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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儿童学生用品产品国抽情况等

2022-11-21

纺织检测与标准 2022年2期
关键词:不合格率合格玩具

2021 年儿童学生用品产品国抽情况

近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2021年儿童学生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的通告,通报了2021年由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儿童学生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

具体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了2 050家企业生产的2 186批次儿童学生用品,涉及玩具、童车、童鞋、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学生文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运动头盔等7种产品。其中2 批次玩具和1 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发现29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3.6%。

(二)跟踪抽查情况。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抽查不合格企业58 家,其中有12 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46 家企业合格。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玩具抽查不合格率16.1%。本次抽查为流通领域抽样,抽查了15个省(市)831家企业生产的850批次玩具产品,发现137 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6.1%。不合格产品中,2 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本次抽查了金属玩具、毛绒布制玩具、塑胶玩具、木制玩具、电玩具、其他类玩具等6类玩具产品,其中,电玩具、其他类玩具2类产品抽查不合格率较高,电玩具产品检验了185 批次,发现37 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0.0%;其他类玩具产品检验了49 批次,发现15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0.6%。

本次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4大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小零件、小球、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刚性材料上的圆孔、特定元素的迁移和增塑剂等18个项目。经技术机构分析,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一是生产企业在设计时未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对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尺寸、材料厚度、声响等相关参数进行验证;二是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未对原材料中增塑剂等物质进行检测;三是未在产品外包装和产品上标注相关安全警示说明;四是产品安装不牢固或结构设计不合理,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后容易出现小零件、小球、磁性部件脱落或出现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等情况。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生产企业,共抽查检验了645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占抽查批次总数的75.9%,检出11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7.7%。

(二)童车抽查不合格率为8.1%。本次抽查了13 个省(市)264家企业生产的270批次童车产品,发现2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1%,较上次抽查上升了4.2 个百分点。本次共抽查了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电动童车和其他玩具车辆等6类童车产品,其中电动童车产品抽查了32批次,发现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5%,高于平均值4.4 个百分点。童车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6.1%、3.9%和8.1%。

本次抽查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和电性能等5大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闸把尺寸,机械强度,小零件,动态耐久性试验,危险夹缝及孔、开口,动态强度,前后稳定性,刚性材料上的圆孔,弹簧,声响要求等10个机械与物理性能项目,以及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和增塑剂。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产品设计不合理,整车和部分零部件质量控制不到位。

本次重点抽查了河北省、浙江省和广东省3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69 批次、64 批次、55 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1%、7.8%、7.3%。

(三)童鞋抽查不合格率为24.5%。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抽样,抽查了13个省(市)192家企业生产的196批次童鞋产品,发现48 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4.5%。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1.5%、18.8%和24.5%。

本次抽查重点对外底耐磨性能/耐磨性能、外底硬度、围条与鞋帮粘附强度、物理机械安全性能/物理安全性能、钢勾心硬度、钢勾心弯曲性能、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甲醛/游离甲醛、重金属总量/可萃取的重金属、富马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酯、pH 值、含氯酚等19 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邻苯二甲酸酯、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重金属总量、甲醛、物理机械安全性能、外底耐磨性能/耐磨性能、外底硬度。经技术机构分析,外底耐磨性能/耐磨性能、外底硬度、邻苯二甲酸酯、甲醛、重金属总量等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采购原料时质量控制不严。物理机械安全性能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在产品结构设计上未充分考虑产品安全性。皮革和毛皮中的六价铬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材料质量控制不到位或者储存条件达不到要求,高温高湿储存可能促使皮革中的三价铬转化为六价铬。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浙江省、福建省、广东省等产地的生产企业,抽查检验了83 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23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7.7%;抽查检验了40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9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2.5%;抽查检验了26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4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5.4%。

(四)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抽查不合格率14.9%。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抽样,抽查了18个省(区、市)382家企业生产的395 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发现59 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4.9%,不合格产品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该产品近3 次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3.2%、16.4%、14.9%。

本次抽查重点对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纤维含量、重金属、邻苯二甲酸酯、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附件锐利性、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pH 值、耐唾液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附件抗拉强力和绳带要求。经技术机构分析,纤维含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核实产品纤维含量或混淆相似织物的纤维信息。绳带要求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理解不到位,设计生产时未考虑儿童及婴幼儿穿着中的潜在危险。附件抗拉强力、色牢度和pH值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工艺控制不到位或原材料进货质控不严格。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和福建省等产地的生产企业,抽查检验了152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28 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8.4%;抽查检验了62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1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21.0%;抽查检验了60批次上海市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5 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8.3%;抽查检验了32批次福建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9.4%。

(五)学生文具抽查不合格率7.0%。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抽样,抽查了19 个省(区、市)324 家企业生产的417批次学生文具产品,发现29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7.0%。该产品近3 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6%、4.7%、7.0%。

本次抽查重点对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笔的上帽安全,有机溶剂苯含量,氯代烃,游离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甲醛含量,边缘、尖端,本册亮度(白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游离甲醛,边缘、尖端,笔的上帽安全和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经技术机构分析,边缘、尖端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标准中的警示说明要求不熟悉或不理解,在含有功能性锐利边缘或锐利尖端的手工剪刀等产品外包装上,未标注相关的警示语。游离甲醛和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笔的上帽安全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学生用品安全标准不熟悉,产品设计不合理或生产工艺不达标。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浙江省、广东省等产地的生产企业,抽查检验了170 批次浙江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21 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2.4%;抽查检验了107 批次广东省企业生产的产品,检出5 批次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4.7%。

