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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研究

2022-11-23唐乾敬孙婷婷

关键词:防灾减灾灾害

唐乾敬, 孙婷婷

(四川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都 610207)

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永恒课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抗御自然灾害工作上取得巨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受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各种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最近两年水灾、旱灾、台风、泥石流、森林火灾、山体滑坡等灾害在多省区市发生,既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也对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造成一定影响。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对我们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水平,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风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抗御自然灾害重要论述的生成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吸收了我们党历届领导集体带领人民抗御自然灾害的宝贵经验,直面现阶段我国自然灾害多发的基本国情,既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之基,又有我们党勇斗自然灾害的历史之源,还有直面问题的现实之需。

(一)理论之基: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146,自然界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紧紧依赖自然界,因为自然界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本体。劳动的过程是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人的主观能动性和自然的制约性之间的矛盾,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刚开始的平衡逐步走向不平衡甚至对立,人类的生产活动日益触及自然可以承受的底线。随着现代科学技术与生产方式联系的日益紧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比历史上任何时代都要强大,人类不再像动物一样慑服于自然[1]345,开始违背自然规律,无节制地开发自然资源,这种行为必然招致自然的惩罚。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2],这里的“报复”指的就是自然灾害。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与自然灾害的辩证关系,从“两山论”到生态文明建设,都说明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合乎规律地改造和利用自然能少遭、免遭自然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3]。这里的“惩罚”和恩格斯所言的“报复”,指的都是自然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继承和发展,内在地包含了灾害产生和预防的思想。

(二)历史之源:领导抗御自然灾害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

善治国者必先治灾,善理政者必重防灾。中国共产党从人民群众中走来,深知民间疾苦。抗御自然灾害是从古到今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面对我国灾害频发多发的国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时间里,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不断化解风险挑战,形成诸多启示经验。毛泽东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邓小平把改革的总体思路贯彻到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开始探索在中国如何构建灾害防治体制,创造性提出诸如“厚财薄支”、群防群治等思想主张。江泽民提出自然灾害防治的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胡锦涛提出在坚持以人为本、互助共济的基本原则下,凝聚政府和全社会的力量,不断加强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在党的领导下,我们战胜了饥荒、地震、洪水、台风、雪灾等各种自然灾害,并把抗御自然灾害的经验通过政策固定下来。领导抗御自然灾害是中国共产党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习近平总书记从历届领导集体带领人民抗御自然灾害的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把这些经验教训提炼总结,形成带有规律性认识的重要论述。

(三)现实之需:自然灾害多发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

我们通常把以自然变异为主因的灾害称之为自然灾害,但自然灾害和人的活动又有着复杂的联系。一个世纪以来,由于世界人口的增长,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类干预自然界的规模和强度不断扩大深化,全球多处出现森林覆盖面积缩小、草原退化、水土流失、沙漠化扩大、水源枯竭、环境污染、环境质量恶化、气候异常等现象,从而造成生态危机。生态危机导致原有的生态系统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近年来由于极端天气导致的旱灾、洪涝、台风、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不仅在数量上持续增加,而且强度加剧,对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在自然界中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发生的”[4],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自然界中一个微小的变化都有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灾难,且呈现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从澳大利亚的森林大火到北极圈内的高温,从非洲的蝗灾到中国的洪涝,世界各国无一幸免。这预示着中国处于世界自然灾害频发的大环境中,加之特殊的地理环境和人口分布情况,自然灾害在我国多发频发,且覆盖范围广,受灾人数多,造成的经济损失大。习近平总书记清楚地认识到,“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这是一个基本国情”[5],这一论断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唯物主义观点,而且首次将自然灾害的严重性作为现阶段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加以阐述。正是基于这一基本国情,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抗御自然灾害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作出一系列相关论述。

二、关于抗御自然灾害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

(一)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源头上防治自然灾害

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依靠资源优势和人口红利,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人与自然的矛盾在40多年中越加尖锐,过去资源型发展的方式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破坏,导致自然灾害多发。习近平总书记从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找到抗御自然灾害的治本之策,多次强调抗御自然灾害要“坚持以防为主”,做到“以防为主”,就是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和自然的关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科学认识致灾规律,有效减轻灾害风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6]。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7]为了免遭报复,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8]。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得到保护,能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比较典型的案例是“退耕还林”,森林树林可以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洪涝、沙尘暴等灾害的发生。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的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根本标志。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9]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安是最大的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一句空话,在危难之时最能体现,这是我们党的理念使然和宗旨体现。梳理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类灾情所作出的重要指示发现,“群众”“减少人员伤亡”“人民第一”这些词出现的频率很高,这些高频词的背后正是习近平总书记 “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和他深厚的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以人民群众为逻辑起点,昭示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了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基本观点。

(三)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抗御自然灾害工作的根本保障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抗御自然灾害工作“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10]。当今我们正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是要如履薄冰、居安思危,不能让自然灾害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脚步。抗御自然灾害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保障。2021年入汛以来,从江淮大地到洞庭湖畔,从鄱阳湖到巢湖,哪里有灾害有危险,哪里就有共产党人的身影。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大灾大难面前“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坚强领导作用,各级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1],因此在不同时间地点我们都能看到各级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基层党员深入一线,武警官兵和人民群众共同筑起一道道钢铁长城,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面对严峻的自然灾害,不是个人或社会组织能够克服的,历史和现实证明只有共产党才能够领导人民取得抗御自然灾害的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是他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深刻把握的结果,关键是坚持党对抗御自然灾害工作的领导。

