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与法制保障探析
2022-11-22刘东涛
米 萍 刘东涛
1.华北理工大学冀唐学院,河北 唐山 063200;2.唐山学院文法系,河北 唐山 063000
自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得到稳步发展,其中,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经济发展基础,起到了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增加就业机会、稳定居民收入等作用。与国有大型企业不同,农村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小、投资风险较高等因素,在进行市场融资时,往往会出现各种制约因素,不仅导致企业自身发展受限,同时,也影响着居民收入。为了解决此类现象,必须要优化市场经济大环境,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保障。
一、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
(一)成本较高
受市场经济大环境影响,有些银行在给中小企业融资时,会提高贷款利率,企业自身规模较小,投资资金相对短缺,加之人为操控,这无疑成为企业发展的限制性因素。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档案信息不完善,所以市场知名度较低,这也是导致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融资过程中,需要相关单位进行担保,中小企业为寻找此类单位,也会花费部分资金。
(二)企业歧视
由于农村中小企业资金链较短,经济能力相对较低,在进行融资时,会遭到不同程度的发展歧视。虽然国家已经出台相关融资保障政策,银行也大力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但是,部分银行在接收到企业融资申请后,会使用各种理由减少融资金额,出现“大企业优先”的情况,严重打压中小企业发展。
(三)融资风险大
民间借贷,是中小企业融资的另一重要手段。民间放贷人,为了增加自身经济效益,会在一定程度上抬高利率,中小企业为保持自身发展,不得不接受此类条件,增加了融资风险。而且民间借贷参与人数众多,一旦放贷方出现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中小企业经济效益,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农村中小企业出现融资困难的原因
(一)企业信用度较低
从目前市场发展情况来看,中小企业信用程度普遍不高,在融资过程中缺少安全意识,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缺乏信用建设,甚至会出现账面造假、产品质量差的情况。虽然有些企业做到了诚实守信,但由于此类现象影响,造成中小企业发展整体受限。有些企业没有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得财务工作人员不具备责任心与安全防护意识,在融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金融问题,直接影响企业信誉。并且,有部分企业与银行签订融资协议之后,并没有按时完成还款任务,导致银行产生警戒心,不愿与中小企业再次合作。
(二)受金融行业影响
近年来,市场金融管理政策不断改革,金融行业发展环境波动较大,管理政策尚未完善,因此,农村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会受到不稳定环境因素的影响,无法及时做出应对措施。新政策虽大力扶持中小企业融资,但没有明确规定放贷利率,无法对金融单位造成有效制约,在融资过程中,部分单位会受到各种外在因素影响,减少融资金额,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三)保障体系不健全
国家在企业运转资金、科技创新领域、项目创新方向等方面,为中小企业发展制定了相关扶持政策,同时采取多样化手段为企业提供融资渠道,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1]。但是,却没有出台相关资金保障政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些企业会采用账面、企业发展信息造假等恶劣手段,获得政策鼓励,严重影响行业信誉。而且,融资单位没有得到相应扶持,若不断为企业融资,一旦企业出现财务问题,融资单位也会受到牵连,制约着金融行业发展。
(四)融资途径受限制
当企业想要进行融资时,可与相关金融单位达成合作关系,取得相应资金支持。但是,在实际融资工作开展过程中,大部分金融单位都更愿意与大型企业合作,不愿与中小企业产生联系。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加之自身资产限制,导致融资渠道少,不利于企业进一步发展。而且,想要实现企业直接融资目标,在我国金融行业政策管理下,有一定难度,中小企业无法快速实现要求。
(五)管理机制不健全
农村中小企业大都是由当地居民组建,企业员工文化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普遍不高。部分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只注重产品数量,没有意识到附加值的重要性,企业管理人员也没有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低,无法在市场中占据主要位置。而且,农村中小型企业大部分都为个人建立,属于民营企业,还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企业内部管理不严谨,管理人员综合素养不高,无法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普惠金融下农村中小企业融资法律保障
(一)提高企业信用度
企业征信是企业融资活动开展的基础,融资单位将企业信用度与企业管理人员信用度相结合,决定是否为其融资,制定贷款金额。具有良好的信用,有利于保持交易长久、稳定,所以,应提高农村中小型企业的安全防护意识,建设合理的农村征信制度。第一,为企业融资前,融资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应将融资风险完整地告知融资人员,不可为了自身利益误导农村企业,帮助农村中小型企业管理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提前制定融资合同,并交给融资者查看,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将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加以强调。第二,当地政府可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帮助农村中小型企业管理者正确认识金融风险,培养防范意识。可不定时举办金融培训,邀请金融行业领军人物分享成功经验,为管理人员解答相关问题。第三,建立完善的征信制度,设立黑名单与白名单,采用实名制,将企业管理者个人信用与企业信用登记,建设和谐、守法的农村融资环境。
(二)优化金融行业市场
