点;处于最低阶段的部落,连偶像崇拜的痕迹也没有”[4]534,“崇拜偶像表明人的智力发展到了比崇拜动物,甚至比崇拜天体更高级的阶段。甚至崇拜太阳在神的概念方面与崇拜偶像比较起来,虽然不总是,但通常也都是处于更低级的阶段”[4]530。对于这一点,马克思用事实进行了辛辣回应:“好像文明的英国人不‘崇拜’女王或格莱斯顿先生似的!”[4]535拉伯克更进一步地说到,“低等人种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祭司。在希腊有祭司,但没有祭司阶层……相信灵魂(不同于鬼魂),相信一种普遍的、独立的、无终的存在,这只限于最高等的人种。”[4]540这句话是在暗示基督教作为一种较为高等的宗教,也只适合于高等种族,马克思则指出这种宗教与种族偏见的可笑之处:“试比较拉伯克并没有意识到的一点,即蒙昧人的推理能力高于信神的欧洲人的推理能力。”[4]529此外,拉伯克还认为科学是宗教的一部分,科学所研究的问题其实是宗教问题,二者的关系并不像其他人以为的那样是非此即彼、互相对立的,而是科学从属于宗教、科学所反对的东西只不过是宗教上的错误[4]541。对此这样类似于狂信徒的观点,马克思也只能评价一句“心地宽阔的庸人”。
欧洲中心主义最为显著的表现则是以欧洲为中心的文化视野,这种文化视野忽略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的特殊性,直接将其与欧洲进行比较,按照它们与欧洲差异的程度,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梅恩在谈到地产问题时说到,“……专有的和绝对的地产的原则我认为在我国占据统治地位……除非地产归至少要象家庭那样小的集团所有,文明不可能有重大进步……我们把象开发北美土地那样的成就归功于英国‘特有的’绝对的土地所有权形式。”[4]447在这里,梅恩极力赞扬英国所“特有的”那种土地所有权形式,并认为这种土地所有权形式在开发北美等地区的土地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马克思并不认可这一说法,他首先指出梅恩所谓的“专有的和绝对的地产的原则”其实并不是英国所特有的,事实上“这一原则在西欧各地比在英国更流行”[4]447。接着马克思又指出梅恩这一观点与事实的出入,这一原则在梅恩所说的类似于“北美”的地方把一切英国特有的东西都消灭干净[4]447。然后马克思对梅恩评价道:“呵,你这个庸人!”
在梅恩著作的另一处,他认为在联合家庭这一最古老的形式中,分配模式一开始是按人头,然后按支系,在按支系分配的时候始祖的后裔被特别重视,随着时间的推移,支系逐渐从联合家庭中独立出去,在这之后“每个人的那份现在定期分配的财产在他死后分给他的直系后裔。”[4]472这样,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私有财产模式得到确立。对于这种观点,马克思则持有反对意见,他讲道:“‘现代形式的财产’根本不是这样确立的;例如请看俄国的公社。”[4]472拉伯克认为,“‘在很多处于最低发展阶段的部落中,盛行依女系确定亲属关系的习俗’,因此乃有‘这种奇异’的做法,即一个男子的继承者们不是他自己的子女,而是他姐妹的子女。”[4]526马克思认为这种看法同样是欧洲中心主义的体现,而这种偏见导致他们不能客观看待问题,他说道:“可是那样他们就不是那个男子的继承者;这些文明的蠢驴摆脱不掉他们自己的旧框框。”[4]526
三 文明多元论的构建
马克思在晚年笔记中对欧洲中心主义的批判是与其文明发展多元论思想分不开的。文明发展多元论思想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当今世界的诸多文明是共存的,在历史环境的影响下,每个民族都发展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这是我们对各个文明展开研究的出发点,也是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研究中的应有之义。第二,各个民族之间不存在优劣之分,欧洲文明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支撑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这并不意味着资本主义模式是唯一一条迈向现代化的道路。每个文明都有自身的发展特点,不能照搬资本主义模式,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发展经济,实现民族和国家的大踏步发展。
马克思说看起来相似的事情出现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中会引起截然不同的结果,所以我们要把不同的发展过程都分别进行研究,在细致比较的基础上,就很容易“找到理解这种现象的钥匙”[5]131。以农村公社为例,不同地区的农村公社是不同的,在具有民族特色的历史环境中形成的社会形态具有显著差异。在亚洲阿富汗等地区的农村公社是“古代社会形态的最新形式”[5]449。欧洲日耳曼人的公社是从较早类型的古代公社自然发展而来的,并非来自亚洲,在亚洲东印度地区,也存在和日耳曼人公社类似的农村公社,但那里的农村公社与日耳曼地区不同,他们正处于“古代形态的最后阶段或最后时期”[5]434。俄国地区的公社最为特殊,在俄国,农村公社不仅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存在,同时各个公社之间缺乏联系,这种孤立性让每个公社都相当于一个独立王国,因此在每个公社中总是存在一种“专制集权的制度凌驾于公社之上”[6]825。