(四)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在抗御自然灾害方面努力达到现代化水平

随着对自然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人类在自然灾难面前不再无能为力,我们可以在自己能力控制范围内“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12],以此应对日益严峻的自然灾害威胁。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淮河汛情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在抗御自然灾害方面达到现代化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加强抗御自然灾害的体系和能力建设,抗御自然灾害要达到现代化水平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首先,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大灾害管理培训力度,建立抗御自然灾害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立相应的监测预防机制、灾害应对机制和灾后恢复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地防范化解各类自然灾害。其次,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努力实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五)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勇于同自然灾害做斗争

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就是人与自然灾害斗争的历史,在斗争中形成的宝贵经验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中,形成不屈不挠、坚韧不拔、舍己奉公、众志成城、敢于胜利的伟大民族精神。多难兴邦,在与灾害的不断斗争中,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人道主义相结合,生成抗震救灾精神。唐山地震救灾、1998年抗洪救灾、汶川地震救灾、玉树地震救灾……在干部群众的舍生忘死、顽强奋斗中,我们一次次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自然灾害,继续塑造中华民族新的精神力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与自然灾害的斗争便是其中之一。要想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克服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今天要继续弘扬抗震精神,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强大精神力量。”[13]

三、关于抗御自然灾害重要论述的理论特征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体现了人民性这一根本属性,同时又具有鲜明的现实性、世界性和整体性。

(一)人民性

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切工作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于人类自身来说,最宝贵的就是生命,没有生命,其他一切无从谈起,从古至今人类不断遭受自然灾害的无情摧毁,所以我们更不能漠视生命。在抗御自然灾害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减少人员伤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始终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贯穿灾害应急处置,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的全过程。早在任职浙江省委书记期间,习近平就经常强调抗御自然灾害要“目中有人”,这个“人”就是人民群众。人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石,只有人民生命安全,才能共享改革发展的全部成果,享受日益美好的生活,才能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二)现实性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是真正马克思主义者的鲜明特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坚持唯物辩证法,从中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客观现实出发,对我国的防灾救灾工作做了各方面部署,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不同类型的自然灾害作具体的要求,不仅有现实针对性,而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自然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很多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自然灾害是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拦路虎”、绊脚石。习近平总书记清楚看到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问题,并且指出很多自然灾害是由于破坏生态环境引起的,防灾减灾最根本的是保护好生态环境,顺应自然规律,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世界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的演讲中指出,“到目前为止,地球是人类唯一赖以生存的家园”[14],但是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诸如地震、洪涝、台风等自然灾害早已超越民族和国界在全球领域肆虐,无论哪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无法置身事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指出“科学认识致灾规律,有效减轻灾害风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6]。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世界性的高度,坚持推动抗御自然灾害的国际合作,无偿为遭遇自然灾害的国家和地区提供紧急援助,为促进抗御自然灾害国际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四)整体性

研究习近平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我们可以发现,习近平总书记不是就灾害谈灾害,而是把抗御自然灾害放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发展全局中,做一个整体性的规划和设计。自然灾害不仅是一个生态问题,更是经济、政治、社会问题,它不仅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脱贫攻坚、美好生活和生态文明建设都会造成一定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把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做一个整体考察,作为指导思想贯穿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后重建的整个过程,把抗御自然灾害放到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谋划,在实现国家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现代化水平,以及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这一论述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关于抗御自然灾害重要论述的现实意义

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抗御自然灾害工作,总的原则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生态文明教育与防灾减灾宣传有机结合,推动实现抗御自然灾害工作体系现代化,深化抗御自然灾害的国际交流合作。

(一)将生态文明教育与防灾减灾宣传有机结合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有效减少自然灾害的重要手段,在现实中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党和政府非常重视生态文明和防灾减灾的科普教育。生态文明教育是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对人民群众进行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行为规范教育,通过教育使人们全面提升生态道德素养,改变主客二分的人类中心主义认知模式,自觉形成低碳环保的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防灾减灾宣传是加强对自然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教育,推进防灾减灾知识与技能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和进家庭,有效规避风险,提升人们的自救能力。生态文明教育与防灾减灾宣传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通过生态文明教育使人们自觉形成生态意识,认识到人与自然是生态命运共同体,在生产生活中把对自然的影响降到最低,以有效降低自然灾害发生的风险,共同维护人类的整体和长远利益。将生态文明教育与防灾减灾宣传有机结合,既有利于人们规避自然灾害风险,又有利于人与自然良性互动,这是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自然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具体体现。

(二)推动实现抗御自然灾害工作体系现代化

经过70多年的不断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党中央坚持和完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以及各项体制机制,用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治理国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抗御自然灾害工作体系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应把抗御自然灾害工作体系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抗御自然灾害政策的系统化、体系化,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制,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完善军地协调联动制度,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升救灾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强化救灾法治保障,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抗御自然灾害工作的体制机制,是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具体体现。

(三)深化抗御自然灾害的国际交流合作

自然灾害频发给世界各国带来严重影响,很多时候同一个自然灾害可能导致很多国家同时受灾,如厄尔尼诺现象。因此,世界各国必须联起手来共同应对。一方面,中国要积极宣传我国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宝贵经验和先进做法,当周边国家遭受自然灾害时,及时进行人道主义救援,如2010年海地大地震和2011年日本大地震,中国都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帮助,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另一方面,中国要吸收借鉴其他国家有益经验,不断拓展国际间交流合作,尤其是进一步加强亚洲各政府间的减灾合作,强化信息共享和培训交流,坚持多边原则,相互学习各自先进的减灾理念,将关键科技成果转化为抗御自然灾害的协同能力,在共商共建中共同抗御自然灾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御自然灾害的重要论述是深刻把握自然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思想成果,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把抗御自然灾害作为重大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看待,把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纳入国家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布局,将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创造健康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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