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动物检疫监督水平的措施
2022-11-22谭卫莹
谭卫莹
(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农业农村局 055450)
随着我国经济态势的稳步增长,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者对动物加工类产品的需求量也在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农牧民选择从事养殖业以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动物检疫是指根据畜牧兽医相关知识对动物及其制品进行疾病的鉴别诊断,最后做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断[1]。动物检疫监督作为保证动物加工类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抓手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从而达到维护动物产品市场的秩序,促进养殖业和食品业的长期发展的目的。
1 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现状
1.1 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缺失公信力
近几年,动物疫病频发,非洲猪瘟、禽流感等多种疾病给养殖者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加之新闻媒体对动物疫情缺乏专业性的判断[2],意味着职责动物检疫监督部门工作失职,造成民众的恐慌情绪,最终导致群众对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缺少认可和信任,公信力进一步缺失。
1.2 民众法律意识淡薄
从事养殖业的管理人员应在畜禽出栏、运输时进行检疫申报,相关检疫部门在街道申报后进行处理,指派专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检疫工作。但由于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养殖场管理人员认为自家畜禽没有疾病,无需进行检疫,所以没有按规定进行申报或少报、漏报等,这些行为导致检疫不够全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1.3 检疫监督不规范
一些地区对检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检疫工作不够重视,导致监督管理存在一定问题,很多检疫人员对检疫工作仅是纸上谈兵,甚至将检疫权力下放给从事经营管理的农牧户手中,导致检疫结果的可信度较差。也有部分地区在检疫过程中仅为了收费而检疫,检疫后出证不规范,甚至以条代证,这些不规范的行为都将导致检疫工作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长此以往,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难以保障。
1.4 人才队伍薄弱
目前,动物检疫工作多在基层,而我国养殖业的现状是散养户占养殖业比重较大,这就导致了在进行动物检疫时需要工作人员前往多个养殖场进行检疫,但基层工作条件较为艰苦,一些年轻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较强的人不愿意从事基层检疫工作,导致检疫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甚至出现人才断层。检疫技术在不断进步,但基层动物检疫人员没有终身学习的观念,导致检疫监督手段严重滞后,无法满足现阶段动物检疫工作的要求。
1.5 经费投入不足
部分地方政府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有限,导致政府经费对动物检疫工作的投入不足,资金短缺就无法更新老旧的检疫设备,也没办法组织工作人员外出培训、掌握先进的知识和技术,对检疫人员的积极性也是一种打击,这些都是导致检疫工作开展不顺利的原因。
1.6 缺乏完善的监督执法制度
目前,我国有关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较少,虽然新颁布实施的 《动物防疫法》对监督执法有一定的规范,但缺少具体细则,很多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没有办法直接从 《动物防疫法》中找到解决途径,各地区又因为有一定的地域差异和实际情况,而法条和实际生产的联系不够紧密,这也使得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较难开展,没有可参考的依据,也让不少从事动物产品加工、经营的不法商贩有了可乘之机。
2 提高动物检疫监督水平的措施
2.1 提升动物检疫监督部门的公信力
首先,动物检疫监督部门应改善自身形象,在动物检疫各环节负起责任,提高社会公信力。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的交流和沟通,通过主流媒体的报道传播正能量[3],也可借助新媒体平台进行自我宣传,在给广大群众普及动物检疫相关知识的同时让民众了解动物检疫监督部门工作的内容和流程,把监督量化,让民众也能参与到动物检疫监督中,从而提升公信力。
2.2 加大宣传力度
做好宣传工作不仅能让民众了解和理解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也能让管理人员切实理解到动物检疫的重要意义,从而提升动物检疫申报率,让检疫工作向良性方向发展。宣传工作不仅可以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等常规方法,也可通过微信、微博、条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民众进行宣传,特别是从事动物养殖、动物运输、屠宰、加工行业的工作人员更应作为主要宣传目标,让他们了解报检制度,创造一个全民知法守法的良好环境。同时借助民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对逃检、少报漏报等行为应进行严厉打击。
2.3 加强队伍建设
动物检疫工作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所以应尽可能招录一些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具有职业操守的人才进行动物防疫工作。对于已经招录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更新其知识体系,了解检疫现状,不断提升检疫队伍的工作水平。
2.4 加大资金投入
面对多数基层动物检疫站办公和检疫条件较差的现状,各地政府应加大资金投入,必要的可以进行专款支持。只有不断提升硬件条件,才能提高动物检疫的质量和速度,先进的检疫仪器设备能更高效地完成检疫任务。此外,还应提高基层动物检疫人员的工资待遇,改善办公环境,让检疫人员将精力更好的投入到工作中去,这样也能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参与到基层工作中。
2.5 建立健全制度
为了让基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有法可依,各个地区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制度和执法公开制度等,规范基层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建立过错追究制度,将每一个案件责任落实到人,促进基层执法工作做到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当执法区域较大时,应实行区域化管理制度,每个组或每个人各负责一个区域内的肉食安全,当动物在各个区域间进行流通时应进行监督和备案,外区域的畜禽或产品进入到本区域后应进行重新检疫,保障每个区域的动物产品均安全,当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件时也能很快地找到相关责任人,更大程度上提高肉食市场的稳定。
3 结束语
动物检疫监督水平能直接影响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也关乎市场秩序。虽然我国已颁布实施了 《动物防疫法》,但由于法条与实际生产之间仍有一定差距,加之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不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等原因,使得部分地区的动物检疫处于涣散状态,给动物产品市场带来了较大的隐患。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执法人员,提升动物检疫监督水平,动物检疫监督部门应不断提升自身检疫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民众真正了解动物检疫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社会公信力和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