(六)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抽查不合格率3.3%。本次抽查了6 个省(区、市)30 家企业生产的30 批次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产品,发现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3%。该产品近3年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0.0%、14.7%、3.3%。

重点对动态试验、材料毒性、加载后带扣开启试验、吸能性、翻转、标识、安装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等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动态试验项目不合格。

本次重点抽查了浙江省19家生产企业的19批次产品,未发现不合格。

(七)运动头盔抽查不合格率3.6%。本次抽查了4个省(市)27 家企业生产的28 批次运动头盔产品,发现1 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6%近3 年。该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10.0%、13.6%、3.6%。

本次抽查重点对视野、佩戴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性能、吸收碰撞能量性能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1批次产品佩戴装置稳定性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头盔佩戴装置中的塑料插扣件在稳定性测试中变形、松脱。

本次重点抽查检验了广东省18 家企业生产的19 批次产品,检出1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5.3%。

网售羽绒服装40批次产品不合格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休闲服装、羽绒服装等12种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15个省(市)234家企业生产的248批次羽绒服装产品,其中26批次涉嫌无厂名厂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222 批次产品中,发现40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8.0%,较上次抽查下降3.9个百分点。近3年该产品在电子商务领域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3%、21.9%、18.0%。

本次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耐水色牢度。经技术机构分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或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劣质羽绒等原料;二是生产企业没有做好产品信息标注方面的管理;三是企业对标准要求不熟悉,没有按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控制原料和产品的质量。

本次抽查主要涉及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等产业集聚区企业,分别抽查检验了73 批次、39 批次、30 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率分别为26.0%、7.7%、10.0%。

针对本次网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立即下架不合格产品。依法查封、扣押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销售企业停止销售同一产品,全面清理、依法处置库存不合格产品。责令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并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结果处理情况要及时录入e-CQS 系统并报送总局。总局将强化跟踪督办,视情通报各地结果处理情况。

(二)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组织有关行业组织和技术机构,帮助企业深入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解决方案,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10 批次保暖内衣产品抽查不合格

近日,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2022年保暖内衣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5期)》显示,10批次保暖内衣产品抽查不合格。

据公告,2022年一季度,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苏州市纤维检验院对保暖内衣产品质量实施了市级监督抽查。本次监督抽查检验依据主要有: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73016-2013《针织保暖内衣絮片型》、FZ/T 73016-2020《针织保暖内衣絮片型》、FZ/T 73022-2019《针织保暖内衣》;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的产品标准、质量要求等。

本次保暖内衣产品监督抽查的检验项目为:1、甲醛含量;2、pH 值;3、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4、耐水色牢度;5、耐汗渍色牢度;6、耐摩擦色牢度;7、耐皂洗色牢度;8、纤维含量;9、保温率;10、透气率;11、透湿率。

本次保暖内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计划抽查40 批次,实际抽到40批次。经检验,合格30批次,整体合格率为75.0%,其中生产企业抽样2 批次,合格1 批次,合格率50.0%;实体店抽样28批次,合格22批次,合格率78.6%;电商平台抽样10 批次,合格7 批次,合格率70.0%。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纤维含量和透气率项目。

纤维含量反映了产品所用面料的材质构成,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主要参考指标之一。纤维成分含量是否名副其实,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权益。本次监督抽查中纤维含量检测项目有8批次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明示值与实测值成分不符。如:一款苏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标注为普宁市群贤制衣有限公司生产、品牌为“艾薇莉特”,产品名为“美体内衣”的样品,其标注的纤维含量为聚酯纤维80%,棉12%,氨纶8%,实测值为聚酯纤维91.7%,氨纶8.3%。

透气率是指空气透过织物的性能。透气性优良的纺织材料具有把人体排出的汗气透过织物向周围环境散逸的能力。内衣的透气性不好,影响穿着的舒适感,出汗后容易受凉而诱发感冒还会引起皮肤过敏。本次监督抽查中透气率检测项目有3个批次不合格。如一款苏州市第一百货商店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注为苏州女朋友袜业有限公司生产、品牌为“百世千丝”,产品名为“男款保暖内衣”的样品,按FZ/T 73022—2019《针织保暖内衣》标准中规定,透气率应≥180 mm/s,实测值为77 mm/s。

三项中国化纤协会团体标准于2022年3月起开始实施

从2022年3月1日起,三项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开始在行业内实施。

这三项团体标准分别为:由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牵头起草的《碳纤维技术成熟度评价指南》,由恒天中纤纺化无锡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高强锦纶6短纤维》,以及由海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有色原位聚合纤维级聚己内酰胺切片》。

其中,《碳纤维技术成熟度评价指南》建立了对于国产碳纤维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的实施方式;另两项产品标准分别明确了高强锦纶6短纤维和原位聚合有色聚己内酰胺切片的技术要求。

三项标准的实施,将对相关化纤产品生产起到规范和引导作用,促进新产品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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