在马克思看来,不同地区的原始公社有着截然不同的历史特点,不能将其一概而论,他认为“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为一谈是错误的”[6]831,因为原始公社可被分为原生的、次生的和再生的等类型,就像地质的形成过程一样。这一观点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同样有所呈现,在这里马克思提到了一种“可笑的偏见”,持有这种偏见的学者认为原始的公有制形式只是斯拉夫人(甚至只是俄罗斯人)特有的形式,但事实上“这种原始形式我们在罗马人、日耳曼人、克尔特人那里都可以见到,直到现在我们还能在印度人那里遇到这种形式的一整套图样,虽然其中一部分只留下残迹了”[7]17。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如果我们对亚细亚的(尤其是印度的)生产方式进行仔细研究,就会发现不同类型的原始公社怎样解体为各种其他形式。例如,“罗马和日尔曼的私人所有制的各种原型,就可以从印度的公社所有制的各种形式中推出来。”[7]17
此外,马克思还区分了印度地区土地制度的变迁和西欧的封建化进程。针对柯瓦列夫斯基将二者混淆的错误,马克思旗帜鲜明地指出二者的根本不同:首先,军功田制并没有成为封建财产,这些军功田最终的所有权属于国家,虽然印度农民并不是向国库而是向军功田所有者交税,但这并没有把这些土地变成封建财产,正如法国的地亩税并没有把法国的地产变成封建地产[4]63。其次,印度的专制制度根深蒂固,很难形成类似于西欧的封建化过程,因为“根据印度的法律,统治权不得在诸子中分配”[4]68。这样一来,欧洲封建主义形成的一个主要原因便被扼杀了。第三,柯瓦列夫斯基所提出的公职承包制在奴隶制的罗马已经出现过,所以这并不能作为印度土地封建化的证明。最后,印度并不存在农奴制,封建主并不能对农民行使司法权且土地流动性较大,在印度“土地并非不得出让给平民”[4]78。
马克思的文明多元论思想不仅仅表现在对原始社会、封建社会的分析过程中,还体现在对近代国家发展道路的理论探索中。晚年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并不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必须经历、不可避免的关键性社会形态,这就是著名的“卡夫丁峡谷”理论。从19世纪60年代起,俄国的社会矛盾越发复杂,当时的俄国革命家频频向马克思请教俄国的革命道路问题,马克思对俄国社会进行深入研究之后,在1881年给查苏里奇的复信中系统表述了这一理论,马克思认为俄国的土地公有制是自然基础,但是当时俄国又处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之中,这样特殊的历史环境让俄国农民有机会在土地公有制下进行大规模组织劳动,马克思认为凭借这两点,俄国“可以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而吸取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5]436。具体来说,从地理因素上看,俄国的土地可以使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大机器耕种模式,这就为俄国更新耕种方式提供了条件。一旦俄国的小土地耕种模式被机器耕种所取代,再加上正确的、适宜的引导,俄国“不必自杀就能获得新的生命”。在这里,马克思极为谨慎的为东方社会实现现代化提供了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设想,这就从理论上打破了资本主义是唯一一条通往现代化道路的幻象。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提出“卡夫丁峡谷”理论,显然表明他已经走出欧洲中心论的框架,而部分学者据此来试图证明马克思持有一种东方中心论的观点,是有失偏颇的。在俄国,有一部分民粹派无视历史事实,认为“村社是共产主义的基础”,而俄国的公社已然相当完善,那么俄国农民就是天生的社会主义的“选民”,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俄国能够避免资本主义经历过的诸多苦难,直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但是这种观念恰恰是马克思所反对的,马克思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立场,在大量的深入研究之后,才认为俄国具有跨越“卡夫丁峡谷”的可能性,这是符合历史发展多样性规律的天才设想,而民粹派则缺乏这种世界历史的视野,他们否认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创造的巨大生产力,看不到俄国同样是资本主义制度所缔造的世界市场中的一员,因此他们的结论也必然是片面的,也正如马克思评价的那样:“对于这种共产主义的黄金国我从来不抱乐观的看法。”[8]