相对于城市中小企业来说,由于农村信息传播速度较慢、技术水平不够先进等因素影响,企业无法及时准确地掌握金融市场动向,更容易出现融资风险。所以,要出台相关规范制度,以公平公正、严格监管为目标,监督农村中小企业资金流向,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企业管理人员防范意识、法律意识以及风险意识,确保农村融资活动安全开展[2]。严格审查大型企业商用融资。要求融资单位在受理申请时,应全方面审查企业经营状况,确保其经营范围与企业年经济效益成正比。同时,各融资单位均应按照正规流程处理农村企业融资申请,不可出现只与大企业合作的现象。同时,可根据农村中小企业的经营模式,采取“因地制宜”的方式,制定不同管理方案,减少融资风险事件发生。
(三)构建融资保障体系
为了保障农村融资活动的安全性,可将已出台的扶持政策、法律进行整合,并做出相应调整。以金融行业发展制度为前提,建设“覆盖面广、功能齐全”的农村融资保障体系,将企业发展规范、扶持政策与市场发展情况相结合,推动农村信贷银行改革,形成“合理竞争,政策扶持”的融资保障体系。第一,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实现贷款资金合理发放。利用优惠政策、资金保障等手段提高农村企业生产力,并逐步引导其走向融资市场,依据相关规定与法律,为其办理贷款业务。第二,可进行农村资产整理,将土地与房屋进行产权规划,并由政府工作人员详细记录,当企业想要使用资产进行融资担保时,融资单位可实现快速查询,若出现担保资产与记录资产不符的情况,融资单位有权不予通过申请。当农村资产出现变动时,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过户,避免因此对融资造成影响。
(四)开展多途径融资方式
第一,可鼓励农村中小企业与民营融资单位建立合作关系。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民营融资单位兴起,其发展速度较快,并逐渐走进金融行业市场,与融资银行之间形成了“在竞争中进步”的局面。民营融资单位之所以能快速崛起,就是因为它为企业融资开放了新渠道,申请受理速度较快,因此,信贷行业可通过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形式,鼓励民营融资单位发展,为农村中小企业提供发展资金。但是,为了防止违法现象出现,民营融资企业在开办过程中,相关部门应严格审查其资金来源与流向,并全面调查其管理人员社会背景,避免对企业造成损失。第二,开展众筹融资方式。所谓众筹,从字面意思上看,就是面向大众募集资金。企业可使用互联网,向大众展示生产技术,取得大家关注后,募集运转资金。此种方式不以企业市场价值为基础,具有一定开放性,可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多机遇。
(五)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一,农村中小企业可将自身发展情况,与市场整体动向相结合,将可持续发展作为整体目标,完善企业管理方案,提高市场竞争力。企业管理人员,要重视资金流向,提高企业自身征信度,将未用于企业运转的资金进行整合,建设内部融资管理方案[3]。第二,应加大资金管理力度,树立合法正确的信用观念,对财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提倡财务资金透明制,确保企业资金使用合理。第三,企业应注重市场形象建设。依据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发展目标,加大技术资金投入,建设自主品牌。在品牌建设的过程中,要将产品质量放在首位,依靠技术手段创新,带动产品结构升级,积累口碑,建设良好企业形象。
四、其他措施
(一)创造机遇
普惠金融,是指以可持续发展与尊重个体平等为基础,建立为不同阶层服务的金融体系,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强调应建设包容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以促使全人类享受金融服务为中心,进行各种制度改革。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是以共享为前提,实现传统市场金融体系改革,大力开展全球脱贫工作,它是一种新型思维,明确提出全人类都有权享受社会发展成果,创造和谐世界。在我国,将小型企业、低收入人群、农民、残疾群体、老年群体、贫困人员等作为重点扶持对象。2013年,我国政府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提上日程,“2016年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的开幕,是我国普惠环境建设的一大举措。根据相关统计来看,截至2017年,我国乡镇银行网点覆盖率已达95%,中小企业贷款金额超过30万亿元,并逐渐实行项目收费减少或减免政策。普惠金融的建设,是为了消除贫困,实现社会公平,让每个公民都合法享有社会权利,但并不是为低收入人群开展的“公益活动”,而是遵循共同发展原则,为相关人群提供经济帮助,促使其快速成长。
(二)发挥政府作用
我国农村各方面管理都不完善,所以会出现内部资金流向外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现象,为了减少此类现象出现,应建设完善的金融行业规范,保障社会经济全方面发展。通常来说,为了避免金融行业管理不规范,造成农村经济无法正常发展,应出台相关法律政策,支持农村中小企业融资,并对融资单位进行相应扶持,保障有效融资[4]。第一,可建设农业贷款银行,此银行应将国家经济发展目标作为基础,受农业信贷银行部门监管,建立农贷系统,根据国家最新出台的融资方针,对融资金额以及贷款利率做出调整。此类银行的建设,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农村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为企业发展提供便利,同时也能促进金融行业进步。第二,中小企业在进行融资时,应与当地政府以及融资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中小企业保证可按时还款,当地政府为企业进行担保,融资单位保证资金合法流向。
(三)社会监督体系
由于部分农村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自身素质不高,忽视了企业管理与口碑建设,加之企业规模较小,无法在市场中取得良好信用,融资单位会认为企业有违约风险,无法按时完成贷款额度偿还工作,因此,不愿与其构成合作关系。同时,农村中小型企业大都以土地、房屋作为融资担保,但此类事物稳定性较差,若企业出现资金风险,则融资单位也无法保障自身权益。因此,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加强法院对农村企业融资的整治力度,通过受理小额金融纠纷、加速信贷审核流程、严格审查担保企业等方式,预防与打击违法现象发生。同时,可大力发挥群众作用,建立监督体系。让群众监督企业动向,开放举报渠道,企业违规现象一经审核,相关单位应及时对企业进行处罚,并同时对举报群众发放奖励。总体来说,社会监督体系的主要工作就是,预防违法现象发生,对违规现象及时处理,保障农村中小企业与融资单位的共同利益。
五、结论
限制农村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资金,所以必须要加强外部融资力度。目前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大多选择与银行或相关民间机构合作,但由于企业知名度较小,融资过程往往不是很顺利,导致企业发展进程缓慢。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应出台相关资金担保政策,构建多种保障体系,同时,企业自身也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融资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