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数字金融的发展研究
2022-11-22翟欣欣
翟欣欣
(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陕西西安 710038)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迅速,形成了服务多样化的层次格局,但传统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无法满足当前农业农村的发展要求,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1]。理论和实践证明,数字金融能有效解决传统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存在的约束问题,为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提供新思路[2]。但现阶段我国农村数字金融面临着农业生产风险高、产业规模有限、产品竞争力弱等发展问题,导致农业领域的金融投资收益低、周期长,而农民数字化和信息化知识掌握不足、农村数字金融监管存在缺漏等问题,又进一步增加了农民借贷成本、阻碍了农村数字金融的应用和发展。
1 数字金融的发展优势
1.1 整合农民资产,提高信贷额度
数字金融可以通过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农民的生产经营进行分析,对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预判和等级划分,并预估农民收益状况,以此作为农民信用指标的参考依据。例如,农村金融机构对一些生产养殖大户、农民合作社等个人或集体的农产品存货、预售合同签订情况及畜禽、农作物生长周期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借助大数据技术对农户的农产品库存、农畜产物收益权、生产工具、生产资料、商业保险等多样化的资产进行整合、鉴定,客观评估农民金融信贷资质,拓宽农民贷款或融资渠道[3]。一些互联网平台企业从物联网角度开展合作,通过参考核心企业的信用来提高供应链上游农户的信用等级,打造“数字金融+农业供应链”模式。这些举措可以更全面地评估农民资产,提高农民信贷资质和信贷额度。
1.2 收集农民数据,提高信息透明度
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金融机构和政府可以将消费数据、交通数据等信息纳入数据库,通过分析农户的个人信用情况、承包和经营农业生产情况、宅基地和其他收入信息,构建立体数据模型,形成对农民消费情况、资产状况、信用等级的判断。大数据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与金融机构进行安全有效的信息共享,以更好地消除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农村金融信贷障碍[4]。大数据技术和数字金融的结合有利于提高农民信息及个人信用评估的准确率和效率,为农村金融提供更加公平的信贷环境,且有助于金融机构作出更合理的贷款决策。
1.3 完善互联网征信平台,掌握农民信用情况
数字征信的发展完善了征信体系,使征信评分模式更加多元,推动了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和信用环境的优化,推动了数字金融的发展。例如,金融机构可以与支付宝、微信等移动支付平台合作,将农民的信用分纳入征信体系,作为信用评估参考;对农民使用移动支付产生的消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行为结构导图,并作出风险预测;综合评价其信用等级,客观甄别其信用能力。实际操作中,一些金融机构依托数字化分析,将信用评估结果较为优质的农民列入“白名单”,降低其借贷门槛;同时设置“黑名单”,对被列入“黑名单”农民的借贷行为进行严格审批,以做好风险防范。
1.4 开展线上贷款服务,降低信贷交易成本
数字金融背景下,农村金融贷款服务从“线下”拓展到“线上”。与传统线下服务相比,线上的数字金融服务借贷额度更高、计息方式更灵活、还款期限更多样,且在非工作时间段也可以办理金融业务,节省农民的借贷时间和借贷成本,使农民在最佳周期内筹集到农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同时,线上贷款服务还实现了随时借款还款,降低利息支出,有效避免“线下”服务带来的人为主观阻碍或人情操作现象。数字化时代不仅意味着金融数字化,也意味着农民生产资料数字化,数字化建设有利于推动农村资产的资本化处理,有利于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评估和处置流转。
2 面临的主要困境
2.1 有效抵押物匮乏
1)由于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导致了农村固定资产估值低、变现难,价值增长空间有限。2)农业领域的生产机械专业性强,流通范围较小,市场价值低,抵押价格低。3)我国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这种具有较高抵押价值的物品在农村金融活动中有效性低,无法得到充分利用。在“三权分置”的背景下,农村地区开展了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试点,但现阶段抵押处置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4)房产是农户的基础生活资料,但由于农村特殊的管理体系,宅基地的权属变更受制约影响较大,无法有效抵押。
2.2 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不完善
1)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起步晚,信用披露制度不完善,缺乏专业平台记录和分析农民信用情况。2)农村的金融工作需金融机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搜集农民信用信息,且金融机构的信息整合很可能会产生漏洞[5]。3)由于大部分农民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对信贷政策不了解,可能引发逆向选择风险,金融机构为避免损失只能被迫缩小信贷覆盖范围、降低农民信贷额度、提高信贷门槛。
2.3 金融环境差