而在实践层面上,20世纪末的苏联解体似乎意味着马克思的文明发展多元论思想的破产,在很多人看来社会主义道路迈向现代化的尝试也随着苏联解体而宣告失败,在他们眼中,现代化已然意味着西方化、资本主义化。马克思讲得很明白:要想实现这一重大跨越,不能固步自封,要吸收资本主义在百年发展历程中所表现出的一切经济体制、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肯定成果,以史为鉴,避免历史上资本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萧条之类的波折,从而实现国家综合国力的提升,社会生产、人民生活的现代化。而我们看一下苏联,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社会主义阵营的“老大哥”专注于与以美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世界的斗争,在自身改革方面几乎没有进展,没有吸取资本主义的肯定成果,而此时的资本主义国家,反而吸收了社会主义的优秀成果,大大缓解了阶级矛盾,因此苏东社会主义阵营自然无法摆脱迈向现代化失败的历史命运。
但是苏联的失败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的“卡夫丁峡谷理论”错误,中国的近代历史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理论的正确性,中华民族艰苦卓绝的独立解放战争和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史成为了马克思主义学说最积极、最有力的证明者,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建党一百周年时说的那样,“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的崛起正是马克思文明发展多元论的最伟大的实践成果。也正是因为充分吸收了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切肯定成果,中国才能实现从20世纪中叶站起来到当下的富起来,并最终到21世纪中叶的强起来的伟大转变。在政治体制层面上,我们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吸取了资本主义制度下权力分立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作用的同时,又能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经济体制上,我们吸收了市场经济对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充分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避免了计划经济下主体能动性不足的弊端,同时来自中央政府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政策又能弥补市场经济的盲目性、自发性和滞后性等弊端;在思想文化层面,我们积极吸收资本主义制度中的有益成果,如自由、平等、法治等,但是同时又保持本国的文化底色,在集成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的过程中批判借鉴资本主义的有益思想。总而言之,中国的历史实践向世界证明了马克思文明发展多元论的正确性,同时也向其他所有不愿意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提供了一个新的国家发展模式,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马克思的文明发展多元论思想与当时人类学著作中的欧洲中心主义倾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看到,当他们宣扬雅利安人至上的种族主义观点时,马克思予以坚决的驳斥;当他们极力鼓吹基督教文明的优越性时,马克思揭露教会的伪善;当他们以欧洲作为标杆来衡量全世界时,马克思指出历史在各地所表现出的特殊性。与此同时,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基本出发点,指出历史的一般性在不同的地区以特殊性的方式表现出来,资本主义只是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特殊性的一种,其他地区完全可以探索出一条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新的道路,而“卡夫丁峡谷”理论就是这一观点的集中表达。我们在当今世界重提马克思的文明发展多元论思想,并不是为了强化东西方对立思维,而是试图从一个更大的视角去探索国家发展、文明进步的新的可能性,为解决人类目前面对的诸多问题提供新的思路与解答方式,从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