1)农村金融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信息化和数字化程度较低。许多农村金融机构网点设施老化、管理落后,且大量金融人才集中在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发展缺少人才支持。2)农民总体的受教育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金融知识储备较少,部分农民认为农业普惠金融是一笔可以不用归还的救助金。同时,部分借款人在贷款前缺乏对自身还款能力的客观考量、担保人缺乏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导致农村银行贷款出现逃废债及不规范担保现象[6]。3)农村信贷保障制度未建立完善,一些担保人员钻制度空子,不履行还款和担保责任。
2.4 金融体制改革滞后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金融改革滞后,信贷资金配置比例有限[7]。1)从宏观角度分析。我国基层政府,尤其是县、乡政府普遍面临财政紧缺问题,且地方金融存在一定的财政化趋势。2)从改革角度分析。农村金融改革以消化存量为主,对市场的开拓和挖掘不够深入,在面向农村地区进行金融改革时往往更关注“三农”等政策。3)从改革思维角度分析。金融改革思维较为单一,在农村地区应用城市金融改革思维,不符合农村具体实际,未能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对农村金融造成的束缚。4)与国际农村金融改革相比,我国还存在风险补偿、税收减免等体制建设不完善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3 对策建议
3.1 重视土地数据,加强信息化建设
土地信息是农村重要的资产数据,也是对农民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考量依据。加强农村土地数据的整理与核实,及时维护与更新数据,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发挥土地数据对农村数字金融规范化发展的促进作用。对此,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梳理农村地区土地产权证明的数据信息,针对登记程序不规范、登记内容不准确、登记信息不完整等问题做好补充完善。金融机构在此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已有土地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健全市场化的农村土地抵押交易平台,以数据技术为手段实现交易和金融业务信息化,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土地数据评估体系。
3.2 提高信息透明度,完善信用体系建设
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实现了较大程度的开发、开放和共享,并驱动金融和经济找到新的增长点。数据的价值只有在充分利用和流转过程中才能发挥出来,因此金融机构要善于挖掘数据库的内在价值,加强与各平台数据共通共享,建设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完善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体系[8]。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分析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信息为农民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银行、保险等机构要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对农民贷款资金周转走向的立体监测网络,提高资金安全性和利用率。在此基础上,金融机构可将监测数据网络拓展到社保、司法、医疗、交通等行业,形成全方位的信息化数据分析合作机制,与农业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建立合作,对合同等重要信息进行整合,补充完善数字金融要素。
3.3 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和人才队伍的建设。1)加强对数字金融普惠性政策、数字金融服务优势和风险的解读、宣传,提高农民对数字金融的认识,增强农民使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技术的意愿,帮助农民利用数字金融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金融问题,从而扩大生产规模、提升农业经营效率[9]。2)为加快农村数字金融发展,需细化农村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培养有农业科学、基层治理、经济管理等多重学科背景的金融人才,建设有良好数据获取、流通及分析利用能力的人才队伍,强化对农村金融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优化人才评价与选拔方案,充分挖掘农村数字金融的人才潜力。
3.4 统筹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都在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农村经济需要更多的经济增长点,这些都离不开资金投入。进一步统筹农村金融改革,建立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农村金融格局,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推动商业金融、政策类金融及其他金融形式共同发展,建立功能完备的金融服务框架,多渠道、多方位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信贷、期货、保险相互补充、良性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对农村公共财政做好科学规划与引导,实现资金回流利用。完善财税补偿制度,发挥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服务农村市场的优势。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完善农户的金融信息,推动数字金融发展。改善农村金融的市场发展环境,从技术扶持、监管控制等方面做好风险防控与平衡,为农村数字金融发展提供保障。
4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农村数字金融的发展是在我国农村金融现有发展基础上的又一次改革,要对农村土地等基础信息进行梳理,完善农村各类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农村数字金融改革,为乡村振兴注入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